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健康服务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康服务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3、强化服务能力。服务商要对服务人员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形象。服务商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护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如理发师、足疗师、水电工、家电维修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3、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增减工作,新增对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报、集中审批、集中评估;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1、实行多重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质态监管体系,区通过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线上对上门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线上回访率不低于日工单的10%,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镇可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每季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资格;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2、服务频次监管。按照服务项目设定要求,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服务项目不得少于3个以上,服务项目时长和频次根据老人所选服务套餐或者服务项目确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原则上高龄老人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3)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集资、吸储等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健康服务方案2
为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精神,我委在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基础上,决定20xx-2025年在全国广泛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二)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三)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二、重点范围
20xx-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0个城市社区、1000个农村行政村开展关爱行动,到“十四五”期末原则上全国每个县(市、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各地老年心理关爱点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地按要求对老年心理关爱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三、具体内容
(一)开展培训。
1.我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慢病中心)每年举办1期国家级培训班,省级和部分市级卫生健康委选派1名关爱行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培训,其他省级和市级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2.我委委托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每年举办若干期基层老年心理关爱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全国各地老年心理关爱点相关工作人员。
3.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关爱行动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有关培训通知另发。
(二)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宣传。
对老年心理关爱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同时,广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三)开展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
1.对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年人,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2.对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可实施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随访。
3.对评估结果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其到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门诊就医。
具体工作方法详见慢病中心编制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及《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另发)。
四、组织实施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组织开展,慢病中心组织实施。慢病中心负责工作规范制定、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制定本省(区、市)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协调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按照统一要求组织老年心理关爱点做好具体工作。
慢病中心负责维护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属慢性病与伤害防控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以满足信息化服务和管理需求。平台用于老年心理关爱点的上报和审核、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信息录入、评估数据录入及评估结果分类管理、各地区工作进度统计、工作成果展示与交流等。具体操作详见慢病中心编制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另发)。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时间安排
1.老年心理关爱点申报(20xx年6月)。省级卫生健康委统一填写20xx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省级计划表(附件2),并通过平台申报拟于20xx年开展关爱行动的老年心理关爱点。
2.逐级培训(20xx年7-8月)。
3.行动开展(20xx年9-11月)。
4.调研指导(20xx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各地关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二)20xx-2025年初步时间安排
逐步扩大老年心理关爱点覆盖范围。
1.老年心理关爱点申报(每年1-2月)。
2.逐级培训、行动开展(每年3-9月)。
3.调研指导(每年10-12月)。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从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倡导,提高关爱行动影响力。
(二)认真选取推荐。各地要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年度做好推荐工作,力争本省份到20xx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关爱行动要求增加老年心理关爱点数量,惠及更多老年人。
(三)强化行动保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关爱行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鼓励各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合力,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健康服务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健康服务方案4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有效防范疾病风险,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干部职工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全面的健康体检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科学地掌握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无病早预防、早保健,减少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精神过度紧张等因素引起的各种疾病的发生,为干部职工预防突发疾病、防治职业病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单位用人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在职干部、挂职干部、离退休人员,在职“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以及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批录用财政补助的'聘用人员)。
(二)实施机构
原则上指定古丈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定点体检机构,负责全体参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古丈县人民医院自20xx年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以来,加之省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州人民医院的帮扶指导,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县域内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需求。
(三)体检时间
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自行与体检机构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定点医院联系人:县人民医院院区杨伟(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xx;县中医院院区罗庭义(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xx。
(四)体检费用标准
