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教师业务考核50分。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办法: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部分及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后进行测算,即:【(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部分和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六、其它说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员:本年度仍然坚持上岗代主要学科的,在绩效总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员:按县批复核定时间确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年度内,在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因教学研究方面为全镇累计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名列同类学校学科1-3名、4-6名分别加6、3分。在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学期累计相比,语数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员加2分,若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者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作为基准分,后根据各自承担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实绩、教科研实绩及所在单位教职工及领导班子(按6:4的比例)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情况,计算最后得分。(满意度达90%的得基准分,满意度每上升3个百分点的另加2分,满意度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另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岗,但按有关规定要求,有人承担其课务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分根据不同年龄及请假原因,男56、女52周岁以下的,学期累计请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3、6、12分的分值,计入绩效总分,男56、女52周岁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2、3、4分计入绩效总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坚持到岗的人员:总体予以适当照顾,原则上业务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条所述人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内比较)。
6.因病或因事请假,但逾期未到岗人员:逾期每超过一天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1%,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的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抽借用人员:有一定的手续被镇或局抽用的,其业务考核分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计算,后根据其服务发展、招商引资及吸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分。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计算其绩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一年考核两次,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发放津贴、福利等。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1、时间:每学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学期9-1月,第二学期3-7月。
2、对象:全校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参与区统筹计算)。
三、经费来源:
区财政划拨绩效资金(校级领导除外)的94%经费。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思想表现、工作表现、期末成绩为考核依据。
2、坚持“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体现差距但不宜过大”原则。
五、考核领导小组:
六、本方案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约70%)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约30%)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每月发放)
一、各种管理岗位金额发放办法:
1、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奖励:450元。
2、级长、团书记岗位金额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组长岗位金额:固定250+考核50元,备课组长岗位金额为100元,财务岗位金额为200元,会计岗位金额为200元。
二、课时量计算办法:
每月任课教师发放金额=任课教师每周课程节数×4周×课时费标准
课时费标准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节)
1、教师任课节数补助:主科10元/节,术科、自习课9元/节,主科跨级11元/节。第五、九节课时量为10x0.5元/)
2、学校中层干部可取全校教职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员取普通教师最低节数计算。
4、化学老师每学期补助100元实验课健康津贴。
三、考勤计算处理办法
1、迟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标准扣除。并扣销课时量补助(主动与教师调好课的不扣课时量补助)。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在上级文件规定天数之内, 不扣除考勤费。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3、3天以上并经上级或学校批准的挂职、脱产进修学习、因公出差人员、外出考察人员,课时量以5元/节补助,不计算考勤。
4、3天内因公出差、会议、学习、教研等需自行调好课,无法自调由学校安排的,代课费由自己承担。
5、每月全勤者奖励100元。每月第5次迟到起计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请假1天扣全勤奖20%,此条例与第1条不矛盾。
6、代课费用10元/节。
7、经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职不在岗人员、产假人员,不计算课时量补助,不计算考勤。
四、临时加班补助
1、教师本人工作量、集体性的学校或上级指派任务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补助。
2、放学后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训练培训的,每节15元。
3、假日带学生外出活动的补助: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学校安排:会议、讲座或回校工作的,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补助。
五、在职补助:在上述四点结算,余下绩效金额平均发放。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每学期发放)
一、评优评先奖励办法:
1、学期末被评先进教师(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镇200元,区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评优奖励:初级400元,中级500元, 高级600元。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二、各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奖励:
1、语数英政物化成绩在本镇同级科名次奖:第一名的每人奖励350元,第二名的每人奖励300元,第三名每人奖励250元,第四名每人奖励200元,其余老师及术科老师的每人奖励150元。(初三体育第一学期按第四名发放,第二学期列入名次奖发放)
2、班级名次奖:全镇排名1-5名奖100元,6-10奖80元,11-20名奖50元,21名后不设奖。初三体育以校平均分计镇排名1-2名奖100元,第3名奖80元,第4名奖50元,第5名不设奖
2、后勤人员统一奖励100元。
3、学校每年第二学期从业绩奖励总额中另抽出1万元用于初三级中考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1、校级、镇级、区级、市级的公开课:20元/节、30元/节、50元/节、70元/节。
2、科研、立项成果奖(个人):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5、集体获奖金额是个人获奖的2倍。(只奖到集体项目,不奖到个人)
6、每学期剩余部分按教师人数平均发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个人绩效标准额度发放,不纳入本方案发放。
二、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其最终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校长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职工会议讨论,77.8%的教师通过,提交区教育局批准之后,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4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教职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竞争上岗。
2.强化激励作用,以教职工在学校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和工作纪律为依据,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简单易行的原则,便于操作管理。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下拨的全校全年教职工绩效工资。
三、发放人员
校长聘任的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月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全额发放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请事假扣20元/天,请病假扣10元/天;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凡无故旷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无视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师德失范,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扣发直至全部取消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并要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整月病假、事假,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岗位津贴根据有关规定酌情扣发。)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项目主要有:特殊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行政岗位津贴、值日津贴等);超工作量津贴;优秀个人和集体荣誉奖、年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奖、岗位责任奖、业绩奖等)。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1)基础班主任津贴中学400元/月,小学350元/月,按10个月发放。班级人数在15人以下按50%发放,人数在16-40人按100%发放,班级人数在41人以上每月增发100元。
