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轻轻透过叶间的缝隙,风吹过,洒下一地晶莹的斑驳。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漫无目的地走在林荫道上。六月的午后,暖暖的空气,淡淡的花香,不免让人轻松而慵懒。路过一家音像店时,却停下了脚步,完全是无意识的,我错愕地久久地站在门口。
金色的阳光消失了,街边的喧嚣飘散了,只有那感伤的歌声,回荡在耳畔:“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我不会让伤心的泪挂满你的脸。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这一刻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是那富有磁性的男声,像极了一个人?还是那怅惘的缕缕感伤,带我回到了昔日的时光?
20XX年的夏天还没结束,我的高三便开始了。
他以转学生的身份,转到我们班,和没有同桌的我,顺理成章地成了同桌。一切平淡无奇得就像学校食堂的饭菜,亘古不变的三菜一汤,味同嚼蜡,波澜不惊。隐约记得,那时的我只是抬起头,两个人生疏而冷淡地笑了笑,我们的“建交过程”仅此而已。
他叫宋明宇,很普通的名字。据说是因为父母工作调动,从霓虹闪烁的上海,转到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这所如微尘般渺小的县级高中。必须注明的是,他并不像万千肥皂剧本里写的那样,英俊逼人,风流潇洒,不过他那一米八几的个子,挺拔的身材,小麦色的皮肤,深邃的眼神也的确很耐看。贴上“都市型男”的标签,他的到来,在我们这个闭塞的学校,瞬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芊芊,和他同桌感觉怎么样?”成绩平平相貌平平的我,之前在班里就像个“透明人”。然而,一旦配上“宋明宇同桌”的特殊身份,却陡然间身价倍增。不少“花痴”女生都争相来采访我这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幸运儿。“还好吧。”我除了面无表情地吐出这三个字,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即使是同桌,只是限于条件“拼个桌”而已,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交集吗?
我就读的并非重点中学,很多人就没几分心思花在学习上,同学之间勾心斗角,恶语中伤甚至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惜字如金的我,不知不觉中就成了舆论的核心。“夏芊芊,瞧她整天独来独往的高傲样儿,家境不咋样,成绩又不行,有什么资本傲气啊?”“就是呀,不就是宋明宇的同桌嘛,那么不可一世!切!”面对这些,我选择沉默——我一直信奉一句话“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不过,如果说我对宋明宇没有一丝好感,那就是撒谎了。然而,我没有太多的兴趣幻想“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也不敢奢望那份遥不可及的浪漫。
时间久了,我和宋明宇的“外交”终于有所进展,自然又是同桌之间那些习以为常的——芝麻绿豆的事儿。某天上英语课,我忘了带书,他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伸手从书包里拿出他的书,一言不发地递了过来;再有,就是他橡皮或碳素笔用完了,我会将自己的分一半给他;上课走神一方被提问,另一个则会在下面悄悄告诉答案,顺利过关后相视一笑……对了,差点忘了说,我一直坚信宋明宇出身于“军人世家”,他的日程表,就像军纪严明的时刻表,每天都会按部就班地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譬如“做完两份奥赛训练”、“背三十个英语单词”、“整理物理力学解题方法”、“默写二十个化学方程式”……密密麻麻,多得吓人,这就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他除了清晨晨跑一小时,傍晚会在操场上对着篮筐挥汗如雨,其余时间都在教室里兢兢业业地当“门神”了。
他和我,都自觉而自然地做着校园里的“独行侠”,只是他光彩夺目,高处不胜寒;而我则无人关注,去留无痕。这算不算一种无法言喻的悲哀与荒凉呢?