体检费用标准由参检单位自行与定点医院商定。参检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体检项目。体检费用总额超出商定标准的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不足商定标准的差额不予退还个人。费用仅限本人体检使用。
四、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二是定点医院要加强与参检单位的沟通协调,在体检前三天通知体检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参检人员确因工作或实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由定点医院统筹安排好补检时间。
三是承担体检工作的定点医院要安排工作作风好、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体检报告由主检医师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作出体检结论或健康评估,制定相关复检意见、健康指导、诊疗计划等。定点医院严禁将体检结果外泄,并在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部分病理检查项目适当推迟)将体检报告以一人一档分发至参检单位,参检单位再反馈给本人。
健康服务方案5
一、营销战略目标
1、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扩大健康管理公司系列产品的市场区域,提高健康管理公司产品在全国健康管理市场的占有率,力争渠道市场占有率达到80%。
2、运用直营、代理商这种现代化市场拓展方式,迅速扩大健康管理公司的经营规模,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拓展全省13个地级市场。
3、树立健康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提升健康管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3年时间使其成为健康管理行业中区域第一品牌。
4、把健康管理公司建设成一个专门为代理方培养健康管理服务市场各方面专业人才的“大学堂”,即培训、营销、管理为主。
5、把健康管理公司建设成全省各级医院市场部的外设机构,即承担医院的战略规划、市场拓展、品牌推广、客户管理、科室指导和服务培训等服务需求。
为确保营销目标顺利实现,战略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9月-XX年12月 扎牢根基,求稳不求快,建成4-5个样地级样板市场。
第二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稳定发展与调整阶段,在原有基础上,再建成8-10个强势市场,逐步使健康管理公司的加盟体系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为其第三阶段的腾飞积累经验。
第三阶段:XX年8月-XX年8月 快速发展阶段,各级市场销售额迅速增长,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健康管理公司在全国范围有一定的知名度,力争成为全国健康管理行业的第一品牌。
二、营销战略策划原则
营销战略制定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核心的影响因素是目标市场,根据市场机会和行业态势的分析,并结合健康管理公司自身状况,确定如下策划原则:
1、正本清源,渠道入手
如何定位,将医院渠道的协同服务落到实处。
找到渠道这个切入点,健康管理公司才能在更大的范围让顾客接受,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一品牌。
2、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全国健康教育协会的影响力;
充分利用全国地区媒体及公关优势;
充分利用长沙市便利的健康服务优势。
3、重点突破。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于有限的目标市场,避免四面出击,分散力量。
重点在于树立健康管理公司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三、营销战略制定
市场细分及目标市场选定
健康管理公司的`产品是一种健康管理类产品在进行市场细分时,应以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为细分依据。
心理因素主要考虑消费者生活格调、健康价值观;
行为因素主要考虑消费者购买健康管理公司产品的动机,所追求的利益,对品牌的忠诚度。
根据健康管理公司产品特点,经过市场细分,选定首批区域市场、团体客户为目标市场。
目标市场涵盖战略
采用集中市场营销战略
从全国、全行业来看,因企业资源有限,难以覆盖整个市场,宜集中力量于少数几个性质相似的子市场,最好选择省内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及银行、保险公司为目标市场,在产品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方面实行专业化服务,比较容易在特定市场取得有利地位。
产品战略
分为两大部分:
1、有形产品;
2、无形产品
1、有形产品
指具体的健康管理公司产品
产品定位策略:定位于优惠、实用、体检、系列健康管理、礼品,突出健康管理公司系列产品的特色,在健康管理实用性方面与其它健康管理类公司、其它品牌明显区别开,给人留下鲜明的个性和印象。
产品差异化策略
①在产品特色方面:以渠道为素材,充分利用全国省健康教育协会的整体优势,构筑渠道的广度与深度。
②在产品种类上:根据不同消费者的爱好,不同区域市场的健康需求特色,可设计、生产不同的产品,如体检、陪同、护理等。
③在产品档次上:以中、低档产品为主,用于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代理商获取利润,设计、生产部分高档产品,用于提升企业形象。
健康服务方案6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计发〔20xx〕399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全县医疗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系统良好形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9日至15日,9月9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县卫计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9日上午9时在文化广场举行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开展义诊活动,组织县级医疗机构,抽调群众需求较大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疾病的咨询、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特别是针对群众需求集中的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重点安排医疗力量。
(二)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义诊工作。邀请省中医院知名专家对口支援的县中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教学查房、手术演示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三)深入贫困地区进行义诊。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各县级医疗机构选派医疗队到联系村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开展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四)义诊活动到基层。各县级医疗机构,抽调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五)举办健康大讲堂。县中两院要根据我县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活动周期间每家医院举办不少于2次的健康大讲堂及中医药科普知识宣讲。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县中两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医疗服务进军营。根据驻军部队及警部队需求,对广大官兵提供义诊服务,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以精准扶贫、健康扶贫为切入点,切实组织好此次义诊活动。要在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各类、时间和手术数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患者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各单位要将义诊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中医院义诊活动情况单独统计,并于9月xx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义诊情况统计表报送卫计局医政股,9月21日前报送义诊。
健康服务方案7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为加快建设“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健康引领,全程服务。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眼生命全过程,对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提供综合连续的全程服务。
兜底保障,公平可及。以基层为重点,提高服务效能,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政策支持,激发活力。履行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政策、引导投入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发展,实现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素养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引导树立健康理念。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集中宣传老年健康核心知识和相关政策,结合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促进老年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鼓励开展健身娱乐类文化体育活动。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老年教育。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把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5、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市卫健委)