(2)临时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职责,扣20元/天。
(3)奖励性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根据学期班级及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一、二、三等奖发放。(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4)中层兼班主任的,考虑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按班主任津贴的70%计算。
2.行政岗位津贴
中层正职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因工作确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加班费。
3.校值日津贴
按照学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值日效果好,30元/次,迟到、早退5元/次。
能积极参与春节值班,按时到岗,认真负责,80元/次。
4.早读津贴
按时到班早读的教师3元/次,迟到给一半,不到岗扣3元/次。
5.凡年满58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3周岁的女教师,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每月可照顾4课时,后勤人员每月增加20元。
6.经校长室同意的加班,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折算成课时发放加班费。
(二)超工作量津贴
1.超课时津贴:标准课时10元/节。按实际超课时数和各学科系数每月测算。
超课时数=实际周课时数—额定周课时数上限
超课时津贴=10×超课时数×学科系数
(1)各学科额定周课时标准及系数
(2)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课时,每节课扣除10元。临时代课10元/节,看课5元/节。
(3)校级领导工作量按上级规定执行,中层周额定工作量为所教学科教师周额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课时的`0.5计,不足部分按实际缺课课时扣发。
(三)优秀个人奖和集体荣誉奖
1市级骨干教师100元/月;校级骨干教师50元/月,按10个月发放。
2局嘉奖以上600元/人。校先进300元/人。
3.班主任连续担任6年,应休整一年,确因学校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班主任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4.学校获得各级荣誉,经学校办公会研究,视财力酌情发放。
5.安全责任奖: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后按500元/人发放。
(四)年终考核奖
1.年度考核奖
学校根据教职工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过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校内公示,确定等次。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发: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医院证明),10元/天;事假(必须事先请假),20元/天。
(2)累计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3)有损师德(沾染黄、赌、毒、打架、骂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评学生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视情节扣20-50元;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停学生的课,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上课中途擅离课堂,每次扣10元。
(6)教师擅自不上课,发现一节扣20元,擅自调课,有一次扣5元。
(7)监考时有抽烟、看报、批改作业、备课等情况之一,扣20元;擅离考场或丢失试卷等失职行为扣100元。
(8)上课和监考时使用通讯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响团结,50元/次。
(10)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50元/次。
(12)无故不参加升旗、政治学习、校会等集体活动或不守纪律,20元/次,迟到5元/次。
(13)无教学计划、教案上课,不布置、不批改作业,10元/次。
(14)工作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务者,视情况扣20—50元/次。
(1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夫妻双方父母亡故可请3天丧假;结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可请3天婚假,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延长请10天婚假;生小孩可请90天产假,剖腹产、难产等可再延长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长30天;妻子生产可请10天护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请公假。以上请假只作记载,不扣发考核奖。
b.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发年度考核奖以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有旷职行为者,解聘或缓聘人员。
(2)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办私事,影响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3)从事有偿家教者。
(4)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5)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2.岗位目标奖
(1)岗位质量奖
①教师课时奖:每月实际课时数=每周实际授课数×4.3(周)×学科系数。
课时津贴为8元/节
②行政岗位质量奖:凡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的中层干部按月考核,年终计发,280元/月,经考核和民主测评,不能全部履行其岗位职责的,按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津贴: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响到其行政工作,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计算公式如下:
行政岗位质量奖=(本人津贴÷21.5)×实际工作天数
③教辅质量奖
凡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的教辅人员按月考核,年终计发,280元/月,经考核和民主测评,不能全部履行其岗位职责的,按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津贴: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响到其本职工作,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计算公式参照行政岗位质量奖。
④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不参加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正校级按人均系数1.3倍、副校级按人均系数1.1倍年终计发。
(2)常规考核奖
学校根据教师、行政、教辅的岗位分别设立常规考核奖。具体操作根据相关部门的考核细则分别进行。每年对照考核细则分类进行考核,评定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5000元(3名);二等奖:4500元;三等奖:3500元(2名)。
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常规考核:
见徐南中学教师、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细则。
(五)业绩奖
(1)论文、课件获奖和指导学生学科获奖及获奖课等。
(2)读书征文活动得奖奖励为相应级别的一半。
(3)未经学校教师系统培训的学生代表学校获奖,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4)发表图片和文章奖市级20元,省级40元,国家级60元,系统内部10元,系统内部门栏目5元。
(5)论文大市级交流40元,省60元,国家80元。
(6)校级课题结题,有完整的过程材料,有效果,奖课题组500元(每高一个级别上浮200元)。若过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无效果,视情况扣减。
(7)优质课奖:市级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属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级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体获奖(不含文明处室、组织奖)市属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国160元(上浮或下调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奖:取得业绩明显,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校长室酌情奖励。
(10)市体、卫、工先进个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优秀团组织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开课市属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国120元。
(13)中考文化课奖:根据毕业班学生情况,参照往届中考成绩,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标准,视完成情况酌情奖励。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5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灞桥区教育局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精神,结合我街道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狄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街道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考核内容
1、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的教师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与此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履行职责情况。
德育主要考核教师根据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教育教学研究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思想的把握和有关学生问题的研判;对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手段和学生智力开发的研究;取得的教研和科研成果。
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办法可参照教师考核办法制定。
