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一:
福州市召开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征求意见会
为推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同时积极响应国家质检总局、中宣部等26个部门联合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号召,福州市质量强市办于近日草拟了《福州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受市政府委托,就该方案于8月23日下午在市质监局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了方案涉及的市经委等20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力配合质量强市办做好全市“质量月”活动的开展。
市质监局在会上对近期质量强市办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通报。质量市强市办副主任张玉川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对“质量月”活动与我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之间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希望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统分结合、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我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
简报二:
建瓯局开展“质量月活动先行,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
8月22日,建瓯局安排人员在建瓯职业中专开学之际走进校园,开展“质量月活动先行,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讲座活动,宣讲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宣传人员从食品安全基础出发,通过分析近年发生的几期食品安全事件原因,阐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提醒广大师生注意校园周边饮食的食品安全,并从青少年的膳食营养角度,指导全体新生如何注意食品安全、健康合理饮食。讲座通过语音广播到全校各个班级,为全校新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课,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简报三:
三方面着手 全方位启动
——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全面部署2016年“质量月”活动
8月31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等中央十部委在上海隆重召开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苏浙皖赣沪质量表彰大会,标志着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同日下午,浙江省政府在杭州召开浙江省“质量月”启动仪式,宣告浙江省今年的“质量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相关部署,浙江检验检疫系统迅速行动,仔细学习和研究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内容等详细安排,结合浙江局实际,积极部署有浙江检验检疫特色的“质量月”活动,召开了活动实施专题研讨会,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具体办事机构,制定了《浙江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和重大活动安排表。浙江检验检疫局将主要通过“发动企业齐参与、社会关注扩影响、内外交流树形象”三方面来着手开展活动。
一是发动企业齐参与。要深入实施企业质量对比活动,认真组织企业参加质量诚信承诺和倡议活动,积极动员企业投身“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地位,引导和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提升企业质量意识、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
二是社会关注扩影响。要通过举办动员会、新闻发布会、专题论坛等方式,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氛围。结合检验检疫工作特点和各地实际,采取富有特色的活动方式,宣传检验检疫系统“抓质量、保安全”的行动,扩大质量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对质量的关注度,扩大质量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的力度,彰显“质量卫士”的形象。同时,浙江检验检疫局将积极推进和地方政府质量安全数据的共享机制,积极参与浙江“质量强省”工作,探索建立包括检检、贸检、关检协作等在内的质量管理合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无缝衔接的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三是内外交流树形象。要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透明度,注重与社会各界的互动,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的力度,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港澳人士“食品安全内地行” 、“质检邀您看企业 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抓住机遇,展现自我,彰显“质量卫士”的形象。要利用“质量月”活动的契机,通过抓队伍质量和基础质量,树立检验检疫人“讲质量”的新形象;通过抓窗口质量和服务质量,树立检验检疫人“讲服务”的新形象;通过抓执法质量和产品质量,树立检验检疫人“管质量”的新形象。力争把浙江检验检疫系统的“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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