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12-05 制度

  怎么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一、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二、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三、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各类道路运输企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1.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

  2.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确保人员按照规程操作。

  2.加强车辆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

  3.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

  一、安全培训计划

  1.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职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知识等。

  二、安全培训方式

  1.实施定期集中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 一、事故报告与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

  2.对事故责任追究,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二、应急演练与预案更新

  1.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及时调整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评估

  一、安全监督机制

  1.建立内部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违规处理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2.对严重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及安全预警,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重大风险监控的领导机构。确保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安全科具体负责组织对重大风险监控决议事项的实施、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重大风险监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组织落实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等相关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

  2、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督促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经验教训。

  4、制定落实公司重大风险源的控制措施。

  5、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风险监控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相关工作。

  2、动态监控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隐患随时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风险监控领导机构汇报,并收集相关资料。

  3、根据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风险的控制工作。

  4、积极组织参与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5、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重大风险源告知工作。

  6、组织对应急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

  (一)风险监测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规定,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上报。

  2、定期组织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关记录。

  3、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预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结果查验。

  4、重点部位的重大风险应派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5、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和限期治理。

  (二)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是指在全面辨识反映安全生产状态的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隐患排查、风险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发现、分析和判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产安全状态,及时发布生产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后果严重程度。

  2、预警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风险预警:设备事故:出现某设备故障、爆炸时;防汛:出现较大雨水时;自然灾害:发生自然地质灾害、恶劣天气;出现安全生产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十一国庆节、五一劳动节等;本行业连续发生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时;与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较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标超出;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事故;其他情况。

  3、预警要求

  (1)由安全科组织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及时进行预警、纠偏。

  (2)安全科对安全预警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必要时予以公示。

  (3)发出预警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作出相应安全生产工作布置。

  (4)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

  (三)风险控制

  1、依据风险的等级、性质等因素,科学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进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

  3、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针对公司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措施。

  6、当风险的致险因素超出管控范围,达到预警条件的,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登记、管控、应急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重大风险应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

  9、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0、对进入重大风险影响区域的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11、重大风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重大风险危险特征、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12、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13、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14、加强对重大风险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验证。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组织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5、组织安排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督促、检查、指导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等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服从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预警机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4、组织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5、服从本公司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服从上级领导,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的领导、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进行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商鉴定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

  六、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主任,副总经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户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3、制定并建立驾驶员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管理台帐,安全例会记录。

  4、督促所属人员严肃履行安全职责,负责签定驾驶人员安全生产保证书。

  5、定期检查驾驶证的审验、换证、补证、二级保养维护的.及时到位。

  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且有效期内参加交管部门的培训和业务学习。

  7、按车辆例行保养规范,认真做好车辆设备检查,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保持车容整洁。

  8、做到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疲劳驾驶、遵章守纪,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对人的生命国家财产负责。

  9、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司驾人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10、严格对违章违纪,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做好处罚、分析总结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车辆安全生产检查,由第一责任人负责。依照《道路交通法》标准,必须定时、有计划、有重点进行检查。

  2、驾驶员在工作范围内,必须先自查自检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正,责任人进行定时复查。

  3、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整改,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应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检查中发现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整改,责任到人。

  5、贯彻边检查、边教育、边整改的精神。要求件件要落实、条条有交待,落实到位。

  6、各种形式的安全税务局,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做到资料齐全,有帐可查,有考核依据,要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三、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按要求,时间及规定路线驾驶车辆。

  2、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做好例行保养及安全设施的确认,使车辆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听从交通民警和协警人员指挥,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争道抢行,不违章驾驶和操作、保险、防滑、防火、消防等设施齐全。

  4、车辆倒车时必须先看清车后情况,慢速倒车,严禁盲目倒车,严禁盲目拖车,确保安全。

  5、卸轮胎时,应做到支撑稳固,采取有产措施防止滑动。

  6、行车中,仪表显示异常,应迅速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7、车辆停车时,必须选择停车场或安全空旷地点,有专人看守。停车必须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道路中停放维修必须竖立安全警示标牌。

  8、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四、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等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2、驾驶员依照规定,连续驾车时间不允许超过4小时,坚决杜绝疲劳驾车。

  3、机动车驾驶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由此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和车主承担。

  4、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开车吸烟、饮食、谈话。知车辆技术状况、知道路情况、知气象变化、知行人车辆动态特点、知乘载规定。

  5、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6、车辆有效证件必须随车携带、妥善保管、虚心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查验检查。

  7、认真检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车辆出车。

  8、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观念。做到勤清洁车辆、勤检查车辆、勤保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及时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安全行车保证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增强每个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出车行车必须保证做到:

  1、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2、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各种保险,按核定载重量装载,严禁超限。

  3、按要求对车辆定期检查,出车前后要及时检查,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员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道路运输法规、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做到文明行车、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警钟常在,思想情绪集中,麻痹意识坚决丢弃,确保安全出行。

  7、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8、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2.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2监控员负责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动态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2.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执行车辆途经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管控要求和规定。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

  3.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3.2管理要求:

  3.2.1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3.2.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3.2.3.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3.2.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3.2.5.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2.6.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押运员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3.2.7.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3.2.8.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4.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5.信息发送:

  5.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5.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或电话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信息监控(日)台帐》、《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6.2对监控人员的处罚规定

  6.2.1. 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6.2.2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6.2.3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6.2.4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6.2.5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6.2.6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2.7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6.2.8.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6.2.9.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或电话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一、场内运输定义:

  工厂里,把材料、成品、零件、部件、产品按生产路线、工艺流程进行库房与车间、车间与车间、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运输都称为厂内运输。

  二、目的:

  为了防止各类厂内运输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分类:

  1.把原材料运到工厂。

  2.把原材料搬运入库或运到堆放场地。

  3.将材料由仓库或堆放场地运到车间或者生产作业班组。

  4.零、部件、原料在车间内部班组、工序间的.转运。

  5.零、部件、原料在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转运。

  6.将产品由车间运送到库房。

  7.将产品由库房发运出厂。

  四、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有撞车、翻车、轧辗以及在搬运、装卸、堆垛中物体的打击等。

  五、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辆驾驶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驾驶员带领辅导实习一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即可独立驾驶。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不得超载。

  8.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品。

  9.行车前应先查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再开车。在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

  10.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1.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刹车,上锁,拔出钥匙。

  12.在装卸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货物装卸规程》操作。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

  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 相关推荐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9-21

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8-06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07-14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08-0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1篇)11-29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03-21

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09-22

运输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10-28

运输企业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11篇)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