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

2022-11-03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范文(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2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制度。

  (1)建筑工地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安监等其它部门核发的特种企业证书已作废,不再具备有效性。

  (2)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发生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加强督查力度,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4、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制定实施计划,将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要适时组织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90%,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绍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6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2001)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

  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

  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7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物资、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车辆管理,防止发生盗窃事件,确保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二、施工区域范围概况:

  (一)本项目分部所辖施工区域现在开工点有:13#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31#楼。

  (二)各施工区域内主要管理对象为:施工生产所需物资材料、工具、边角废料、机械车辆及各类设备设施,临时储油库和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部生活办公设施及车辆,试验室仪器及各类物品,食堂的各类物品材料。

  三、施工现场防盗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防盗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项目分部下设施工现场防盗办公室在项目分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主任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三)职责

  1、组长职责

  1)组长是分部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防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分部施工范围内的防盗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分部施工现场防盗管理所需资源的外部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盗窃事件。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分部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防盗管理的具体安排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防盗管理方案。

  3)负责施工现场盗窃事件的具体调查工作并报告组长。

  3、成员职责

  1)防盗小组各成员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防盗管理具体工作,配合项目分部做好防盗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管理辖范围内所有物资材料、废料、工器具、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核对清查工作。

  3)完成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小组安排的工作。

  4、防盗办公室职责

  1)负责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的管理。按要求派遣所需车辆和配备所需物资。

  2)负责根据防盗管理工作有效设置保安看守人员。

  3)负责根据施工进程需要组织防盗巡逻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发生的盗窃事件。

  四、防盗保障措施

  (一)各个施工区域的防盗工作由管辖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完成,各施工区域相应成立各自的防盗管理组织机构,与项目分部防盗管理机构成为一体。

  (二)项目分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成立项目分部临时防盗巡逻小组全天候不定时巡逻,负责检查监督各个施工区域的安防工作。

  1、各施工区域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需要找人时,必须在施工范围以外等待,由施工现场管理人传唤,否则将按非施工人员处理赶出施工现场以外。

  2.、项目分部组建临时防盗巡逻小组,工作中有权对非生产时间或可疑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盘查、询问,发现问题立即向防盗办公室报告,防盗办公室立即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必须有完整的调拨手续,项目分部临时防盗巡逻小组有权对手续不全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车辆采取扣留等待处理。

  (三)项目部组建防盗应急小组由项目分部所有保安人员和施工单位防盗应急小组组成,由防盗办公室统一调度,负责维护项目分部防盗事件处置现场的秩序,保护内部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阻止盗窃事件发展扩大。

  (四)加强防盗知识宣传。

  五、防盗事件处置程序

  (一)防盗事件:施工现场、重要部位或项目部生活办公区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材料,发生手续不全、来路去向不明、强行抢夺等现象均为防盗事件。

  (二)各级防盗管理机构发现盗窃事件,必须报告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组织处理,禁止私自处理。

  (三)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报警电话:

  (四)项目分部盗窃事件处置程序: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8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安全生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文明施工、保护工地财产,是施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关心的头等大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偷盗事件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现场基本情况及安保现状

  1.1现场基本情况

  住宅总承包工程是由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承建的群体住宅工程。工程位于沈阳市青年大街,周边为商业集中区,地处繁华地段,现场用地东西方向长约90m,南北方向长约210m。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6547.95m。地下为两层车库(27649.6㎡)。6#、8#、10#楼地下为三层、地上48层,建筑高度均为147.6米,7#楼地下三层、地上33层,建筑高度97.25米,9#楼地下3层、地上32层,建筑高度97.50米。11#楼地上为二层大堂,高8.35米。

  1.2安保现状

  (1)保安设置:本现场聘请保安公司20名保安人员作为本项目的安保力量。

  (2)现场围挡:本项目一侧有遗留三处大门及两处变压器处存在围挡不全问题;南侧有遗留大门一处围挡高度不够;东侧有职工宿舍车辆存放门一处围挡不全。现南门、西北门各设立门岗一处。

