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1.学校大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门卫是每一个教职工、家属、学生应主动配合的义务。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校外闲杂人员进入。
2.校大门前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财物进出学校都要经保安查验,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门卫检查许可不得出入校门,所有车辆一律按划定或保安临时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3.本校学生进入校门一律佩戴、主动出示胸卡,无胸卡者一律要查验登记。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师生谢绝会客,学生家长约见老师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电话联系、会面。老师约见学生家长一律凭“预约条”,上课和课间学生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批假条”。
4.凡来我校办公事者须经门卫保安同意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外单位来我校体育锻炼或开展其它活动须经保卫科、校领导批准同意并且以口头、电话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门卫,他人转告无效。连续来校三天以上的须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门卫保安应妥善处置,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值班、保安人员有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保卫科或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6.门卫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保卫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上学、放学高峰应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对我校学生进行骚扰、诱惑。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小学 20xx年8月28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 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 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 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 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 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学期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饮水机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室老师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即刻向总务部门汇报,教室中禁止使用饮水机加热功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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