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绩效工资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绩效工资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绩效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全体教师利益,稳定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本学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语数英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负责宏观指导,各校具体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
2、小教将下发各校分类指标,各校根据《教师考核细则》对本校教师进行分类。全体教师按照2:4:4分成三类。一类教师获奖金1000元,二类教师获奖金600元。
3、班主任费将按照班额下发到各校,具体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据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绩自行发放。
4、科任老师参与班级管理的得400元补助津贴。
5、负责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人员得400元补助津贴。
6、小教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测算结果,平均提取各类奖金部分,剩余部分归教师个人所有。
7、各校根据本分配方案计算出本校教师绩效结果上报校长室,审核无误后,会计室按表发放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发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将实时公示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明细。
3、小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1、对于进入一类的教师,在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必须位于同类学科中等以上;
2、没有从事语数英等科目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质量检测中成绩位于末三位的,原则上不进入一、二类,如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也可视贡献大小进入一、二类;
3、对从事常识科、艺体科教学的老师,必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相应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方能进入一类或二类参与分配,在县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可进入一类,获二等奖可进入二类,在市级竞赛中获奖的,降低一个档次入类;
4、对于在教育教学中有违规行为的,如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在中心校质量检测和各类竞赛中弄虚作假等,绩效减半发放;
5、对不搞团结,散布谣言,在社会上造成学校负面影响的教师将减半或停发其绩效工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绩效工资方案2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绩效工资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
(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
(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
(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
(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
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
b、代课每节3元。
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每学期标准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1000 20xx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
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
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
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
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
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
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
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
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xx]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绩效工资方案4
【师德规范】(10分)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 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或被公安机关拘押,记0分。
3、 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 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 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2分。
4、 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职责】(60分)
1、 对分管工作和任教学科圆满完成任务的,记60分。
2、 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中评议,按每个人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测评】(20分)
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50%的记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的,记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并上墙,缺一项扣2分。
3、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务日志》,缺一项或一次扣0.5分。
4、 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和班级控流工作,年巩固率低于98%的按每2个百分点扣1分类推。
5、 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如出现一起学生寻衅闹事的,扣1分;如出现一起考试作弊的,扣0.5分。
6、 认真组织好每周的班会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一次不上班会课扣1分,缺一次记载扣0.5分。
7、 按时完成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单),缺一项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学生中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或课间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墙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政教处,处理不及时或瞒报的一次扣1分。
4、 班级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后勤处维修的,一次扣1分。
5、 学生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或处理,违规一次扣5分。
【清洁卫生】(20分)
1、 按学校要求设立了“环保小卫士”,每天对教室、走廊及清洁区两遍打扫,保洁工作做得较好的,记20分。
2、 少先队大队部每天两次检查评分,教室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洁区有纸屑、包装袋等杂物的扣0.5分。
3、 少先队值日干部课间巡查,发现一起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扣1分。
【财产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期末检查无一坏损的,记10分。
2、 门窗、玻璃、灯管、饮水机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学生离校前,要关灯、关窗、关门,违规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仪式,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学校组织的校内集会、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参与,缺勤一次扣1分。
2、 学校布置的突击任务,如资料上交、竞赛作品上交、各类表格上交、黑板报完成等,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级人数】(10分)
以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由教导处核实。班额在70人以上的记10分;60--69人的记9分;50--59人的记8分。
【奖惩情况】(10分封顶)
1、在班级月评估中,获得文明班级的,一次加5分。
2、在各类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第一名),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或第二名),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如因学生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四)后勤、门房管理人员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职责》和《门房管理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后勤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卫生关。如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扣2--10分;如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轮流值班5小时(7:00--12:00,12:00--17:00),脱岗1小时扣0.5分。
