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2-07-18 服务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

  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于二〇一四年 月广东省深圳市共同签署。

  项目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投资方(简称:乙方):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居间方(简称:丙方):深圳市安奇克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使用丙方运营的天使客股权众筹平台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三方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

  甲方:指甲方及其关联方。

  乙方:指乙方及其关联方。

  合同目的:甲方因融资项目缺乏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乙方因自有闲置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的委托,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三方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以实现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目的。

  目标合同:指经丙方居间,促使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乙方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为甲方在融资项目中提供资金。

  甲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甲方、被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甲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甲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乙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乙方、被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乙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乙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第二条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

  2、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实际获取资金,视为甲乙双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乙双方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3、本次融资的顾问居间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一年的融资顾问服务期限届满,若甲方未与乙方签订协议并获得融资款项的,或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均视为融资不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 融资居间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融资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融资金额到达天使客平台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兴业银行指定账户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根据各方的指示,丙方直接扣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

  (2)此费用为税后费用,各方基于本合同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由各自自行申报处理,如由丙方最终承担税金的,甲乙双方将各对丙方给予足额补偿。

  (3)如融资金额为分批次到达的,则甲乙双方按上述标准,在每批次资金到达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融资居间服务费。

  2、甲方与乙方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乙方自行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向丙方

  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甲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甲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甲方公章。

  3、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甲方引荐乙方后,甲方摆脱丙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处获取资金的,视为甲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乙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乙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乙方公章。

  3、乙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乙方与甲方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向甲方贷出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乙方引荐甲方后,乙方摆脱丙方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乙方或关联方实际向甲方处贷出资金的,视为乙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

  2、丙方应甲乙双方委托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并为甲方与乙方就签署目标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第七条 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乙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2、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甲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3、甲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4、乙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5、丙方有权向甲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6、丙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三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协议终止后仍对三方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予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果乙方不予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如发生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6、甲乙丙三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丙丙方方

  1、如果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乙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问题,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深圳仲裁委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用户):身份证号码:

  乙方(中介单位):法人代表:

  丙方(家庭服务员):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扬州市的有关规定,遵守扬州市家庭服务协会制定的《扬州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等,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服务事项约定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丙方,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半自理病人护理;(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7)医院护理病人;(8)长期钟点工;(9)其他。

  甲方要求丙方家庭服务的具体内容:

  2、服务地点:

  3、服务期限: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长期钟点工服务时间为双方协商约定为:_________。

  4、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资为:(¥_____)元/月,如不足一个月,应按照平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一个月工作后的第二日,以现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5、试用期:丙方上岗试用期为______日,自试用期开始时计费。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服务天数支付相应工资,按照平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

  二、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

  1、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管理:

  (1)由乙方管理:甲方每月支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应在每月的20日前将丙方当月的服务工资支付给乙方(乙方开据有效代收凭证),由乙方在下月10日左右转付给丙方(正常情况下,乙方不扣除任何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管理事项为:①甲方对试用期中选派的家庭服务员不满意,乙方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7日内予以调换,最多进行2次调换;②协调处理甲、丙方服务协议;③不定期给丙方开展安全及服务教育;④切实保障双方的服务安全。选择本方式后,若甲方停止付费视为自动默认选择第2种管理方式。

  (2)自行管理:不另行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按自行家庭雇工的形式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丙方,与乙方无关。但甲方应按时支付丙方工资。服务关系转为甲方自行雇佣丙方,具体事项为甲方、丙方协商约定,一切与乙方无关。

  2、管理服务费用:第一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成交费),费用为丙方工资的10%,即:(¥___)元。此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给乙方。甲方选择乙方管理形式,从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按照丙方工资的5%,即:(¥_____)元/月随丙方工资支付管理费。

  三、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如是乙方管理人员,三方需就调整事项书面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服务场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约定。

  5、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6、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伤害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7、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庭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_____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丙方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9、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同意的情形下,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其他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庭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0、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甲方应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丙方中途违约,投保费用由丙方全额承担。

  1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2、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3、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

  14、乙方应为甲、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乙方应动员甲方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四、服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合同期未满但已过试用期,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可由违约方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甲丙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3、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并交相应费用;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五、其他

