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复工计划方案(精选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复工计划方案1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全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工地开复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做好保障服务等工作,坚决打好控疫情、促发展两场“硬仗”,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助力全市经济增长“开门红”。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开复工保障
1.强化工地开复工领导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地开复工工作领导专班组织协调作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包联制度,积极对接企业,切实了解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开复工指导。建立分区分级管控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以项目为单元,实施分片分项目包联,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将《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告知书》(附件1)先期发放到每一个企业、项目,指导企业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开复工具体要求,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准备充足物资,并对相关方案进行指导审核。
3.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务工人员使用计划。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承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承返乡人员服务管理的指令》([20xx]2号)要求,原则上不使用中高风险人员;对低风险地区跨省(市)人员,落实属地卫健部门规定的健康监测措施;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正常返岗。
(二)做好开复工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机构。成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主动对接属地住建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复工前后用工人员、排查管控、现场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逐项制定应对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属地住建部门审核。
3.制定开复工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牵头组织项目参建各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建筑工地开复工计划,预测开复工时间、用工数量等内容。
4.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工地开复工前,各企业要根据用工情况准备隔离观察场所,用于人员临时进行隔离,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返岗前隔离。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人员宿舍原则上每间不得超过4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储备充足。
5.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开复工要求。工地开复工前,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开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工作严格有序实施。要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专题会议,压实安全责任,进行警示教育。要对新到岗人员、转岗换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要组织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要逐一检查、逐一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复工。
6.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楼层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冲洗设施正常使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严格开复工管理
1.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建筑工地经自查达到开复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住建部门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好验收工作,本着“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核验人员责任,按照《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验收表》(附件2)逐项进行验收并留存文件、照片等验收资料,存档备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三个方面验收合格的,由项目三方主体责任单位签署《承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后即可开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缩短建筑工地开复工核验时间,一次性告知复工条件,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方式随时受理建筑工地复工申请,随时申请随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随即批准复工。同时,重点加快医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复工核验,加强核验时效。
2.加强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工地开复工前,要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务工人员开展科学防疫知识培训。
(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履行对本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责任,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应急处置、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责任、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在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出工地。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各项目要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健康档案,进入现场所有人员认真填写《务工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4),并留存健康码“绿码”截图,严格做好一人一档。对在岗员工要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4.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在建项目要使用“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扫描健康码等方式,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登记造册。
5.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工地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在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专职防疫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场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6.保障防控物资需求。各项目要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等。要安排专人每天核查防护用品消耗和库存,做到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7.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食堂、宿舍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8.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食堂、宿舍、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实行定时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消毒1次。食堂餐前餐后要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宜安排在人员上岗后和晚上睡觉前进行。
9.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生产工作时员工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项目要合理安排用工,通过两班或三班倒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施工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应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场所,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人与人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10.加强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合理采取错时供餐、分散用餐、相对隔距用餐等方式供餐就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餐饮人员要体检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1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所有开复工项目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城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12.实行专人负责制度。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外出采购,严禁私自外出、对外来人员、车辆、工程材料、生活用品等实行专人负责,外来车辆和货物进入工地必须消杀处理,司乘人员要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五)做好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工地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科学有效给予处置。
2.加强应急处置。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到隔离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并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经项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双到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专班,建立指挥调度、领导包联、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导检查机制,随时了解掌握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各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和要求,推进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决策指令,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在开复工过程中出现疫情传播蔓延。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切实了解企业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守工地开复工关口,严把人员返岗入场关,确保守住开复工安全底线。
