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1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1?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
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2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3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通过大力整治,推动全县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和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整治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造、修理企业。
整治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等安全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船台负责人以及船台与工段、工段与班组直至操作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好出租船台的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各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船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按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督促企业科学规划生产场所,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用电、电气、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定期检测检验各类特种设备,定点、定置存放各类设备和物资;加大劳动保护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温作业、起吊作业和合拢作业及船舶下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台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工人转岗,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督促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现状,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船舶修造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和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对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时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落实并进行记录。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市安委办牵头,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专家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企业完成整改及安全评估的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船舶整治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针对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切实提高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在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报送县安委办。
(二)明确分工。县经贸局负责对船舶修造行业生产秩序整治,牵头把关船舶修造企业及项目的准入条件。县经贸局和安监局共同做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县安监局同时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船舶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负责渔船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对每一家船舶修造企业隐患的整改,都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共同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同时,要通过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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