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协议书

2022-06-04 合作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殖合作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养殖合作社

  乙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甲方合作社为乙方合作社或(农户)提供高品质基础母羊、羔羊收购、养殖技术服务等。甲方给乙方提取相应的服务报酬。乙方合作社或农户本人持社员证优先享受产品售卖服务。

  一、乙方要鼓励其合作社成员(农户)与甲方签订协议。

  1.乙方合作社或成员与甲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有偿提供高品质基础母羊和羔羊给乙方合作社或成员改善养殖品种,并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乙方合作社或成员养殖羔羊达到出售标准时,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羔羊销售信息或直接收购,收购价格高于市场行情。

  二、乙方的分红。

  甲方按协议约定进行收购,甲方将提出与乙方合作社或(农户)交易额的7%支付给乙方合作社,作为乙方合作社的服务分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琼海时达渔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两方合称“双方”,各称“一方”。

  鉴于,甲方拥有养殖相关的先进资源、技术;乙方拥有适于养殖的场地并且希望甲方代为管理以进行水产养殖;甲乙双方自觉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开展水产养殖合作活动。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 养殖品种、数量

  (b) 产品养殖周期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产品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产品收购价格最低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提供:

  (a) 种苗,种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工资由______支付;

  (c) 其它双方确认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或办理:

  (a) 养殖场所,养殖场所保证持有符合水产养殖的一切资质和许可,并保证本协议期间内水质无污染,适于养殖;养殖场所的维护费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和住宿场所,租赁费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于网箱等养殖所必需的设施,设施的维护费用由_____支付; (d) 饲料,饲料需要符合中国及养殖厂所在地的质量标准,饲料价格定为马来西亚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润中扣除;

  (e) 种苗进口的所有入关手续、中方船舶进港许可证、船员签证、代为办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还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合作有关其它手续;

  (f) 推荐当地雇佣劳务,该劳务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录用

  (g) 其它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和利润分成方式

  (律师建议:鉴于甲方是在乙方水塘进行养殖,相对风险较大,兹建议设定管理费,由乙方于固定期限支付给甲方,可保证甲方承担较小风险。)

  2.1 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费________(马来西亚元/年),第一次管理费支付于本协议生效日后7个工作日内。

  2.2 双方约定,水产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场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

  2.3 养殖销售提成方式:

  2.4 捕捞销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捞、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a) 捕捞方式:

  (b) 运输方式:

  (c) 费用承担:

  第三条 双方义务

  3.1 甲方义务

  (a) 提供质量合格的种苗,保证种苗达到检验检疫标准,并且负责种苗出关的各项手续;

  (b) 尽职尽责进行养殖活动,并对养殖场所和乙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和住宿尽到合理使用和保护义务;

  (c) 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当预先告知乙方做相应调整;

  (d) 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资有问题,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f)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义务

  (a) 负责种苗入关的检验检疫及其它各项手续;

  (b) 严格履行本协议1.3条各项义务;

  (c) 按时支付甲方的管理费;

  (d) 保证养殖场所的日常维护和安保工作,发生问题24小时内到场解决,确保养殖的正常进行;

  (e) 保证所需附属设备的及时提供;

  (f) 保证办公场所和住宿条件达到甲方要求,并且负责协助甲方和业主进行上述办公场所和住宿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g) 保证本协议存续期间养殖活动的正常进行;

  (h)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养殖,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还乙方的管理费用,并支付管理费用___%的违约金;

  (b) 未按照双方同意的捕捞通知单捕捞,应承担_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c)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款的__%滞纳金, 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4.2 乙方违约责任:

  (a)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应付款__%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b) 未履行3.2条(a)款义务导致甲方种苗无法入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c) 未履行3.2条(b)、(d)、(e)、(f)和(g)款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

  (d) 未履行3.2条(c)款义务,乙方应每日支付管理费0.5%的滞纳金,直到实际支付管理费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免责条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战争、洪水、飓风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在各自尽到合理注意和保护义务后,互不负违约责任,并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是罢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荐员工导致的罢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雇上述员工,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 本协议的终止

  (a) 本协议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约;

  (b) 一方违约,双方在其违约发生日起60日内无法达成解决意向,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c)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其它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决;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3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 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内建设完工。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

  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松桃马脑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脑山农业)一直至力于拓展销售渠道,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马脑山原生态散养的土鸡已初俱影响力,需要扩大养殖生产规模,现在特与广大养殖户(乙方)诚信合作,共赢合作,将甘龙马脑山土鸡打造成甘龙镇的农产品品牌。

  合作模式:

  1、马脑山农业负责对养殖户提供的土鸡养殖技术培训和后期的疫情跟踪;

  2、马脑山农业为养殖户统一提供正宗品种的土鸡苗,其中出壳苗_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鸡苗费用在回收成鸡时可退回出壳苗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按成活数量计算)。