4、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养人员考核方法
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绩效工资方案5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巩固和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成果,在乡村医生的工资分配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实行统一核算后进行分配。
二、乡村医生工资分配方案的原则:一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二是根据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作为基础工作分配;三是根据乡村医生的出勤天数,工作所创造的效益,服务态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务和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分配;四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经考评后发放工资(如工作质量差,效益差,态度差及病、事假按规定扣发工资)。
三、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原则:根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为,毛收入2%作为管理费,由卫生院统一提取,用于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纯收入的10%作为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存入村卫生室的账户作为积累,用于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的添置和维修。纯收入的90%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
四、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分为保底工资和工龄工资。保底工资每人每月300.00元,工龄工资每年5.00元(乡村医生工龄时间以历史资料为准)。
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必须首先保证基础工资,如收入无法保证基础工资时,按比例扣发基础工资。
(二)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在90%的纯收入中发放基础工资及村卫生室主任和相关人员津贴以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分配方法为50%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当天所得工资外,每天罚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经济效益、服务态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分配。
五、村卫生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的津贴补助
(一)村卫生室主任每月享受100.00元的岗位津贴(包括电话费补助)。
(二)村卫生室的防疫专干、妇幼专干和会计、出纳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村卫生室的其它收入纳入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90%纯收入中进行分配,如:防预、妇幼工作的补助经费,其他收入。
七、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费的分配,实行全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首先对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每月给基本补助15.00元。剩余部分按年初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经年终考核后按考分高低分为:A、B、c、d四类进行奖惩,考分在95分以上为A类,考分在90—95分为B类,考分在85—90分为c类,85分以下为d类。d类不参加奖励。
绩效工资方案6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设置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员。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团委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比例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每年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目标管理绩效奖、工作量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
职级
合计
基础性绩效工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30%)
六、绩效工资的发放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打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上级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照全校教职工月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月划拨到学校,由学校制定方案,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统一进行分配。
3、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职工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2个月),按照与本人职级相对应(表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七、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一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标准课时,按下列标准发放。
职级
高级
中—级
中二级
技术员(技工)
标准
15元
13元
12元
12元
(表二)
⑴、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按表一或表二核算。
⑵、班主任标准课时每周6标准课时(初中每班以45人为标准,高中以50人为标准,每增减一人则班主任标准课时增减0.1标准课时),连续担任班主任5―10年的加1标准课时(含5年),连续10年以上的加2标准课时。班主任工作的标准课时津贴不分职级,—律按15元/标准课时计发,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班主任费200元,全年发10个月,由教育处考核发放。
⑶、行政管理人员标准课时
职位
校级正职
校级副职
处室正职
处室副职
周标准课时数
⑷行管后勤人员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年级组长标准课时为每周6标准课时﹙每年级以6个班为标准,每增减一班则年级组长标准课时增减0.5标准课时﹚,班主任兼年级组长的课时累加。
②、教研组长标准课时为:语、数、外教研组每周4标准课时,其它教研组每周3标准课时,
教研副组长标准课时每周3标准课时。
③、备课组长标准课时每周2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学:语、数、外学科为2标准课时,其它学科为1标准课时。
⑤、以上岗位设置课时为标准课时,兼职的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确定。
(表四)
⑸、早自习辅导以0.5标准课时/次计算。
⑹、课间操体育教师按实发放。(0.4标准课时/次发放)。
⑺、担任学校体育、艺术、科技代表队的指导老师按实际课时计发1标准课时。
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八、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肄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科学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历史与社会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综合实践动
计算机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2、毕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品德(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3、工作量绩效奖励办法:
⑴、学期中,工作量绩效按标准课时的职级标准发放。
⑵、累计月工作量不足30标准课时的,不发放工作量绩效奖励。
⑶、初三中考学科,初二下期生、地中考学科,高三全年高考学科,毕业之年任课老师工作量按毕业课程折算标准计算(表六)。
4、有关概念说明:
⑴、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付出的所有劳动。包括备课、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⑵、标准课时:本方案依据《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的试行方案》,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
⑶、周课时量:某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⑷、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方案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5个标准课时量。
超一节按10元标准计发,少一节按职级比例扣发。
⑸、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无初、高中之分。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学期旷课3节的;
(3)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不称职的;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标准的50%发放。
5、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等的(含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均计入考勤),具体由部门负责,由办公室公示后汇总。缺勤每节(次)扣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病/事假每次扣10元/20元。(扣发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除外)