7、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推进规划编制和信息交流、公共交通工具、社区服务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9、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主体,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通过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供给,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通过转型、新建和扩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5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设置比例达到9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建立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老年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医疗紧急救助体系,鼓励地方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要立即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到20xx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适老化改造,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14、充分发挥康复医疗作用。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供给。建立完善居家机构社区相协调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二级医院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床位数量,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长期护理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居家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积极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6、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增加失能老年人护理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18、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及时总结市三院、市中医院、固镇康惠康复医院和经开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经验,逐步扩充试点机构。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床,鼓励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安宁疗护病床。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安宁疗护收费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统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立项、税收金融等方面,要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优化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备案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价格收费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学习借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经验,探索建立政府、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标准意识。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服务规范、长期照护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长期照护专业人员职业技能标准、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以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推进地方标准建设。落实上门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及收费和支付政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学科发展。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开展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积极打造老年医学或护理学特色专科。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培训规划,加强专业人才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等级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实施高端医疗器械与智慧医疗等市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推进老龄健康、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相关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服务方案8
为落实龙游县20xx年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龙游县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体检对象
20xx年东华街道常住人口(在职及离退休财政供养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国资公司等单位人员除外)。
(二)体检频次及目标
1.0-6岁儿童及中小学(含职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每年开展一次,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体检率达90%以上。
2.18-64周岁每两年开展一次,愿检尽检。
3.65岁及以上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体检率达70%以上。
4.符合“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人员,单数年份按照本文件规定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双数年份按照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规定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免费健康体检活动。
(三)体检项目
1.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仍按照国家《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和省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执行。
2.18-34周岁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122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等。
3.3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237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胸部X线数字化摄影(正位)、血脂4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5项(γ-GT、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肾功能3项(血清肌酐、血尿素和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加中医药保健和生活自理能力粗测判断。
二、体检时间
(一)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体检。
(二)18岁以上人群体检工作自20xx年8月31日开始,各行政村(社区)体检时间详见附件。每日体检时间:于每天上午6:30开始,中午12:00结束;体检地点: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源路22号)。体检日期如有变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前通知各行政村(社区)。
三、承担体检工作主体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由龙游县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承担;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及卫生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成立东华街道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常态化运行。健康体检以在服务中心集中体检为主,进村入户巡回体检为必要补充,重点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好巡回体检、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确保年度体检任务百分百完成。
2.要充分发挥镇(街道)村二级资源,各行政村(社区)要对辖区内18岁以上人群的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常住底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根据名单通知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并注明注意事项(行动不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等)。安排2-3名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体检登记和秩序维护。
3.提高体检质量,加强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配齐配足体检设施设备,开展好健康体检业务培训,建立健康体检组织,确保提供优质、规范的体检服务。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做好其他一般人群常态化健康体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慢性病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
4.中心完成体检后,要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体检对象;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进行规范化管理。体检信息由责任医生或驻村医生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体检资料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存档、备查。
5.加强后勤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及中心要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特点,高度重视老年人的体检安全工作,提供专用休息场所和免费茶水,尽最大努力提供人情化服务,防止意外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好体检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参检,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及行程卡备查,行动不便老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
2.为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对象需空腹。
3.平时服用降压药和降血糖药的居民请带上药品外包装盒。