  1、甲、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或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丙方:(签字)

  家庭地址:单位地址:原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合同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合同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卫生保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办公室保洁项目

  1、范围:钟X工行办公楼一楼至六楼墙面楼层顶面,门窗、玻璃等部位清洁卫生(二楼、四楼室内卫生另有专人打扫)。保洁营业网点:支行营业室、阳春XX、东街XX、XXX、石城XX。

  2、楼梯、楼层走道、平台、机关大院、地面清洁卫生,垃圾桶、卫生间清洁卫生,公共桌椅、灯具、空调清洁卫生。

  二、营业网点保洁项目

  1、营业网点柜台外、墙面、天花板、灯具清洁卫生。

  2、柜台外门窗、玻璃,包括门窗防护网清洁卫生。

  3、营业室地面、走廊、台阶、门面临街场地清洁卫生。

  4、营业室内沙发桌椅及柜台玻璃等清洁卫生。

  三、办公楼清洁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楼梯、楼层走道、地面卫生,每天两次中午11:30分、下午下班前,清洁、卫生、明净。

  2、墙面、楼层顶面、门窗、玻璃清洁卫生,每周1次,无蜘蛛网、灰尘。

  3、公共部分柜子、桌椅、灯具、空调清洁卫生,每周1次,无尘、光洁。

  4、垃圾桶、卫生间、清洁卫生,每天冲洗、消毒,卫生无臭味。

  5、每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做办公室内、地面卫生,清洁、明净。

  四、营业网点清洁卫生保洁标准

  1、营业室柜台外门窗、玻璃、防护网、墙面、天花板、灯具清洁卫生,每周1次,明净、无尘。

  2、营业室柜台外地面、沙发、茶几、桌椅、走廊、台阶、场地清洁卫生,每天2次,清洁卫生。

  3、营业室柜台外大厅内桌椅卫生,每周1次,无尘、明亮。

  4、营业室柜台内地面、防护网、墙面、天花板、灯具、柜台、桌椅、门窗、防弹玻璃,每周大扫除1次,明亮、无尘。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监督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

  2、负责提供物品储存间一间,便于开展工作。

  3、为保洁系统提供必要的水、电设施支持。

  4、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验收后,及时支付保洁费。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保洁标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爱护好公共财务。

  2、严格履行银行有关安全规定。

  3、遇到顾客询问,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

  4、严守岗位,服从甲方指导安排,接受甲方建议。

  5、遵守操作流程,凡因不当操作造成的财产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用具自备。

  6、劳动报酬和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系。

  七、保洁期限

  1、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年保洁费人民币 元( 元)。

  3、支付方式原则按月支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支付。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及政策性法规,另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十

  二、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单位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同和合同期限

  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员陆人,对涡阳支行营业大厅及办公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期限:自20_年4月1日起到20_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续签保安服务合同,逾期未签,如因乙方原因,保安服务自动终止,如因甲方原因,保安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第二条劳动关系

  乙方依法与保安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等法律规定的保险)。甲方应按照《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必备条款的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内容的相关信息资料。乙方根据合同有关事宜与保安人员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书》,两合同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第一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确保聘用的'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乙方各项保安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切实保障保安区域的安全,对所保安区域勤巡、勤查,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对已发生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拖延。

  2、乙方管理人员可以和甲方有针对性地与甲方保安区域实际情况协商制定规范上岗、安全保卫、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发现甲方保安区域不安全隐患通过管理人员或者保安人员应向甲方通报,可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乙方负责对聘用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检查以及跟踪管理和考核,并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工作表现对其奖惩、轮岗或者根据需要更换所聘用保安人员。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不得安排保安人员从事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甲方应不断提高保安工作的物质条件,派专人与乙方协调工作,以密切双方合同,共同管好、用好保安人员。

  2、甲方对所聘用保安人员有管理使用、监督和批评教育的权利,有权向乙方建议对所聘用保安人员奖、惩、交流、更换,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工作的建议。

  3、甲方有义务按照法律不规定确定所聘用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延长保安员工作时间的应按加班计算,报酬由甲方解决。保安人员因婚、丧、病等方面请假的甲方应于准予,但乙方应确保甲方安全保卫工作不能间断。

