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模板1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xx4〕15号)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多层次,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增强群众消防法制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为构建平安南浔,打造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平安和谐
三,活动内容
(一)创新载体,策划"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日主题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在119活动前要认真策划消防日活动有创意的宣传方案,活动期间或举行119大型宣传活动时,要组织各类消防趣味活动,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二)搭建平台,召开公众聚集场所业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会.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公众聚集场所"活动,组织辖区内酒吧,网吧,迪吧,茶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业主或安全管理人召开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会,搭建相互交流管理平台,指导提高开展互相检查,互相监督,互相整改能力,发挥安全管理人积极性,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
(三)壮大队伍,组织消防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各地可联合邮政部门和报刊发行站,发挥邮递员和送报员的工作优势,聘请邮递员和送报员为消防宣传志愿者,利用送家书和报纸工作机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向千家万户随送消防宣传教育资料,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四)营造氛围,利用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文艺小分队进社区,进农村演出等活动,扩大影响面.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灭火逃生演练和"千镇万村消防文化之旅"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当地文艺小分队协同各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把消防常识融入文艺节目,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进行消防文艺演出,切实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巩固成果,积极参加"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活动.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组织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加湖州市消防支队,市邮政局联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和省公安厅消防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联合举办的"中国人寿杯"消防知识竞赛活动."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于xxx4年11月9日前全面分发明信片,xxx4年12月9日前回收明信片并阅卷."中国人寿杯"活动消防知识竞赛题刊登在11月1日的《都市快报》上,答题卡截止时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区教育局和区消防大队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部署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消防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学校积极参与.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开发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提前谋划,及早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使各项消防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在全区形成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高潮.
(二)结合实际,形式多样.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平安和谐".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吧"活动为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消防宣传标语必须于11月9日前悬挂,张贴到位.
(三)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向群众宣传如何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如何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发生火灾后如何逃生自救等等.宣传中要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送到千家万户,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四)协同检查,曝光隐患.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119"消防日集中宣传之机,积极开展消防检查,对有重大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知情权.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模板2
今年11月9日是自治区第xx个法定的“11·9”消防宣传日。为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展示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区人民政府决定自11月3日至9日统一开展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促进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宣传活动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针对性、时效性、广泛性”的工作原则要求,本着普遍性宣传和社会化集中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民工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区消防大队要积极向区党、政领导汇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展台,发放宣传彩页、手册,发送手机短信,在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幕播放“防火墙”工程宣传片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扩大“防火墙”工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区消防大队要积极与区综治办联系协调,组织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特点组织开展好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
(三)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要面向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大队要督促社会单位在单位内部设置消防知识宣传专栏,张贴消防宣传标语,通过墙报、黑板报、广播、在人员密集场所播放“三提示”课件等渠道传播消防安全知识。要广泛组织各行业、系统、单位观看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汲取教训,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要督促社会单位对员工进行“四个能力”培训,要求社会单位针对不同岗位、工种特点,培训员工掌握查改火灾隐患的方法及灭火逃生技能,确保人人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尤其是要重点加强棉花收购、加工、存储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地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区人事劳动、经发改委、教育、民政、文体、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与消防大队联络,组织所属社会团体、学校、民办机构、娱乐场所、医院、商场等单位员工到消防站参观学习,辖区内的消防一中队消防站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要全天对外开放,让广大记者和市民零距离接触应急救援队伍,向社会宣传新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展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社会抢险救援中的英勇事迹,在全社会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五)区民宗局要联合消防大队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一是要对辖区所有清真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组织清真寺阿訇及宗教人士以灭火器的使用、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三是与宗教部门协调,要求清真寺阿訇利用“居玛日”讲经之机,对穆斯林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六)各相关部门、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开展好城市社区和农牧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消防宣传片、音频光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小型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和农牧民普及消防常识,传授灭火自救技巧。尤其是要重点关注农村、社区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上门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区团委要安排消防志愿者指导委员会对消防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农牧区开展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演出消防文艺节目、查找火灾隐患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八)区委宣传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11·9”消防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辟消防专版、专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集中宣传报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曝光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势。要按照《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规定》和《新疆消防部队重大节日消防提示及灭火救援应急宣传规定》要求,在城市车站、商场、广场等繁华地段的电子屏幕、各大宾馆、酒店、住宅的楼宇电视反复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及消防知识提示,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让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素质,关注生命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11·9”宣传日活动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精心实施,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以“珍爱生命”为主线,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学会火灾逃生自救技能为重点,以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在“大力普及”上下功夫,在“真正见效”上抓落实。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1·9”活动期间,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迅速上报重要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总结,并于11月12日18:00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模板3
11月9日是全国法定消防宣传日,每年11月是我省法定消防宣传月。为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暨消防宣传月活动,普及我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常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教办发[xxx4]264号)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在“11·9”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日的同时,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期一月。
二、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讲宣传,人人找火患,小手拉大手,保家校平安”。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今年的“11·9”消防宣传月,要紧紧围绕主题,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学校及学生家庭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
(一)做好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全区教育系统要紧紧围绕今年的“11·9”消防日暨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要突出抓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传工作。
(二)深入做好消防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和宣传教育优势,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校(园)安全文化,大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日”等各项教育宣传活动。各校(园)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及学生年龄特点和所处地理环境,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普及活动,通过消防宣传月知识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方法和能力普遍提升。
(三)大力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校(园)要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使广大师生都能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安全疏散,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各校(园)务必在11月23日以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紧急疏散示范演练,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园)应急疏散演练率达到100%。
(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活动期间,各校(园)要全面排查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部位。重点检查用电、用气、消防、线路、制冷设备、锅炉安全情况;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安全情况。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应急疏散预案及应急队伍情况等。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五)开展“小手拉大手”消防宣传活动。各校(园)要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学校教育、学生宣传、影响家庭的互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到相关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进行消防器材使用体验,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园)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这一活动主题,提前筹备、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校(园)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参与消防宣传月活动,身体力行带动广大师生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工作。
2.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各校(园)在11月23日前确定一天作为本校园集中宣传日,组织学校师生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活动要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力求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富有成效,防止活动走形式、走过场。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多媒体、校园网、广播、宣传橱窗等,及时向广大师生宣传消防知识,尤其是学生在校内、家庭及公共活动场所的消防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不断增强消防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
4.强化检查,整改隐患。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此次活动机会,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限期整改。
5.灵通信息,加强督查。各校(园)要认真部署、积极谋划好此项活动,明确专人负责“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及时反馈好的经验和做法,整理归档宣传资料,做好备查工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23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安全法制教育科;职业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职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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