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12-15 培训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分两个组分别开展工作。

  1、工作一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技工学校、XX县富泉职业培训学校、XX县本心职业培训学校、XX县远鑫职业培训学校、XX县爱家职业培训学校、XX县齐鲁职业学校、XX县鑫妤职业培训学校、XX县科达职业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成员:

  2、工作二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全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浩源职业培训学校、XX县城发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县锦艺培训学校、XX县恒大职业培训学校、XX县华英职业培训学校、XX县德爱职业培训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3、各工作组要在疫情期间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各机构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巡查督导内容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责任明确

  1、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安全防控各项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要立足岗位职责,压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责任,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

  2、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培训机构、班级、师生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同时,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医疗技术支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县人社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如出现突发病例,应第一时间向县人社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制定方案

  1、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线下培训开展前要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开班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培训机构要与学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培训机构实行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工作不脱节。对学员要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强化体温监测、充分使用健康码和沂码通、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健康管理档案,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局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每周三、五各报告一次全体教职工核酸结果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3、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三)日常监管

  1、培训机构应使用“行程码、沂码通”管理端对内部人员进行健康核查和管理,复工前,全体教职工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外来人员实行亮码核验管理,外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亮码核验程序后方可入校。体温、健康码异常者严禁入校。在恢复线下培训后,要对每期学员进行“测温、核码”,不得组织发热、星标、黄码、红码或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培训。

  2、培训机构要根据在校学员人数和教室、实操室、宿舍、食堂、教学设备等情况,合理规划,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储备,如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3、要切实做好学校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要加强课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师生讲课、讨论、回答问题过程中的飞沫传播,教室内课桌要尽量拉开,让师生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每班还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供师生使用;校内各室要做好通风与换气,确保环境安全。

  (四)宣传教育

  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个人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地方活动。

  三、监管检查

  县人社局将在疫情期间,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予以处理。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 37.3℃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卫生疾控部门,120 转运至定点医院(临安区人民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疫源地消毒总则》、《浙江省疫点(疫区)消毒管理工作规范》,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区教育局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园区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XX〕32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XX〕4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XX〕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各单位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核酸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纳入“三案九制”,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将不定期抽查。

  二、建立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

  为保证此项工作迅速启动、有效组织、快速实施,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动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疫情苗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校、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一上午9:00前,向教育防控组报送上一周本单位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汇总情况,完成在线表格《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周报表》(企业微信体卫艺群内)的填报,由教育防控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情况,须立即报告,并按照现行防控要求,科学有序处置。

  三、有序推进教育系统各类人群的全员核酸检测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认真开展摸底仔细排查,准确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并造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汇总好接受检测的人员信息,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力量,在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区等空旷、通风条件较好的场所,根据实际检测人数设置临时采样点,并在采样结束后做好相关消杀工作。对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有近14天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接触史、近3个月境外旅居史、近14天省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列为最近一次的核酸检测对象;对于经常出差的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也要高度关注。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立足于应对机构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机构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区全体师生。

  二、组织体系

  成立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

  机构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xxxx担任副组长,各老师为成员,全面负责机构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机构提前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校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三、疫情报告人

  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机构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xxx为机构疫情报告人;各班级任课老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在校学生为义务报告人。

  四、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五、疫情报告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呕吐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任课老师报告,听从老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老师。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老师

  1、老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机构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机构疫情报告人

  机构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属地疾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六、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应使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教务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有必要时,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老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执行校长,同时各教室于每班次下课后和下午放学后分别开窗通风,其中早上、中午和下午放学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机构临时隔离室(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老师将情况报告机构领导。经机构领导同意后,机构疫情报告人周冰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机构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措施:每天三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84消毒液配指定量清水喷淋直至地面湿润,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75%酒精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三次。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老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二)发现确诊病例

  1、机构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机构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机构立即停课,暂停机构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3、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老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机构)做好健康监测。

  5、由辖区疾控机构对机构进行最终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最终消毒效果评估机构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对扰乱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后续处置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机构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维护我校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规范病例救治和管理;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我校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方案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为依据,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各学部政教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校长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学部各处室,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商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防控组织及分工

  成立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

  (二)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其余全体行政、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XX

  报告联络员:XX

  疫情报告组及疫情处置:XX

  宣传:XXX

  后勤保障:XX

  六、防控措施

  1、提高认识,坚持“健康第一”不动摇

  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始终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做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重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保持高度警惕。

  2、精细管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地

  (1)健全疾病预警机制。值班行政、教师要对全校进行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各学部每天分上午、下午报告给综合办XXX主任处,综合办汇总上报常务副校长XXX。

  (2)严格舆情报送顺序。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严格信息舆情发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传播舆情信息,严格舆情报告顺序:

  学部联络人→值日行政→XXX→教育局办公室、县疾病预防控中心

  (3)规范疫情处置流程。一旦出现疫情,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调查处置疫情。

  (4)加强常规卫生管理。一是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二是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摆、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种乱养等“七乱”现象。

  (5)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总务处应在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并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消毒。

