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

2022-06-06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奖励方案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奖励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拟打算拓宽及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员工内部介绍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除外)。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地记录与统计整理,按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属下人员宣导本奖励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人才。

  四、原则

  1、内部介绍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任何员工不得借内部介绍之名,行走关系之实,将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介绍给公司。

  2、管理人员内部介绍的员工,被录用后原则上不得安排在与介绍人同一个部门。

  五、内容

  1、奖励办法

  1.1介绍人事先到人事行政部作推荐备案,介绍所推荐人员情况,经面试合格后办理手续,同时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记录。推荐备案必须在被介绍人面试前进行,否则所录用员工不视为是内部介绍。

  1.2被介绍人工作满3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享受100元奖励;被介绍人工作满6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再享受100元奖励。

  1.3年度内部介绍评比:员工每介绍1人入职工作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1分的积分;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1。5分的积分;工作满6个月,给予介绍人2分的积分。员工全年度总积分达到6分,即有资格参加年度内部介绍评比。总积分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若出现并列名次时,以介绍人所介绍员工的总工作时长进行取舍。

  2、奖励程序

  2.1被介绍人工作达到规定的时间,介绍人即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奖励。招聘专员按照本奖励方案的规定,协助办理奖金领取相关财务手续,并要求介绍人领取奖金时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签名。

  2.2年度内部介绍评比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行政部按照评分原则,统计各介绍人所介绍的员工人数及工作时间,进行评比,确定名次,发放相应奖金并张榜公布。

  3、本方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六、相关表单(见附表1)

奖励方案 篇2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来校就读,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办学竞争力,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具有育华特质的人才,特制定伤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对来校就读的各类优秀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优秀学生来校就读奖励办法:

  一、高中招生优秀学生奖

  (1)中考成绩达到杭州市前500名来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给予7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2) 凡中考成绩在杭州市前四所重点中学录取线以上者,每学期给予六千元(人民币)奖学金。(进入德语班学生不享受此项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3)非杭州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市中考成绩前100名的考生来校就读,每学期给予6000元的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如果上学期期末成绩未进入年级前50名者,则取消该学期的奖学金)。

  (4)经学校考核,来校就读的宏志学生在高中三年的学杂费、住宿费、服装费、医疗保险费由学校支付;并每月给予生活补助费300元,对在校优秀宏志生,再酌情给予奖励;每年负担寒暑假各一次的的回乡探亲路费;学生考上重点大学后,绿城集团将继续给予一定资助。

  (5)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学科类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6)被学校录取的高一新生曾参加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二、初中招生

  (1) 尽最大努力落实学号的

  1、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城区及区以上三好学生、十佳少先队员

  2、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杭州市 “雏鹰争章活动”金奖

  3、小学五六年级在杭州市阳光少年评选中入围前50强

  4、杭州外国语学校推荐生(推荐范围没有扩大,推荐比例和去年持平)

  5、非杭州学籍的外地毕业学生经学校面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并且参加学校的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学校前20名者。

  以上1--4类杭州学生,报名参加绿城育华学校电脑派位,如果没有派中,学校将尽力解决学号;5类外地生也将尽力解决学号。

  (2)优秀学生奖奖励

  1、参加学校的初一新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名者,()学校给予每人2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

  2、被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一等奖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3、学校录取的初一新生曾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入学奖励;获省及全国冠军和亚军者,学校给予每人500元的入学奖励。

  三、高考中考奖励:

  (1)学生考入北大、清华,奖励人民币20000元;学生考入复旦大学、浙大、人大、上海交大等国内211工程大学,奖励5000元。学生考入其他第一批国家重点大学,奖励20xx元人民币。

  (2)学生中考成绩在杭州市排名第一,奖励20000元,排名第二,奖励10000元;排名第三,奖励8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学生,奖励5000元。

  以上各奖励就高不累计发放。

奖励方案 篇3

  一、全省、全市或全县统一检测质量奖

  (一)单科质量奖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中:单科合格率达98%以上且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九个学科中,排名前三名的学科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500元,第三名奖20xx元。如果有并列则相应减少后面的名次,例如第一名并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则不奖第二名、第三名。

