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合伙协议书

2023-01-14 合伙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制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制合伙协议书1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硅橡胶制品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双方同意后,在合伙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资人民币20万元,乙出资人民币10万元并提供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

  (二)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为:甲50%;乙50%。

  (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30万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企业所有的资金(包括企业借款资金),合作双方都必须在双方知情用途的情况下进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资金少于5000元时,可由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前支配,但事后三天内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违约者在分红时将无条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笔资金,并由另一方随意支配。

  (二)、合伙企业30万元的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工作机台、办工设备等)、合伙企业场地的租赁、合伙企业场地的装修,及公司员工前三月工资的发放等。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清算时依据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资产分配。甲出资2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乙出资10万元及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

  (四)、企业所有的采购项目需要的资金投入从合伙企业出资中支付。

  第七条合伙企业设立期间的事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设立登记手续。

  (二)、在工商登记证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双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作为企业的公用帐户,企业所有的资金暂存入在该帐户;在工商登记证办理好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资金的存储情况及流动状况。

  个人帐号:

  开户行:

  第八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企业的盈余分配:以企业总营业收入减去企业运作耗费的资金,结存的利润资金其中的80%则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分红),并将利润其中的20%作为公司发展储备资金。

  (二)、企业债务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三)、基于企业尚属于起步阶段,如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时,

  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合作解决,当任何一方在筹集资金时,不论筹集的方法以及资金的来源,筹集的资金都将作为企业债务,并由双方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

  (四)当企业清偿所有债务后,企业的盈余才可依据本条第一

  款条款进行分红,分红周期为三个月。分红前的15个工作日内合伙双方必须严格审核帐目,确认盈余的真实性,并双方认可后才可进行分红,如有一方认为盈余有问题,可由专业的会计师核对,直到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分红。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增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业务稳定、利润盈余时,则须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合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按照分红比例各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也可以另行商定双方投资比例和盈余后的分红比例。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经甲乙双方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禁业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入伙

  (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伙企业,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期满,有一方不想在继续合伙;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提出撤资和撤出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如一方强行撤资,须向另一方支付100万元的赔偿金。

  (二)、企业各项事务(包括企业员工的变化,企业的加大投入,

  企业的发展道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问题)均需要合伙双方商议后决定,一切有关企业的决策(包括企业文化制度,企业通知,财务账目和采购项目资金投入)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双方核实后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业资金和擅自主导企业工作;如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

  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合伙人乙: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股份制合伙协议书2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份制合伙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丁四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合伙人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有机会继续合作,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丁方以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财务为依据,按甲、乙、丙、丁四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新合伙人入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b)新合伙人需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c)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f)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a)允许公司股东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b)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

  c)如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股东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4、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股东有权继续以原公司名称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也可选择吸收新的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的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股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公司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股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丙方:_______(盖章)

  丁方: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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