(四)严肃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项目要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凡是在本辖区、本项目发生重大疫情和险情,要果断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巡查,实行网格化管控,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市住建局把开复工工作列入前两季度重点检查内容,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查暗访,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开复工计划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紧急通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即将迎来节后复工高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党委、政府有关安排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加强对来自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排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集中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县建筑工地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我县项目复工复产,现将复工项目包保职责明确如下:
经开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管辖园区内工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工作。
乡(镇)、社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棚改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它建设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属平台公司: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司代建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开(复)工项目管控。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我县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
(二)全面做好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我县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项目严格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xx〕11号)规定。
1.开(复)工八条件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实际配备防护、消毒等防疫物资;现场人员统一发放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和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等有关方案。包括:
①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项目复工方案。
②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③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④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3)施工项目食堂、宿舍、办公场所做到每日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完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措施。
(4)对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和转岗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5)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安全、完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已排除,并落实专人管控。
(7)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8)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设施齐备和完好。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一个领导小组、一张责任状、一份复工指南、一套排摸表格、一个管理规范,一个企业防控专班,一份驻项目联络员名单”等七项,确保开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2.开(复)工安全八要素
(1)防护三宝四口:口罩、测温器、消毒剂;嘴口、鼻口、眼口、耳口。
(2)防疫三要素:通风、洗手、消毒。
(3)三级教育:公司防疫教育、项目部防疫教育、所在班组防疫教育。
(4)杜绝三违:违规出入人密场所、违规进出重点疫区、违反所在地防疫要求。
(5)四不伤害: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不让别人被感染。
(6)四不放过:工地是否传染源不查清不放过;开复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防疫消毒措施未采取不放过;疫情隐瞒不报不放过。
(7)四不两直:工地不聚会、班组不串门、见人不握手、工作不扎堆;直接居家隔离、直接个体防护。
(8)五查:查思想(意识是否到位)、查体温(是否有症状)、查防护(是否戴口罩)、查行踪(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查责任(防疫要求是否落实)。
(9)防疫6S管理:整理情绪,重视但不恐慌;整顿管控措施要强化;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素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安全平安健康度过疫情。
3.开(复)工准备
(1)成立疫情防范小组。每个项目必须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2)复工运作盘点。围绕“人机料法环”等几个方面,对生产运作进行盘点,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环境消毒杀菌。复工前各个区域都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
(4)复工人流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区域情况,制定复工人流管控方案以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措施。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5)疫情防护用品准备。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4.开(复)工防控措施
(1)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①人员管理。一是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场所,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二是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往返湖北的或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过接触的务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未确认其健康状况前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县外返回修文县人员必须隔离14日方可上班,无症状后方可正常上班;三是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四是减少员工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特别是严格控制赴疫区人员。
②会议管理。一是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提倡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的现场会议,要减少人数、压缩时间,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二是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要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茶具用品等要用开水浸泡消毒。
③访客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工作访客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2℃以下并无湖北接触史,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会客时间;二是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可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会客结束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三是现场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访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④餐饮管理。一是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二是食堂采购及供货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掉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三是提倡员工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和面对面就餐。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分餐或送餐方式就餐,每日定时对就餐区域实施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⑤活动管理。一是现场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一般性活动;二是确需举办的现场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压减活动时间。活动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消毒。
⑥环境管理。一是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应注意保暖。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消毒;二是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施工电梯、临时楼梯、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消毒,且尽量使用喷雾消毒;三是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四是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五是现场用车内部及门把手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使用时,实行“一车一消毒”。消毒宜用75%酒精擦拭;六是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用;七是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八是餐厅及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2)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
①增强卫生健康意识,适量运动、早睡早起,不熬夜,提高自身免疫力。
②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避免直接接触家禽和野生动物。
③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
④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后),应避免触摸眼睛、鼻及口,如需触摸,应先洗手。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者处理动物排泄后,要用流水、皂液或者用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洗手采用正确方法,时间在40秒以上。
⑤避免到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要正确佩戴口罩。