  二中、三中:参加考试的九个学科中,单科合格率达88%以上且合格率在本校排名前三名的学科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如果有并列则相应减少后面的名次,例如第一名并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则不奖第二名、第三名。

  该项奖励奖到学校,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该项奖励以上学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

  2、小学、初中全市或全县统一检测、考查

  (1)实行奖励的学科

  小学实行奖励的科目共九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品德、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品德以小学六年级水平检测、期末抽检为奖励依据。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考查结果作为奖励依据,主要从课堂教学情况、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小学从20xx年试行开展大课间活动)、学生音、体、美、信息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查,由基教股拿出具体的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初中实行奖励的科目共十三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期末抽检为奖励依据。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考查结果作为奖励依据,主要从课堂教学情况、课间操开展情况、学生音、体、美、信息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查,由基教股拿出具体的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分组进行奖励

  分初中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二中、三中的初中、民族中学的考查科目)、乡镇小学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进行奖励。民族中学检测科目以上学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奖励依据,单列进行奖励;考查科目列入初中组进行奖励。

  学校单科奖

  乡镇小学组、初中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五名的学校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700元×系数,第二名奖600元×系数,第三名奖500元×系数,第四名奖400元×系数,第五名奖300元×系数。注:单科合格率没有达到本组平均水平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从该奖中拿出本校同学科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的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

  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的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高出乡镇学校单科平均分最高分5分的,第一名奖700元×系数,第二名奖500元×系数;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高出乡镇学校单科平均分最高分的,第一名奖600元×系数,第二名奖300元×系数。单科合格率低于80%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从该奖中拿出本校同学科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的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

  民族中学:九年级七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八年级两科(生物、地理)的单科奖以上学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单科平均分在全市的排名为第13名的,奖300元×系数,每前进一个名次多奖100元×系数,每科的单科奖700元×系数封顶。(单科合格率低于70%的不予奖励;该项奖奖到学校,由学校按任教班级的数量奖给任课教师)。

  以上所说系数=班级数×学科周课时数÷5,学科周课时数超过5节的按5节算。某校实发单科奖=18万÷计算各学校所得单科奖总和×某校计算所得单科奖。

  教师个人单科奖

  乡镇小学组、乡镇初中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六名或前十名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600元,第二名奖550元,第三名奖500元,第四名奖450元,第五名奖400元,第六名奖350元,第七名奖300元,第八名奖250元,第九名奖200元,第十名奖200元。注:单科合格率没有达到本组平均水平的不予奖励,小学语文、数学奖前十名,其他科目奖前六名;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奖前十名,其他科目奖前六名。

  县城小学组:对单科平均分(或考查成绩)在本组排名前两名或前四名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奖600元,第二名奖550元,第三名奖500元,第四名奖450元。语文、数学奖前四名,其他科目奖前两名。单科合格率低于80%的不予奖励。

  注:教师个人单科奖奖金,从本校同学科的单科奖中出,学校的单科奖不够发教师个人单科奖的,如学校有综合奖,则从学校所获的综合奖中出,用完该校单科奖和综合奖为止。没获综合奖或学校单科奖的,则该校教师不予评教师个人单科奖。

  (二)综合质量奖

  1、高中组:一中全科合格率达99%以上,二中、三中全科合格率达90%以上,则分别奖4000元;一中全科合格率达97%以上,二中、三中全科合格率达85%以上,则分别奖3000元。注:以上学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奖励依据。该项奖50%奖给任课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2、乡镇小学组、初中组:全科平均合格率在本组前五名的,分别奖励4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20xx元。从该奖中拿出本校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50%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3、县城小学组:一小、实验小学的全科平均合格率高出乡镇小学组全科平均合格率最高的学校5个百分点的,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全科平均合格率高出乡镇小学组全科平均合格率最高的学校的,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xx元。从该奖中拿出本校的教师个人单科奖后,余下50%奖给任课教师(含获教师个人单科奖的教师),50%奖给行政人员。

