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是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及其相关领域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知识技能。 2. 熟悉本专业国际研究动态,具有从事科研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 研究方向
1、材料物理与化学 (1)纳米技术 (2)能源与环境材料 (3)纳米生物材料与技术 2、材料学 (1)计算材料学 (2)复合功能材料
三、 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本专业基准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总学分为36—38学分(18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和本学科规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三年基准学制安排。具体见《课程设置表》
五、 实践环节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至少要完成17个学时或相当此量的教学一线的工作,合格者计1学分。教学实践形式:①辅导本、专科课程;②辅导本、专科学生实验;③辅导本、专科学生论文。
学术活动要求必须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要有1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计3学分。
六、 科学研究
1.三年毕业的硕士生不作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本专业硕士生最迟应在第3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
文工作计划。
3.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①论文应体现作者对研究课题所在领域的背景、现状及发展趋向有较全面的了解; ②通过课程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使学生科研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③对所研究的课题(问题)应有独立见解,成果有所创新; ④论文达到在专业刊物发表的水平。
七、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硕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应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2.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3.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八、 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努力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帮助研究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2.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可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3.导师要管教管导,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协助院系、职能部门处理研究生的突发事件。
九、 必读文献
书目、期刊清单附于培养方案之后,具体见《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
十、 其它规定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4.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5.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说明:1.一级学科必修课程开设3-5门,含一门研究方法类课程,必修不少于3门,8-10学分。
2.每个二级学科必修课程开设3-5门,8-10学分。 3.选修课程开设不少于5门,8-10学分。 4.“备注”栏标明各门课程的修读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篇二: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具体要求是: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博学、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材料物理与化学有关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部门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运用外语查阅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及科技论文;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地利用微机和网络进行信息检索。
4、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研究
2、功能材料的制备及结构与性能关系的研究 3、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及应用 三、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4年,一般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规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包括休学在内)最长不得超过4年。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按规定自筹。
四、课程设臵及学分要求 1、课程结构及学分配臵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我院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学期,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否则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臵详见教学计划表。
2、学分要求:
(1)本学科硕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
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及其它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必须修满23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其它必修环节
4学分。对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2)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记1学分。 (3)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听10次、做2次学术报告,记1学分。
(4)教学实践是培养和提高研究生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参加面向本科生教学的第一线工作。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学时36个学时(其中给本专科学生上课20课时,要求有教案),内容可以是课程讲授、辅导、指导实习、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完成后由负责教师写出评语,合格者取得1学分,不通过者应重新进行。
(5)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期间要至少提交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计1学分。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
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必修环节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1次。
六、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于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定、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实行。
2、中期筛选
研究生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顺利的由课程学习为主的阶段进入论文阶段,从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筛选考核,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与安排。中期筛选工作在第四学期的3月份进行。
3、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拟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中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七、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选题及中期论文检查
应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或理论意义的课题;论文要有新见解、新内容。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开题报告,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开题后的题目不能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必须重新开题,并且重新开题距答辩的时间间隔需满一年。第五学期12月份,导师组根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针对论文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位论文的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至少应在理论分析、设计方案、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方面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改进;
(2)硕士学位论文应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共同研究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3)论文一般应包括立题依据(调查研究和文献综述)、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理论分析及结论。文末应附有参考文献及科学研究过程中整理的原始数据,论文要求文字通顺、条理清晰、书写工整、图表精确、计量单位正确;
(4)硕士论文的写作及打印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进行;
(5)第六学期5月份提交毕业论文进行学位论文评阅,第六学期6月份进行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要求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八、培养方式和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定出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确定论文选题方向。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和论文研究方案,应经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
2、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在导师的指导、督促下进行,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导师的指导作用;采用启发式、研究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研究生须在导师的安排指导下,调研、查阅有关科技文献,并参加实验室有关课题研究。科研中注重实验技能和综合、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4、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实践活动并重,课程学习不合格者(包括学位课不及格,课程学习总学分未达到37学分的)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研究。研究生须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等学术活动,开阔思路,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5、研究生在读期间要经常浏览、阅读相关的专业学术期刊、著作,参加学术活动与学术讨论,并作学术报告。
6、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导和生活管理,导师既要教书又要教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公益活动,加强体育锻炼。
7、加强与国内外的横向联系和交流。 九、文献阅读
1、文献阅读的目的:通过文献阅读,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动态,对于拓宽实验思路及撰写出高水平毕业论文有着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2、文献阅读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第四学期末指导教师对硕士研究生专业文献阅读情况考核,对专业文献阅读报告批阅后给出成绩,记入学生学习档案,但不计学分。
3、专业文献阅读参考书目详见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阅读书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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