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2024-09-02 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湛财绩[2022]3号),我校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我校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单位属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核定编制人数:核补115人,员额115人

  年末在职人数:128人,退休人数:104人

  单位工作职能:中技、高技学历教育;各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中、初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强化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3.坚持立德树人宗旨,稳步推进学校工作发展。坚持以

  “优化教学”为重点,实施标准化的教学管理,建设重点专业,推进校企合作,把握时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短期培训工作。

  4.建设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扎实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实施。

  5.新校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以赛促教。坚持推进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落实深化免学费政策,进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使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各尽其才,人尽其用,安居乐业,解决当前就业安置难的问题。基本实现一次离校,一次就业成功,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xx年市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049.09万,决算数为2388.24万,主要用于学校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新校区建设等各专项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由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小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三)自评工作过程。

  1.认真收集资料。根据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和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各科室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信息。

  2.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将科室所提供和搜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综合评价结论。综合各科室上交和搜集的资料,根据绩效自评指标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自评为“优”。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材料报送工作,所报送的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自评报告的内容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校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相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

  (1)20xx年完成整体招生任务目标,免学费、助学金市级补助资金按规定得到落实。

  (2)经济性: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合法合规,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任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下拨款项全部投入教学培训事业。经费控制率达标。

  (3)效率性:重点工作完成效率、绩效目标完成效率达标。

  (4)效果性

  经济效益:我校确保市资金用于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学校日常支出、教职工工资发放、学生助学金发放等方面,合理高效。制定了具体的报销发放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步骤和程序进行,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

  社会效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各尽其才,人尽其用。

  (5)公平性:我校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学校积极推荐就业,学生、家长的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2.自评分数: 预算执行效益自评分数为87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合理性: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合理分配; 部门预算分配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预算编制规范性:部门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

  预算编制准确性:项目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等符合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目标设置

  目标完整,能按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和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科学,绩效指标能够明确体现部门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管理

  单位资金支出规范,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2)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存在未按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规范,相关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

  固定资产利用率良好,利用率100%。

  3.预算监督情况

  (1)信息公开

  在被评价年度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在被评价年度按照绩效目标批复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被评价年度按绩效自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自评材料,用以反映单位公开的自评材料的真实、及时、透明情况。

  (2)绩效自评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自评工作评价小组3人以上,由主管领导、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员组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表格内容、自评报告填写真实、齐全,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

  4.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校市级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步骤和程序进行,保证了该项目的有效执行,确保20xx年教学活动、学校日常支出、师资培训等正常进行。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落实深化免学费、助学金政策,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顺利实施。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3)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对在校生进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学生掌握一种以上技术、技能,并取得相关中、高级毕业证书,提高就业能力,力争毕业一人,就业一人,充分体现绩效目标价值。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新生招收、资格认定、职业教育培训、后勤保障、资金支出使用管理等各方面都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存在问题。

  (四)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

  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落实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2.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准确,做好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3.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

  识,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四、其他自评情况

  我校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佐证材料清单》、《绩效自评公开情况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央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中的农村低保民生工作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为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体系,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民生工程中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二)资金落实

  20xx年全年累计发放6146.59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5302万元,低保价格临时补贴844.5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拨付2890.4万元,县级配套3256.1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项目过程情况

  霍山县民政局在农村低保项目实施上所做的工作成效显著,为霍山脱贫攻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

  (一)项目管理方面

  在制度建设上,深入贯彻省安徽省民政厅《20xx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皖民社救函〔20xx〕50号)文件精神,按照“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印发了《霍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入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逐级审批,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联合扶贫部门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低保与扶贫衔接的条件、内容,落实兜底保障责任。

  在能力建设上,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业务培训,县民政部门深入全县各镇,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进一步广泛宣传政策,扩大宣传范围,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在信息化建设上,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全面使用《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逐步开展网上“无纸化”审批,运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将新申请或正在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数据比对,对收入出现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核减。

  在监督检查上,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所有享受的低保对象全面开展了一次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核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纳入,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在档案管理上,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低保对象进一步规范管理、重新建档,做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每户档案突出调查意见、贫困依据、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具体内容。通过档案重新建档,对所有对象进行重新排查认定,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每月由民政汇总乡镇提报实时农村低保数据,从财政专户拨款至农村局,低保资金每月按时通过惠民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直接发放到每个低保户账户。