  4、民族中学:以上学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九年级七科(含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平均合格率作为奖励依据。平均合格率在全市的排名为第13名,奖20xx元,每前进一个名次多奖400元,综合奖4000元封顶。(如市里统计的是全科合格率,则以全科合格率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和平均合格率的奖励办法一样。)

  以上说的“全科”是指所有参加统一检测的学科(不含考查科目)。

  二、教师教学比武奖

  教师凡在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类教师教学比赛(含说课、评课比赛)中获奖的,给予如下奖励。

  省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600元

  市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300元

  三、其他活动奖

  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活动中获奖的,对指导老师给予奖励(同一类活动,同一个老师指导的学生多个获奖的,只奖所获最高奖一次):

  全国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

  省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如上述奖金超过总奖金数,则上述奖金都按比例折算。

  本奖励方案执行时间为20xx年秋季-20xx年春季。

奖励方案 篇4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学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所有科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项不重复计算;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3)学生单个标准总分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个700分奖励团体20xx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奖励方案 篇5

  一、高中:

  (一)奖励人数。

  1、一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1。

  2、二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2。

  3、三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3。

  注:每班人数以54人为标准,超出人数较多的年级,可适当放宽三等奖的人数。

  (二)获奖学生的确定。

  1、入校第一学期,以第一次月考成绩为准。按所学的文字学科总分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以后均按期末成绩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

  2、文理分科后,取升学考试学科总分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文理分别排序计算。

  3.复习生的成绩要高于应届生的最好成绩才能获奖。

  4、有会考科目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获奖资格。

  受学校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获奖资格。

  (三)奖励办法。

  1、物质奖励:一等奖:30元/人/月。二等奖:20元/人/月。三等奖:10元/人/月。

  2、精神奖励:

  (1)以单期的期末成绩为准,对获奖学生在全校集会上进行表彰并发放奖状。打彩色光荣榜,放在玻璃橱窗中。

  (2)双期的期末表彰,由教导处制表,由各年级在年级集会上进行表彰。

  (3)其余的.每次表彰由教导处制表,由各班主任在班上宣布表彰结果。

  二、初中:

  (一)奖励人数。

  1、一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1。

  2、二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2。

  3、三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3。

  说明:初中A班各等次的奖励人数不得超过其他班人数的3倍。

  (二)获奖学生的确定。

  1、初一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初二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成绩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初三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加政治、历史两科的50%成绩计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

奖励方案 篇6

  为提高我院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鼓励我院学生积 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特制定本办法:

  1、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团体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励5、3、1分(德育)。

  2、凡是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运动员,每参加一项比赛加1分(德育)。

  3、在运动会上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所得分数加上相应的分数(如第一名得 9分,加9分,以此类推)(德育)。

  4、凡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人员每项给予30元的奖励。获得名次的运动员, 每获得1分给予30元的奖励(注:不按要求参加训练,扣除30元奖励)。

  5、接力人员个人加分及资金奖励根据团体成绩得分除4乘2计算。

  6、每名运动员限带1名服务人员,保证运动员能正常比赛,视服务情况给与 1分奖励(德育)。

  7、参加方队人员每人加5分(德育),训练全勤者另加1分(德育)。

  本方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4月

奖励方案 篇7

  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奖励在校各方面优秀的适龄学生。特制订本校公益助学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A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2、残疾学生;

  3、革命烈士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孤儿、单亲母亲独自抚养的子女;

  6、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

  B奖励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日常表现突出具体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能为学校添光彩。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3、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级以上。

  选备条件:

  1、在体育、书法、绘画、歌舞、器乐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并取得一定成绩。

  2、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有很强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

  3、一学年中, 在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

  4、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低保家庭子女凭《低活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班主任核实。优秀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提交班主任审核、上报学校。

  2、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3、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三、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公益助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对所有捐助者登记造册,对捐资金额(等额)超过50元发放捐资证书,每年进行公布。对捐资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登记助学碑。

  3、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四、发放标准

  1、按照每年度捐助资金10%-50%提取。提取剩余部分报备留存,统一流转至下年度取用。助学金额按实际情况提取,优秀奖励部分根据提取金额商定,不低于10%.

