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中,不管我们学什么,都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点,知识点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重要的内容。掌握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好的学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批复的特点说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批复的特点说明
1.行文的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在复函时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2.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上级机关的批复就指向这一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求批准的请示,批复或者同意、批准,或者不同意、不批准。有时,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原则同意,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写作批复的特点
批复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权威性。批复发自领导机关,是领导意愿和领导权威的具体表现。因此,请示一经批复,对请示事项的下级机关就具有直接的行政约束力,下级机关就必须遵照批复的意见贯彻执行。
针对性。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且要针对请示事项而发。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不得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因此批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鲜明性。上级机关对于所批复的闽题,无沦是同意与否,都必须态度明朗,理由充分,绝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批复的种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问,批复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指示性批复
这种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请求指示而发的,而且其内容又多是对涉及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的。如《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放开粮食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审批性批复
这种批复主要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决断性答复。如《xx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关于xx重型汽车制造厂与xx工程机械锻件厂合并的批复>》。批复的写作模式
批复的结构与一般公文大同小异,也是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构成。
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
第一种是由发文机关、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设立滁州市、巢湖市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第二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xx市第一商业局关于虹口路仓库扩建设计的批复》。
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接受国家开发办验收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准备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批复的发文字号与一般公文的发文字号稍有不同。即高层领导机关的批复,文号中除要求机关代字、年份、序号齐全外,还须在年份前加文种简称“批"字,如民政部的批复,其发文字号往往用“民行批[199 x]x号”。而国务院批复的发文字号一般为“国函[1 99 x]x号”。其他领导机关的批复文号则与一般公文的文号相同
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即是原呈报请示的下级机关。因批复的针对性极强,所以批复的主送机关般只能写一个。批复内容如果对其他下级机关也有指导意义,可以采用抄送方式处理。
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引语、主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引语,即开头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缘由部分。引述来文时要写明来文的日期、标题、发文字号或内容要点,以交代批复的依据。如“x年x月x日《关于xxxxx的请示》(x政[199x]x号)收悉",或“x年x月x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引述来文后,再用“现批复如下"或“现对xx问题批复如下"等过渡语转人主文 .
主文部分是批复的主体内容,要求针对请示事项表示明确的态度和意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还是不完全同意,都要明确表态,不容含糊。如果同意,可以不写同意理由,但必要时可给予一定指示。如果不同意,则需讲明不同意的理由和根据,并且要作出应该如何处理的指示。如果不完全同意,则应先说同意部分,再讲清不同意部分及其原因。批复主体内容部分的结构,可根据内容多寡的不同进行安排。如果内容单一,可采用篇段合一的结构形式;如果内容较多,可采取分条列项的结构形式。不管采用何种结构形式,批复的内容均应针对请示事项准确答复,明确表态,而且要语气肯定,直截了当。
结语是批复正文的结尾部分。其结尾形式,有的用“特此批复"或“此复”等惯用语作结;有的则用简洁的文字提出希望和要求,给请示机关执行批复意见明方向;有的则在批复意见陈述完毕即自然结束,即俗称“秃尾"。行文实践中,这种“秃尾”形式因简洁洗练,不拖泥带水,所以它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落款
写法与其他公文相同,即在文尾处注上批复机关名称及发文日期。如果标题中已经出现批复机关,文尾则只须注明年、月、日期,并加盖印章。
此外,有的批复除原件外,可能还带有附件。若有附件,可在正文结束后、落款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份数。
写好批复的秘诀
批复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极强,应坚持“一请示,一批复"的原则,即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而且要在批复之前认真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仔细研究请示所提意见的可行性,然后再根据有关方针、政策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批复意见 。
批复意见必须观点明确,态度明朗。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批复要迅速及时。批复应根据请示事项的不同果断决策。尽快表态,并及时成文下发,以免贻误工作。
批复的格式特点说明
批复特点
批复具有以下特点:
(一)批复与批示的不同点。批示针对的文种较多,有报告、计划、总结、意见等;而批复则只针对于请示。
(二)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三)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四)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批复写作格式
1.标题。一般写成"关于xxx的批复"。
2.原由。一般写成 "xx[xx]xx号文收悉"。
3.批复事项。
4.落款。
写法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请示事项+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批复不能越级行文,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而是"转报机关".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xx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批复”这种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人治”色彩的公文种类,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慎用。从既有的批复定义和使用实际看,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依法行政讲究职权法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定职责,需要经过“请示”而为的事项越来越少,上级行政机关面对请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复”。对于应当由下级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事项,虽有请示也不应批复(即使需要指导也应采用其他方式)。这一是便于明晰职权,分清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于管理相对人寻求救济需要。
批复的格式
批复的结构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结尾、发文机关几部分。
(1)批复的标题
标题包括批复机关、批复事项和批复文种三个部分。如《xx市xx区人民政府对〈组建xx集团的请示〉的批复》。也可只写批复事项及文种两部分,如《组建xx集团的批复》。
(2)批复的主送单位
即来文请示的单位。其位置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批复是有针对性的,所以不可缺少主送单位。
(3)批复的正文
分为开头、内容和结语三部分。
批复的开头一般注明批复的依据,用以说明是针对哪个请示所作的批复,要求写得严谨、明确。如"《xx国际文化交流公司关于举办'xx杯'书法大赛的请示》(xx字[xx]xx号)收悉",然后,一般写如"经董事会研究,现批复如下"、"经研究,批复如下"等。注意不可简单写成"x年x月x日来文收悉",许多来文,究竟是哪份,很不清楚。
请示的内容决定批复的写法。下级机关只就某个具体事项请示,批复的内容亦简单明了,可直接表态,同意的就写肯定意见,不可意的要提出有根据的、有针对性的缘由。有的批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则需上级机关较为详细地写明批复态度,充分阐明理由。还有些批复可在同意的前提下,原则性地提出希望。如"希望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国际文化交流方面,在发扬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传统方面,作出努力"。
批复的结语使用的语言要简短,语气要坚决,态度要鲜明。
对请示的批复一般分三种意见:完全同意,不完全同意、完全不同意。意见不同写法也不同。
完全同意的批复可以不写同意的理由,只明确表态。如:"你部银水字[xx]x号请示收悉,经董事会研究,同意银水湖旅游度假村提前开工(日期为xx年6月6日)。"
下级单位的请示,受政策和具体情况限制有时不能得到完全同意的批复。在写此类不完全同意批复时先说明同意部分,再讲清不同意部分及其原因。如:"你部公关字[xx]xx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购制'xx'电脑一台,但囿于经费所限,暂不同意购制轻型印刷设备。"
完全不同意的批复,一定要讲明不同意的理由和根据。因为对下级的请示有完全不同的理解,所以要在周密的思考和研究后,清楚、肯定、有针对性地答复下级请示,不能使用有歧义的词语。也可在发文之前,先向下级单位讲明理由和依据。
(4)批复的结尾多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5)批复的发文机关、发文日期也是不可遗漏和忽视的部分,并且要书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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