6、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一学期常规检查没有教案作业的或造假的;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
7、师德师风考核极差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师德规范、安全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方案7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绩效工资方案8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绩效工资方案9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
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
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二、工资核发
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4、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基本工资;每月20日由各基层单位做表,上交企管部汇总,发放员工的月绩效工资部分。
5、本文件自发放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企管部。
绩效工资方案10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
绩效工资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三)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五)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七)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绩效工资方案13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绩效工资方案14
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评办法》,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病、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具体考核内容:
1、计划与总结(胡宏忠负责)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按时上交者得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册》(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且齐全的上限6分计分,学生写的为0分。
3、纪律情况
(1)坚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少开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记载为准)。一学期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计10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以实际发生为准)。发生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董如春负责)
(2)加强早读、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早读和午间能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在班学习的上限10分计分(以值日教师值班记录、少先队检查和随机检查为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负责)
4、卫生情况(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洁的计20分,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随时检查)。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果皮、食品袋等现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少先队检查和一日常规检查记载为准)。
5、环境与布置(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教室布置:室内环境情况,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课桌凳排列整齐,学生文具摆放有条理,卫生洁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计分。(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专栏和板报:按规定出好每期专栏、班级板报的,上限10分计分。(每月评比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队主题活动(伏德州负责)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在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安排的教育主题下进行,无安排则各班依据各班实际情况定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7、家校联系(夏茂河负责)
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能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1)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级有班务日志或好人好事记载本,记载完整的计2分,一般计1分,没有记载的为0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郑培貌负责)
升国旗仪式或集会,学生着装统一,红领巾佩戴整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静、齐”上限10分计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胡宏忠负责)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参加一次且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安排班级工作的得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11、班级校产管理(董如春负责)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10分,要求学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1分(随时检查);
(2)及时关闭门窗10分,平时要及时关闭电灯,不得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1分。放学后,不能按要求及时锁门、关好窗户、关闭电灯的,有一次扣1分。(随时检查)
(3)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全学期计10分,有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在班补中扣除,同时,一次扣1分。(以总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和二次用书维护工作,图书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借阅一次得2分,丢失一本,按价赔偿且扣0.5分;二次用书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丢失一本扣1分。
13、临时性工作(胡宏忠负责)
学校及各处室要求上报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能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按时上报、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碍、没有完成的或没有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门反映为准)。
14、各项比赛活动成绩(伏德州、刘建康责)
平时各项活动成绩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杨军负责)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详见《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升旗和课间操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眼保操由课任教师负责);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值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为受到严重损坏者;
8、违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上必须遵守的;
9、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分两部分考评教师:
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组织参与等方面常规性工作):
1、教师备课:备课的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不得涂改、粘贴。备课的优劣要从备课的数量(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质量上评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旧教案翻新和备课内容环节不全的应扣分。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9分。
2、教师上课:结合一人两节课教研活动进行,按照上课的要求,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评价,最高分值为5分。
3、教师听课:《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听课记录簿》中应有听课时的详细记录和评价意见,并及时经教导处或者教研组长签章有效。原则上每学期学校领导20节,一般教师15节。根据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6分。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作业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细改,错误处应及时纠正,数量饱满。教导处要有检查,有记录,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12分。