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错峰出行,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⑦下班回家摘掉口罩前后应正确洗手,废弃的口罩要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手机和钥匙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⑧做好居室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冬天开窗通风时,要注意室内外温差,以免引起感冒。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做好清洁。
⑨避免多人聚会。客人(身体健康情况不明)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酒精消毒湿巾、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剂、过氧乙酸等,这些溶剂都可以有效灭活病毒。
⑩养成安全的饮食习惯。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身体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医。
5.做好应急处置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我县防疫重点对象的分类管控要求进行管理(附件1),一旦发现工地人员出现(腋下体温≥37.3℃)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疫情传播蔓延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开复工项目备案管理。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对企业复工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允许复工,符合条件同意复工的,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住建局备案后方可复工。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每日下午16:00前将《修文县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基本情况排查统计表》(附件2)和《20xx年修文县建筑工地开(复)工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筹备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报县住建局汇总,联系人:向祖国,邮箱:601588350@qq.com。
(二)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建筑企业须在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场所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复工企业的人员、设备、原料、资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督查。县疫情防控督办检查组将对全县建筑工地复工防疫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发现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复工计划方案3
一、防控组织体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担任工作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2.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机构员工管理
1.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员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
2.对于湖北及境外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重点跟踪,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校区。对提前返回人员,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隔离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3.对到岗人员信息表、居家观察人员表和重点疫区人员跟踪表,做到每日确认每日更新,及时上报属地街道、教育局。
三、防控物资准备
1.在属地乡镇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2.向员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每部门发放体温计XX只,口罩XX只,并做好登记工作。
3.防控物资由组长负责统计、分发和购买,视疫情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机构师生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控措施执行
1.在家长咨询室设立观察点和隔离区,具体方案由组长洪明浪负责,确保落实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2.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所有到岗员工每天体温检测两次。
3.外部人员由陶彩萍负责检测。
4.所有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谢绝进入培训机构,及时上报组长,同时报属地乡镇。
5.做好培训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场所定期消毒。
4.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员工日常佩戴口罩,减少外出,宣导卫生礼仪。
5.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研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赴重点疫区的商务出差等活动。
6.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无关人员来访。
7.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机构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五、应急管理措施
1.对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隔离,并报当地防疫工作指挥部。
2.由专案小组负责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实施分级防控策略。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由疫情防控工作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高可停课的预案措施。
六、安全工作确认
1.复课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正常。
2.机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师生员工防护到位。
开复工计划方案4
一、工作原则
(一)分类推进。未受疫情影响的各在建项目要全面复工复产;受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和原材料进入影响的,待相关区域解控后应立即组织复工复产。
(二)联合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县住建局将会同卫计、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并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负其责。县住建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责任部门组成的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指导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工作。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跟进落实。我县各建材业企业应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建材供应。
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因疫情等原因出现局部停工,近期准备复工复产的,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基本要求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政策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制定项目复工具体方案(重点包括项目现有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机制领导小组、计划复工时间、复工范围、人员物料筹措、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人员食宿安排和应急处置等内容),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疫情防控机制建立到位。房屋市政工程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主动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备复工情况,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实名制通道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张贴安康码、行程码。
3.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到位。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来(返)我县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前摸排建立本项目预复工人员花名册,对预复工人员14天以来的行程、核酸检测、安康码、行程码,以及与隔离、观察人员接触史等有关健康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一人一档”;优先使用已录入本项目实名制的人员,不得使用情况不明的临时人员,不得使用未解除管控地区的人员,不得使用黄码、红码人员,不得使用隔离观察期未满人员。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及时到岗履责,认真组织项目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和专用车辆进行一次检修维保,对深基坑、脚手架、高边坡、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留档备查。要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个人防护教育和岗位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等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复工前检查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
5.防疫物资充分保障到位。房屋市政工程要根据项目的规模、用工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现场必须设置1间临时观察室(隔离区),并与其他场所物理隔离。
6.施工现场全面消杀到位。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的预防性消杀,重点对办公区、住宿区、食堂、卫生间、门卫值班室等关键场所及部位进行消杀,并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二)复工复产申报
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对照复工前“六个到位”的条件逐项自查,自查合格后申报复工复产。政府投资类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报复工复产;社会投资类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建设单位无异议的向县住建局质安站申报复工复产。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建设单位、社会投资类项目的县质安站在收到复工复产申报时,当场对申报材料(见附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即可同意复工复产;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综合核查,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要现场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工停产。
(三)复工复产后管控
1.做好服务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住建局将会同卫健、自然资源、水利、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复工复产的帮扶指导、统筹协调、巡查监管等工作,特别是企业用工、建材供应等实际困难。
