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精装修样板房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13年 月 日开工,于2013年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4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5_日内组织
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 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6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0条 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2013年3月日
篇二:样板房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一、 装修项目:
1、 具体如下:
二、 装修地点:
三、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四、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 装修费用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七、 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八、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乙方:
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九、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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