  三、项目产出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809户12599人,累计发放资金5302万元,年人均补差347元。其中A类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至460元,B类360元,C类270元,低保贫困人口5525户8498人、发放资金3552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xx〕71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县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通过提升保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低保工作。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民政民生工程,县民政局成立了民生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了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二)强化扶贫衔接

  县民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扶贫政策的衔接,确保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三)广泛宣传政策

  全县就农村低保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编制成册、每年印制万份宣传单、张贴宣传条幅,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通过深入乡镇,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四)严格监督检查

  县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村低保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切实履职尽责,规范低保程序,强化公开公示。结合市委巡察、群众来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通知》文件,对全县16个乡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随机检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检查取得实效。

  五、绩效评价

  投入20分,过程30分,过程32分,产出25分,效果23分,合计99分。

  失分原因:我局今年进一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xx年12月农村低保13122人,通过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截至12月份享有农村低保12599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但由于核减人数较多,社会满意度略有下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民政民生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从而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幸福感。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泸西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每月通过“社银一体化”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61户11447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照“分档次”的`办法将农村低保分为A档、B档、C档,并根据保障人员家庭情况采取“分档分类”施保的形式,不搞平均发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500元/人年,补助水平A档375元/人月、B档230元/人月、C档190元/人月。

  3.分析评价。根据项目全年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对预算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民政局按户通过“社银一体化”按时足额发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全年共计发放135071人次、发放金额3841.38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完成质量。

  全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共计135071人次3841.384万万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及时审批,按月发放,社会发放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同“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认真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并重点关注因“疫情”不能外出打工人群,通过部门系统数据比对、主动入户排查,全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05户1532人,停发农村低保对象390户71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2.设立专用账户,通过“社银一体化”实现“低保资金”封闭运行,做到了低保资金每月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3.全面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时间范围及要求推进治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1.家庭收入难以核算,虽通过入户核查、“泸西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等能核查出大部分家庭情况,但由于核对平台核对范围的局限性,仍存在一部分在保人员隐瞒收入、财产情况。

  2.基层民政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全县87个村(居)委会均配备了民政“协理员”,但由于基层事务繁忙,多数“协理员”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导致对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家庭情况核实较慢的现象。

  (三)意见和建议

  1.充分调动基层经办人员积极主动性,加大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比对,充分发挥“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功能,做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4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点评

  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自我点评100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我县继续落实低保城乡统筹,7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县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70元/月/人,从7月起落实提标标准并打卡落实到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低保对象分类实行定期审核和不定期检查,掌握其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变化情况,按月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底,在册农村低保对象2821户3760人,累计下拨农村低保保障资金2103.14万元,年月人均补差451.95元。20xx年度新增农村低保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

  三、工作做法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打造救助新格局。一是健全低保制度,20xx年5月联合县财政局下发《绩溪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文件,为精准施保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绩溪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276户373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588户4707人数据库,已与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对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三是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9月起我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四是出台《绩溪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打造分层分类、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方案落实到位,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单》《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县财政局到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救助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乡镇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低保年度复核动态管理。4月启动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全面复核工作,对复核出现预警信息的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实,经核实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20xx年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清退173户277人。四是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台账审查。对在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农村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562户,发现城市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20户,及时开展复核纠正,对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注明原因。五是聘请第三方入户抽查复核预警人员。委托经典公司进行第三方评估核查,共核查未纳入低保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重残困难户、重病困难户、低保边缘户、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复核预警人员总计726户。对抽查结果进行筛选核实,对核查后的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图片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加强监测预警,精准摸排核查。对脱贫人口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对象,按月建立摸排比对摸排台账,并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与各乡镇,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8月联合乡镇振兴局、财政局下发《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xx年12月底,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767人,累计发放资金1012.21万元;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已脱贫人口9人,累计发放资金7.16万元。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收入增长高于低保标准的已脱贫人口,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建立渐退帮扶台账63户,截至目前已退出51户。二是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协调机制的作用,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6月会同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强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公安、人社、应急、教体等部门信息对接。开展重残、重病、死亡与户口外迁人口、领取社保金与失业人员、转移安置、完善修缮、异地重建、困难学生等人员信息比对,建立预警台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xx年符合低保条件的新增城乡低保中因重病纳入50人,因重残纳入37人。因家庭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清退173户277人。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对暂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又存在一定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其家庭困难。20xx年度低保转介临时救助6人2.24万元,救急难救助6户1.34万元;已脱贫人口中因就医、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困难的共救助25户6.2732万元。