  七、强化督查

  学校将疾病防控工作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方案,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部、各处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等方面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建好疾病防控台账,健全疾病防控考评机制,建好卫生监督档案,疾病防控工作与教职员工的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责任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1、全体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学部主任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值班行政要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现病情,联络员应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总务处负责全校消毒工作。

  八、责任追究

  全体教师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杜绝出现工作“死角”和拖拉扯皮现象,工作作风要扎实深入,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能走过场、表面化,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6

  为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外培训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XX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修订版)》要求,制定《XX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版)》。

  一、恢复线下培训前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我省印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措施2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第三版)》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属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属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复课万无一失。

  (三)开展核酸检测。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需在复课返校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培训机构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恢复培训前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台账备查。

  (四)保障防疫物资。培训机构要根据规模大小提前储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物资,并备妥符合条件的洗手设施。同时进出培训场所人数较多的机构(一般为超过100人),须安装热像式筛检仪,避免因体温检测慢而引发人员聚集。

  (五)全面清洁消毒。恢复培训前1天,机构对所有场所及设施设备,特别是教室、办公室、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进行1次全面规范、彻底清洁消毒。

  (六)完善防控制度。

  制定防控管理方案。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管理方案,落实相关负责人,开展防疫培训与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其中:

  ①安排所有学生(含陪同家长)错时到达,避免人员聚集。

  ②细化所有人员(含陪同家长)进出流程,在进入培训场所时进行身份核对、询问健康状况、体温检测等,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室内学生间距要保持前后左右1米以上安全距离。要密切关注所有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及陪同家长的身体状况,适时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发现发热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③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就餐、如厕等事宜,避免人员拥挤,并督促所有人员勤洗手。

  制定应急预案。各培训机构应当针对入口检测、过程管理时可能发现的疑似症状人员,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人,开展演练,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2、明确相关责任分工。

  3、确定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联系对接方式。

  4、参照如下流程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①如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员工、陪同家长等)时,应当收集其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督促其就近去发热门诊就诊,并跟踪就诊情况。

  ②如果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当立即通知家长,并安排其进入临时留观区等待家长,家长到来后由家长送往发热门诊就诊,同时跟踪就诊情况。

  ③如发现疑似病例,将人员信息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场所消毒,并临时停止线下课程。

  ④经疾控机构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并且场所消毒、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开展线下课程,并规范、严格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七)设置留观区。培训机构应当设置临时留观区。留观区应当具有足够的空间且相对独立,远离教室、食堂及人员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良好,推荐配备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二、恢复线下培训后

  (八)控制人员进出。进入培训场所的所有人员(含陪同家长)应符合体温要求,同时无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查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登记信息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时需有序进行,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避免因体温检测慢而引发人员聚集。对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九)加强健康监测。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要如实报告出行动态;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机构师生员工健康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健康信息统计和汇总。

  (十)保持环境安全。每天应当对场所进行至少1次消毒,并详细记录。同时,每天对门把手、教室、卫生间、生活垃圾站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对不同学生轮流使用的教室,应当在每轮使用后,立即规范消毒。加强教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前应落实全面清洗消毒,使用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关闭回风。

  (十一)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保持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培训场所有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培训场所。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

  为落实**省(机构所属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机构名)2020年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我校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防控时间

  即日起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疫情防控结束。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到位。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建立由校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其中,XXX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引导;XXX负责测量体温等排查工作;XXX负责消毒等日常管控工作;XXX负责物资保障等工作;XXX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二)物资保障到位。经测算,学校已列支专项资金XXX万元,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并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时购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电子温度计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提前设置好隔离场所,安排隔离室或相对独立房间XXX间,作为返岗教职工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三)健康排查到位。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员工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确认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逐一登记造册,符合返岗条件的,方可允许其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不得返岗;对因教学需要确需返岗的其他地区外地教师或咨询工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管理到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和招生活动,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和招生,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网络办公。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把发生的情况控制在最小单位,最小范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继续上课或停止上课。优化校区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五)日常管理到位

  【办公区】

  1.进入办公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入室办公后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4.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2次。

  5.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6.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要戴防护手套或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7.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座机电话、键盘鼠标及门把手每日使用酒精擦拭。

  8.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

  1.进入教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进入,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教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中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3.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教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教室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教室的高频接触部位,例如课桌、椅子、黑板檫、电脑、鼠标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1)课桌、椅子、黑板檫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2)教室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重点部位。(4)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0mg/L)喷雾(酒)消毒。

  7.放学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少出门,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生活区】

  1.校区食堂要做到分时就餐、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吃饭之前先洗手,打饭吃饭不说话,就餐不坐面对面,间距相隔一米五。

  2.餐厅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3.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服务、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6.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更好掌握防控政策和措施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围绕补齐能力短板、提升能力储备、强化实战应用的目标,按应训尽训、全员覆盖的原则,实施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根据时间安排,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战相结合的培训,力争全方位提升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一)行政管理人员。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疫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院感防控、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社区防控、环境卫生与消毒、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参与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民警、志愿者和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境外企业(项目)有关人员等群防群控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防控政策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线下培训为主,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培训等各相关平台以线上培训为主,同时结合线下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通过知识测试、实操演练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强化培训成效。

