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市委安全排查整治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年月日12:20左右,黄石镇澄云村梧埕口自然村567号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区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的综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加大对民房、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小作坊的排查力度,
消除生产安全潜在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立即排查,坚决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月日—月日)。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强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月日—月30日)。各镇街、区直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职责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坚决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成效。
(三)验收评比阶段(5月日—5月日)
区政府成立由监察局牵头,区府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考评组,采取现场抽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三、排查整治范围
要集中精力开展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易燃易爆场所、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商场、集贸市场、沿街店铺、宾馆、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整治;对建筑施工(含高层建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水利、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烟花爆竹、旅游、宗教寺庙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别由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好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职责分工
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属地和牵头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牵头及配合部门职责以政办[]109号文为根据,镇街、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执法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镇街负责工业园区以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业园区、工艺城、鞋服城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区经贸局负责牵头整治从事成品油、民爆器材、报废汽车回收等生产经营和冶金行业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打击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技改投资项目。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大型群众性活动、爆破作业等行业的事故隐患和打击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区交通局负责牵头整治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区建设局负责负责牵头整治建筑施工(含在建高层建筑)、工程监理、液化气、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的事故隐患和打击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牵头查处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七)区工商局负责牵头查处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负责牵头整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生产经营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九)区海洋与渔业办负责牵头整治渔业生产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区环保局负责牵头整治危险废物、放射源事故隐患和打击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一)区安监局负责牵头整治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事故隐患和打击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二)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整治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牵头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厂房。
(十三)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牵头整治道路交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四)区旅游局负责牵头整治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区外经局负责牵头整治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区农机总站负责牵头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机械等农机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七)区卫生局负责牵头整治卫生系统及有毒有害职业病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
(十八)区文体局负责牵头整治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及文化保护单位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九)区民宗局负责整治宗教寺庙及其旅游景点事故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及“一岗双责“的规定,负责整治及查处打击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服务行业要主动配合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要给予断水、断电。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生产经营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情况下为生产经营者供水、供电、供气和提供电信服务等便利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强化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配合部门要按职责主动配合协同作战;同时要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及时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二)立即排查,坚决整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部门要加强指导,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分清有证照企业和无证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对正常生产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通知整改并加强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实行挂牌督办,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对无证照经营,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场所、小作坊加工点要坚决予以关闭,严厉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纪律,落实到位。要加强领导,严肃整治纪律,克服走过场和马虎应付思想,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工作消极、怠慢、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严格处理;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管理松懈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曝光安全事故,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四)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镇街、各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建档,能改则改,不能限期整改的要逐级上报。各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监管的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调查处理,要建立信息通报和移送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整治合力。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集中力量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行为,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五)完善机制,加强演练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加强综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区政府安办将不定期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务必要在每月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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