  (四)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村(居)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保障每个村(居)至少设立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二是及时公布救助热线。在绩溪县政府的网站上公布县级救助热线及通讯地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长期公示乡镇级救助热线,保障困难群体寻求有线、救助有门。县局不定期电话检查各乡镇救助热线接听情况,确保热线有效畅通率100%;三是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机制,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及时将低保对象名单、每月资金发放情况及低保备案对象在县、乡、村三级长期公示,确保公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四是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制发放《20xx民政民生宣传册页》、“绩溪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政民生工程专栏、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人流聚集广场集中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四、主要亮点做法

  (一)开展“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一是及时下发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印发《绩溪县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办[20xx]71号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实施项目、分解实施步骤,确保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落地落实;二是项目积极推进。依托县禾康养老机构开展城乡困难老年人关怀关爱服务,主要是对全县城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70周岁以上老人、特困供养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等1313名困难老人提供老年人专用手机一部,并开展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xx年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7万人次,支出资金190.2万元;三是在县慈善协会账户下设立独立核算的扶贫爱心基金,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全县干部职工、各类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和个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3000余人240万元,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共救助61户204人,支出资金33.1万元;四是发起“慈善圆梦困难老人儿童微心愿”活动,在深入开展困难老人儿童走访活动前提下,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的实际征集“微心愿”,发布有关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主动对接爱心企业和个人,帮助实现困难老人和儿童“微心愿”37条。

  (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授权,自20xx年9月起,县民政局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的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实施。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了县民政局监管职能,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实现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进一步简化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保障公平。一是多途径开展核查工作,依托核对平台、每月入户抽查和聘请第三方的形式,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做到救助精准;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和督查。赴乡镇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工作督查,通过查看档案资料、随机入户抽查服务对象、现场查看对象名单与资金发放公示、备案对象公示等方式,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保证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深入推进;三是聘请第三方,抽查在册低保中年度复核出现预警的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及贫困户中重病重残未纳入低保对象合计500户,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取得成效

  (一)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100%。资金到位率100%。20xx年农村低保计划投入资金2103.14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低保金按月及时发放,通过农户一卡通或社保卡打卡到户,

  (二)各项保障到位。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每月及时动态调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并及时进行补差标准调整。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新增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二是有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共下拨3批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27.95万元,20xx年共临时救助134户次37.70万元,其中发放小额临时救助93户次17.5675万元;三是农村低保补差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截至12月底,我县20xx年农村低保年人均月补差451.95元,占农村低保标准670元67.46%,相比20xx年年人均月补差增加11.3%。

  (三)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衔接效果明显。一是比对台账建立清晰,20xx年12月,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760人,其中脱贫人口1767人。20xx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28人,其中脱贫人口13人;二是持续开展摸排监测救助工作,20xx年排查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低保140人、脱贫不稳定户未纳入低保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低保13人,各乡镇均建立了排查台账。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新纳入农村低保的突发严重困难户1人;三是建立渐退台账,截至目前建立贫困人口渐退帮扶台账63户(其中主动退出51户);四是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预警台账,完成在册农村低保年度复核2928户,其中有预警信息1139户,并建立复核预警台账,经复核清退147户225人。

  (四)政策宣传到位,民政对象满意度提高。以县为单位,通过民意调查,社会公众和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到100%;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的了解程度,知晓率达到100%。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确保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有序流动,采取增加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民政所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力度。建立健全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调整及时有效。充分利用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车、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保兜底政策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民生工程工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6

  20xx年下半年,我院领导班子根据《平江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卫0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医院绩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为病人服务,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为目的,以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了南江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现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绩效办制订了各岗位员工的考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和绩效分配方草案,经院委会、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多次修改,职代会讨论全体通过方案。

  二、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了绩效考核方案和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

  三、考核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院领导考核与科室考核相结合,院内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各线的考核,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人员的考核,每两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奖金挂勾。

  四、加强了成本管理,对各科室财产器械进行了盘底建账,建立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及财产物资报废赔偿规定。

  五、对全院成本进行了分项分科室登记,每月汇总反馈,为领导提供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各科室成本节约意识大大增强,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