  (一)防控政策培训

  1、防控政策宣传贯彻培训。对国家和省、市的防控政策、方案、规范、指南等,及时进行宣传贯彻,特别是对需要调整、完善、强化的防控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2、突发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平战结合能力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XX〕91号)要求,重点培训掌握平急一体化的突发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要求,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组成、职能分工、管理运行制度、信息流转要求、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转换机制等。

  3、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培训。重点围绕《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XX〕75号)要求开展培训,包括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核酸检测及时摸清底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医疗救治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和发布等5项核心处置措施的内涵和要求等。对近期国内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提高有效应对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二)防控技术培训

  1、疫情监测预警培训。主要包括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等疫情监测和预警、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等。同时,包括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等疾病的监测、分析与预警。

  2、流行病学调查培训。主要包括新冠肺炎传染病学与流行病学特点、感染者及病例个案调查、聚集性疫情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与调查、风险人员区域协查、案例分析、溯源调查、相关信息化应用等。

  3、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与生物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大规模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基因测序分析、抗体检测技术、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4、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培训。主要包括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功能分区、通道设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置、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安全防护、中医药干预、感染控制等。

  5、院感防控、医疗救治和心理干预培训。主要包括院感防控制度要求和技术规范、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和患者安全防护、规范化诊疗、中医救治、心理干预要点、重点人群心理干预等。

  6、社区防控培训。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开展培训,主要包括科学划定防控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确定相应防控措施要求、“三级包保”、“五包一”等制度要求、社区风险人员排查等。

  7、环境卫生与消毒培训。主要包括消毒基础知识、现场消毒、进口高风险物品和环境消毒、垃圾和污水处理、消毒效果评价等。

  8、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主要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闭环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要求等。

  9、疫苗接种培训。主要包括新冠病毒疫苗规范接种、接种信息录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等。

  10、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培训。主要包括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防护服、口罩、面屏(护目镜)等规范穿脱,健康监测和管理,重点岗位人员闭环或封闭管理,感染防控和应对处置等。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工作提出需求,由市防控办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帮扶,切实协助基层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困难。

  四、应急演练

  (一)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演练。市防控办每月开展演练或以例会形式专题研究。疫情发生后,市级突发疫情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在上级决策下,配合做好资源调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疫情应对处置演练。市防控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疫情应对处置演练,针对不同规模的疫情,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如何高效有序调派相关防控资源,迅速集结各方力量,有效落实区域协查、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社区封控、人员隔离、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措施。

  (三)重点场所应急处置演练

  1、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处置情形,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明确处置流程、人员分工、物资保障、信息流转等预案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集中隔离场所强化隔离人员接收、登记、转运、健康监测、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隔离场所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等实操演练,将交叉感染风险降到最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教育部门针对不同学段学校疫情防控指南、流程、标准等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其他场所应急处置演练相关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培训,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培训方案,细化培训内容,加强组织动员,提高培训实效,并根据培训工作需求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注重贴近实际。坚持政策培训和技术培训同步推进、课堂与现场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以实战为重点,丰富培训形式,逐级扩大培训效果,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三)加强督查评估。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于XX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和演练,并将相关总结报市防控办(联系人:盛夏,电话:XX)。市防控办将派出督导组对培训演练以及培训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并将督查结果纳入考核;对未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演练,或培训演练走过场、不讲实效的进行通报。

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9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应急指挥体系

  (一)人社局成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在省人社厅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培训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机构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机构疫情防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各机构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能力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下设应急指挥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具体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组:组长:

  组员:

  当突发疫情时,及时跟卫生部门联系,根据卫生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调配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因地制宜采取机构各场地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及宣传组:组长:

  组员:

  负责舆情监测工作。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长:

  组员:

  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在前期处置过程中,沟通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机构舆情事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区域、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医疗保障组:组长:

  组员:

  组织开展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培训学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三)疫情上报电话

  市人社局:

  疾控中心:

  四、日常管理

  (一)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机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教师和学员的动向,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班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参加培训。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教师和培训学员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机构要每日统计检测教师和培训学员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见附件2)。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教师和学员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

  (五)严控外来人员。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六)全方位落实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对教室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应急处置

  当发现教师和学员不明高热、伴有干咳时,人社局、职业培训机构要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组立即前往机构开展工作。医疗保障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开展救治工作。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由专人着防护装备将发热人员引领至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利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体温。通知监护人,专车送至市定点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进行诊治。第一时间上报人社、卫生(疾控)部门。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不是新冠确诊病例,可按一般发热人员处理程序处置。一旦确认为确认病例后,要对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并要求其回家进行自我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做好跟踪。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且有康复证明后方可复课或上班。对确认病例接触过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对被患者污染的教室等公共场所,安全后勤保障组要协调疾控部门并配合做好终末消毒处理,并加强通风换气。出现病例后,信息联络及宣传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教师和学员了解情况,稳定情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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