健康服务方案9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原则,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xx年底,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防护网络,县(市、区)100%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100%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率达到100%,家长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中,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达到15%以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团辅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赣教云平台和官方网站,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20xx年前完成“100节心理活动示范课、100个优秀心理辅导案例、100个校园心理剧”资源库建设。
2.发挥五育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坚持学科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理,改进考试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
3.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开展全员测评筛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心理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1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心理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二)完善心理关爱与帮扶机制
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进“万师访万家”谈心谈话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导师制,在开学前后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尚未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要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
6.完善辅导服务制度。统筹全市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广泛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提高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
7.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协同合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医院与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常态化合作关系,明确具体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精神)门诊,精神病专科医院普遍设立心理门诊。到20xx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鼓励设立相关社会机构,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同时,重视治疗返校学生心理支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做好跟踪记录。
8.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公安政法及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9.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属地原则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探索以奖代补方式,由所在单位报销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费用。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并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吉安美丽园丁公益行动计划以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鼓励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指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经考核取得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专项能力证书,充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心理健康师资配备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11.积极扩大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卫健、政法、团委等部门的相关组织,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进一步健全全市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开通的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常态化为广大市民推送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预防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井冈山大学、吉安职院等高校开展心理健康结对帮扶。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主题项目
12.实施“‘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引领项目。大力打造“‘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品牌,探索“党建引领学生成长”有效途径,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班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党组织和书记心理引导能力,通过搭建以党员教师、家长为主体的“安姐康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有效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学校课后服务、班队主题活动等平台,让身边人解身边惑,帮助学生培育健康积极心态。
13.开展“1+1”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合“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实施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劳动1小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社会、学校和家长,要为学生运动、劳动创造必备的时间、场所,通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及劳动教育,使负面情绪及时得到消解,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心态转换”。
14.落实“首课负责制”生命健康教育项目。在每天第一节课前开展“阳光5分钟”的生命健康教育,通过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规律,围绕认知水平、心理和生理特征、压力及挫折应对等重点内容,强化生命教育。
15.建立分类指导的“红黄蓝”卡项目。各校要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和师生心理健康量表分析,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红黄蓝”卡制度,制订分类管理机制,精准提供心理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台账,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
16.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项目。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及相关设施设备,逐步达到“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的“五有标准”。组建吉安市家庭教育百名讲师团,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扩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家长学校功能,由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婚育教育等课程,系统改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育人环境,形成具有吉安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化”思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到20xx年末,所有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健全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确保非寄宿制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天不少于4小时。不具备建设心理辅导室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或村小、教学点,要纳入片区中心学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确保到20xx年全市15%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健康服务方案10
一、体检卡优惠说明
体检卡:长期有效、不限使用次数、不限本人
1、分层体检2楼男宾区、3楼女宾区、4楼及5楼贵宾区,7楼独立的`检验中心,充分保护隐私;
2、体检卡充值享受?折优惠增值
3、超出卡内金额项目可再享受?折优惠,现场以现金、医保卡、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信用卡方式缴费;
4、家属自费体检整体享受7折优惠,家属不限人数;
5、参检员工体检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健康管家服务(预约省内各三甲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服务,解决员工看病难的困扰);
6、体检卡丢失需凭借体检者身份证补办,中心一楼收费窗口办理;
7、免费停车(中心大楼背后60个停车位、酒店300个停车位)。
二、服务方案
(一)检前上门服务
1、安排专家上门面对面解读往年报告、检前咨询;
2、个性化预定体检项目(根据现病史、既往病史、地域性和家族性病史等量身定制个性化体检方案;)
3、免费测量血压、血糖;
(二)检中安排
1、采用智能排号系统,体检由微信关注中心公众号排号叫号;
2、免费停车
(三)检后服务
1、出报告时间为7-10个工作日,员工可关注福能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在线查阅电子版体检报告及云胶片;纸质报告可选择员工自取或按单位部门,独立封装并分批快递;