五、考核办法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学校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校长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副校长的绩效考核在学校进行。学校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由街道中心校按照校长量化考核方案综合考核,记入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中心校的指导下,由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绩效考核中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作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按月进行,学期考核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项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案和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学校要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力度,拉开分配等次。
对工勤人员各校要根据工勤人员的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3、对支教教师的考核按照《灞桥区教育局支教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参照学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由区振兴办每年发交通和生活补贴3000元,同时在职称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终目标考核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4、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区人事局按照街道中心校人员情况核定全街道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按在册人数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通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推行岗位聘用,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内实行岗位竞聘,逐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提高用人自主权。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人员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
2、改进和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进一步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3、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因区委、区政府整体性工作,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借调单位考核意见发放;其他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2)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3)国家规定婚、丧、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在工作期间休探亲假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纳入前半年和后半年考核总量发放。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4、未参加目标考评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连续两次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通过解除聘用合同、转岗、待岗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落聘及待岗人员给予半年或一年离岗学习提高,在离岗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其人事关系交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自谋职业。
5、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从事有偿家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师月内无故出现旷职现象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旷职累计3次及以上,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建立在严格的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没有绩效考核办法,平均分配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停止下拨或追回已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心校将追究校长直接责任。
3、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草率从事,不敷衍塞责,不上交矛盾。要深入调研,缜密决策,科学地制订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通过。对在发放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戒免。
九、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6
为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师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绩(40分)四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现(20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记分,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教师中发现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对学校有建议,不积极与学校直接沟通,致使学校形象严重受损者。
4、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者;
6、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先选优,扣除该项分值的1/3。
1、偶有体罚行为,或随意停学生的课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学生中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4、确有矛盾纠纷需逐级上报学校,如因私自解决方法不得当,致使学校形象受损者;
5、应参加的集体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每学期累计达两次(含两次)以上者;
6、无故旷课四节(含四节)以上,或其他有损教师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实行量化积分。
1、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遇事不推诿,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现象,否则一次扣2分。
2、有创新意识,如果有合理化建议要积极与学校直接沟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项)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严禁上课时在教室内打电话,如确有紧急或重要事情,请到教室外接听,违者每次扣1分。
二、业务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细致,能根据具体情况不分班级,不分学校内外随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睹学生违反纪律,没有及时给予教育的行为。(以校内外人士反映,经查实为依据),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根据计划合理组织,每少活动一次,则从教研组长该项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师参加教研组活动无记录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学科教育讲座等教研活动一次校级记4分。 若某次教研活动无人自愿承担,则由教研组长指定人选,推委者从该项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计算方法:用教学常规目标考核分值×30分得到该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分。再从该得分中扣减1-4条的应扣分,从而得到该教师的业务能力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10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师,因私事要离校外出,必须与领导请假,并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否则仍视为未请假。按旷课论处。
2、旷工一课时扣0.5分;病、事假每课时扣除0.1分(住院治疗和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无故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学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学期无调课、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等现象出现,公假除外)
四、工作绩效(40分)
以学校的业务考核办法中的.教学效果计算方法进行量分(巩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优良率5分。) 具体的计算方法:
1、巩固率:任课班级为所在学校最高巩固率的计10分,低于最高巩固率的以最高巩固率为参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巩固率为100%,则计10分;巩固率为97%,所得分为( ×10)分。担任多个班级课程的教师要按班计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为此项分。
2、合格率、优良率、平均分的比较在同级同科中进行比较,计算方法与巩固率的计算方法相同。若某学科不存在优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优良率分值与平均分分值合并计算。教师同时担任多个学科课程的,要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再按标准课时比例求出总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学成绩在镇组织的综合训练中,同学科同年级,第一名的为20分,第二名的计算办法如下:个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绩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绩。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总和即个人工作绩效得分。
五、绩效工资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体教师绩效总分得出分值
教师个人绩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个人绩效工资.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7
按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广泛采纳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现制定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30%部分)发放办法:
