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花艺工程合同的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花艺制作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 花艺制作工程,为保证制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花艺工程概况
1. 花艺制作地址:
2. 制作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 制作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花艺制作款: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制作花艺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颜色等,经双方认可。
2.制作中,甲方如有特殊制作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 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制作。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制作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花艺制作款的30%()元,作为花艺制作订金。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花艺制作完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花艺制作款时,不得交付使用乙方可以拆除。
2.花艺制作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通知现场负责人。增减项目的制作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工费的.200%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相关产品,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和影响了整体效果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制作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制作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商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制作。
4.制作过程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制作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制作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制作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改制作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花艺制作结束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完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完工验收后,甲方应及时配合前来验收,当天未验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制作价款的5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制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花艺工程合同的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玲珑花艺婚庆服务公司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举行地点:____市____区_____路____弄____号(饭店)________厅婚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礼主持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服务项目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条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_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
□向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
□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 □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附件八:补充约定
□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 □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郎: 婚庆单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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