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2023-01-16 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范文(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1

  一、工作目标

  本实施方案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的具体考核。乡卫生院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资料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补助政策,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思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资料

  根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具体考核资料。乡镇卫生院的具体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医疗服务收入具体考核县财政制定的收入任务完成状况。具体考核资料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厅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和省卫生厅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市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省、市都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县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局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柏文忠同志任组长,王永平同志任副组长,杨爱群、吴大祥、李通辉、袁刚、杨建群、陆午后、粟泽民、周会军、曾晓雄、李文贵、吴俊华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考核,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所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县卫生局将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家库,专家库从县卫生局、县农医办、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将另行文通知。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次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上报到怀化市卫生局和湖南省卫生厅,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根据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2

  为加强对全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农牧民群众带给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考核、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的评价机制。

  (二)实现四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单纯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三)到达一个目的。以维护农牧民健康权益为中心,到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为农牧民带给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考核资料

  (一)财务管理。包括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和会计核算制度等。

  (二)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总人数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以上各层次学历所占比例,卫生技术人员中理解在职培训所占比例,预防保健人员比例,带给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室设置和岗位职责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包括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和使用,设备的建档管理率、使用率和维修记录,设备完好率,专人使用等管护制度。

  (四)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卫生监督与管理,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结核病新涂阳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居民户加碘盐覆盖率,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等。

  (五)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包括乡镇卫生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制定医疗质量改善措施;院内感染控制机构、药事管理机构及工作状况,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医疗安全性,出入院诊断贴合率,影像及检验报告阳性率,带给中医、民族医药服务的比例,护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操作,医用垃圾处理合格率。抗生素使用合理率,激素控制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门诊处方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等。

  (六)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收集与报告。包括对参合就诊病人医疗费用初审和补偿费用垫付,做好在本院就诊参合农牧民的门诊和住院及在村级门诊就诊病人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和上报,资料、数据统计上报合格率等。

  (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即:

  1、机构统一设置: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

  2、行政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职责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并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

  3、业务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布局,诊疗条件,医疗、预防、保健业务行为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村卫生室的工作。

  4、财务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三管一统”(即: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乡镇卫生院设立兼职会计,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票据及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

  5、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计划和审批。

  (八)院内精神礼貌建设。乡镇卫生院冠名务必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痰迹,无丢弃垃圾。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职责心强。

  (九)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定期召开病员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员评价结果等。

  四、考核指标及评估

  全区乡镇卫生院具体考核指标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1)。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逐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理解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抽查验收。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备案,自治区卫生厅实施不定期的督查。

  (二)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10个农户,并进行问卷调查。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5-10名医务人员和5-10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5、计算绩效值。对乡镇卫生院完成指标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方法计算绩效值。

  (三)考核时间。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每年考核1次,时间为次年1月份。

  六、考核结果和复核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绩效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复核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复核结果和无异议初评结果最终确定所辖乡镇卫生院考核等次。

  七、奖惩

  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奖金按本县(市)所辖乡镇卫生院年业务收入(不含财政补助)的2-3%提取。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要拉开档次给予奖励,优秀的还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乡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考核的奖惩办法由各县(市)自定。

  八、组织领导

  自治区、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农牧区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各县(市)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提高全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区卫生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意识,正确评价各卫生室、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资料,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贴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资料、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和进展状况,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日常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核,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潜力的不断提高。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资料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厕及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状况。包括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状况;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管理状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状况等。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考核。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卫生院相关关科室、村卫生室。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状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和信息化管理。

  (六)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状况,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根据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二)考核成绩连续3次前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连续3次后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扣5分;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给予卫生室室长黄牌警告;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全院通报批评。

  (三)实行督办制。对同样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4

  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和服务效率,根据《xx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理解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资料由见附件1;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资料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中心,分别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卫生院由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分别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会计核算中心于每年年初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和收支结余等因素,确定卫生院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补助的资金分月预拨到卫生院,年终考核统一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xx%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为剔除以下6项之后的结余:预留事业基金、计提修购基金、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结余方可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绩效工资开始从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xx%(兼职人员每另兼一职绩效工资最高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对卫生院考核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一次,确定考核等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院院委会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方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理解服务的状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x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xx分以上的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xx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其当年xx%的财政补助经费,且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对院长予以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5。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x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x个人折算后工作量x个人考核系数

  六、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要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和费用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挤乱摊费用,对计提的发展基金使用要计划、有监管。

