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院卫生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院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为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免疫工作质量的一个考核指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 监测目的
1. 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二 监测病例定义及分类
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种类,而是以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和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为主要特征的一组征候群。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高危AFP病例
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临床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AFP病例。
病毒学分类标准
AFP病例分类基本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标准。对脊灰疫苗病毒阳性的AFP病例,要求省级专家诊断小组综合国家脊灰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流行病学和临床等资料进行诊断,对符合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进行单独分类。
脊灰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确诊病例。
脊灰排除病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凡是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脊灰野病毒和疫苗病毒检测都阴性的AFP病例;
(2)脊灰疫苗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3)采集到不合格粪便标本,脊灰疫苗病毒检测阴性/或无粪便标本,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脊灰野病毒和疫苗病毒检测阴性,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三 监测内容
1.AFP病例报告
(1)各村卫生室和乡卫生机构人员发现AFP病例后,在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到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
(2)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等。
(3) 乡卫生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登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内容、记录人等内容。
2.AFP的主动监测
(1)乡卫生机构应每10天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并填写主动监测记录。
(2) 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门诊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3.个案调查
发现AFP病例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开展疑似病例个案调查,乡卫生机构协助调查。便标本由乡卫生机构负责采集,两份便标本采集完后于次日送达县疾控中心。
4. AFP病例随访
在麻痹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
随访时要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 ,随访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内)上报县级疾控中心。
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临床诊断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确诊断,以补充个案资料。
5.AFP病例标本的采集
标本的采集要求是:对所有AFP病例应采集双份大便标本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大拇指末节大小)。乡卫生机构标本采集后要在次日送达县级疾控中心,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时带冰且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
四 指标要求
1.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
2. AFP病例监测报告及时率达80%以上。
3.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80%以上。
4. AFP病例双份合格便标本采集率达到80%以上。
5. AFP病例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达到80%以上。
6. 未采集合格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80%以上。
为加强AFP病例未漏报,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门诊和病房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院卫生工作计划 篇2
健康教育工作是基层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等重点疾病及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精神病患者、脑卒中患者、冠心病患者、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我们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队伍,加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毎月至少举办一次。依据群众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H7N9禽流感、手足口、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群众。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向群众播放健康教育光盘
在输液室、观察室、接种室设电视及DVD,每天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光盘内容以群众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等。
4、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定期对院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群众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三)、健康教育覆盖
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工作的受教育人数覆盖辖区人口的70%以上,争取让更多的群众学习到需要的健康知识,从根本上提高群众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院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1、孕12周前由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化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
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大桥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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