2.实行封闭管理。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只开设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日常消杀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查验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快递人员、外卖人员进入办公区和生活区。
3.从严人员管控。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政策宣传,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居住在项目生活区内的人员,落实好门卫值班,严禁私自外出;就近用工返家人员,引导其自觉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风险。县外非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必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3+2”管控措施;县外重点地区人员来返人员必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按照辖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未满或最后一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
4.强化日常消杀。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要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清洁消毒。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及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处置、污水处理。
5.严格食堂管理。建设工程项目食堂要落实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禁止堂食。食品食材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在食堂屠宰家禽家畜。加强厨师、采购、保洁、保安等重点人群管理,根据需要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6.做好应急处置。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人员带至项目临时隔离点,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街道(乡镇),按照所在辖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就医,就医情况要及时向工地人员通报,避免造成恐慌。一旦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检测部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向建设单位、属地政府和县住建局报告,并立即封闭工地严禁人员进出、立即停止工地施工、立即对密切接触人员就地采取措施隔离管控,并配合卫健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开复工计划方案5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项目复工,特制定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全县交通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2月初全面复工。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工程项目复工工作小组,田建军同志任组长,李直海、王大勇同志任副组长,王剑平、吴罕、郝茹慧、贾曙明、贾彦龙、张晓艳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晓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调度全县交通项目复工。
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吴罕、贾曙明、贾彦龙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人员,根据具体项目负责日常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项目部、监理部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有序有力推进交通项目复工。
三、复工安排
(一)抓实疫情防控
交通项目复工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建设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共同负责制。依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石楼县有关规定及防控要求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1.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实行以项目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复工项目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防疫人员、物资、场所,严格防疫流程和规则。项目业主要将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人员一并纳入疫情防控体系进行管理,并明确一名负责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复工复产报备表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2.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一是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复工人员返岗前外出史和病例接触史,对返岗员工逐一登记,加强体温监测,对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有病例接触史人员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对全体员工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至少监测7天,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做好工作场所防控。一是实行封闭管理。各项目部、监理部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严格管理进出办公场所、宿舍和工地的所有通道,进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必量体温,人人必戴口罩,食堂、办公场所、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必定时消毒并保持通风。按照“非必须不接触"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配备必要的药物和防疫物资,做好医务服务,及时清运垃圾。二是严格准入制度。各项目部、监理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进入办公场所、驻地、工地的人员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对外来务工人员施工单位要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
4.强化防疫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疫讲究公共卫生、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餐、不聚会。
5.做好异常情况处置。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应急处置责任。设立隔离区域或指定集中隔离地点,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安排到该区域进行隔离,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和及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场所和宿舍,并视医学观察情况对其办公和生活场所进行封闭和消毒。一旦有员工确诊,要立即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措施,并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抓实复工准备
进场复工前,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复工方案制定、材料机械、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复工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相关复工程序申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安全员及其它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三)抓实施工管理
1.全面加快施工。按照中央、省、市、县复工要求,尽早组织进场施工。结合上半年雨季多等情况,优化施工组织,加强工期管理,加大施工机械、施工人员投入,积极有效推进施工。
2.抓紧前期工作。各项目指挥部或建设单位要立足早开工早建设,积极组织推进项目工可、设计、施工图审查、财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3.严格质安监管。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工序,确保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设计施工,严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部署。组织参建单位迅速编制复工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复工时间、复工人员及人数、复工主要建设内容、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人、复工疫情预防和处治方案,各项目要将复工方案于3月1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审核。要组织对拟复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经批准方可进场施工。
(二)要主动协调调度。各项目指挥部要组织调查复工项目征地拆迁、施工环境、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调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2月上旬县局督导组要对全县的交通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局属各行业监督或服务机构要主动服务,组织力量下沉到项目一线指导检查,实行周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在每周一将项目建设和项目防疫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复工小组办公室。
开复工计划方案6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确保我司能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复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工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能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业务操作,特成立领导小组:
(公司正式复工后本小组自动解散)
二、召开复工工作会议
在公司楼侧空旷处召开复工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复工方案,逐项逐级落实复工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复工具体计划
(一)公司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2月6日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将电梯全部停闭(由综合部负责)
(二)建立公司法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班专人;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即应急指挥部,上海市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本领导小组自动解散),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
1.政策执行组:由组成,负责通过微信工作群、公司内部通知等各种方式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集团等关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做好职工群众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
2.信息报送组:由组成,负责统合集团及相关单位的疫情管控要求,形成人员复工计划表,收集公司汇总信息、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及时向集团及相关单位报备。