  六、通过绩效考核大大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今年病人比去年住院病人增加66%,医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增强,病人满意度达98%,杜绝了医疗护理投诉。

  存在问题:

  一、有的干职工对绩效考核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够。对成本核算难以接受。

  二、绩效考核工作经验不足。

  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培训。

  二、每季对医院成本进行分析,掌握成本数据。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区民生办《关于扎实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区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点评

  根据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坚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把关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按月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加大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截至12月份,全区农村低保对象11675户2195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362.97万元。继续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月份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046.7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9.46万人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低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低保资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二是区民政局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低保工作。三是为加强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为全区22个乡镇(街)和37个城市社区配备专职低保员,每季度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运行规范长效。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着眼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基本生活。结合我区实际,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同时,按照分类施策、重点保障、分类提标的原则,将农村低保A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B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人/月、C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人/月,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联合区扶贫部门制定印发《金安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六金民〔20xx〕3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动态信息比对,密切关注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将符合条件的102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28名贫困边缘人口和49名脱贫监测人口纳入低保。

  (五)坚持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定期核查、动态管理。7月份全区开展了一次集中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了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重新印制低保政策宣传单页单,张贴宣传条幅,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七)健全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审批。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及时开展农村低保数据采集、上传、交换、更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与报表数据和民政统计台账数据同步一致,无错误数据、臆造数据、重复数据等情况,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统计分析准确便捷的目标。今年6月份起,全面实现低保无纸化审批,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印发《20xx年金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等,将治理内容延伸至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召开会议积极部署安排,及时开展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在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举报电话、邮箱等,在民政局门口设立意见举报箱,在农村低保长期公示栏公布区、乡、村举报电话,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信必回、有访必果。10月份,对全区19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督查,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1-12月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新增852户1980人、取消790户1658人。

  四、突出亮点

  (一)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实用”的原则,为每个乡镇(街)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由乡镇(街)聘用,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民政局统一为其发放基本报酬和购买保险。城区社区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20xx年为全区303个村(社区)配备民政协理员,有力的.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定期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建立低保督查核查制度。20xx年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建立城乡低保新增对象核查制度》,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同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全区22个乡镇(街),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

  (三)建立社会救助问责机制。20xx年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金政秘〔20xx〕81号),明确了区直相关单位、乡镇街、村(居)和低保对象相关职责和责任追究。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应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严肃社会救助政策,为精准扶贫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探索社会救助诚信制度建设。制定《金安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六金民〔20xx〕105号),对拥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在申请或已获得以上对象进行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全区社会救助诚信制度建设。

  (五)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开发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管理系统,真正将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制定出台《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全区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关爱、精准帮扶提供政策保障;开发应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人员信息采集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实时监测的共享平台。开展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实行监测预警,督促帮扶责任人及时走访探视到位。为评定为三级的特殊困难群体配备一键呼叫设备,遭遇突发情况可立即SOS呼叫帮扶责任人。

  五、工作成效

  (一)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今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增幅达7.7%,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2元,同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二)动态管理机制长效运行。全面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并开展定期核查,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做出动态调整,逐步形成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发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手册、民政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民生政策、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认真开展“送温暖”慰问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同时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资金保障压力较大。随着救助对象的不断增加和救助水平的逐年提升,资金保障压力日益增大,虽然区级财政克服困难加大了投入,但资金仍面临巨大压力。

  (二)基层救助经办力量不足。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资金量较大,管理对象多,工作任务重。虽设有低保专职人员,但随着救助制度日益完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相应的不断增加,导致民政干部普遍身兼数职,专干不专,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低保对象管理难度大。一是申请对象收入界定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也呈多元化,居民家庭收入核算难度越来越大,许多家庭收入带有很大的隐密性和复杂性,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影响核查结果的真实性。二是“人户分离”对象核查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居民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极不统一,给入户调查、公示公开带来很大难度。三是动态管理难。随着农村低保救助标准逐年攀升,附加值越来越高,低保对象进来容易出去难,争吃低保的呼声很高,普遍存在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的思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精准识别。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协同,优化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数据精准、对象精准。同时根据脱贫攻坚要求,保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对象衔接、制度衔接、标准衔接工作,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采用多种方式和媒介,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规定,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公众关注、参与、理解、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营造关心困难群众、依法依规救助、鼓励自主脱贫、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打造过硬救助队伍。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很多具体事务都要靠基层来落实,切实加强基层力量刻不容缓。要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低保管理水平。加强与审计、监察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低保工作中执行不力、优亲厚友等情况,严格执行因户识别、按户施保,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漏保”、“脱保”、养懒汉等不良现象。加大公示举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低保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工资福利科。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