一、管理层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六个年级的级长、少先队总辅导员、电教部部长、青联主席、安全保卫部部长、党支部委员每人每月170元;大队辅导员、青联副主席、组长每人每月150元(此数值的参考坐标是副班主任费为每月144.8元)。以上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从我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发。
2、电教、教务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费,体育教师每人每月训练管理费100元(论贡献大小组内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规定并参考其他学校的实施办法,我校四位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乌鲁木齐地区各校的最低值确定:
校长按教师平均值的2.6倍发放;
副校长按教师平均值的2.3倍发放;
主任按教师平均值的2.1倍发放;
副主任按教师平均值的1.9倍发放;
按照文件规定,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从我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发。
以上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得多岗多头发放,发放时就高不就低。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不影响下列教职员工考核量化的奖励性工资发放(校领导不拿量化分值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教职员工考核量化的奖励性工资发放
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年终教职员工考核量化的成绩发放。用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管理层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的数字与我校教职员工量化总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钱数,再用教职员工个人的量化分与这个数相乘既可得出教职员工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值。
附:实验小学教职员工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实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经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为班级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实施对落实我校的办学理念、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考虑到小学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学,考虑到我校的`班级管理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决定对班主任津贴实施二次分配(每月发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贴,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贴。
四、教职员工考勤分从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减。
为了进一步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经学校教代会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大家一致认同:教职员员工平时因病因事请假的,70%的扣减实行每月结清的方式,因考勤应扣除的绩效工资将从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当月扣减,扣除下来的数额当月发放给相应代课人员。年终计算30%奖励性绩效时按量化考核表“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标准予以核算。
附:实验小学考勤奖惩细则
绩效工资的发放关系到我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我校从xxxx年初开始就将此问题提交教职员工讨论,并多次开教代会进行研究。以上方案就是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并经我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再报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核批准实施!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8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监督小组: 组长:
3、考核形式 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 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
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50元。
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30元+1元x学生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学前班班主任暂纳入学校计发。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当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
①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课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
②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
③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
④临时紧急性加班按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当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30元。节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50元。
⑤教师跟车由幼儿园或寄宿部制表出账。此项由分管校务成员制表。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xx)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5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xx)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
①足额享受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另外发放实际周超课时节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x 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
③就餐午休维护的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制表。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xx第二年100,xx第一年50)。
4、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9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xx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0
根据《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教发[XX]47号文)规定,对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参照任课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勤(30分)
根据各校的考勤制度执行。
三、工作实绩(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实干精神和进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30%)、全体教师评议(30%)及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三部分(40%):
1、管理人员互评(3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3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全县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绩(40%):根据全县千分制考核时个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统一分数,最高分记40分,用个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4、以上三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三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3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为个人工作实绩最后得分。
5、没有参与本年度全县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据《xx镇中心校完小考核评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评价得分进行赋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二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二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2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为个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洁(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员能否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廉洁自律以及抵制消极腐败现象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说明:本项考核分为管理人员互评(50%)、全体教师评议(50%)两部分:
1.管理人员互评(50%):由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互评,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全体教师评议(50%):由各校全体教师对本校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以上两项合并起来即为个人以上两项最后得分,最高分记10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为个人清正廉洁最后得分。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办园水平。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我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构成与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已经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以出勤奖、工作量奖、业绩奖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后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基本原则
