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2022-04-29 服务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2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 ;

  (2) ;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务事项时,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合同范本《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五条 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后,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

  2. 计件收费 □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 元;于 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 元。

  3. 风险代理 □

  律师费分为基本律师费和资励律师费。

  基本费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奖励律师费为 的 %(基本律师费计算其中或者不计算其中),应于 之日起 日内支付乙方。

  4.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行政机关与其他中介组织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垫付。

  乙方律师经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本地交通、通讯费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师费中。

  第六条 收款银行

  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帐号: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 工作联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八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法律顾问费

  1、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______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2、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______%的比例在执行完毕______日内支付。

  3、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______元包干使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法律服务或者违反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______年,但甲方所在的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5

  立约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为完成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XX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XX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XX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XX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XX元(¥XX)。如XX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XX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XX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XX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XX);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10)协助甲方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11)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12)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13)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14)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

  (15)协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7)代办购房款资金监管;

  (8)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9)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0)代理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

  (11)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12)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13)代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

  (14)代理对房屋权属、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指定律师代理各类买卖、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6)其他房产事务及法律事务代理。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6、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投诉或赔偿,赔偿额在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的_________倍以内;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确保甲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7、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事项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师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9、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0、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______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_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①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②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③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④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④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⑤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⑥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⑦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⑧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⑨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0

  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1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3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4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 、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 )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 )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 )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 )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 )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 )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 )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 、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 )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 )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 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 )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 )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 )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 )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 )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 )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 、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 )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 、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 )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 )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 )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 )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 、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 )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 )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 )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 )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 )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 )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 、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 、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 )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 )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 )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 )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 )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 )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 、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 )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 )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 )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 )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 、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2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3 、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 、_________ (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 、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 、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 、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5

  1、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略)区

  2、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____(略)的利益。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选取(略)(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

  5、标段划分: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划分为采购个标段。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略)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

  2、(略)及委派律(略)政处罚;

  3、在(略)市有(略)所,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略)管理制度;

  4、主办律师执业年限x年(含)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比选规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x日至x日,每日历天上午9:____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__时((略)时间,下同),在(略)市(略)区草市街号持相关证件及以上(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购买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若有)。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x元,售后不退。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三、参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x日x时x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略)市(略)区草市街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_________________(略)(略)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区海科路(略)大厦3号厅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比选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区草市街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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