  3、养殖户将土鸡养到5个半月后,马脑山农业将一次性回收所有土鸡,定价为________元/斤。结账时间为交货次月底前统一结账,货款直接存入养殖户提供的银行账户。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马脑山农业必须对养殖户进行科学养殖技术上的培训和指导,对接种疫苗应要教会养殖户,定期给土鸡做疫苗。出现疫情,应及时处理,随时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养殖户咨询,将养殖户的风险降到最低。

  2、马脑山农业必须提供最优质的种苗,土鸡满5个半月后要准时回购,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得延误时间(如地震、山体滑坡无法通行)。

  3、马脑山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托欠养殖户货款,约定结款前一定结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养殖户要全力学会各种科学养殖技术,定期给土鸡做好疫苗,防病疫情,出现疫情,应积极快速处理,减少损失。

  2、养殖户要保证是生态环境下散养,水源优质,不可在土鸡食物里面添加任何添加剂、增肥增长等有害物质,要保证自然生长,不可做假。

  3、养殖户在土鸡养大后,所有的土鸡和土鸡蛋必须卖给马脑山农业,不得对外销售。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马脑山农业不能以任何理拖欠养殖户货款,如有违约,每日按银行当时的利率双倍支付养殖户。

  养殖户不可将养大了的土鸡卖给除马脑山农业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有违约,马脑山农业将扣除应该返还的种苗钱,并追究对马脑山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在过程合作过产生任何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责任方应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时间为____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当即生效。

  甲方:松桃马脑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观赏鱼养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贾文利渔场;观赏鱼养殖

  二、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三、合伙方式:

  三方共同出资,其中

  甲方:以提供养殖场地、养殖用水、养殖用电以及劳务的方式出资,占出资总额三分之一;

  乙方:以提供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饲料的方式出资,占出资总额三分之一;

  丙方:以提供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饲料的方式出资,占出资总额三分之一。

  四、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甲方:负责保证养殖生产所需场地、用水和用电,负责养殖日常管理及生产设施维护。

  乙方:负责种苗、饲料的选购,负责养殖技术、生产、销售。

  丙方:负责种苗、饲料的'选购,负责养殖技术、生产、销售。

  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各方面收支的财务管理,做到详细透明。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承担。

  4、养殖经费、利润支付方式:双方协商

  六、合伙期间约定:

  1、任何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坏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有其他人要求入伙时,需承认本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在合伙人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继承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合伙人不得私自转让其合伙份额。

  5、一个养殖周年结束,任何合伙人因投入资金困难要求退伙时,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伙。如果中途退出,其先期投入作废,不予退还。

  七、协议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

  2、其他外界不可抗原因导致协议终止。(如法律法规、市场原因等)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时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以上事实清楚,甲乙丙三方无异议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并各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养猪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以人民币各出资___________万元整。

  二、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本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年。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销售利润

  甲乙双方各按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合同期未满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猪回收价_________倍的钱。

  2、乙方遵守甲方的标准技术养殖流程,禁止添加任何药物、生长素等,甲方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测,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资金信贷制裁、降低收购价、进行罚款、拒绝回收、终止合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争议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地址: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动林下土鸡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栾川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土鸡林下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林下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鸡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鸡、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发放土鸡林下循环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 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雏鸡或青年鸡、疫苗兽药、饲料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鸡舍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 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土鸡养殖管理、饲养、产蛋、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 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 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发放鸡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一日龄雏鸡每只返利0.70元,脱温后35日龄鸡每日返利0.50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 经乙方发展的养殖户养殖的商品成鸡和鸡蛋,符合甲方回收标准的,甲方在合同价格内按照公鸡每斤0.15元、母鸡每斤0.25元、鸡蛋每枚0.02元向乙方进行返利,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③ 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7%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 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投料流程、放养流程,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 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雏鸡或青年鸡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成鸡和鸡蛋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8. 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鸡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为公鸡不低于60%、母鸡不低于80%、鸡蛋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地部分销售。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龙头,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2. 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3.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 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1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万只(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务,本合同自动转入下一年);

  ② 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3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万只;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4. 乙方向所属养殖户发放鸡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5. 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成成鸡和鸡蛋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 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7.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公司养殖合同》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 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 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合作项目全体股东所有。除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作项目章程的规定,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项目设监事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合作项目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合作项目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按照协议书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项目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合作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在以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合作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剩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亏损,扩大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项目资本。

  (五)合作项目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九章 合作项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条 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合作项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合作项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项目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项目解散。

  本合作项目如与其他合作项目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项目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项目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合作项目或新设的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作项目

  分立前的债务接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 合作项目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 合作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灾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条 合作项目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项目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作项目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合作项目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合作项目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 则

  一、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过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执行。

  四、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协议人(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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