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

2022-12-02 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全面落实我县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运输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运输企业合理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名单见附件),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运输(除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外)。

  三、主要任务

  各重点运输企业专人负责建立错峰运输措施和自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排放阶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车辆中国五车辆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切实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错峰运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室办要落实监管责任,各重点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室办要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室办之间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本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各重点运输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告。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室办要对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2

  为有效改善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唐山市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唐政字〔2018〕105号)、《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8〕210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通知》、《滦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倴政发〔2018〕3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用车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根据生产计划,科学合理制定秋冬季错峰运输方案,切实减少运输量。要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以上标准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确保错峰运输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禁止汽车运输。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严格责任落实

  经过对全县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确定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唐山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全县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运输重点企业,各职能部门要做好管控,指导企业“一厂一策”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落实错峰运输各项措施,要统筹协调运输企业科学组织运力,保障重点用车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禁运要求;环保部门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公安、交通运输、环保部门要加密上路检查频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重点查处错峰运输的违章行驶、超载超限、货物飘洒、非法营运、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联合督导组,加强对错峰运输的检查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错峰运输措施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错峰运输工作宣传,统筹做好错峰运输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对不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予以曝光。

  (三)各错峰运输企业要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秋冬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县交通运输局要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3

  近日,省政府发布《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还将试点开展高铁快运、地铁货运。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相关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以及沿江港口、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自2019年起,每年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2019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2020年底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19年底前,各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同时,加快推动铁路内燃机车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安徽省将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从公路转向铁路。加强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实现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到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同时,推动发展绿色货运,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试点开展高铁快运、地铁货运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并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市大气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的通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济宁市2019-2020年秋冬季港口码头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港口码头车辆错峰运输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减少不利气象季节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港口码头实施错峰运输,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减少秋冬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贡献港航力量。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属地港口码头柴油车辆管控业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秋冬季重点任务:各港口企业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及以上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封存自有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或不与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保证秋冬季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含燃气)占比不低于80%,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提高占比。

  (二)重污染应急期间重点任务: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港口企业要承担起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工作主体责任,黄色、橙色、红色应急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在装卸无扬尘货种时,严格执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于柴油车辆运输管控要求。

  (三)调查摸底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牵头开展摸底调查,调查辖区港口承担运输的车辆排放阶段、使用频次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等情况。按照“一港一台账”的原则,明确秋冬季错峰运输安排,分别建立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清单台账(附件1)。

  (四)执法监管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秋冬季期间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占比不达标、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使用柴油车辆的港口企业要严管重罚。对查处的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行驶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与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做好宣传动员。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召开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现场动员会,传达柴油车辆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柴油车辆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2),进一步夯实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主体责任。印制港口码头柴油车管控明白纸(参照附件3),将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确管控时段、管控要求、管控重点。畅通各类投诉通道,在港口码头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港口码头柴油车辆日常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凡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出的港口码头必须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应按照市智慧环保平台对接标准和功能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和监控系统(记录保存三个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管控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等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要把柴油车辆管控工作作为业务督导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执法中队、各港口企业的管控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柴油车辆管控措施。

  运输行业错峰运输方案5

  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17〕16号)、《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字〔2017〕20号)要求,结合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范围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附后)。

  二、要求

  (一)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的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提前准备、应急保障、重点突出的原则提前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对外运产品要提前做好分期运输计划。

  (二)各企业要将向本单位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及本单位的自备车,报市交警大队备案,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所有运输大宗物料的车辆严禁驶入市区,要严格遵守《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行的通告》,远端绕行,合理调整通行路线。

  (四)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措施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指导重中型运输车辆远端绕行,合理分流,对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管辖属地加强监管,未申报备案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予以劝返。

  (二)交通运输、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确保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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