奖动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和教师劳动的特点。坚持以德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为重点,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不搞平均,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发放办法必须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按年度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幼儿园根据市局每年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全额用于发放。根据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发放总量由管理津贴、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管理津贴包括园长津贴、副园长津贴、中层津贴、班主任管理津贴;考核奖励工资包括考勤奖励津贴、工作量奖励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一)考核发放及标准
1.管理津贴发放标准及办法
(1)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园长岗位考核为全园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其业绩由教育局考核,副园长150元/月;中层干部和主办会计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幼儿园所有行政人员不参与质量奖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标准
(1)考勤奖励
当月出满勤、无旷职、病事假等现象,发放足额津贴。请假考核细则详见《台东市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细则》。
(2)工作量奖励津贴
凡担满幼儿园规定的实际工作量并认真履职者,发放足额津贴。幼儿园安排的代班发放费为每半天10元。
(3)业绩奖励津贴
①师德20分:依据教师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对幼儿的爱心、班级管理、班级生源、家长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发放师德津贴。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财物、违反市局五严规定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月考核奖。
②家长测评10分
家长测评即每学期末家长对班级教师测评的满意程度调查,最高分为10分。
得分统计方法为:
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满意票数×10分
家长投票数
③教学测评10分
教学测评即每学期对幼儿发展情况的书面等级评价,以“☆”为衡量单位,一般最高等级为“☆☆☆”,最低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类竞赛10分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基础分为10-(一学期竞赛次数×1.5),如:一学期总比赛次数为5次,则基础分为2.5(10-1.5×5=2.5),得分为基础分+实际获奖分数。
⑤一日活动20分
按活动表开展活动、一日活动的组织、教师仪表、班级常规管理、普通话使用情况、保育工作配合、作业栏、主题墙、自然角、区域活动等。根据考核记载进行减分计算,每次扣0.5分。
⑥资料完成10分
资料完成情况包括教师保教日记、周计划表、保教笔记、家园联系、听课笔记等各项资料的完成情况,进行减分计算。按时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总分为20分,班级每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项目
1.班主任:+1
2.台东市会教: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3.盐城市会教:一等奖+0.4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4.公开课、送教下乡:+0.1
5.报刊发表:
国家级:+0.5 省级 +0.4 市级 +0.3
论文获奖:
省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市级:一等奖+0.2 二等奖+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时考核、期末汇总。考核人员为分管教学园长、主任。教学人员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后勤及教学辅助岗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核算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每年再核算一次总帐,用[拨发总额-管理津贴(含班主任津贴) ——考核发放奖励性工资]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
(三)解释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及责重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盐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发[20xx]34号)、《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盐人发[20xx]35号)和城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人[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发放项目
(I)基础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发放。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学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II)奖励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将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奖励性绩效和考核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不同人员和岗位性质,在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设立师德奖、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津贴、管理津贴、出勤津贴、工作效果奖、特殊贡献奖、年度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后,分春学期(1-6月份)、秋学期(7-12月份)两次(其中班主任考核按月进行)造册,经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人数。
(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奖。 (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⑴师德奖设优秀(占10%)、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第。
⑵考核办法:对照《城盐市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末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
凡“总体评价”中“优秀”的.,发放72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60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48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师德奖。
2、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对获得教育主管人事部门评定的,且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经学校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如下:特级教师2000元/年、市名教师1500元/年、市学科带头人600元/年、市教学能手500元/年、市直学科带头人400元/年、市直教学能手和市教坛新秀300元/年。
3、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⑴标准课时。
全体教学人员的额定满工作量标准,根据省教委苏教人(1994)4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标准如下:(若有新标准以后再调整)。
学科语、数、外物、化政史地生信音体美劳
额定
周课时10121314
课时系数15/610/135/7
⑵工作量补贴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①各部门干事及网络管理员每周补贴4个标准课时。
②教研组长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0.5标准课时。
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根据工作量情况,每周补贴1—2个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案津贴:不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3学科课时;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25学科课时。
⑤实验室工作量补贴:各实验室保管员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物理实验员补贴每周补贴3个标准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艺术器材保管员每周补贴0.5个标准课时。(实验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⑥辅导课(含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课等)每节折算为0.5标准课时。
⑦期中、期末命题,语、数、外每科补贴4标准课时、其他学科每科补贴2.5标准课时。
⑧出操、跑步全部到位的体育教师每周补贴1学科课时。
⑨对老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a、男教师年龄达54周岁、56周岁、58周岁,女教师年龄达49周岁、51周岁、53周岁,每周分别加标准课时3课时、5课时、7课时。(上半年出生的,从春学期开始享受;下半年出生的,从秋学期开始享受。)
b、对于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一定工作量的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亦可享受除管理津贴、骨干教师津贴之外的平均数。(享受了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参与基础性、奖励性绩效考核。)
⑩其他工作,工作量补贴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①教学人员月工作津贴=(月实际学科课时数×课时系数×12元×k1)+补贴的标准课时数×12元(k1为职称岗位系数,初级1.0,中级1.05,高级1.1)
②后勤人员月工作津贴=教学人员实际课时数月平均工作津贴×k2(岗位系数,初、中级工0.95,高级工1.00,技师1.05。财会人员按职称岗位系数计算)
4、管理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
(1)中层管理津贴。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中层正职为350元/月,中层副职为300元/月。考核办法: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综合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占权重50%,教职工占权重30%,互评20%),凡考核为“优秀”的(权重占参评人数的20%),发放11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10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8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管理津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安排满工作量,工作量按实计算)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300元,其中:学期内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逐月考核发放,余额作为班主任的综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考核发放由政教处负责。