  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理解职工的监督。

  (四)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5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乡镇卫生院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挂钩,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与职工收入待遇挂钩的原则。

  二、考核资料

  见《20xx年万年县乡镇卫生院绩效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表》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标准及细则。

  2、按照考核标准由县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两次集中考核(7月份、12月份各一次),总成绩分别占40%和60%。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由县考核部门组织复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卫生局,抄送县财政局。

  (二)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工作记录、档案资料、疫情(网络)报告、疫苗接种率考核结果(由县CDC带给)、处方、病历、网络平台、各种登记等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必须数量的群众与服务对象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4、发放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5、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本院不少于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考核结果运用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800分以上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项分到达该项分值的80%为单项合格。

  (一)30%的绩效工资用于考核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其中:

  1、卫生院: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保障(新农合)10%;基本医疗及其它工作10%。

  2、防保所: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10%;妇幼保健10%。

  (二)所有专项工作经费与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结果挂钩。其中60%用于工作数量,40%用于工作质量。

  (三)对考核结果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按规定拨付绩效工资总额。对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考核结果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扣发全院(所)绩效工资;单项不合格的扣发该项目所占比例的全院(所)绩效工资。

  同时对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第一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由局长与院(所)长进行戒免谈话,连续三年考核位列全县最后1—2名的乡镇卫生院免去院长职务。

  (四)考核结果位列全县前三位的卫生院院长为20xx年度优秀卫生院院长,卫生院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同时根据状况设立“行政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管理”、“医政医教”、“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与乡医管理”、“妇幼保健”、“财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潜力建设”、“健康教育与信息报送”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6

  一、定义

  绩效定义为在用心履行社会职责的过程中,在追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产出服务)的最大化。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职能,提高为农牧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致性的原则

  在全县范围内,考核的资料和标准基本一致,考核方法一致。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客观地反映卫生院的实际状况,同一发展水平的卫生院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结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潜力建设并重的原则

  通过考核,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和谐健康发展。

  四、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助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质量与效率统一、协调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的完成,增强职工的事业成就感和群众荣誉感。

  2、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和群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

  3、到达一个目的。以维护农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为农民带给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资料和卫生服务功能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二级指标的个人绩效考核方案,在此框架内选取适宜三级指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院内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其中,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方面,强调按照服务资料、劳动强度和技术特性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并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患者)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考核。引入标准服务量的概念,以核定个人服务量。

  五、基本状况

  乐都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的湟水中游,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最低海拔1850米,最高海拔在3400米,全县分脑山、浅山、沟岔、川水四种地形。全县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总人口2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9万人。

  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3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359个,民营医院4所,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9所,个体诊所39所。截止20xx年5月底共有正式职工22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07人,乡镇卫生院共有正规病床124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0.52张,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数0.87人。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按方案要求,成立了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组,负责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

  (二)制定考核细则

  制定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明确绩效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确定乡镇卫生院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严格检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到达促进工作,提高效能,改善服务的目的。

  (三)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乐都县农村卫生发展项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及服务带给潜力,举办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院长,第二领域项目专家,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新农合办公室、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站相关人员,部分卫生院职工代表,详细讲解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外部考核与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程序及方法,征求意见,完善考核方案。

  (四)实行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管理

  2009年10月县医改办审核确定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卫生服务质量建设和管理为重点,用心开展合理用药干预、使用临床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处方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药物目录、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等,加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医疗安全,通过内部绩效管理活动的开展,提高卫生院卫生服务带给潜力。

  (五)开展日常督导

  根据《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县医改办组织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专家组,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于2009年11月5—17日分两个组,对我县2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督导工作。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7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积极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

  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洞口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民主评议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数量为主拔付补助经费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拔付补助费转变,由患者被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向医务人员主动走向社会服务转变,由单一主管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人事静态管理向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与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合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与卫生宣传、村卫生室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

  (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质量、健康教育开展、免疫规划执行、传染病防控、老年人保健、慢性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

  五、考核体系

  1、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卫生院由院务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根据卫生局每年年初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六、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及记录等台账;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七、考核等级的'确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从政府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由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将70%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30%经费由县卫生局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20%,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的50%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三)作为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奖励,同时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单位扣除该单位班子成员职务补助的5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该院班子成员全年职务补助,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额度根据扣减的补助经费额相应下降。

  (四)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依据。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优先安排。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院长第一年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院长免职、班子成员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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