2、专家上门解读报告、健康讲座、健康义诊等;
3、疾病追踪管理:发现重大疾病第一时间通知,定期跟踪回访,了解疾病干预进展,提醒员工及时就医;
4、参检员工体检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健康管家服务(预约省内各三甲医院看病服务工作,解决员工看病难的困扰。
健康服务方案11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487号),对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下同)合并基础性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调查并分类登记。现就做好已登记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一级服务。
1、服务人群。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
2、服务内容。
(1)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等形式,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二)二级服务。
1、服务人群。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
2、服务内容。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
(1)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与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经评估后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随访一次,可根据需要加密随访频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
(2)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
(三)三级服务。
1、服务人群。
(1)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
(2)有紧急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
(3)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婴幼儿、孕产妇等人群。
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
(1)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经评估后不适宜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协助转诊。
(2)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也可通过急诊就诊。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落实。以地市级为单元,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上级机构和专业团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分工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疗救治,加强对各相关机构开展分类分级服务的培训。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区(村)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相关部门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健康服务以及必要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可酌情增加。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药师团队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
(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2023年3月底前力争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
二是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的制度,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下同)的牵头医院应派出医师下沉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增加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要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
三是做实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四)落实社区(村)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
(五)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调度。以地市级为单元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乡镇卫生院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流程和路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专人或专门团队对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点人群服务提供人力、技术、设备等必要的支持。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卫生室做好协调联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辖区的重点人群协助购药送药、协助就医转诊等;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的管理。各地要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订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建立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协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七)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加强对其成员单位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运行的技术指导。统筹医联体内人员调配,下派专业力量,指导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牵头医院要组建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科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控。
(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中,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健康服务方案12
做好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各级工会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为落实人性关怀,提升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水平,协助其规划个人生涯发展,辅导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建立健康的心理环境,营造互动良好的组织文化,强化组织效能及团队的向心力,提升工作效能并增加工作满意度。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工会开展“关爱职工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部署,开展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引导教职工正确面对心理问题,解决心理矛盾,有效规避心理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娘家人”的作用,为推动我校内涵提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为教职工提供便捷、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建立一支心理健康工作专兼职队伍。以各级工会干部为主,通过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在实践中提高沟通和疏导技巧,帮助职工解决心理问题,提高职工心理健康素质。
2.建立起心理健康协助机制。倡导、推广心理健康及咨询辅导观念,使广大教职工能关注、重视自身心理健康。通过工作的开展,协助教职工自我悦纳,了解并接受本人优、缺点,且可觉知、适应所处实际环境,与他人保持适切良好的`互动关系,提升发展个人生涯的能力,并能解决所面对的问题。
3.营造健康和谐的心理环境。即,能以人性化角度对待及管理教职工,尊重个别差异,使他们得以发挥个人潜力与能力,拥有互动良好的组织文化及优良的团队向心力,进而提升他们的工作效能并增加工作满意度,提高组织绩效。
三、工作原则
1.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原则:以教职工心理素质的发展为主导,根据其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心理发展的需要给以必要的协助,达到积极地建设自己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开发潜能的目的。同时,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发展重于预防”。
2.保密性原则:咨询师不得将求询者的测评结果和其他个人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
3.尊重性原则:尊重每位求询者的主体精神,通过咨询交流开发他们自我调节、自主成长的心理潜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
4.自愿原则。心理健康服务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人文关爱,参加相关的活动与咨询必须出于完全自愿;但对于一些特殊问题的教职工,有关单位和家庭成员应做好劝导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途径
(一)发展性与预防性措施
在不同的职业生涯发展阶段中,个人被赋予不同的期望和要求,自然形成某种程度的紧张与压力来源,严重者甚至可能引起心理疾病。因此,要创造一个温暖、关怀的工作氛围,提醒教职工心灵保健、自我照顾,使其有能力面对各项工作及生活的挑战。
1.了解教职工需求,进行专业心理评估
一是对拟聘任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把好“入口关”;二是以问卷或网络方式进行心理调查(如,职业压力、职业倦怠),或依各种数据(如,年龄、性别分布及家庭状况等)来了解教职工的需求;三是评估教职工心理健康现状,分析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协助学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效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改善管理。
2.规划并举办心理健康相关讲座或训练
根据教职工需求,规划并举办心理健康相关讲座或研习活动,内容包括自我探索、自我成长、情绪管理、压力疏解、沟通技巧、人际关系、夫妻沟通、亲子教育、领导才能、生涯规划、终身学习、生命教育、冲突处理、团队建立等,协助他们掌握提高心理素质的基本方法,增强对心理问题的调节能力,顺利地实现生涯发展、增进问题及压力的预防与应对能力,可有效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效能与生活幸福感。
