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2022-05-16 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1

  一、就业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西北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负责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分专业汇编毕业生生源情况,及时向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各省市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3、负责学生就业的推荐、审核和考试录取工作;配合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工作;

  4、负责审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编制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5、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派遣及离校手续,处理毕业生改派、调整方案等工作;

  6、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并研究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情况反映和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工作,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

  3、负责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4、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5、负责就业指导与培训,制定学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刊物及有关宣传材料;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2

  一、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制订或修订学生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二、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学生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三、协同各系(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相关心理学选修课的讲授工作。

  四、配合系(部)做好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评优、表彰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抓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招生宣传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七、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入学教育工作。

  八、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及军事理论课的开设、讲授工作。

  九、指导系(部)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十三、协同各系(部)开展学生的毕业、就业教育,加强指导,搞好“双选”服务,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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