  4、甲方应当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并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应和乙方协商制定适合甲方单位内部实际情况的保安工作制度并确保落实。甲方应教育职工尊重、关心和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加强保安区域重点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各种不安全隐患以及乙方就保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落实整改,确保保安区域安全。

  第五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每名保安人员每月1850·00元人民币保安服务费用(包括保安人员工资、税金、社保金、管理费等费用)支付给乙方,甲方凭乙方票据,于每季度初月10日之前将上述费用转入乙方账户,每年保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33200元),(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涡阳营业部,帐号:5)如付现金,以乙方收款人签名为准,如从银行转账,以进账单为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

  1、乙方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为保安人员建立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2、保安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未及时给付保安服务费用,工伤待遇由乙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2、保安人员有如下情况之一,且乙方不予轮岗或更换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业、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的;

  3、存在如下情况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

  (1)甲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拒不整改的;

  (2)甲方提供的保安工作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安排与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给乙方提出,甲方拒不改进的;

  (3)因情势变更,实际保安费用增加,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协议请求,甲方不予协商或双方协商不成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处理

  l、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的法律规规定,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将社会保险费用划交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拖欠达30日以上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和利息。

  4、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甲方原因而故意或工作失误、违章违纪、玩忽职守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追究保安人员相应的责任。

  5、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提出交流、更换保安人员,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流更换,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

  l、如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决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附则

  l、本协议与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双方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委托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xxxxxxx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xx(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xxxxxxxxxxxxxxxxxx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服务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举办“”租用甲方会场一事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同意将大综合馆宴会厅租予乙方使用。

  一、活动时间

  布场时间:年 月 日

  会议时间:年 月 日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宴会厅,费用为人民币——————整,于会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2 保证乙方活动期间的时间。

  3 无偿提供的服务项目:室内照明灯光、贵宾休息室及茶水、同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4 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操控人员,协助乙方活动顺利进行。

  5 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清洁服务。

  6 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保安服务。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7 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活动时间,如有超时需要,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价格交纳等时费用,在活动结束当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结算。

  8 乙方在活动期间现场发生的临时性费用,以会展中心“会议室收费标准”内容收取,并于活动结束时,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结算。

  9 乙方动用甲方场地内设施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及同意。

  10 乙方应遵守大综合馆的相关规定并禁止吸烟,不得破坏公物,保证设施无损,如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11 严禁携带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及违禁用品。

  12 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时间,如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企业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服务合同 篇8

  人们经常会因为种种原因外出,因此不可避免要居住于旅店之内。从而,旅店与旅客之间发生法律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旅客在旅店中丢失财物,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各种情况,对旅店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有利于理清法律关系,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店服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旅店服务合同形式进行明文规定,所以旅店服务合同是一种非要式合同。基于旅店服务合同的这种特性,要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是旅店服务合同就需要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从现实生活中看,旅客入住旅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旅客直接到旅店询问客房的相关信息,旅店根据旅客要求安排相应的房间并配给钥匙,从而完成要约与承诺,该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在这个过程中,旅客和旅店之间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完全是通过双方的

  事实行为确立旅店服务合同成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比较容易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并解决随后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问题。 另一种是旅客或者第三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预定客房,通过这种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有可能是预定客房合同也有可能是旅店服务合同。一种是旅客发出的要约就是预定客房的邀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后,旅客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入住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旅客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到旅店办理入住手续则旅店可以将客房给其他旅客使用,这种预定客房合同也不存在对客户人身、财产等负相应责任的义务,因此不能将预定客房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混淆;二是旅客发出的要约是住宿的要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对合同双方产生约束力,此时旅客尽管旅客没有入住也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旅店也不得将客房交给其他人使用。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比较难区别客房预定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不过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交易目的、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合同的属性。

  二、旅店服务合同是混同合同

  学界普遍认为旅店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以租赁、雇佣和保管合同的基本要素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因各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而可能涵盖其他合同的内容。具体来说,该混同合同具有以下性质:一、旅客对客房的合理使用;二、旅店提供服务的义务;三、旅店对在旅店内旅客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义务,也就是旅店的无偿服务部分的义务;四、旅客不需要为上述服务支付房费之外的额外费用。