高中时代的我,就像水塘里的一只乌龟,只安于眼前的一方宁静和平庸。我没有什么高远的理想,也没什么人生的追求。闲暇时,我总是想:我不会和这个学校的人同流合污,但身在这样卑微的小山城,这样二流的校园,这样贫寒的家庭,每天小心翼翼地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我还有资本放飞梦想吗?然而,身边那个名叫宋明宇的男孩,却用他坚毅不懈的努力,渐渐动摇着我原本肯定无疑的想法。
也许,人的精力真的很有限,宋明宇每天生活的主旋律就是学习、打球、跑步,根本无暇顾及其他。每天打完球他都要灌下一瓶“激活”,然后顺手扔到我俩的桌子挡板下,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废品收购站”,什么面巾纸、饮料瓶、演草纸、早餐袋、护腕、抹布……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周班级都有一次大扫除,那里便是我们俩劳动的“主阵地”,真够人一番忙活的。宋明宇自知理亏,热心地帮我打下手,关键他明显不是个“居家好男人”的料,手忙脚乱的只会帮倒忙。这样的“闹剧”持续了一个多月,当我又一次握着扫帚,拎着水桶,大汗淋漓时,真连拿根面条去上吊的心都有了!!而宋明宇呢,就少有的怯怯地站在一旁,面有愧色。后来,宋明宇从家里带来了垃圾袋,狡黠地朝我一笑“咱俩一起用吧”,扔满了他就自觉去倒掉。然而,有时他还会习惯性,抱着篮球顺手把一瓶“激活”摔进挡板,待他反应过来,那个空瓶子已经很给力地“咕噜咕噜”滚到了我这一边。“对不起,那个……”他尴尬地盯着我,一时语塞。瞧着眼前这大大咧咧的男生,竟囧到这番田地,我噗嗤一声就笑了,是那种诚挚的发自内心的快乐。他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也快活地笑了。直到现在,我似乎还能回想起当初,十七岁男孩子身上咸咸的汗味儿,额上细细密密的亮晶晶的汗珠,窗外一树又一树盎然盛开的紫玉兰,还有那铺天盖地的金灿灿的午后的阳光。
寒假结束前,期末成绩公布,宋明宇以绝对高分名列年级第一,而我呢,仍旧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中上水平,照此发展也就够上个普通二本吧。大家都在整理书本,准备回家,教室里热热闹闹的喧嚣一片。我瞟了一眼成绩单,淡定又淡定地把它塞进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干净利落地拉上了书包拉链。宋明宇静静地坐在一旁,他本来就很“闷骚”,今天更是沉默得有些可怕。“夏芊芊。”我背上包,刚要迈步,他突然急急地叫住我。我有些错愕地转过头,触到他奇怪又复杂的眼神,他明显地犹豫着,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总觉得你和他们不一样。你不适合只被圈禁在这个小山城。”我诧异地看着他严肃而难脱稚气的脸庞,苦笑了一下,“那你认为我这个庸人会怎么样?”“我们是一类人,我们都不该承认自己是庸人。”说完,他坚定地看了我一眼,平静地起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教室外的夜色中。
我愣愣地站在阳台上,看着他骑着单车,黑色的T恤在风中如同鼓满的帆,飞快地一路驰骋着飚出校门。这只是很普通的一幕,却那样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也许正是他那份天不怕地不怕的倔强和执著,让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始正视前方的路。
20XX年2月,我的高三进入倒计时。
也许是宋明宇的寥寥数语感化了我,也许是我终于对迷茫的未来惶恐不安,我开始拿出“拼命三郎”的架势学习。我的目标仍不是很明确,但总算有了努力的方向——上个一本院校,走出这座被世人遗忘的小城。“你不是一个庸人。我们都不是。”从来没有人那么郑重地告诉我,我并不普通,并不卑微。宋明宇认真的眼神,瞬间燃起了我潜伏已久的斗志,鞭策着我向前跑,拼命向前跑。
我和宋明宇的话仍不多,但我已自觉成了他忠实的“跟班”,只要他在学习,我就绝不闲着;他去跑步,我在学习;他去打球,我还在学习;他偶尔课间小睡,我依旧在学习。我知道我的底子不差,只要用功,只要肯花时间,上升空间还是不小的。有天晚上,第三节晚自习的课间,他在人声鼎沸中递给我一只耳塞,我们一起听着郑智化的《水手》:“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我沉静地听着,沧桑的声音,不服输的气概,回荡在心间。“你想考哪所大学?”我问他。“北大。”他握着笔,眼睛仍盯着模拟卷,在飞快地刷题。过了一会儿,他抬手看了看表,“啪”,他果断地关掉MP3,朝我微微一笑,“听歌时间结束,学习吧。”
长时间高强度的学习,疯狂到可以让人置身世外。久而久之,我们的挡板下面,又恢复了从前蔚为壮观的“废品收购站”景象;垃圾袋满了,他会忘了去倒;思考难题时,他还会无意识地转笔,几支笔“噼噼啪啪”地响个不停。而我,就会等到放学后,不声不响地把这些杂物清理干净,再帮他找回掉进桌缝的钢笔。宋明宇是个大大咧咧的粗线条男孩,我也不想在生活小节上苛求他什么了。
时光就那么平平淡淡、一成不变地流淌着,我每天无怨无悔地为高考卖命,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话,倒也挺享受其中的乐趣的。然而,那件事情出乎意料的发生,却一下子打乱了我四平八稳的生活节奏。