(3)兼职管理岗位津贴兼职管理岗位津贴按兼职岗位津贴的20%标准发放。
5、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⑴出勤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⑵考核内容:上、下班、升旗、会议、集体活动、各类请假等。
⑶发放细则:
①全月出满勤,全额发放出勤津贴。
②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位1次,教职工扣发津贴10元,干部扣发津贴15元;上课、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发津贴15元;升旗仪式、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15元。
③旷课1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20%师德奖;旷课2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50%师德奖;旷职半天(不含旷课)及以上,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10%师德奖;旷职旷课半天,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旷职旷课一天及以上,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和扣发10%年度考核奖。
④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每天扣发津贴10元,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津贴20元。
⑤病假参照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分30周岁以下;31—45周岁;男46—56周岁、女46-51周岁;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月累计病假分别达1、2、3、5天后,每超过一天扣津贴10元;住院病人折半计算;因公负伤,重病患者,原则上不扣发工作规范津贴。其他长病假,按省人通[1998]130号文执行。
⑥婚丧假和生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⑦公假。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及公务活动的教职工,规定活动时间按公假处理。
⑷关于考勤的说明:
①考勤时间:所有教职工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考勤。
②请假办法:各类请假,如担任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其他人员须到总务处填写请假条,调整课务或安排好工作,经相关程序(半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职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作效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
⑴教学效果奖。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年结算发放。
⑵后勤服务管理奖。后勤服务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年终可获得6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确定。
⑶竞赛奖。
①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Ⅰ优质课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Ⅱ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②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每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获奖,只取前3名)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x
④教改教研奖。
根据课题级别不同,凭结题验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课题500元,省级课题1000元,国家级课题xxxx元。奖金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人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⑤论文奖。
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7、特殊贡献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
⑴对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根据当年度贡献大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⑵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补助。
⑶节假日值班。
8、年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在学年度考核中,优秀等第的每人发放300元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第的每人发放100元年度考核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第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五、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说明
1、每年暑期7、8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与临时指令性工作挂钩,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具体安排有关工作,考核后发放。
2、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新招录(聘)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5、经教育局同意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外借人员按满负荷工作量计算。
7、教职工在拒聘、缓聘、自动离职期间,两个月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发“生活补贴”。两个月后仍不能应聘上岗或返岗的,停止发放全部绩效工资,并由校长会办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8、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校纪校规的,如无故旷课或旷职每学期累计达一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教育教学方法失当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涉足黄赌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政法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等,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三种病(癌症、麻风、精神病)、长病人员(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公伤残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xxxx]130号文件执行。
10、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教职工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2、教职工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13、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难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由校长室会办决定。
七、本方案经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决议通过,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3
为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建立一套比较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合理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依据鄂政办发[xx]48号,蕲人[xx]50号和蕲教发[xx]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必须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突出绩效”的原则,适度拉开差距,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上级文件中“刚性规定不能变”的原则(“刚性规定”指进修、病事假、缺勤人员等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确保绩效工资分配的政策性与严肃性。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年人均8600元左右)分为两个部分,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8600元左右×70%)的发放: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就由财政直接按月全额发放到个人工资银行账户上。
3、奖励性绩效工资(8600元左右×30%,xx年人均2730元)每学期按照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按等次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发放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8600元×30%,xx年人均2730元)再划分为两个部分:综合考评奖励占80%(即8600×30%×80%)和班级管理奖励占20%(即8600×30%×20%)
2、综合考评奖励按期末考核积分划分三个等次发放。
①期末考核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方案执行(总分350分)
②语文、数学、综合、中后勤,行政五个组,依据积分高低按1:1:1的比例划分三个等次(如语文组30人,则a等10人,b等10人,c等10人)。
③a等考评奖励上浮10%(按xx年计算即是:2730×80%+2730×80%×10%),b等考评奖励得基本数(即2730×80%),c等考评奖励下降10%(即2730×80%-2730×80%×10%)
3、班级管理奖励以承担班级管理任务的多少按比例分配,重在奖励班主任。
①比例划分
班主任,辅导员(副班主任)及行政人员,综合学校教师及中后勤人员按8:6:4的比例分配。
②计算办法:班级管理奖总量÷总份额×应得的份额=班级管理奖励金额
说明两点:第一,学校每学期根据工作业绩和财务情况,适当增加班级管理奖,以激发教师把班级管理工作抓得更出色。xx年春每学期人均增加200元,投入到总量中按比例分配。第二,今后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别的人员班级管理奖也要依据班级管理考核得分的高底划分等次发放;即优秀班主任与一般的要区别对待,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与不热衷班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区别对待。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问题
