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1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一批长期无法彻底治理的历史遗留隐患;及时阻止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违章行为;排查地下电力管线以及与其相邻的油、气等管道,对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地下电力管线及时进行治理。促进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二、工作内容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路面及附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相互妨碍,以及造成电力线路不满足跨越道路要求;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大型机械(塔吊、吊车、挖掘机、水泥灌车等)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
(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基础清理、消防装置等防护措施未落实,存在塌方、火灾、积水、有害气体、外力破坏等安全隐患;直埋电缆标识不清晰,埋设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
(四)漂浮异物隐患。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树木断枝、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泡沫废料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放电跳闸停电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既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又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各镇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15日)
由各镇牵头,供电公司配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附表汇总造册。于7月15日前将《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25日)
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按照《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xx〕56号)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将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处理难易程度,分别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本级政府难以消除的隐患报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25日)
各镇负责对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含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三)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保障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打击、报复、围攻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工作,努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与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巡查机制,实现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与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信息交流共享,及时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规划、城建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在审批有电力线路经过的规划建设项目时,应当避开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七)水利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采砂作业的,及时进行查处。
(八)林业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林农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林木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距离要求;对已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大树木,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合电力部门指导树木产权人逐步进行采伐、移栽或更换低矮树种。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到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取证和年审培训考试中。配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宣传培训,建立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档案。
(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隐患责任单位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十二)电力企业。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制订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工作协调网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对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目标考核。对排查不认真、统计不及时、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供电公司和电力专变、专线用户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及时将隐患报告政府。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三)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各镇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通报给本级政府领导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监管。按照《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县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各镇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实际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条例》和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县20xx年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宣传活动
1、在春节人才招聘会上,语音播报安全用电知识;在LED大屏上滚动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向各企业和应聘者发放印有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知识的《春风行动》手册10万本,进行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建安全电力氛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
2、根据县农业和季节性特点,4至5月在社区、乡镇、街道、中小学、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关于禁止在电力设备及电力线路附近钓鱼的通告》、《关于严禁在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放风筝的通告》和《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通告》、《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进行焚烧活动的通告》。(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推进“你用电、我用心”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部分中小学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知识宣传讲课,期间计划发放印有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常识的练习簿等用品,把电力设施保护与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向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教育,营造良好的电力设施和安全用电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4、在每年的春秋钓鱼高峰季节,利用车载广播装置,播放严禁在电力线路周围边进行垂钓的宣传活动,重点对圩区钓鱼较为集中的鱼塘进行巡视宣传专项活动,并在县电视台利用一周时间每晚黄金时段循环滚动播放“禁止垂钓,高压危险”等宣传口号,在鱼塘边设置警示牌,力保不发生因休闲垂钓而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
5、6月份利用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在社区、集镇等人员集中场所开展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6、播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电影。根据我县地域分布,9至10月在人员密集区播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电影,进一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7、各镇政府要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并以函报电保办。(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供电公司定期对电力设施安全标识进行巡视,在人口密集区、跨越道路、河流、鱼塘等地段及时安装、补充安全标识,如“禁止垂钓,高压危险禁止建筑禁止取土”等;完善电力线路塔号牌,以清晰、醒目标识提示相关人员,避免误登电力线路杆塔。(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三、夯实电力设施安全基础
1、供电公司拟定对跨越鱼塘的10kV线路进行绝缘化改造工作计划:山区供电所绝缘改造一至二条10kV线路;圩区所绝缘改造二至三条10kV线路。(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2、由于少数城乡居民建房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开展电力线路与民居房屋交跨的排查整改工作,对跨越民房的电力线路采取迁移或更换绝缘导线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线路供电可靠性,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3、根据《县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民生办〔20xx〕13号)文件要求,继续落实10000只家保安装工作,消除农村安全用电“三道防线”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用电安全。(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四、逐步规范电力行政许可办法
根据《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办法》的通知(南电保组[20xx]1号)要求,联合公安、市容、林业、园林绿化等部门开展清理违章建筑和树障专项行动,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外破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凡属涉及电力设施的施工作业均须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以防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同时,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公安局、规划局、市容局、林业局、供电公司)
五、大力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对每起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违章施工和违章建筑等行为,电保办在第一时间赶赴违章地点,制止违章行为并下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针对可能危及人员和设施的隐患,采取中断施工电源,迫使其按期整改。对违法建筑、野蛮施工造成电力设施外破事件实施行政处罚。对危及电力设施的重大隐患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
六、加大电力设施隐患整治力度
1、加强开发区、县镇建设区域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施工用电、农忙时用电安全重点关注,切实加大力度,排除存在隐患。县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电力设施保护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2、积极与公安、工商联系,在全县范围内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废旧市场“黑市场”、“黑站点”专项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重点暗访城乡集镇收购点,查找是否非法收购、贩卖电力设备器材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3、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执法专项行动,并制定详细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易发案、多发案地区进行特殊巡查,防范和控制涉电违法犯罪,依法有效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规范供用电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供电公司)
电力设施安全治理方案3
为切实搞好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巩固农网改造及户户通电工程成果,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全乡配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线路清理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窃电、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电,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政府、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秀忠
副组长:向珍武
成 员:杨全宇 胡振清 陈泽权 张 慧 向玉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土供电所,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一方供用电平安。
四、工作重点
1、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建筑物、构建物等。
2、整治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
3、整治收购电力器材的废旧收购网点。
4、整治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的其它线路和设施。
5、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损坏电力设施的事件。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村坚持党政一把手来抓,负总责,强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网络,每个组都要有人具体负责,有信息联络员。
2、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氛围。
3、全面深入推行电力设施保护“三包”模式
农村电网线长、点多、面广,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与人民生产、生活联系相关,仅靠供电所管理鞭长莫及,电力设施保护必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各村组、居委会要将农村电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各村要与各组、农户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通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三包”管理办法,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村、到组、到户。
4、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国土资源、电力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和合作,搞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建设部门要将电网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在规划中预留电力通道和建设用地。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凡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村、组不得签批同意兴建或修建的意见。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电力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确保规定的电力线路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5、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五个一”专项清理活动
经过20xx-2002年的农网改造,配电网络逐步完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率不断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线路通道的清理,仅依靠专职电工已不能清理到位,为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是各村与供电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范文。部门联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各组、群众集中清理一次线路通道,公安、林业、国土部门要大力支持,供电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对危及电网安全的房障、筑障及林木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限期撤出。三是严厉查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爆破作业、取石、取土、修建构筑物或建筑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对在电力杆上安装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线路或设备、各种标示牌、广告牌等要进行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非法收购废旧电力器材的网点要严厉打击,堵住销赃渠道。
6、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的犯罪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如有线索,公安、供电、所在村组要迅速行动,严厉打击。不定期经常开展夜间巡查,对有贼心的不敢偷,建立常效机制,常抓不懈,对已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组织专班,抓紧破案,依法惩处,以震慑罪犯,教育 >群众,对收购废旧物资的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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