3.提供心理健康相关信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自助卡、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工传播各种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我心理保健能力,协助他们建立对心理健康的正确认识,鼓励遇到心理困扰问题时积极寻求协助。
4.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咨询辅导资源
与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徐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徐州地区各高等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心理咨询辅导专家等外部咨询辅导资源和校内咨询辅导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公布教职工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协助机制(如,预约方式、咨询师联络方式等),供教职工参考,作为其面对相关心理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机制。
5.创造温暖、关怀工作情境
一是编印并寄发心理健康知识手册,或定期进行量表检测(如工作压力检测量表、忧郁症状自我检视量表等)提醒教职工自我检测、关心自己。
二是运用心理学原理协助学校加强对工作环境的设计与改善。一方面,改善工作硬环境——物理环境,如,设置心理减压室等;另一方面,通过组织结构变革、领导力培训、团队建设、工作轮换、教职工生涯规划等手段改善工作的软环境,在学校内部建立支持性的工作环境,丰富教职工的工作内容,指明教职工的发展方向,消除问题的诱因。
(二)心理协助措施
1.个别心理辅导
由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多种途径(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个人面询等)向教职工提供个别、保守隐私的心理辅导服务,协助他们解决工作适应,升职、离职等情绪困扰,上下级沟通障碍,同事人际冲突、职业发展以及个人健康、婚姻家庭、子女教育等各种心理问题,使他们能够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投入到生活和工作。
2.团体辅导
借助团体动力,在专业心理咨询师指导下建立安全、轻松的团队,为参加者提供一种信任的、温暖的、支持的团体气氛,使成员可以以他人为镜,反省自己,深化认识,释放自己的压力与困扰,分享团队成员的体验与经验,同时也成为他人的社会支持力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并纳入工会工作计划中,层层落实,确保“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级工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确保活动扎实顺利开展。
3.加强指导,反馈情况。学校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心理专家或志愿者对基层工会心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收集心理服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各基层工会要及时将“关爱教职工心理健康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校工会办公室进行推广。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健全教职工心理帮扶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5.落实经费,保障到位。学校每年拨付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调查,专业书籍和音像制品的购买,咨询员业务培训,外请专家讲座、咨询、督导,训练设备的购置等。
健康服务方案13
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宁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龄〔20xx〕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教育引领。推进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建市级老年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强化早期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疾病治疗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转变。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住、行、医、养”提供便利,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市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市卫健局负责)
5.推动体育健身。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6.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诊疗、老年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市医院、市中医院要开设立老年医学科,市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市医院及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8.加强护理康复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市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调、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和机构创建。(市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照护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2.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转诊机制。落实国家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生命教育。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科学看待生命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15.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强化学科发展、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
16.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健康服务方案14
一、方案制定背景
目前我国高血压发病率已近20%,高血压病已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
运用中医药“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指导高血压病人进行食疗、导引及养生功法有助于血压的控制,能使部分患者血压恢复正常,对顽固性高血压及合并有较多症状的患者,中医药方法也可起到减轻症状,协助降压,减少减缓靶器官损伤的作用,从而起到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的作用。
我中心中医药人才丰富,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已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病患者和高血压高危人群。
三、服务内容
1、按照社区有关高血压管理规范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在高血压慢病管理每年至少4次随访的.基础上,选择有意愿的高血压病患者选择性联合中医保健治疗,每年中医健康管理不少于1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不少于1次。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2、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高血压患者愿意接受服务。推广降压沟按压、运动功夫等中医药保健方法。
3、健康教育,
(1)制作中医药高血压保健健康教育处方,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免费发放,普及中医药高血压保健知识。
(2)每天举办1期中医药高血压保健讲座或健康咨询活动,推广普及中医药高血压保健知识。
(3)每年制作1期中医药高血压保健宣传栏。
四、管理程序
1、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高血压患者进行证候辨识;
2、对高血压患者进行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四季养生、穴位按摩、足浴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3、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患者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4、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
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五、高血压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通用)
(一)情志调摄
人顺应四季变化规律,遵循四季养生法则,调摄情志,精神乐观、心境清净。孙思邈在《千金方养性》中告诫人们 “莫忧愁、莫大怒、莫悲恐、莫大惧……莫大笑、勿汲汲于所欲,勿悁悁怀忿恨……若能勿犯者,则得长生也。”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花鸟虫鱼,均可益人心智、怡神养性,有助于高血压病的调治。
(二)平衡饮食
高血压患者在季节变换中要少吃酸性食品,多吃能补益脾胃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水果、干果等;多吃韭菜、菠菜、荠菜和葱等新鲜蔬菜,能有效降低胆固醇,减少胆固醇在血管壁上的沉积,利于血压的调控;多吃甘温食物,如大枣、花生、玉米、豆浆等。
(三)运动调治
高血压患者在季节变换中应当遵循“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静结合、以静为主”的原则。坚持户外锻炼,以户外散步、慢跑、太极拳、气功锻炼等节律慢、运动量小、竞争不激烈,且不需要过度低头弯腰的项目为宜,并以自己活动后不觉疲倦为度。
(四)四季养生
在季节变化中,通过顺应四时变化,调整阴阳,使人与自然相和谐,从而达到阴平阳秘,养生保健之功效,使高血压患者在四季更替的过程中泰然自处,血压平稳少波动。
春季肝气当令,万物生发,血压易偏高,应多做户外活动,注意戒怒;
夏季炎热,暑湿为邪,注意饮食勿过油腻及生冷,勿使大汗伤津;
秋季干燥,阴虚之人当注意勿使津伤阴亏;
冬季寒冷,肾阳不足之人当注重保护阳气,宜足浴。
(五)耳穴疗法(各型通用)
选穴:降压沟。
操作方法:用拇、食指对捏,以中等力量和速度按压30—40次, 达到使耳廓轻度发热、发痛。
疗程:每日1-2次,14天1个疗程。
(六)中医足浴疗法
1.原理:泡脚水选用温热(热水),通过温热刺激使腿及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周围血液分布增多,循环阻力减少,全身血压也随之下降。可以减轻高血压的症状。
2.材料:足浴盆或桶尽量选用木质的为好,桶高应不小于40cm,泡脚水选用温热(热水),水温为40℃。