  (八)组织人事科。

  (九)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在职人员情况: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实有在职32人,具体为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

  2.部门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四)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20xx年重点工作。

  20xx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险工作进展明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有序推进审核认定工作,足额兑现参保补助资金。目前,全县共有1501户4189名被征地农民已享受到政策实惠。

  四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1100余人次,受理来访案件96起,共为104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74.46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4件,不予受理7件,结案43件。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自上而下的任务分解

  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各个部门科室应该承担的职责。这是目前设定绩效目标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可以保持我局自上而下目标方向统一,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直至个人,并帮助指导完成目标。这是纵向任务分解,将局机关的整体目标划分为小的、独立的目标。

  任务目标分解强调上下之间的目标关系和相互责任,实行统一行动达成整体目标。

  二是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的任务目标

  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局机关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基本的任务指标是一定必须要保证和完成的,如果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仍有余力,可以给予设定其他任务或更高调整目标,帮助其能力不断提升,这也体现出绩效管理的实际意义,帮助科室或个人提升业绩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本年度总收入169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共计1423.75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收入47.9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2.79万元,农林水收入180.26万元。本年度总支出20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1761.81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47.9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7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20xx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资金为中央、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国内接待费,金额为0.74万元,20xx年无会议、培训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0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为22.16万元,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结转。

  2.资产情况。20xx年资产总额合计529.32万元。包括流动资产114.4万元(货币资金114.4万元),非流动资产414.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4.81万元)。

  3.基本支出。基本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接待、差旅费等单位保障性支出。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培训费、社保补贴、城镇及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卡户培训期间补贴交通生活费等专项支出。贷免扶补及创业补贴专项工作经费。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xx年度泸西县人社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准备自评资料并保证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佐证材料的准备,材料质量等要求。

  (二)组织实施。包括布置、审核、检查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及建议。

  (三)分析评价。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具体为:

  20xx年度实施项目4个,已完成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①中央就业专项资金;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③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④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

  具体情况为:1.中央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xx〕31号文件,非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00万元;红财社发〔20xx〕74号文件,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两项资金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档立卡培训产生的交通生活补贴,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6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项目,根据泸开组办便笺〔20xx〕55号文件,上海对口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

  3.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红财农发〔20xx〕25号文件,安排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40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

  4.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根据红财建发〔20xx〕27号,财政拨入困难职工生活补助3.9万元、湖北返乡农民工求职补贴3.1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万元。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20xx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达到预期,20xx年泸西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根据泸西县人社局填报的20xx年整体绩效支出自评结果如下:略

  扣分说明:投入指标(扣分项为在职人员控制率)、过程管理指标(扣分项为三公经费及年初预算调整率)、产出指标(扣分项为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办结率)三项指标分别扣2分,效果情况指标(扣分项为效益)扣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四是绩效管理评价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较为规范,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评价情况安排次年预算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梳理单位绩效基础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开展单位整体绩效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工作。发现单位现有绩效制度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与实施工作。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和关键岗位。在建立实施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反应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信息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但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需要单位上下共同学习及努力,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及参加专题讲解。

  附件: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1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差水平为462元,保障面为3.67%。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三、指标分析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4分,自评4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6分,自评6分)根据省、市工作目标要求,《淮北市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xx年度工作绩效目标。目标要求与省市下达的目标要求一致,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相符。在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5分,自评5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5分,自评5分)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困难群众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过程(总分32分,自评32分)

  1.项目管理(总分22分,自评22分)

  (1)制度贯彻(满分2分,自评2分)

  出台《淮北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统筹各类救助、扶贫资源,推进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能力建设(满分2分,自评2分)

  健全了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负责、财政托底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市、县区均建立本级协调机制,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高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及人力资源,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充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3)信息化建设(满分3分,自评3分)

  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推进淮北市智慧民政平台的建设,拓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系统、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服务平台等功能,能够与现运行的低保信息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4)监督检查(满分3分,自评3分)

