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四孝》里,还有一位孝子被记录在册,他的名字叫郭巨。说起郭巨的孝,那简直赶得上一部惊悚片了。
郭巨的家境原本不错,还算得上是小康水平。后来因为父亲去世,家里失去了顶梁柱,最先碰到的大问题是家里共有三个兄弟,财产该怎么分?如果平均三等份,那这也太没创意了,哥几个在一边正为这事犯愁。在这个时候,大哥郭巨站了出来,大喊一句“财产我不要了。”两个弟弟点点头,一个说道:“嗯,看来也只能这么办了。”另一个连忙附和,“越想越觉得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郭巨淡淡地说道:“但是我有个条件。”
“看吧,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两个弟弟各怀鬼胎,暗自思忖。
“财产可以给你们,但是老妈要我一个人来抚养。”
俩弟弟异口同声“成交!”
于是,老郭的遗产被分成了两份,弟弟们一人一半,而郭巨则领着老妈,三人各自各家。
不过,没过多久郭巨的家里就出现了经济问题,上有老母,下有三岁的儿子,开支实在不够,生活水平出现了直线下滑。眼看着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连低保都没得领了。郭巨的母亲对小孙儿疼爱有加,甚至喜欢得有点走火入魔,自己舍不得吃饭,饿着肚子也要省下东西来给孙子吃。而郭巨又是一个十足的大孝子,哪看得了母亲受苦呢?于是,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跟妻子说了这样一段话,“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你看,咱们家里已经穷到这个份上了,连母亲都供养不好,儿子还老分母亲的食物吃,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啊。
话没说完,他妻子就问:“相公,你有什么办法吗?”
郭巨又接着说:“盍埋此子?”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依我看,为今之计,咱为啥不先把孩子埋了呢?
这句话要是放在现在,媳妇儿可能会说:“我先把你埋了吧!”由于当时女人地位比较低,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而郭巨又自认为理由充分,觉得儿子可以再有,母亲不能复生,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妻子只能含泪赞成。
于是他们就去挖坑了,挖着挖着,感觉地里面有一个很硬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挖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坛黄金,上面还写着字儿:“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挖到这么一坛金子,自然孩子也不用埋了,夫妻俩抱着黄金回去孝敬老母,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时候,百姓们纷纷传言说,“这一定是郭巨埋儿子感动了上天,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行为,的确感人至深……”总之,什么好的词语都用上了。
不过,对于郭巨的儿子来说,如果他有写日记的习惯,该怎么写呢?某年某月某日,家里的粮食不够吃了,爸爸妈妈,为了奶奶的'口粮,决定把我埋了。再写,“某年某月某日的第二天,爸爸和妈妈去挖坑,准备埋我了,我人都去了,结果爸爸妈妈挖到一坛黄金,说不用埋我了,我好爱我的爸爸妈妈呀。”
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和王祥的故事一样,最终都是以上天的恩赐皆大欢喜,这如果放在现代社会是很难理解的,却被写入了经典著作当中。但是,这些就是所谓的孝了吗?他们的这种孝其实是违背人性、扭曲人格的,如果王祥是愚孝,那么郭巨应该属于虐孝。如果为了孝,就要把自己的儿子、母亲的孙子给埋了,那母亲要是知道了,真是想把你埋了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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