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范各级员工薪酬,稳定员工队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
2.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业务员底薪及提成按《业务提成方案》执行)。
3. 内容:
3.1 薪资:
3.1.1 薪资组成:总薪资=岗位底薪+职务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技术提成+业务提成+补贴
3.1.2 岗位底薪: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岗位而设的岗位薪资,不同岗位底薪不同,主要定额标准为其职务高底、工作责任及工作难易程度。
3.1.3 职务补贴:本公司人员的职务补贴根据各人员的技术等级、管理职称分级补给(业务员除外)。
3.1.4 绩效奖金:
3.1.5 全勤奖:指除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时间全勤参与工作的,如果当月出勤状况为满勤,全勤奖为30 元;工伤假按实际批准日期不扣全勤奖,当月病假或事假在一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即无全勤奖。当月迟到和早退总数在三次(不含)以上或当月旷工一天(含)以上者,当月均无全勤奖。
3.1.6 技术提成:技术提成只针对本公司正式技术人员(未满试用期的技术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各部门事务性人员、职员及专职管理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根据公司各部门人员技术特点及各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提成比例如下:
3.1.5.1 硬件部:硬件部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参加大型网络工程,工程量较大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可每天补贴50 元给该技术人员;装机提成为50 元/每台
3.1.5.2 软件部:软件部网站建设项目按合同全额的3%提成;软件项目原则上按合同全额的5%提成,但若该软件属行业软件,可同时提供给5 个(含)以上客户使用的,须按3.5.2.1 项提成:
3.1.5.2.1 若该软件项目的销售额如在5 个(不含)以下,即按每个定单的5%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5 个(含)以上10 个(不含)以下的,即按每个定单的2%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10 个(含)以上的,即按每个定单1%的比例提成。
3.1.5.2.2 软件部各技术项目若为合作完成,各人员根据技术难易程度享受提成,主要提成依据为《客户合同报价单》,各人员根据所负责的模块(项目)享受相应提成。
3.1.6 业务提成:本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按《业务员提成方案》中的相应比例享受业务提成,但不享受该方案中的底薪待遇。
3.1.7 补贴包括:通讯费补贴、摩托车补贴、其它补贴。
3.1.7.1 通讯费补贴:主要是针对因工作需要而对外有业务联络的业务人员,具体标准如下:①满试用期后的业务员、硬件部技术人员各补贴50 元/月;②业务主管、经理每月补贴100 元/月;③业务经理150 元/月;④特殊对外技术、管理人员(或特殊对外业务联络人员)的通讯费用金额由总经理特批。
3.1.7.2 摩托车补贴:硬件部技术人员及业务部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有条件可提供摩托车的,公司予以支持并每月补贴油费100 元。
3.1.7.3 其它补贴:因员工该月表现特佳或有特殊工作表现者公司将予以一定补贴,具体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具体工作表现定,最高金额为200 元。
3.2 福利:
3.2.1 福利包括:生日补贴、伙食补贴、有薪假期、保险。
3.2.1.1 生日补贴: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本人生日当月均可享受50 元的生日补贴。
3.2.1.2 伙食补贴:为提高员工伙食质量,公司每月予以食堂补贴150 元的煲汤费。
3.2.1.3 有薪假期: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如下有薪假期:元旦:1 天;春节:5 天;劳动节:2 天;国庆节:2 天。
3.2.1.4 保险:因工作需要,公司内所有对外人员(如:维修人员、业务员)试用期满后,公司将予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3 年资:
3.3.1 公司全体人员都享有年资,年资从入职之日开始计算,每满1 年即可获50 元年资。
3.3 给薪及调薪:
3.3.1 各职位新进员工,原则上均按各职等的第一薪级给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高支薪等级二级至五级。
3.3.1.1 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3.1.2 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3.3.2 正常调薪:公司根据营业成长状况,在每年6 月及12 月底对员工的底薪实施调薪;调薪幅度一般在原职等上调高1-5 级,调薪一次最少可调高一级,最高可调高五级。
3.3.2.1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当月不考虑调薪:①未满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一年者;②在近半年内停职或累计请假一个月(含)以上者;③正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
3.3.3 异动调薪:本公司所有岗位异动的员工必须有一至三个月(不得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享受该岗位试用期薪资及职务加给,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实行调薪。
3.4 年终奖金:
3.4.1 公司根据营业状况将对所有满试用期的员工(业务员按3.4.4 项发放)发放年终奖金,具体金额将根据该员工底薪及本年度服务时间、技术(管理)职称、工作表现(业绩)等来确定。
3.4.2 年终奖金核算方法:员工上年度12 月份底薪额÷12×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技术(管理)职称系数(见《岗位底薪标准》的“年终系数”项)+工作绩效奖金(包括工作表现、态度、业绩等)
3.4.3 “工作绩效奖金”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特定,一般在50-500 元之间。
3.4.4 满试用期后的正式业务员可享受本人该年度平均底薪金额(试用期期间底薪除外)的年终奖金,具体核算标准:本人该年度总的底薪总额(试用期底薪除外)÷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除外)=该年度总的年终奖金。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在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①员工缺勤,如请假、旷工等,每缺勤一天按8 小时扣除该月正常工时,不够一天的按实际请假工时扣除;②借支金额;③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出现的罚款金额;④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按规定扣除的正常薪资系数;⑤伙食费用。
3.6 薪资发放:
3.6.1 在2003 年4 月份(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每月薪资计算期从上月1 日到31 日止,在2003年4 月份(不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按原方法计算(即上月21 日至本月20 日止),公司发薪日期为每月的28 日。
3.6.2 如遇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导致薪资延缓期限发放的,公司应提前一天通知所有员工,解释延缓发放薪资的原因,并告知员工延缓日期。
3.6.3 如因计算有误而导致员工所领金额有错误的,应在发放薪资之日向财务提出。财务务必在2天内为其计算正确薪资,多退少补。
4. 其它
4.1 本工资方案属公司保密性文件,仅在公司总经办保存,不发放到各部门,本公司员工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异议可直接到总经办查询。
4.2 本公司员工薪资对内、对外一律保密,各级员工应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劳动报酬的精神。
4.3 为确保本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公司将每年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
4.4 对于本管理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4.5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4.5 本制度于年月日正式生效。
审批/日期: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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