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1
为绿化、美化迎宾大道环境,增强全民“植绿、护绿”意识。在xxx年“植树节”来临之际,xx义工协会定于3月12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2日上午9:00
集合时间:上午8:30分在培新路一号办公室(老年大学活动中心)集合;
活动地点:迎宾大道东侧;
活动人数:20人;
报名联系人:
xxxxxxxxxxxxxxx
协会办公室xxxxxxxxx
短信方式:编辑内容
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政府网)+人数
注意事项:
1.植树锄具,水桶等工具可以自带;
2.植树过程注意合理利用工具,节约用水,注意方法和安全;
3.展示义工良好形象,注册义工须着义工马甲,佩戴义工证及义工徽章;
4、请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与报名负责人联系确认!
xx市义务工作者协会
20xx年2月26日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1周年。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全市大规模植树造林绿化,加快国土绿化进程。特作如下通知:
一、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绿化意识。义务植树是公民的法定职责,是我国在国土绿化建设方面的伟大创举,在新形势、新阶段,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不仅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形式,也是建设宜居幸福新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市、镇、村各级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办专栏和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植树绿化和义务植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国土绿化在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激发市民爱绿、护绿、养绿、兴绿热情,增强履行植树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参加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
二、运用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市党政群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双管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干100天推进镇村高标准造林绿化的通知》的要求,到所联系的.镇办好造林绿化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未参加全市统一植树活动的,按《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的每人每年30元标准交纳以资代劳费;农村的义务植树,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镇)围绕镇村绿化、道路绿化等工作重点,安排植树基地,并组织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庄完成任务。
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义务植树效果。市直单位办造林绿化点情况,在3月15日前填写《造林绿化点情况表》,通过金宏网报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将对各镇和市直各单位义务植树情况、树木成活保存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未完成任务的市直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处以以资代劳费3倍的罚款;各镇要在3月12日统一进行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市绿化委员会将在3月12日对各镇和市直单位的义务植树情况进行督查。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生态xx·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20xx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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