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劳动合同书

2020-11-02 劳动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单位起始工作时间 合同期限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

  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 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 记录

  日期

  原因

  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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