1、考勤方面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教职工考勤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①请假5天以内(不含5天)每天扣除30元。
②请假5天以上(含5天),15天以内每天扣除50元。
③请假15天以上,当月的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说明:①一般病假视作事假;长期病、事假(超过3个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②住院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其它方面
①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人员既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教师,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批准的按擅离岗位处理。假借学习之名的按上级文件规定,不仅不享受绩效工资,而且予以除名。
③男年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身体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经过审批的内休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本方案从xx年元月1日起试行。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4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改革发展进程,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区教育局《关于口京区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镇京教[2015]94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及近三年方案实施状况,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口京区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学校聘任的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广大教职工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引导带动广大教职工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三、资金类别
绩效工资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四、发放项目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后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后年终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1、年度考核奖(考核办法见附件1)学校根据教职工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末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校内公示,确定等次。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凡年度考核优秀者每人发放约4500元/年、合格者每人发放约4200元/年、基本合格者减半发放、不合格者不发放。校级优秀4300元/年。
(2)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扣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分别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从事有偿家教者;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2、安全责任奖:1200元/年,每月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2)
3、公益活动奖:400元/年,每月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年级部自主管理奖:每学期期末考核。一等奖2个300元/每学期;二等奖2个250元/每学期;三等奖2个200元/每学期。(考核办法见附件4)
5、创建与成果分享奖:年末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5)
6、特殊津贴
(1)班主任任津贴
※基础性班主任津贴:350元/月,每月发放,按10个月计。
※奖励性班主任津贴:根据每月班级管理考核结果评定,综合等第,优秀100元/月,良好50元/月,按10个月计每月考核年终发放。(考核办法见附件6)
(2)副班主任津贴
※基础性副班主任津贴:1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个月计年终发放。
※奖励性副班主任津贴:根据每月班级管理考核结果评定,综合等第,优秀50元/月,良好30元/月,每月考核、按10个月计年终发放。(考核办法见附件7)
(3)毕业班津贴:依据毕业班教师工作投入程度考核给予的津贴400元-8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
※有学科总复习计划。
※有自主设计的总复习练习。
※主动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毕业班研讨活动。
※所教学生学科毕业率达100%,优秀率达50%。
(4)加班津贴:经主管校长批准(分管校长、校长或书记共同签字认同)同意寒暑假、双休日加班,全天按8小时计算,按5元/每课时下发。
7、岗位责任奖
(1)学科教学课时奖:3元/1学科教学工作量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2)行政管理责任奖
按行政岗位职责和年终教育局目标责任状考核:经考核合格副校长每人500元/月,中层正职:450元/月,中层副职:400元/月。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3)级部管理责任奖
按级部考核办法和年级组长职责考核,考核合格发放400元-600元/年。每学期考核,年终发放。
(4)学科管理责任奖
按学科教研组长职责和学校对教研组的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400元-6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按《教研组长考核方法》进行)
(5)工会活动组织奖
按工会委员职责考核,年末考核,考核合格发放100元/年。
(6)辅助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人事、电教辅助员质量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年终一次发放。
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奖,按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职责,综合民主测评情况,考核合格发放1000元-15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如在完成工作量基础上,超额完成学校其他工作,酌情计奖。
(7)专家指导与成效奖
按专家组工作职责考核,考核合格发放600元-800元/年。年末考核,年终发放。
(8)训练奖
工作时间内3元/每课时,非工作时间5元/每课时。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8、优秀个人奖、优秀集体奖
(1)优秀个人奖励
①校级个人奖励
“年度考核校级优秀教师”:教师总数的15%,每人奖励100元;
“和美”阅读先进教师:教师总数的20%,每人奖励200元;
“网站建设”先进个人:教师总数的20%,每人奖励200元;
教科研先进个人:教师总数的10%,每人奖励100元;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教师总数的10%,每人奖励100元;
连续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三年、两年教师,每人奖励300、200元。
“突出贡献人物”:10名,每人奖励200元;
②考核优秀人员奖励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5%,优秀人员人均奖励300元。
(2)优秀集体奖
优秀集体奖(教研组、课题组、项目组、学科教学工作室等)每学年评比一次,在每年的六月上旬完成考核,组内成员人均奖励100元。
(3)参与集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代表学校其他各类活动效果好。奖励100—200元。当月组织即考核,年终发放
(4)拔尖人才奖:按照市、区拔尖人才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合格市学科带头人250元/月、市骨干教师和区学科带头人100元/月、区骨干教师5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9、工作成效奖
(1)教学质量奖:
①语、数、外期末测试及格率98%,优秀率45%以上,200元/每学期;年级平均分及以上100元/每学期;年级平均分以下2分以内(1-3年级1分以内)50元/每学期。
②班级自身教学质量进步明显的100元/每学期,略有进步的50元/每学期,但不重复享受。常识技能学科专职教师课堂抽测合格率100%,有区、市级调研质量在第一方阵,根据专职特长带队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活动展示成果。
(2)论文评课等辅导奖
A、论文参赛、发表、交流奖,发放标准如下:
级别 标准 类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参赛 奖稿费的1倍 奖稿费的2倍 奖稿费的3倍
交流 按同级别三等奖计算
说明:
①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获奖,由校长研究决定是否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为1000元
②该奖励对教育教学因文章获奖、发表、交流实施,教师参赛原则上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如果是非专业机构组织的经校长同意参赛获奖,按一半标准发放。
③文章系二人及以上合写,只对第一作者实施奖励。
④学校组织的教师文章发表,视实情决定是否奖励。
⑤同一篇文章(未经修改或改动不大)只享受最高奖。
B、教师个人评课发放标准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公开教学奖
按同级别三等奖计算
教师基本功竞赛发放标准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教师多媒体、网络课件制作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C、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成果奖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D、校本课程、社团课程开发奖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E、辅导学生竞赛奖
(a)、田径比赛奖励办法: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金额
单项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额
注:团体名次资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酬情奖励。
(b)、科技类竞赛奖励办法
类别 等级 组别及奖励标准 直接辅导学生参赛获奖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注:团体与个人同时获奖,按高算,不重复享受。学生个人奖按前三名计奖。
(c)、推荐、并辅导学生作品发表按下列标准执行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国家 省 市 区
注:※团体奖一般指5人以上有团体获奖证书的情况。
※大型团体操60人以上(或体育、舞蹈创作类活动)根据参加人员及训练情况参照“承担项目与成果奖”执行,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小数报按区教研室的奖励办法测算
※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二分之一算。
(3)承担项目及成果奖:(考核办法见附件8)
