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好学上进的班风和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年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校园之星”下设“礼仪之星”、“诚信之星”“环保之星”“感恩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六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松
副组长:贾文丽 郭以才 叶晓红
组 员: 陈逾 张莉林小兰 隆婷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逾(兼)
成员: 陈 佳 杨 佳 翁邦君李成玖
二、评选办法:
逐层推荐,公开评选
三、评选名额:校级60名;班级140名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得校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60名学生在“六· 一”庆祝大会上颁发绶带、证书、奖品。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学校将校级“校园之星” 获奖者照片及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站、网站、橱窗大力宣传并在学校荣誉墙上展示。
五、评选条件:
㈠礼仪之星
1、坚持佩戴好少先队员标志,升旗仪式精神饱满,保持安静,认真听讲。
2、在校积极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大方,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不叫他人绰号,见到师长和外来客人能主动问好。
3、同学之间和睦谦让,互相帮助,不闹纠纷,不吵架打架。课间玩耍文明,不追逐打闹,不串班,不爬窗。
4、穿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不在地上滚爬,不乱丢杂物,见到有人乱丢能劝阻,见到杂物能主动捡起。
5、集会做操做到“快、静、齐”,不插队、不推搡、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脚步轻轻,保持安静,遇到交叉主动避让。
(二)诚信之星
1. 讲诚实、守信用,表里如一,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2. 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按《玉屏实验小学养成教育目标》规范自己言行。
3.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班级规定,无考试作弊等投机取巧行为。
4、为人正直,不隐瞒自己与他人的错误,不弄虚作假,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自觉融洽同学关系,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6.勤奋俭朴,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环保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积极参加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4、无乱扔乱丢乱贴乱写乱画现象,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等环保行动。
5、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等好习惯。
6、主动了解、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环保。
(四)、感恩之星
1、在校尊重老师,学习努力。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与老师关系融洽。
2、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赢得同学的信任和喜欢。
3、在家孝敬长辈父母,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为父母分忧,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4、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桥梁。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培养之恩。
6、积极参与感恩教育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五)、科技之星
1、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活动,大胆质疑,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2、坚持参加一项科技活动、实验操作能力强。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作品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艺体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体育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
3、参加各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六、评选办法:
⒈宣传发动阶段(3月4日-3月19日):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橱窗、广播广泛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各班召开主题为“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校园之星”的班(队)会,宣传评选方案,让学生人人知晓,并积极投入到争当“校园之星”,督促自我养成文明习惯的活动中来。
⒉“班级之星”评选阶段(3月20日-3月29日):各班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师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班级之星”;班(队)会上,“班级之星”登台演讲,学生投票,公正、公平评选出“校园之星”候选人上报学校。每类“校园之星”各班限报1名,6类中最多选报3类。未推荐为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件交至“校园之星”活动评选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年级组为单位发翁邦君OA。材料截止时间:3月31日下午4:00。逾期视为放弃。
⒊“校园之星”候选人公示及宣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公示候选人照片及事迹材料,候选人通过校园广播进行自我介绍,让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每天在校内佩戴袖章,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组织候选人进行与文明礼仪相关的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⒋“校园之星”评选阶段
本次活动最后评选过程采用“票选”进行。各班自行设计制作个人简介展示牌,尺寸为80cm×80cm,形状不限。展示牌上必须注明姓名、班级、申报类别、个人简介。展示牌底部离地面距离为1.2米。各班自行设计稳定的支架用于支撑展示牌,避免在票选时被风吹到。票选所需投票箱由学生自行设计制作。各班选派10名学生参与投票(候选人不参与)。学校将候选人个人简介展示牌按“六星”类别排成6排。320名学生代表将手中的60张选票分别放入候选人的投票箱里,每位候选人投票箱中限投一票,每类候选人中最多投10人。最后,组委会统计每位候选人实得票数,每类“校园之星”得票数前10名当选。未入选校级“校园之星”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
⒌表彰阶段(“六·一”期间):学校走廊张贴每名校级“校园之星”的照片及优秀事迹,并在全校 “六·一”庆祝大会上为校级“校园之星”颁发绶带、证书、奖品,并邀请受表彰的学生家长参加表彰活动。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
七、有关要求。
⒈各班要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走过场。
⒉大造声势,形成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评选活动推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的良好氛围。
⒊纪律要求: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班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⒋注重实效。各班要结合评选活动,促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校园之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5、学生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字内,超字数视为弃权。6.本通知解释权属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荣昌县玉屏实验小学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校园之星 评选 通知
抄 送:县教委。
玉屏实验小学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
附:
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2014年 月 日
班 级
出 生 年 月 2寸照片 姓 名
班(队)职务
参评类别(礼仪之星、诚信之星、环保之星、感恩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
获奖
情况
主要事迹(100字内)
家长 推荐 理由 班主任意见 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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