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工作总结一
一、基本情况
自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我校切实做到及时、全额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无一遗漏。困难寄宿生资助情况:XX年班级数为11个,学生人数为307人,资助困难寄宿生6人,每人xxx元,计xxxx元。每次资助经费全额打到学生家长的账户中,由学生家长全额领回。
二、主要做法
(一)宣传政策,摸排情况
为掌握贫困学生资助的第一手情况,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接任新的班级后,在一周内通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填写贫困学生调查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校待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资助意见并审核,最后将资助名单上报镇、县相关机构。为使有限的资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我们通过办专栏、写标语,发传单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资助政策,熟悉资助申报程序,即家长提出申请、教师调查走访、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名册上报、资金发放、后期监管,从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贫困生资助、关心贫困学生成长、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领会精神,落实制度 认真学习并坚决落实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范建立相关档案。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资助流程,为资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我校的助学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神基础上,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资助计划、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经常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
(三)严格程序,规范档案
按照县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文件要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认真规范建立贫困生档案,规范管理公示原材料,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及电话监督。
三、存在问题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历来严格按照程序、规则进行操作,以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受到了家长、社会的肯定与好评。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受经费的制约,学生资助的硬件设备不行,没有专用的电脑、办公室。
四、整改措施
今后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将在坚持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加大教师走访力度,找准学生基本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最需要的学生身边。同时,争取资金,提高学校对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改善资助工作办公条件,使资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完善。
大学生资助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在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切实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资助工作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XX年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及时发放各项助学资金
学前政府助学金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XX]26号)、龙岩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龙财教[XX]33号)执行。XX年发放政府助学金56.6万元,受益幼儿666人次。(其中春季326人,助学金27.865万元;秋季340人,助学金28.735万元)。
高中国家助学金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0]118号)、《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XX]75号)要求,及时按标准发放高中助学金。XX年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160.27万元,其中春季发放85.68万元,受益学生762人,秋季发放74.59万元,受益学生707人。
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 中职助学金按《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XX]135号)、《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XX年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XX]65号)执行,全年发放中职助学金34.02万元,受益学生341人次。中职免学费工作按《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的通知》(闽财教[XX]82号)执行,全日制免学费补助金502.53万元,受益学生4786人次。
少数民族助学金 按《《福建省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99号执行,发放少数民族助学金26.1万元,受益学生870人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按《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闽财教〔XX〕55号)执行,全年上杭农商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67人(其中首贷446人),发放贷款金额617.216万元(其中首贷311.59万元)。
二积极做好社会助学工作,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
我县在认真执行国家助学政策的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教助学的良好氛围,与县慈善总会、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新炎慈善基金会、陈景河教育基金会、黄仲咸基金会、老促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扩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社会机构资助我县贫困学生共982人,资助金额约201.125万元。
二、工作措施和方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加强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杭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足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全县各校也相应成立资助机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的资助工作,形成县、校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二重视宣传,成效显著
通过上杭教育信息网、上杭县学生资助网、上杭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社会助学信息,通过印发一系列贫困生资助文件通知和各类助学宣传资料,向学生和广大群众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社会各类资助情况。全县各校通过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助学金发放仪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助学政策宣传,从而使国家资助政策和社会各类助学信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统一办卡、集中支付
从XX年秋季起,严格按《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闽教助[XX]15号)和《关于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闽财教[XX]142号)精神执行中职、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统一办卡、集中支付”政策,在上级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将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划拨至银行,打入学生资助卡中,从而减少“助学金”发放环节,保证“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建档,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各校在每学年开学初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备案,建立贫困生库。二是县资助中心分年度做好高中资助纸质和电子信息档案资料。XX年秋季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重新整理学生资助档案,确保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完整。与此同时将《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转发全县各校,要求学校按文件规定建立资助档案。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县资助中心人员参加了省资助中心组织的生源地贷款业务培训。另外,组织全县各校有关人员参加全省资助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业务视频会议,加强资助人员对资助政策的了解,熟悉资助工作业务。二是以审代训。在每学期资助信息审核、上报过程中,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项资助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指导内容包括资助对象的确认、贫困证明的甄别、资助系统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资助材料建档等,不断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加强督查,规范运作
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学校目标管理督导评估等工作,对学校资助工作宣传、公示、助学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会同有关股室不定期下校进行专项检查,采取下校清点受助人数、电话回访、检查助学金发放情况等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及时整改,从而促进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学生低保取证难。大部分农村低保户未发放低保证,所以必须到县民政局开取证明,这给学生及家长带来极大不便。
二学校资助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较繁琐,又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教师大都是兼职人员,常因教学任务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助信息的及时上报。
三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建议加强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资助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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