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畜牧局的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澜食安委[20xx]5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一、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和责任人。目前,全县20个乡镇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了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养鸡大户进行监控,出动车辆63人次,人员213人次,共监督检查96次,警告47次。
三、开展了畜牧业投入产品经营使用检查整治行动。我
局出动执法人员7人,对全县20个乡(镇)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进行督查。全县共经营兽药49户,其中无证经营8户;饲料经营户159户,无证41户,证人不符4户,证照过期60户。通过检查,要求经营户建立兽药饲料的购销记录,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管。
九、开展了畜产品产地、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加大对市场检疫的查力度,严格进行屠宰检疫,对市场所有的冷冻库、鲜肉经营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病害肉上市销售。出动执法车辆30次,检查市场20多个,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警告案件51起,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肉品检疫猪5733头,牛509头,其中不合格肉品猪有11头。开展产地检疫猪6725头,牛1392头,禽18936羽。
九、开展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边境公路运输检查站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查过往车辆物品的查物验证,检疫消毒。检疫生猪2447头,牛757头,禽2951羽,马15匹,羊75只。其中不合格猪20头,牛5头。
九、积极参与县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参加了5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500多份。
篇二:畜牧局的工作总结
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所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介休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介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
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
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
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 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
篇三:畜牧局的工作总结
县畜牧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2009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澜食安委[2009]5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一、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和责任人。目前,全县20个乡镇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了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养鸡大户进行监控,出动车辆63人次,人员213人次,共监督检查96次,警告47次。
三、开展了畜牧业投入产品经营使用检查整治行动。我
局出动执法人员7人,对全县20个乡(镇)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进行督查。全县共经营兽药49户,其中无证经营8户;饲料经营户159户,无证41户,证人不符4户,证照过期60户。通过检查,要求经营户建立兽药饲料的购销记录,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管。
九、开展了畜产品产地、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加大对市场检疫的查力度,严格进行屠宰检疫,对市场所有的冷冻库、鲜肉经营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病害肉上市销售。出动执法车辆30次,检查市场20多个,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警告案件51起,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肉品检疫猪5733头,牛509头,其中不合格肉品猪有11头。开展产地检疫猪6725头,牛1392头,禽18936羽。
九、开展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边境公路运输检查站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查过往车辆物品的查物验证,检疫消毒。检疫生猪2447头,牛757头,禽2951羽,马15匹,羊75只。其中不合格猪20头,牛5头。
九、积极参与县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参加了5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500多份。
篇四:畜牧局的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调动全所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和赤峰市关于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对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违法行为,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20xx年动物食品安全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所人员明确分工,每个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并签订责任书,为把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成立由分管局长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镇组成的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领导小组,使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有组织按步骤积极开展工作。
二, 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我们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处理的方式进行工作,20xx年印发‘动物防疫法’和畜产品安知识告知书,以及农业部6号,7号部令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00多台【次】,印制‘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宣传单2000份,对全县集贸市场,饲养厂,屠宰厂,兽药经营门市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 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 ,其中;猪 11337 口,牛 2828 头,羊59387只,禽 6497羽,马 117 匹,
【二】屠宰检疫 ,其中;猪 10456 口,牛羊6489头只,禽 9990 羽,
【三】无害化处理;猪 57 口,
【四】瘦肉精检测;猪459 口,羊 牛 200 头只。
【五】查处违法案件;20xx年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案件4起,立案4起,结案率 100% 。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工作,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全县人民吃上安全卫生的‘放心肉’为我县动物食品安全而努力工作。
篇五:畜牧局的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中心上半年动物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了法制学习和宣传:对内,我们坚持执法单位周五法制学习日制度,系统学习畜牧兽医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外,我们利用宣传车、展板和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动物食品安全知识,扩大群众知晓面。
(二)强化了法制监管工作:针对我县执法力量薄弱和监管工作量大面宽的工作实际,我们与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门店逐一签订责任合同,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发放、张贴动物食品安全告知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自觉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同时,我们结合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于3月16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对全县1654个规模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查获销毁假劣兽药及过期饲料48件(合)128公斤。针对产地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结合现代农业和“百千万”政策的落实,强制推行养殖档案及动物申报检疫工作,养殖档案及产地检疫率双双比去年同期提高20%以上。
(三)规范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在对管理对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认可,对监督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监督检查或者举报案件调查过程中采集的证据,统一建立电子档案,实行诚信追踪制度,对初次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对多次违法行为实行重罚。
(四)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针对影响食品安全的瘦肉精事件,我们在经费紧张、力量单薄的情况下,投入4万元,对
全县的规模养猪大户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监测,每个大户检测尿样4头份,全县共检测养猪大户654户1308头2616份尿样,除一份假阳性外全部为阴性。同时,对规模养殖户实行跟踪服务,一对一指导,确保生产环节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五)狠抓动物屠宰环节检疫监管:结合商贸部门开展的打击私屠乱宰整顿活动,我们立即调整部署,迅速实现了从市场检疫向驻场检疫的转变,在执法力量极其单薄的情况下,从监督所四名在职人员中抽调两名人员驻场检疫,实行动物屠宰环节的全程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动物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8名,实有6人,其中畜牧中心借用2人,屠宰场驻场检疫2人,还能动用的执法力量仅剩2人,与全县几百万头只畜禽的产地检疫量和兽药、饲料经营门店以及养殖大户的投入品监管工作量相比相去甚远。
2、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仅瘦肉精检测一项,每头猪的检测费用在30元以上,如果按每4个月检测一次,全县654个规模养猪户每年就需要检测费用11.8万元,这还不包括屠宰检疫检测和执法人员的车油费用。而县财政每年给动物卫生监督所预算的公用经费是2.4万元,这与实际需求想去甚远。
3、管理体制与现行法律相脱节。《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过去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县畜牧兽医局的派出机构,其检疫权没有问题;而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畜牧站下放到乡镇管理,其检疫权与现行法律相脱节,这就造成了县级有权没人管、乡镇有人无权管的尴尬境地。
4、检疫检测化验设备落后。目前,我们的化验室还没有建立,很多检测化验业务无法开展,致使动物食品安全还存在一定隐患。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再添措施、再鼓干劲,确保动物食品安全不发生任何问题:
1.进一步加强动物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及食安委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规模养殖户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的管理。结合全国兽药GSP认证工作,重新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清理规范,对违法经营违禁药品及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
3.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结合检疫申报点项目建设,在宏源屠宰场建立一个标准化检疫检验室;在每个镇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检疫申报点,从设施设备到规章制度全部实行规范化。
4.积极配合食安委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动物食品安全和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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