  连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保兜底大排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年末对各县区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针对特殊紧急工作建立日报周报制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5)动态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分类别增发低保金。定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建立精准台账,对A类家庭实行一年复核一次,B类家庭半年复核一次,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各县区均建立起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6)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185号)文件要求,我市审批类档案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管,日常管理类档案由民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建档保管。我市低保工作资料归类建档,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符合相关要求。

  (7)资料报送(满分3分,自评3分)

  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内容齐全、真实、准确。

  (8)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低保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低保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城市、农村低保金均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县区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按月提供低保金发放清单,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低保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财社〔20xx〕622号)执行,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保障情况(总分8分,自评8分)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应保尽保。

  (2)低保标准水平(满分9分,自评9分)

  20xx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xx〕3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641元/月提高到673元/月,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政策、标准、程序、管理的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3)扶贫衔接效果(满分8分,自评8分)

  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低保扩面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淮政办〔20xx〕14号),重点推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考核等六个方面的衔接工作。20xx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在全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试点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主动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淮北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效果(总分23分,自评23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满意度较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2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赤财绩﹝20xx﹞2号)要求,本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属政府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至20xx年末本单位财政核定编制人数12人,年末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人,外聘临时人员7人。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审计政策措施,制定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推动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湛江市赤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赤坎区审计局,正科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股、法规审理股、整改监督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税金融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另外,区审计委办公室秘书股设在区审计局。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把政策跟踪审计作为重大任务,主动跟进审计,揭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围绕财政财务收支效益,加大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力度,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落实财政资产管好用好。

  3.围绕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继续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民生资金和公共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揭示民生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xx年收入总预算353.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支出总预算35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包括:审计业务经费22.40万元,审计购买服务经费134.60万元,购买服务、防控工作等机动应急资金8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的.费用支出。20xx年本单位确保审计项目按进度完成,积极稳妥地推进年度计划,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及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赤坎区行政工作依法进行。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xx年收入总预算353.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支出总预算35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20xx年决算总收入275.4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决算支出2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8万元、项目支出70.57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已按要求成立自评小组,自评小组组长为梁城,小组成员为张宁、全志伟、谢君娜。

  (二)自评工作过程。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部门职能在财政部门设定的评价指标框架内对20xx年整体支出进行评价。将20xx年部门预算和决算进行对比,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预决算管理进行评价,并计算各个量化指标,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进行具体分析,量化分析部门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自评材料报送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自评报告全面详实,自评分数客观、真实。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自评材料报送与公开情况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一是按相关规定、制度,规范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二是按时完成当年度审计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自评分数为94分,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本单位预算编制合理,根据本部门职责、年度工作重点,以及项目的`轻重缓急,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管理方面。本单位20xx年按批复的预算文件履行当年预算,在预算内、范围内按预算安排支出,并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当年支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列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并制定《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财务、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预算资金支出。

  ①支出完成率。20xx年度实际支出272.45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353.17万元,支出完成率为79.40%(272.45/353.17)。

  ②结转结余率。20xx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决算数14.16万元,20xx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决算数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275.46万元,结余结转率小于10%(14.16/(9.42+275.46))。

  ③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上年度为0元,本年度为0元,变动率为0。

  ④政府采购执行率。20xx年实际采购金额合计数5.5万元,采购计划金额合计数9.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53.51%(5.5/9.4)。

  (2)项目管理方面。本单位20xx年项目支出按规定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目标,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列支。

  (3)项目监管方面。当年度对项目经费和市局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并制定执行《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能。

  (4)资产管理情况。本单位资产管理职能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设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入库、计提折旧、报废、转移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本单位实际再用固定资产总额433181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433181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433181/433181)。

  3.预算监督情况。本单位20xx年预决算和绩效目标已按规定要求在政府的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成立自评小组,在规定时间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

  4.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本单位20xx年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经济性方面,本单位对机构运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5.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5.23万元);效率性方面,20xx年计划安排审计(调查)项目13个,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3个,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进行审计。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今年本单位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3个,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5899万元,违规金额84万元,其中审计期间整改金额72万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3项,出具审计报告13份,审计提出建议共37条,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3)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共有三个,支出情况为:审计业务经费11.35万元、审计购买服务经费59.22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的费用支出。确保了审计计划按期完成,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由于上级临时安排项目难以估算,项目预算编制难度较大,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影响。

  2.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1.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

  2.加强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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