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验室管理细则

2024-10-08 细则

  专业实验室,既承担本科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任务,又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科技立项和科技创新的开放性实验任务。为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实验室管理细则,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遵守本细则。

  一、本科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项目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提出申请

  指导老师到实验中心办公室申请使用实验室。经同意后,由实验室管理员指定实验柜台。

  2. 开放时间

  8:30 ~22:00可以使用实验室。不同时间注意事项不同。

  3. 安全管理

  (1)加班做实验,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

  (2)晚上不能关电源的设备,务必到准备室登记。

  (3)每一实验室安排1-2名需要加班的同学值日。需要加班的同学务必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值日。每天16:10~16:20在实验室黑板公告值日安排。如安排二名同学值日,排名在前者,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实验室;排名在后者,负责锁门,锁门前务必确保水、电、门、窗、气源、设备处于规定状态,且不能早于预约离开时间锁门。如安排一名同学值日,以上值日生职责由该同学负责。值日生必须确保所负责的实验室有可靠人员在。

  4. 物品借用

  可供借出使用的物品主要是玻璃器皿。确需借用者,先列出借用物品清单,到准备室确定可借物品。学生先把借条(借条一式三份,中心办公室、准备室、借用人各一份)送给指导老师签名,再送中心办公室核准,最后到准备室领用。借用期不得超过四个月。所借用品必须先清洗干净后归还。供本科专业实验使用而且台数少的设备不能借出使用(只公用)。本科教学实验经常使用的低值易损品及消耗品(如普通电炉、无加热装置的水浴锅、石棉网、胶管、滤纸、试纸等)不能借用。

  5. 损坏及丢失物品处理

  损坏玻璃器皿必须实物或原价赔偿。损坏仪器设备按维修费的2~50%赔偿。

  丢失设备按学校规定处理。

  丢失玻璃器皿必须写丢失情况报告,送实验室管理员登记。如未发现偷窃者,则由丢失者赔偿。

  6. 实验管理

  (1)挥发性高或毒性大的废液,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内,禁止倒入下水道。

  (2)容易损坏台面的用具(如电炉、底部粗糙的物品)必须放在实验室提供的垫板上使用。

  (3)公共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放回原处,禁止放在自己柜内。

  (4)公用设备由使用者协商或轮流使用。

  (5)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管理员的安排搞好公共卫生(每学期不超过2小时)。

  (6)使用危险性大或贵重的设备,必须先经过有关老师的许可。

  7. 严禁事项及违规处理

  (1)学生只能使用已办理借用手续的实验柜、通风柜。严禁擅自打开其它柜门(包括水池下面的柜门)。严禁擅自拿他人物品。严禁把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仪器设备带到它室。违反本条规定,视为偷窃,负责赔偿所在楼层近三个月来丢失的物品。

  (2)严重失职者(如:下班忘记关水、电、反应装置,忘记值日,违反操作规程弄脏设备又不及时清洁)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3)所使用的地方脏乱差且下班前不整理,责罚搞公共卫生二

  小时。

  二、本科生做专业实验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按老师安排使用实验台,不得擅自更改位置。

  2.实验前必须注意:检查柜内物品是否与清单相符(多出的马上放在指定筐内,缺少的先在指定筐内找,找不到的到准备室领取);物品摆放的位置。

  3. 禁止把公共用品放在自己柜内。

  4. 实验完毕后,必须做到:所有物品放回原位;物品与清单相符;台面整洁。

  5. 值日生职责:清洁公用台面;整理公共用品;扫除地面垃圾。

  6. 班长每次安排四名同学值日。先安排违规者,人数不够再安排其它同学轮值。

  7. 违反上述规定者,罚值日一次至数次。

  8. 学生只能使用自己柜内物品及台面物品。严禁擅自打开他人柜门、拿走他人柜内物品。违反此规定者,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三、教师、研究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如确实需要,可以借出仪器设备,但不得跨学期借用,不得影响本科教学实验。如有损坏,必须支付全部维修费。

  2. 到专业实验室做实验,注意事项参照第一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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