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运输合同

2022-05-26 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货物出口运输合同范本(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出口运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

  4.3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协议生效

  9.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当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合同5

  托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_____元(大写:_____元)。

  第二条:编号:_____号

  第三条:运费税务、运输方式及损耗约定。

  运费价格_____(不含税/含税),运输方式为_____(汽车/船运)运输,甲方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_____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_____元赔付甲方。

  第四条:装货地点:_____;运达地点:_____;共计_____公里。

  第五条:付款方式: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

  注:指定收货人姓名:

  第六条:货物运输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凭货运发票或过磅单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权利:凭货物运输发票或过磅单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承运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承运方。

  (二)承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托运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如果承运方的运力不能满足托运方的需要,承运方可向其他运输单位租借运输工具,但其运费只与承运方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货方:__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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