3.足浴时间:泡脚可每天2次进行,下午与晚间各1次,每次30—40分钟。
4.方法:双足浸泡,尽量让水没过足踝(有足浴桶者可至膝以下),水温保持在40℃。
附:高血压足浴通用方——邓铁涛教授“浴足方”
怀牛膝、川芎各15克,天麻、钩藤(后下)、夏枯草、吴茱萸、肉桂各10克。上方加水20xxml煎煮,水沸后10分钟,取汁趁温热浴足30分钟,上、下午各1次,2-3周为1疗程。
六、高血压病常见证型中医药保健方法
(一)阴虚阳亢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部胀痛、烦躁易怒、腰膝痠软。
次症:面红目赤,胁痛口苦,便秘溲黄,五心烦热,口干口渴,失眠梦遗。
舌脉:舌红少苔,脉细数或弦细
2.茶饮茶疗:
菊花茶:白菊花、绿茶,开水冲泡饮服。
苦丁桑叶茶:苦丁茶、菊花、桑叶、钩藤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菊楂决明饮:菊花,生山楂片,草决明子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芹菜、绿豆、绿豆芽、莴苣、西红柿、菊花、海蛰、山楂、荠菜、西瓜、茭白、茄子、柿子、胡萝卜、香蕉、黄瓜、苦瓜、紫菜、芦笋。
4.推荐食疗方:
葛根粥:葛根、粳米、花生米,加适量水,用武火烧沸后,转用文火煮1小时,分次食用。
菊花粥:菊花摘去蒂,上笼蒸后,取出晒干或阴干,然后磨成细末,备用。粳米淘净放入锅内,加清水适量,用武火烧沸后,转用文火煮至半成熟,再加菊花细末,继续用文火煮至米烂成粥。每日两次,晚餐食用。
5.体穴按压: 阴虚阳亢证者可选用太冲、太溪、三阴交、风池、内关;
6.中医足浴疗法
阴虚阳亢证者可选用磁石降压方:磁石、石决明、当归、桑枝、枳壳、乌药、蔓荆子、白蒺藜、白芍、炒杜仲、牛膝各6克,独活18克。将诸药水煎取汁,放入浴盆中,待温时足浴,每日1次,每次10-30分钟,每剂药可用2—3次。
(二)气血两虚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晕时作、少气乏力。
次证:动则气短,头部空痛,自汗或盗汗、心悸失眠
舌脉:舌质淡,脉沉细无力
2.茶饮:
龙眼红枣茶:龙眼肉,红枣,白糖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党参红枣茶:党参,红枣,茶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亦可将党参、红枣、茶叶加水煎沸3分钟后饮用。
3.推荐食物:
大枣、银耳、芝麻、桑椹。
4.推荐食疗方:
当归炖猪蹄:将猪蹄洗净切成大块,在开水中煮两分钟,去其腥味,捞出。然后再在锅内加水烧开放入猪蹄,加入当归及调料适量,用旺火烧开,改用文火煮至猪蹄熟烂。
归芪蒸鸡:炙黄芪,当归,嫩母鸡1只。将黄芪、当归装入纱布袋,口扎紧。将鸡放入沸水锅内氽透、捞出,用凉水冲洗干净。将药袋装入鸡腹,置于蒸盆内,加入葱、姜、盐、黄酒、陈皮、胡椒粉及适量清水,上笼隔水蒸约1小时,食时弃去药袋,调味即成,佐餐食用。
5.体穴按压: 气血两虚证者,可选用气海、血海、中脘、太阳、合谷、足临泣等。
6.中医足浴疗法
可选当归、黄芪等补益气血之品。
(三)痰瘀互结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重或痛。
次症:头重如裹,胸脘痞闷,胸痛心悸,纳呆恶心,身重困倦,手足麻木。
舌脉:苔腻脉滑
2.茶饮:
降脂益寿茶:荷叶、山楂、丹参、菊花、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陈山乌龙茶:陈皮、山楂、乌龙茶适量 ,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白萝卜、紫菜、白薯、玉米、花生、洋葱、木耳、山楂、海带、海蛰、大蒜、冬瓜。
4.推荐食疗方:
马兰头伴海带:马兰头洗净,用沸水烫至色泽泛青,取出后沥水,切成丝备用。海带用温水浸泡12小时洗净,用沸水烫10分种,取出切成丝,与马兰头同伴,加盐、味精、糖、麻油拌和均匀,佐餐用。
绿豆海带粥:绿豆、海带、大米适量。将海带切碎与其它2味同煮成粥,可当晚餐食用。
5、体穴按压: 痰瘀互结证,可按压中脘、丰隆、足三里、头维、血海、公孙;
6、中医足浴疗法
痰瘀互阻证,可法夏三皮汤:法半夏、陈皮、大腹皮、茯苓皮各30克。水煎取汁,待温时足浴,每次15—30分钟,每日2次,每日1剂,连续3—5天。
(四)肾精不足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心烦不寐、耳鸣腰酸。
次症:心悸健忘、失眠梦遗、口干口渴等症。
舌脉:舌淡暗,脉细大无力
2.茶饮:
杞菊茶:枸杞子、白(杭)菊花、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黑芝麻茶:黑芝麻、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银耳、枸杞子、黑枣、核桃仁、海参、淡菜、芝麻。
4.推荐食疗方:
桑椹粥:桑椹、粳米各适量,煮成粥,可早晚2次分服。
首乌豆枣香粥:何首乌、加水煎浓汁,去渣后加粳米、黑豆,黑芝麻,大枣3—5枚、冰糖适量,同煮为粥,服用不拘时。
5.体穴按压: 肾精亏虚者,可选用肾俞、命门、志室、气海、关元、足三里、三阴交。
6、中医足浴疗法
肾精不足者,可选用杜仲木瓜汤:杜仲、桑寄生、木瓜各30克。水煎取汁,放入浴盆中,用毛巾蘸药液热熨腰痛部位,待温时足浴,每日2次,每次10—30分钟,每日1剂,连续3—5天。
(五)肾阳亏虚证
1.证型特点:
主症:背寒恶风,腰膝酸软。
次症:头痛遇冷加重,手足发冷,夜尿频数。
舌脉:舌淡,脉沉细
2.茶饮:
杜仲茶:杜仲、绿茶各适量。用开水冲泡,加盖5分钟后饮用。
胡桃蜜茶:胡桃仁、茶、蜂蜜各适量。将胡桃仁捣碎,与茶、蜂蜜共放入茶杯中,开水冲泡代茶饮。
3.推荐食物:
韭菜、芝麻、胡桃仁、龙眼肉、羊肉、狗肉、鹿肉。
4.推荐食疗方:
复元汤:淮山药、核桃仁、瘦羊肉、羊脊骨、粳米、葱白各适量,先羊脊骨半小时,加羊肉煮开,撇去浮沫,再加生姜、花椒、料酒、胡椒、八角、食盐即可。
杜仲羊肾汤:杜仲,五味子,羊肾,姜、葱、盐、料酒适量。杜仲、五味子洗净包好,加水煮约1小时后加入羊肾片(已去筋膜) ,加姜等调料再煮30分钟,去药包调味即成。
5、体穴按压: 肾阳亏虚证者,可选用关元、百会、足三里、三阴交、神阙、大椎
6、中医足浴疗法(同肾精不足)
(六)冲任失调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妇女月经来潮或更年期前后出现头痛、头晕。次证:心烦、失眠、胁痛。
舌脉:舌淡暗,脉弦细
以上凡具备一项主症和两项次症症状,即可诊断该证候成立,采取相应治疗
2.茶饮:
归杞梅花茶:当归、枸杞子、白梅花各适量,开水冲泡代茶饮。
以上所有的代茶饮及食疗方仅为推荐服用,中医为辨证施治,强调个体化,因此社区医师在为患者做推荐时切勿盲目,以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体穴按压: 冲任失调者,可选用关元、中极、归来、三阴交、蠡沟、中都。
4、中医足浴疗法
冲任失调者,可选用三藤汤:香瓜藤、黄瓜藤、西瓜藤各30克。水煎取汁,候温足浴,每日2次,每次10—15分钟,每日1剂,连续7—10天。
健康服务方案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44号),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xx〕86号)和《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xx〕256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结合兴庆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元服务。以居家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提供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
2.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参与。要加强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择优选取的方式,引入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扶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3.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服务对象需求调查为基础,不断优化服务项目管理;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综合评价服务机构,进一步激发服务机构活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1.引进社会组织对辖区5家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运营管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强辖区10家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养老个性化需求,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2.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饭桌、农村幸福院的养老服务管理,为六类特困老人(六类特困老人指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户、二级以上残疾空巢、享受定补、高龄老人、失独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购买服务对象、内容及程序
(一)购买服务对象
1.具有兴庆区户籍或在兴庆区常住外省籍(一年以上)确需提供服务的城乡享受低保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
2.70岁以上享受低保或80岁以上本人月收入低于600元的空巢(含独居)、失独老人,与子女共同生活且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在570元以下的老人;
3.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年人;
4.除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外,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服务申请,由服务机构指派助老服务人员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原则上有偿服务低于市场价20%,低偿服务低于市场价40%。
(二)购买服务内容
1.老年人活动中心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
(1)健康保健:健身活动,提供和利用设备、器械进行保健按摩等服务;
(2)健康知识讲座:合理膳食与保健、防未病、急救常识、消防安全、长者言行等讲座;
(3)文化娱乐活动:音乐舞蹈、书画艺术、体育锻炼、室内户外活动、技能比赛、趣味游戏、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读书角等服务;
(4)法律咨询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5)调研养老需求: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
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
(1)生活照料:日托服务、供应营养膳食、接送服务、陪伴看护服务、陪购代购、陪医服务、人工助浴、洗涤缝纫、个人护理清洁、家政维修等服务;
(2)健康保健:健身活动,保健操、人工保健按摩、设备按摩、辅具外借等服务;
(3)医养融合:医生坐诊、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养生讲座等服务;
(4)文化娱乐:“DIY”手工、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等服务;
(5)精神慰藉:心理咨询服务、情绪疏导等服务;
(6)法律维权: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7)调研培训: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为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老年人农村幸福院服务项目(详见附件3)
(1)生活照料:日托服务、供应营养膳食、接送服务、陪伴服务、陪购代购、陪医服务、人工助浴、洗涤缝纫、个人护理清洁、家政维修等服务;
(2)医疗保健:医疗保健服务;