  旅店服务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就是旅客对客房的使用,这实际上是对客房的租赁关系,客房内的随附物品一般也被认为是租赁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旅客对于客房内的床、家具、电器、洗漱用品等大都可以自由的使用,仅有少量物品明示表明是需要另付费才可以使用的。旅客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物品的属性来合理使用旅店内的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者非正常的损耗物品。如果发现因旅客使用不当或者故意破坏而使产品受损,旅客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比如说旅客把烟头扔到地上把地毯烫出洞,显然是需要承当赔偿责任。

  旅店同时提供基础服务,每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有的只是提供打扫房间、整理床铺、摆放物品等传统意义上的服务,有的还提供餐饮、停放车、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都是随着社会生活日益复杂而产生。这些新增的服务项目有些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有些则是需要支付相应收费的,在这里为了方便研究,假设这些服务项目是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的基础服务。对于旅店提高的上述服务,一旦因为旅店方面的过错产生不利后果,例如停放的车辆出现被人为损坏,旅店往往以上述服务是免费的为理由,拒绝承当责任。生活中,越是高档的旅店的房费就越贵,同时提供的免费服务种类也就越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店也不可能做亏本的生意,旅店提供这些服务就需要雇佣员工、购买工具,从而产生相应的各种费用,但是只要注意一下提供上述服务的员工的工资是旅店支付的,而旅店支出的工资正是从旅客支付的房费而来。显然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搭售行为,旅客支付的房费中本来就已经包含了这些服务费用,之所以说这些服务是免费的,就是即使你没有使用上述的服务也不退还相应的费用,所以,上述服务从本质上来看,都是有偿的服务而不是无偿服务,因此旅店的注意义务比较高,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旅店不能够以已经尽到一般注意义务来抗辩。 旅客在旅店内住宿,旅店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保护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旅店对此承担的仅是附带的、一般性注意义务,毕竟旅客入住的目的不是保护其人身或者财产的安全。因此旅客故意挑衅他人、斗殴引起的问题,或者旅客自杀等超出一般注意义务的后果,旅店无法预见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因此旅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向旅店声明,由旅店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否则,旅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旅客支付房费后,旅店一般就不得对上述三个方面继续收取额外的费用,简而言之房费就是租赁客房与旅店提供服务的综合费用,而对旅客人身与财产的保护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强制性义务、免费义务。

  旅店服务合同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其混合性,正是将多重合同关系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店服务合同,这并不是简单的累加,而且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综述

  在实务中,旅店服务合同纠纷的案子主要是集中在旅店内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旅客拖欠房费方面。具体分析来看,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案件是旅店服务合同性质中混合合同的体现,主要的争议就是旅店是否提供保管服务,该服务是有偿的服务还是无偿服务,旅店是否尽到应尽的义务,旅客自身是否有过失。旅客拖欠房费的案子也并不是单纯的拖欠房费,涉及到旅店服务合同的非要式性,主要是旅行社或其他团体与旅店之间就旅店服务合同是否成立起的争议,双方对要约的内容认识不一致,一方认为是预定房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认为是旅店服务合同的要约。

  旅店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旅店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1)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2)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在旅店内自杀,如物品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保管而旅客未告知而导致物品变质;(3)保管物品自身性质导致的损失。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聘乙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按以下协议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一年期限合同,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和条件

  (一)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上岗要求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规定具体任务。

  (二)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 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每周固定工作时间44小时(值班时间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 按照国家和甲方工资分配的规定和方法,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报酬为 元。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定期足额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等。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作操作堆积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

  (二)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休假日、病、伤、残(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凋一臻的;

  2、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凋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 劳动合同期届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应当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三)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订,另一方不得强迫。

  (四) 经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符录用条件的;

  2、严惩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3、严惩失职或过失,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需裁减人员。

  (七)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合符计划生育规定的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违反和解除过去合同,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阅的劳动合同无效,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阅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反劳动合同中约中的事项,给甲方千万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一) 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双方按国家现行的劳动法规、法律执行。

  (二)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 劳动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十、双方需要协凋约定的其它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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