3.应急保障组:由组成,负责公司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向集团、公司所在园区、相关单位汇报,确保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2月5日清点公司现存口罩,确保每天库存数量能满足20天内复工人员人均一个口罩的要求。(由综合部负责)
(五)2月8日前购买必要的消毒用品。复工后每日敦促及检查物业清洁人员合理合规对公司进行清洁消毒。(由综合部负责)
(六)2月8日前配备非接触式体温测量仪器。复工当日起,由专人每天8:00在公司门口对复工人员逐个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在“一员一档”备查。(由综合部负责,全部员工配合)
(七)2月10日,对公司大堂、楼道、电梯、会议室、生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复工后,每日须对公共部位进行消毒不少于两次,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公共部位、部门日常清洁部位由综合部负责,部门自属特定设施由对应部门负责)
(八)2月9日前,要求配餐公司做好配餐安全管理,确保餐食制作、人员配送的绝对安全。(由综合部负责)
(九)2月6日前,公司全面建立“一员一档”制度,掌握所有员工休假期间的离开来回情况。其中,对返回或来自或途经的员工,一律暂缓上班,如已返沪,依照居委会管理要求,实施14天的医学观察。其他地区回沪员工,由公司每日做好人员管控及对应防疫措施,如有异常及时上报集团、园区和相关单位。(由综合部负责)
(十)复工后,每日专人负责复工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调度;在一级响应期间,每日早上、中午上班前均测量体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综合部负责)
(十一)复工后,在上海市处于一级响应期间,原则上不去拜访客户、供应商,也不接受客户、供应商来访,各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公司要求公私快递、配餐服务均不进入公司大堂,减少接触人员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外出办公车辆,原则上不得同车超过二人(含驾驶员)。如在楼内及周边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掌握对方意图、劝返,必要时报送园区保安处理或追踪。(由各部门负责)
(十二)各部门严格敦促员工按照复工计划表逐日复工,敦促员工尽量按照公司住处的简约线路复工。员工以每一住处(房号)为单元每两天派出一名成员采购生活物资。(由各部门负责)
(十三)2月9日前,建立健康责任人和健康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开工后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十四)2月10日,由公司领导牵头带领对应部门负责人对公司办公大楼、仓库、配电间等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消除问题,检查分部门分区域分人员分批进行。各部门自行组织对检测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十五)2月10日,各部门分批对复工人员进行复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主要针对安全防疫、检测操作、职业卫生、应急能力,并对特殊设备的特殊作业人员证件进行检查,确保证件有效,持证上岗。各部门不得召开集中会议形式开展培训。
四、宣布正式复工
各部门将复工准备完成情况以图文方式于2月10日最晚15点前汇报至综合部,综合部汇总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后报正副组长同意后,公司通知正式复工(综合部牵头,由各部门负责)
开复工计划方案7
一、成立疫情期间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检查队伍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由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重要岗位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王大为公司复工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负公司复工安全及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
复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安排好职工中午用餐,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二、复工防疫及安全检查内容
(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检查
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3、车间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4、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5、防疫及劳动防护安全检查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三、复工防疫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安全措施。
2.防疫及劳保用品防护使用知识
3.车间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培训
(四)培训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
(五)培训考核要求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公司及本人岗位安全风险要点、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其他准备工作
1、建立复工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总经理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2、严格返岗人员疫情筛查。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人员等,市外来人员暂不返岗。
3、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租用富士办公楼上的一间套房设置为独立隔离观察室。
4、组织安全检查。提前对厂区内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复工前工厂各个区域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工厂内部人员防护安全。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
五、复工期间各项工作
1、坚持日登记制度。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2、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进入隔离室进行隔离并上报所在乡镇街区,及时安排赴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3、做好设备日点检工作,特别是重点设备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安排好职工就餐,所有员工自带餐,就餐位置距离必须大于1.5米以上,不允许聚在一起,所有餐具必须按要求消毒。
5、严格监督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必须勤洗手。
6、利用班前或收工会进行人员的安全、防控知识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7、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办公室、卫生间、食堂、生活垃圾堆放处,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8、每天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
每天上班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对员工逐个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住址、电话、体温、有无症状、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有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如体温在37.2C以上的,或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
六、隐患整改及落实
加强复工前和复工期间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1、管理上缺失的隐患,需形成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部位,一律不允许复产生产;
3、一般安全隐患,立即快速处理整改,当天处理不了的必须限期整改;
4、安全隐患必须定责任人、定期、定资金、重大安全隐患还需定方案和验收。
七、复工计划
1、工厂各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本市区以外员工(含供应商、物流)不可进入公司大门(如果进入必须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报告)。复工前25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
2、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正常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口罩.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送公司临时隔离点,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及时联系泰兴市人民医院并报告园区及街道防疫办公室。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禁止进入公司,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
5、体温检测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有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对去过湖北省的人员、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按照政府规定向政府和公司报备,并进行隔离。
6、办公室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7、保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8、复工后,公司办公室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9、公司所有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办公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废弃桶。
11、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2、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多人现场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3、公司所有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八、复工计划
1、2.10-2.14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2.14-2.16接受检查审核
3、2.17复工,按要求检测体温,消毒等
4、2.17进行员工复工前培训
5、2.17设备通电、保养、安全隐患排查、试运行等
6、2.17收工培训,主要是补充一些未做好的事宜的讲解培训
7、2.18正常上班
开复工计划方案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现就本市建设工程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安全有序恢复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设工程复工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成员为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重大办、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副中心工程办及各区政府。
二、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保障的统筹调度、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和协调,建立全市在施项目台账,牵头协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牵头协调全市公路工程的'复工工作,统筹协调工程复工的道路运输工作;
(三)市重大办牵头协调冬奥工程、轨道工程、铁路工程的复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办牵头协调副中心建设工程的复工工作;
(五)各区政府牵头协调本区区属建设工程复工工作,同时做好市级重点工程复工的协调保障工作;
(六)专班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建设工程复工工作。