5、辅导与检测: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且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确认最高分值为5分。
6、计划与总结:开学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且符合质量要求的,最高分别加2分。
二是教学质量检验(是指学期末或市教育局学期中的质量抽测,所任班级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即统考统批的质量评定):
1、平均分成绩:以中心校为单位排名分值分别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会排名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双班课的取两个班的平均成绩,按1.5倍计算分值。跨学科的分别按任教学科成绩计算分值。
2、上台阶成绩:和上次(已作为评定的成绩)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计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较),原第一名现保持分为3分。
计算公式: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教科研津贴主要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参加各学科教研或竞赛成果的奖励。
1、校本教研:教研组开展的“一人两节课”活动,认真准备,能自己制作课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加10—5分(李剑亮、刘建康、胡润青负责);利用农远资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盘播放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剑亮负责);在实验室能利用实验器材上好实验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蒋克栋负责)【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实验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盘播放室上课的视为实验课】。在个人教育博客上发布文章(教学反思、经验、体会、教学设计、说课稿、评课意见等),每篇字数在200字以上的计0.5分(上限5分)(杨军负责)。
2、论文发表与交流:论文发表与交流指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内部刊物(含学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讨会上发言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分国家、省、市、县、分会、学校六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5、13、12分;省级12、10、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0.5分。发表(刊登)但未评奖,则按相应级别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学评优:凡经层层评选推荐参加的各级课堂教学(说课)等优质课评选活动,获奖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校五级。每一级分一、二、三等奖。以校级为标准,分值分别为3、2、1。分会级按校级分值的2倍评分,县级按校级分值的3倍评分,市级按校级分值的4倍评分,省级按校级分值的5倍评分。每学年同一学科同一评优内容以最高级别和等次计分。
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分值分别为10、8、6、4、2;“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以同级别分值的1.5倍评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教育教学指导:指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经学校、分会、县等层层选拔推荐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所任学科、班级团体或学生个人获奖,其任课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指导奖(以证书或通报为准)。设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分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8、6、4分;市级6、4、2分;县市级4、3、2分;分会2、1.5、1分;学校1、0.5分(一二等奖)。
5、教学示范观摩课: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学校举办的示范课、观摩课教学、校际联谊活动(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动交流课教学。按省级8分、市级6分、县4分、分会级3分、中心校级2分予以计分,可累计加分。
6、教师基本素质:指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演讲、朗诵、书画、摄影、“三字两画(话)”、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班队会活动案例、录像课、教具或学具设计、课件等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10、9、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分(一二等奖)。
7、科研专题: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确定的教科研课题或专题研究项目。对已立项并实施研究的凭材料给予计分。分省、市、县、学校四级,分值为12、8、6、4分。课题组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0.5倍计分。现已结题且获科研成果奖的,一等奖按2倍,二等奖按1.5倍,三等奖按1.2倍,给予奖励计分。
计算公式:教师教科研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杨军、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工作量津贴分两个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员教师基木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60%(各年级各学科根据教学特点合理分配好课时,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根据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分配我校教师周工作量标准(详见学期教师任课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贴的发放以实际上课的工作量记载为依据(教导处记录)。2、早读课教师进班指导早读折合0.5课时,中午转差培优课教师上课的折合1.5课时(值班组长负责)。3、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每周补贴3课时,教师任教班额在65人以上的每周补贴2课时。4、管理岗位周课时补贴:副校长7课时,教导、总务正副主任5课时,工会主席、少先大队辅导员3课时,报账员、资料统计员4课时,语数英教研组长3课时(需履行职责,否则为0),村校长3课时。(兼职不累计计算)5、因公或安排参加各类活动未能进堂上课的,教导处根据工作情况折合工作量。计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基本工作量总课时数另一部分是教师超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40%(学校活动的加班加点,学校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超课时等)。
1、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各种加班或未统一安排的各种教学活动,如收集整理资料、监考、阅卷、辅导、运动会等其他集体活动,根据其工作量和实绩折合成课时计算(村校加班须先报中心校备批)。
2、中午值班:按时到岗且安全安静无事故,值班组长计2课时、值班教师计1.5课时,工作没有做到位,依据情况扣分(值班组长记录)。
3、各室管理折合成课时计算:多功能教室每周折合2课时;图书阅览室(含校园广播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二楼教师办公室(语数组)每周折合1课时。
4、校园网站管理:
①自己撰写编辑发布学校信息每条折1课时,相同内容同时在其他网站上发布每站每条计0.2课时;
②整理发布学校其他教师或者学生撰写的信息每条计0.3课时;
③转载其他教育网站的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每条计0.2课时。
5、报刊通讯信息管理:在《明光报》、《明光教育通讯》、《滁州电视报》、《滁州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布学校信息,每篇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计2课时、4课时、6课时(校长室负责统计)。
6、、临时突击性加班根据任务轻重缓急由校长室临时决定。计算公式:教师超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超工作量总课时数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后,余下金额按比例分配。
2、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确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
副组长:胡宏忠 董如春组 员:夏茂和 郑培貌 伏德州 庞夕珍 伏再林 蒋克栋 王明东 李克兵 刘建康 李剑亮
1、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考核、统计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执行不公、马虎从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视为不作为,发现一次即从每周岗位课时中扣除2课时;对违反纪律,借机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重者就地免职(局管干部先免后报)。
4、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绩效工资方案15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xx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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