  (3)库房:现阶段场区内施工现场地下一层、及个别楼内均设有分包单位库房。库房内设有看管人员。

  (4)材料堆场:现各楼间空地设有各分包单位的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各分包负责自家场地,总包单位负责整个场地巡视。

  (5)现场通道出口:现南门为紧急通道设立门岗保安负责把守非紧急情况严禁出入;西门设立门岗为主要出入口,由保安负责把守;东侧小门现无门岗但有常设保安人员看管。场区内一条主干道可供车辆进出由南门至西门;西门正对可供车辆进出地下室坡道入口;经由办公区至东侧小门仅有人员进出小路。

  2、现场防盗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现场防盗管理体系

  2.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防盗管理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调配安保设备及人员

  (2)负责现场防盗工作的信息发布

  (3)负责对现场防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及保安人员进行防盗安保的教育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有利于防盗的措施方法

  2.3现场设立保安队伍

  项目部聘请安保队伍,其人员组成如下:

  负责人:

  队长:

  队员:

  2.4保安队职责

  (1)检查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凭工地出入证,出入下车

  (2)外来办事联系业务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在警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与相关人员联系确认后,经门卫批准后方可进入

  (3)有材料进出现场时,必须有各分包单位材料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申请,总包签发的出门条,门卫保安方允许放行

  (4)出入现场的车辆应凭车辆许可证,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门卫有权要求车辆及进出工地人员协助检查,甚至开包、开箱进行检查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对不带安全帽、穿拖鞋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6)对工地围墙周边进行巡逻,防止人员翻越围墙或抛掷物品

  (7)生活区、办公区保安需定期巡查管理区域,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防止发生被盗事件。对携带出入的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等,应建立登记制度,对工人生活区携带出的工具箱、行李箱等,应进行开箱检查,防止夹带工地电线、电缆等出场

  (8)根据安排进入施工楼层对重要的设备房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盘查,防止发生被盗事件

  (9)所有保安岗位需有完善的交接班记录,材料放行条底联需每日向安全部上报

  (10)定期进行保安岗位培训,并进行保安文明用语及操练等素质培训

  (11)保安队需搭建班级、队级的管理,需建立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奖罚制度,对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队员进行处理

  (12)项目保安队也是总包应急救援队伍,发生火情、工人群架等突发事件,应在总包安全部的调配下开展救治等工作

  3、防盗管理措施

  (1)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2)通过增加监控设施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

  (3)通过分包单位与保安队伍联合组成巡逻小队的方式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

  (4)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架设导线和附加导线后要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防盗部门报告

  (5)加大施工现场剩余管件、电缆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员禁止私自收藏和倒卖,防止因管件、电缆出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上述情况必将移送公安机关,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6)施工现场巡视时如有情况要立即向队领导反映,如实报告现场的情况,以备日后侦破调查

  (7)民工驻地的防盗工作要落实到责任人,民工驻地的材料要专人管理,如发生被盗或丢失要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8)各部门要严肃规章制度,驻地的个人物品要个人保管妥善,做到预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贵重物品、设备、材料、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9)驻地要勤看、勤查、勤问、勤盯,关键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确保驻地的安全

  (10)驻地要加强门卫管理,设专人巡视,防止个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盗。发现案情时,应及时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惩治打击犯罪行为

  (11)遇有节假日时,均要对防盗事宜进行检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盗工作的连续性

  4、现场防盗管理规定

  4.1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1)各单位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2)在现场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设监控器、金属探测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3)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4)保安队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

  4.2现场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1)第一时间报告总包单位安全部、电话

  (2)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等,须保护现场并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3)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4)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5)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6)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4.3各部门在防盗工作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2)定期或者经常组织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者漏洞及时整改

  (3)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有现场丢失物料及时报告总包安全部

  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方案9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则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组织体系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行为: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五、整治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六、具体措施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七、整治工作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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