(3)文化娱乐:广场舞、秧歌、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等服务;
(4)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5)调研需求: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
(三)参与购买服务组织(机构)的资质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独立的财务管理、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在参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度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四)购买服务程序
1.场所选取和项目制定(20xx年3-5月)。在辖区范围内选取不少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密集的活动场地15个(含中央福利彩票基金投资建设的和银川市投资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进行项目制定。老年活动中心制定服务项目五类13项,每个项目金额为6万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制定服务项目七类23项,每个项目金额为10万元;农村幸福院制定服务项目五类16项,项目金额为10万元;15个购买服务项目金额共计110万元。
2.引进社会组织和签订合同(20xx年6-7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筛选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的社会组织,也可由乡镇、街道推荐兴庆区级自行孵化运行良好的社会组织参与招投标。招标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要要求,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养老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组织实施和分级监管(20xx年8-9月)。服务提供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实效。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购买经费,确保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社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管,根据合同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兴庆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兴庆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冯德旺,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佩叶,兴庆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兴庆区财政局、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燕鸽湖管委会、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由黄莉婷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兴庆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保障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需的项目资金,落实配套及服务资金等相关工作。
2.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明确购买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负责对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点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传、沟通协调;
(2)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取社会化的运作模式,按照兴庆区政府购买要求,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公开招标、服务项目推荐、签订服务合同等工作;
(3)负责监督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考核,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核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费;
(4)每月审核各镇、街道上报的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时间和金额,每季度做好服务经费的核对和拨付;
(5)每年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督查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一次第三方测评,测评及督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各镇(街道),社区(村)和运营方进行通报;根据督查和测评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此项工作的'年终考核参考,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奖惩;
(6)每年组织两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按照区、市工作要求逐年提高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7)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处理和回复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工作。
3.乡镇、街道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负责各社区(村)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
(2)组织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调查。
(3)每月审核、统计社区上报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时间和金额;
(4)街道、乡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社区(村)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及日常工作指导、管理、监督、考核;
(5)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抽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反馈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年配合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第三方测评;
(6)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处理和回复工作。
4.社区(村)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到“三清”:政策清、底子清、人数清;责任社工对片区内服务情况做到“三勤”:回访勤、检查勤、监管勤;
(2)居家养老服务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明显的标牌标识,有工作制度和职责,有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有工作台账;
(3)配合上级做好评估工作,为服务机构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筛选、评估、系统录入、死亡注销,变更等工作事项;
(4)做好老年人签字核实、信访调查处理、意见建议受理等日常性工作;帮助群众向街道(乡镇)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协调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社区(村)每月对10%以上的购买服务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对20%以上的购买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
(6)做好与服务机构的对接和沟通,首次服务由社区(村)工作人员陪同服务人员上门,定期组织老年人与服务人员开展联谊活动:
(7)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公示。
(三)建立考核考评
1.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第三方测评:
(1)对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第三方测评,纳入社区、社区工作者的年终考核。经第三方测评,满意率未达90%的单位,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责任社区工作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对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测评。每次从服务对象中抽取20%的比例进行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满意率未达到90%,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除本季度3-5%的项目经费作为违约金;满意率未达85%,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扣除当年5-7%的项目经费作为违约金。服务机构全年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协议;全年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可续签下两年协议。
2.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根据乡镇(街道)、社区(村),服务对象反映情况,综合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1)乡镇(街道)、社区(村)在日常工作中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经查实发生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服务机构,督促其在三日内整改到位。如发生有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有损政府形象行为的,将追究服务机构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乡镇(街道)、社区(村)每月对服务机构的投诉处理进行统计,有效投诉率需控制在2.5%以内,经查实的有效投诉,应及时反馈给服务机构,督促其整改到位。连续两次有效投诉率超过5%,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3)对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的服务机构,向区、市上级部门推荐评比先进。
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上述考核和第三方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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