那是个三月的黄昏,活动课。大家都去操场活动了,而我碰巧赶上生理期,有点不舒服,便递了假条留在教室自习。疯狂地刷完了三大张英语阅读训练,我顿觉神清气爽,充满了成就感,不适的感觉转瞬消了大半。因为没有“先知先觉”,那天我很“二货”地穿了一条齐膝的雪白色短裤,又很蠢地猛地起身,顿时一种排山倒海的感觉势不可当地汹涌而来。我大吃一惊,明白大事不妙,正准备火速冲向卫生间。偏偏就在这时,走道里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不用回头,我就知道那是宋明宇——这是他每天打完球回来补充“激活”的时间。我一着急就会反应迟钝,等我手忙脚乱地想掩饰着坐下,他已神速地来到了身后。我窘迫地背对着他,脸上像是火烧云,他肯定看见了那片雪白上触目惊心的鲜红色……哎呀,天哪!我想死的心都有了。他走到座位上,沉默地脱下护腕,从桌肚里拿出“激活”,照常不误地“一灌到底”,然后静静地把篮球放回原位,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然后,他走了出去,经过我的身边时,塞过来一件他的暗紫色格子衫,平静地吐出了几个字:“脏了。用这个挡一下。”于是,我抱着他的衬衫,愣在了原地。
那天是周六,照惯例学校免去了晚自习,六点钟住宿生自行回家。我真的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他的那件衬衫,我该如何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如何走过人声鼎沸的“美食一条街”,“平安”地回到家中。他的衬衫,免去了我难以启齿的踌躇和尴尬。第二天早上,物归原主时,我向他感激地笑了笑。迎着春天的朝阳,他的眼神是那么平静、澄澈而温暖。
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吧,我突然发现自己多了一项癖好——会不自觉地观察宋明宇:屏神思考的他,乱丢瓶子的他,假装发牢骚的他,三步上篮的.他……可气的是,傻乎乎的我很多次都会与他四目相撞,躲闪不及,每次总是以我的慌乱低头草草收场。而他呢,照常地刷刷题,打打球,转转笔,耐心地帮我讲解几道理科压轴题。眼神依旧澄澈,神色依旧淡然。
气温持续攀升,时间驶入四月,高考的硝烟味愈加浓烈了。这时,我终于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我要考进北京,考进那个曾让我望而却步的神话般的城市。全国的大城市不只北京一座,但是那个城市在我的心中却与众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者准确地说,我不想强迫自己坦白什么,承认什么。“我也去北京。”当我竭力让自己平静地说出口时,宋明宇停下笔,抬起头,“加油,这才是我期待中的夏芊芊。”窗外,初夏的风柔柔地吹过,他暖暖的微笑,让我释然了。
高考前一天,照例在第三节晚自习的课间,一人一只耳塞,我和宋明宇一起听歌。在奔赴“战场”的前一夜,撇开周围的喧嚣,我们在一起,沉默地听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首歌——《等一分钟》——
“如果时间,忘记了转,忘了带走什么;你会不会,至今停在,说爱我的那天;然后在世界的一个角,有了一个我们的家;你说我的胸膛,会让你,感到暖。如果生命,没有遗憾,没有波澜;你会不会,永远没有,说再见的一天;可能年少的心太柔软,经不起风,经不起浪;若今天的我能回到昨天,我会向自己妥协。
我再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我不会让伤心的泪,挂满你的脸。我再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那一年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那一年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
我望向窗外,满天繁星的夜幕下,蝉鸣阵阵中送来清幽的花香。那是夜来香吧,淡淡的静静的香,不想惊扰什么,不愿诉说什么,只是独自品尝着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与感伤。“夏芊芊,”我转过头去,像之前无数次那样,猝不及防地触碰到他直接而深邃的目光。我知道,一定有泪光在我的眼眶里闪烁,但这一次,我不再惊慌也不愿再躲闪了。
后来,高考成绩公布,一切顺理成章地发生。宋明宇果然考上了北大,就读于卧虎藏龙的经济学院。我呢,也飞出了这个小山城,以“吊车尾”的分数进了人大。至少,我还可以和他仰望着同一片蓝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欣赏着同一片街景,在同一座城市里擦肩而过,人来人往……于我而言,真的足够了。“可以一起去北京吗?”宋明宇的短信及时送到,我回复了一个夸张的大大的笑脸。
来到北京之后,我们仍然保持着联系,闲暇时在上聊聊天,对着强度不减的大学生活吐吐槽,节假日时互相问候,偶尔约一群朋友出来疯一疯……我并不想打破这份平静与美好,生怕会因此失去那份纯净珍贵的情谊。就这样,直到半年前他去了英国。
“姑娘,盛开的薰衣草,买一束吧。”我在音像店外愣神地站着,一位老婆婆走过来,她衣着简朴,挎着竹编的古色花篮,“知道它的花语吗?”我轻轻地点点头,欣赏着那一束束静美的小花,仿佛紫罗兰色的小精灵,散发着着绚丽绝世的意蕴。我小心翼翼地,将一片晶莹的梦幻的紫云捧在了掌心。
“你相信花季的爱情吗?”时光仿佛回转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夏夜,鸣蝉声声,凉风习习,宋明宇摘下耳塞,侧过脸认真地问我。我牵起嘴角,送给他一抹意味深长的轻轻的微笑。
风吹过,风不语。也许,只有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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