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玉雕作品的鉴赏和评价除涉及玉石本身的特性研究外,还广泛涉及中国的儒道哲学、华夏美学、宗教习俗等众多社会人文科学领域,因此其鉴赏和评价很难从单一角度诠释。
西方人对玉雕作品的理解是肤浅的,而中国人对玉雕事业的贡献主要集中在实践领域,系统的理论研究特别是玉雕美学的跨行业研究成果较为缺乏。在我们对玉雕作品进行评估的实践中发现,评估难点并不是玉质鉴定和玉质本身的商业价值评判,而是对作品的认识、对作者创作意图的理解、对群体审美观的认同和敏感。
简言之,评估难点是如何对玉雕作品的创造性价值和美学价值进行合理定位。通过对一些传统和现代题材的玉雕作品的评估实践,我们获得了一些鉴赏和评价的粗浅体会,希望能抛砖引玉,通过探讨、争论得到修正和完善。
一、玉雕作品的定义玉雕是采用天然玉质材料,由人类的智慧和双手创造,反映社会生活、宗教信仰、民俗传统,表达作者思想情感,并有较高审美意义的静态视觉形象。
与其它雕刻作品不同,玉雕一定是采用天然玉材,用适当的工具由表及里、由粗到细地去除多余部分,使之最终成为具有经济价值和审美意义的实体。实体一旦完工即是玉雕成品。若成品匠气十足毫无个性,或可以商业化批量生产,不妨称之为“玉雕产品”;若成品具有相当的艺术性,则可称之为“玉雕作品”、“玉雕珍品”甚至“玉雕艺术品”。通常玉雕材质越好,其所含艺术价值可能越高。
二、玉雕作品鉴赏具有特殊性历来玉雕被划分在工艺品大类中,与漆器、刺锈、木雕、剪纸等比邻,与中国书法、绘画、瓷器等的艺术认知度却相距甚远。从宏观上看,由于玉材的珍稀,玉雕作品一经诞生就与富贵、权势等形成了一种直接的联系,制作群体、鉴赏群体都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其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使玉雕作品在制作上更趋于谨慎和保守;从微观上看,由于玉雕作品的制作学习过程漫长,创作环境艰苦,从业人员普遍是实践者,很难自发地完成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飞跃,因此几千年的玉雕行业缺乏系统的文字研究和理论总结,对玉雕作品的'鉴赏缺乏系统的实证分析。这也是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成立“玉石学”学科的考虑之一吧。
有人认为,玉雕创作和制作过程包含了体力劳动和手工技艺,艺术家或文人们不屑为之,那么为什么米开朗基罗的许多雕刻作品采用数米高的大理石,一锤一凿地完工后,却能被世人当作艺术珍品、作者也被公认为世界级艺术大师呢?当然这其中有许多社会背景差异,但最终的不同点脱不开社会群体对美的推崇和认知,脱不开作者的艺术修为和创作性构思。
于是,要真正发展和提升行业声望,进一步浓缩玉雕作品的价值,就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提高社会群体对玉雕作品的认知度和鉴赏水准,另一方面提高玉雕从业人员的艺术素质和审美敏感度。这两方面的良性互动就要求对玉雕作品的鉴赏和评价存在观念的趋同,对其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存在客观的互认,就要求基于玉材的特质,从经验、从感觉、从情感,上升为文字表述、审美研究和理论评价。这种认识论上的飞跃恰恰是玉雕业所缺乏的。然而缺乏更便于吸收和借鉴,更便于向相临的艺术门类学习。
三、鉴赏的切入点艺术学和美学认为,艺术品一定渗透着作者的思想和感情,承载了时代信息和创作者的生命特质,从而具有较高审美价值和社会意义。然而艺术品的界线却极模糊。艺术从来就不能用规则和数字加以定义和判定,审美欣赏也从来就具有多样性和统一性,对美的认同虽存在个体差异,却往往具有时间和地域的共性,具有一定的群体普遍性,因此,对玉雕作品的认识,对创作者的艺术表达能力的认可往往会趋同。对玉雕作品的认识趋同是鉴赏和评价的研究基础。
玉雕作品的鉴赏和评判可从以下方面切入:作品的载体—玉石品质及利用;作品的语言—形式和内容。两者相互协调、相互衬托、相互补充。
(一)作品载体—材质的鉴赏玉雕作品鉴赏的特殊性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材料品质评价和材料的合理使用判断上。
在人类的视觉感受中,物质的形体和色彩是认识事物的第一步。从某种角度分析,人类对自然界的色彩敏感和掌握程度又超过了对物质形态的把握。比较色彩和形体,色彩的感情意味更浓,比如“感情色彩浓厚”早已成为人们评论事物的常用语。再比如中性色中的白色传达出细腻、纯洁,灰色传达出坚实和幽默,黑色传达出深沉和冷静;彩色中红、橙、黄称之为“暖”色,蓝、绿、紫则称为之为“冷”色;此外不同明度和饱和度的颜色会产生轻、重、软、硬之感觉等等。
由此可见,在观察玉雕作品时第一感觉应是颜色。颜色美与玉材的品质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可以进一步引申:玉雕作品鉴赏和评判的第一步是对材质的鉴赏。
材质的鉴赏包括两个方面:材质的品质,材质的使用。其中材质本身的品质是固定的,也是重要的价值因素,有较为一致的评判原则,而材质的使用却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成为玉雕作品鉴赏的重点。
对天然玉材最大限度的使用和充分发挥、巧妙运用是玉雕创作最突出的特点,因此玉雕作品是否最大限度地表现了材质美是鉴赏要点之一。玉材不仅有坚硬的质地,其本身具有的色彩通过加工处理后,又会以不同的色泽显现和相互映衬,其天然色彩的丰富表现力可以随物传情,使作品更加生动。
天然玉材的材质美和作品的创作空间往往产生矛盾,因此玉雕作品是否最优化地处理和调和了这对矛盾也是鉴赏的要点之一。在制作过程中,既不能过分爱惜玉材,又不能完全独立于玉材进行创作。在设计时若完全依赖于材料的形态,过分强调其诱人的特性,则会失去造型艺术本身的价值。这一观点已然取得共识,因为少有不经雕琢的毛料会被当作成品在终端市场销售。
在材料的使用上,已故著名玉雕大师王树森对材质的最大利用和材质的创造性使用之间的有机统一,曾作过极为精辟的论述:“次料可伤其料、其形,而高档料却不可伤料要保其质”。他认为真正好料的设计应围绕突出其纯净美质进行创作,因为高档玉料的俏色无论找得多恰当,一般都会被认为是有瑕,中低档玉料的俏色也应让只见到成品的观众认为俏色生动、自然才能真正提高其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否则作品会因为受到料的局限“因色而俏色”,从而在观众心中产生牵强感和画蛇添足之感。由此可见,因料施才虽然有较大的创作局限性,但却立刻成为作者创造才能的分水岭,要么中庸平淡,要么独辟蹊径。
由以上分析可知,通过对材料品质和材料合理使用程度的鉴赏,就能大致将玉雕成品划分成玉雕产品和玉雕作品两大类。当然,材料品质和材料合理使用程度之间既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比如好料不一定出好作品,而好的作品并不都是好料。真正的大师或艺术家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其中的差别在于作品的语言表达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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