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一: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成 员:黎文斌、周贤远、袁景钰、赵云、田玉琴、喻波、李剑、杨攀、任明刚、张廷江、陈进、詹奉林、汪德政、各年级组正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
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
三、创建内容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四、工作任务分解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4、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乌江博物馆进行热爱家乡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6、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宣传。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 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五、督查申报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内民委〔20**〕17号)和《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实施细则》(锡民族字〔20**〕21号)文件,根据《关于做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民族字〔20**〕64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全村各族人民群众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村范围内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农村、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自治区、盟、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日~6月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多伦县淖尔镇新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日~7月中旬)。
(一)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
2、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开斋节等举办联谊活动。
3、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乡政府备案。
4、创建申报。适时向乡政府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7月末)。
1、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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