(4)青年教师指导奖:享受被指导教师的获奖待遇
10、校产管理奖:(考核办法见附件9)
11、老当益壮奖:女50周岁,男55周岁满工作量者享受1500—20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12、其他
(1)带一节课6元,少上一节课扣6元。
(2)病假扣10元/每天,事假扣20元/每天,如课务由学校安排按节数实扣,如课务自行安排必须提前到教导处备案,否则造成空堂或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3)出门时间累计按病、事假算(可以用休息日对冲病、事假)。
(4)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下,每月享受半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女40-50周岁,男45-55周岁,每月享受一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每月享受1.5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可按学期累计休息日冲病事假(不含带课费)。
(5)病假半月以上,事假一周以上,不得被评为年终优秀。
一学期累计病假满(含)30天,(学校安排的享受假日可以用来销假,但不跨学期),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1/4;一学期累计病假满(含)60天(学校安排的享受假日可以用来销假,但不跨学期)),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1/2。一学期累计病假满三个月的,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5/8,一学期累计满4个月,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
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含)10天的,扣除学期考核奖的1/4,超过(含)20天的,则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
(6)当年出满勤奖励500元.。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学校规定每月享受休息日除外)。
(7)工作量不满,年终不得评为优秀,每少1个工作量扣300元。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周工作量照顾5。
(8)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一次扣20-100元/次。
(9)旷工、旷职扣100-500元/次。
(10)如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因故外出,副班主任(或班主任)在两天内无条件主动顶岗带班,两天以上按实计算。
六、考核程序
按月考核、学期累积、年终汇总。
1、每月考核。教师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完成自评、然后校评,汇总考评结果并由考评对象核实签字。
2、民主测评。年终汇总两学期个人考核情况。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学校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结合个人自评、学科组、年级组(部)或部门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确定结果。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七、相关说明:
1、本修正《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2、如本修正《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修正《方案》自2014年9月起实施。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5
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XX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通过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来判断职工是否正确地履行了职能,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帮助职工改进和利用考核结果的过程。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科学考核,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提高工作效能。
二、分配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要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对职工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
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100—82分可推荐为优秀,81—62分确定为称职,61—4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具体工作基础上,对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进行加分,工行委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七、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基础绩效工资是指从个人工作性补贴中扣除的570元/月及第13个月工资数,第13个月工资按照上年度工资为基数,上年度考录人员可纳入核算范围。
(二)实行绩效工资后,XX事业编制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交通费补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等项目,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在规定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自行建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三)绩效工资不作为发放离退休费的.基数。实施绩效工资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计发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平时考核不限次数,每年年底整体考核的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本年度绩效考核原则在本年度年底前考核完毕,新聘用人员从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考核结束后,
根据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6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执行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环境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机关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全体干部职工和乡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垂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定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和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不能评先选优,单位负责人减发20%奖励性绩效工资,干部职工减发15%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单位业务考核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的;
2、综治、计生、安全生产被乡党委、政府一票否决或在上级考核检查中被一票否决的。
3、全年被效能告诫超过3次的;
4、单位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
1、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的;
2、全年工作被督办3次以上的;
3、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4、全年被戒勉督导超过3次的;
5、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在60分~79分的;
6、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
1、全年工作被督办5次以上的;
2、因工作失职引发进京上访事件的;
3、全年被责令纠错超过3次的';
4、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5、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五、量化评分
年度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绩效考核量化分、党政领导评分、民主测评和加分四部分组成。年度考核成绩超出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一)绩效考核量化分
单位正副职领导(含负责人)绩效考核打分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干部月绩效考核打分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执行;驻村驻组考核打分由驻村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月打分。所有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次月第一周星期三为月绩效考核汇总日,各实施单位将上月《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扣分记录表》报乡党政办组织人事干部汇总。
1、未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二)党政领导评分
党政领导评分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干部职工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打分后取加权平均分按10%计入总分。
(三)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为干部职工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干部职工互评分按10%计入总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按10%计入总分。
(四)加分
加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加分”标准直接计入。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办法是确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1、优秀等次的确定
具体操作办法:按本办法量化打分后,从未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按规定未被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中,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取满优秀名额。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中的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即为本考核所得数。
3、岗位晋升聘任
岗位聘任或晋升岗位按本考核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取满岗位职数止。未被聘任到同级岗位的人员降低一个岗位聘任。
七、本办法由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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