各牵头单位按照“日汇总、周调度”的工作要求,及时协调企业复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级部门协调的及时报工作专班。
三、专班工作机制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防控体系;督促复工企业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每日上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二)劳务人员返京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指导复工企业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把控,做好劳务人员远端健康筛查和实名制管理;协调交通、铁路部门“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安全有序返京;协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三)建筑材料供应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本市生产企业和河北省、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促成建材生产企业和基地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协调已开工重点工程项目,为需要解决应急通行证的企业做好服务;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利用“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供需信息监测,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发现有恶意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防疫物资筹集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满足复工防疫物资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防疫物资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做好防疫物资供需对接,统筹市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防控应急物资的供应;协调各区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五)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加快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的办理,对已取得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协调延长有效期到疫情结束;统筹协调全市各区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数量,帮助运输企业尽快恢复经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指导,保障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及时规范处置消纳和运输畅通。
2.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六)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复工工程劳动力组织和保障等措施费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踪、协调和指导市场材料和人工等生产要素价格波动的价差调整;协调和指导工程投资概算的优化调整和资金落实工作;协调指导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定性和适用工作。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复工企业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区和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接诉即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依各自职责加强服务,做好企业帮扶。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重点建设工程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帮助,做到快速响应,接诉即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工程复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牵头单位与复工企业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日汇总、周调度”工作,可通过微信等不直接见面方式加强联系,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
开复工计划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企业正常生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xx〕3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xx〕6号)和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和荣
副组长:冯梁
组员:
二、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
向各工业企业派驻驻厂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特派员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级政府提出的防控监督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保障。
三、企业复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可控”要求,做早做实做细重点企业及相关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分类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复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举措
各企业要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要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复工前、后各项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职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信息建档筛查工作,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首批复工用工,并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职工:开展本地职工春节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坛及往返路线、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除春节期间从未离开常州范围,或从外地返回常州范围已完成14天隔离的本地职工外,其他所有离开常州的本地职工,自返坛之日起,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
外地职工: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坛。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坛。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地职工,在体温检测正常、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与前述地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返坛后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申请到镇集中隔离点隔离。外地返坛员工需提前按照《返坛员工审核流程图》(附件10)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核。
职工隔离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拨打120,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超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距离,隔离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并有独立的卫生设施)。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每日报送员工健康状况、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企业应谢绝或尽量减少客户来访等活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3)强化职工上下班过程管理。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避免多人乘座一辆车。
(4)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5)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
(6)加强人员集聚防控。提倡网上办公。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7)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8)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三)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1.企业自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四个到位”要求(参见《金坛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坛防指〔20xx〕5号))和复工前后具体举措的要求做好自查自改。
2.镇级审核。企业准备充分后,应在开工前2天将《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附件2)、《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在岗职工统计表》(附件5)、《外地职工疫情防控统计表》(附件6)、《企业复工防控物资储备表》(附件7)、《职工隔离情况汇总表》(附件8),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防控机制建设、设施物资储备、内部管理措施等内容)、复工生产方案(包括复工时间、产品产能、订单情况、用工人数、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等内容)等申请材料报给企业特派员,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小组到现场严格审核把关。
3.部门会审。镇政府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其他职能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其中,职工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还需报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
4.指挥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审结果汇总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复工要求。所有拟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先使用本地员工,全力劝阻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坚决落实员工返坛后居家隔离14天方可返岗的要求。
2.加强协调指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企业防控组要统筹抓好全镇企业复工工作,组织企业分批分类、规范有序申报复工。驻厂特派员要在服务中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落实好“四个到位”,监督企业严密编织防疫工作网。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3.加强检查督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巡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企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停产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建立“零报告”机制。请各企业每日中午11:00前将前一日企业复工准备和疫情防控的主要情况、员工动态报企业特派员。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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