  2、捐助款项优先用于助学,按照年度核准实际人数平均分配。助学金、优秀奖励金不重复发放,每个家庭只计入一人。

  3、助学金限额每人每学期不高于500元,奖学金不高于800元,(物资等额计算)。

  五、其他说明

  1、此助学奖励金仅限于西大慈小学学籍的学生,年龄在3-18周岁。并且户籍所在地为西大慈、西弓庄村。

  2、本助学奖励金捐资账户仅授权于微信、支付宝账户(17331012808)为唯一捐资账户。

  2、本方案解释权归西大慈小学所有,有不妥之处敬请指导改正。

  2、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奖励方案 篇8

  一、达标、超标奖

  应届毕业生根据县教育局的分类标准,参照高中入学成绩,把实际参加高考的学生分成A1—A10类,三本线上平均完成率与我校各班各类学生完成率进行比较,各班必须完成总完成率的70%(包括70%),才发奖金。奖金基数为7000元,然后完成率超过70%,在70%-80%(包括80%)之间每增加1%;增加奖金200元;在80%-100%(包括100%)之间,每增加1%增加奖金300元。完成率超过100%增加第1人,增加奖金1500元,再增加1人,增加奖金2200元,此后按公差700元递增。文科超额人数按实超人数的1.2倍计算。此外,各班按二本和一本完成率计算,在达标的基础上,二本每超一人另奖800元,一本每超一人另奖1000元。文、理各单班奖金最高限额为40000元。

  历届生根据上一年高考成绩,根据县教育局的分类标准分类,然后依照全县各类学生当年二本达线率与该班各类学生进行比较,各班必须完成总完成率70%(包括70%),才发奖金,奖金基数为7000元,然后完成率超过70%,在70%-80%(包括80%)之间每增加1%;增加奖金200元;在80%-100%(包括100%)之间,每增加1%增加奖金300元。直至完成率为100%。超过100%增加1人,增加奖金800元,再增加1人,增加奖金1500元,此后按公差700元递增。文科超额人数按实超人数的1.2倍计算。此外,各复读班按一本完成率计算,一本每超一人奖1000元。文、理各单班奖金最高限额为40000元。

  二、艺体奖:

  艺体类达三本线上,每考取1人给奖金1000元,文化课、专业课各一半。

  如果其中有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三本线上,文化课奖金按第一款达标、超标奖参与班级计算,奖给文化课授课老师。

  三、班级奖金分配:

  学科比例:(理)语:数:英:物:化:生:1:1:1:0.95:0.92:0.83

  (文)语:数:英:政:历:地:1:1:1:0.9:0.9:0.9

  名次系数:第一名:1.20;第二名:1.15;第三名:1.10;

  第四名:1.05;第五名:1.00;第六名:0.95;

  班主任:班级总奖金额的7%。

  体育老师:班级总奖金额的1.5%。

  四、单科名次奖:

  应历届按分类学生,按县计奖方式,以单班与全县其他五所高中比较,学科系数名次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400元;第三名奖300元(县发部分归校),奖金归授课老师。

  五、行政管理奖:

  1、个人奖:班级完成率奖:三本完成率(复读班二本完成率)大于等于1的所包班级奖300元,计奖到该班包班行政人员。完成率小于1的不计奖。

  2、集体奖:按高三授课教师当年人均奖的1/3奖给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六、年级部主任奖:高三年级部主任得所有班级平均奖金额的3%

  上述奖金均由学校另行发放。

  七、其他:

  总分省状元,奖给班级金额3万元;市状元2万元,县状元1万元,平均分配给该班授课老师。

  说明: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源潭中学

  20xx.4.30

奖励方案 篇9

  为鼓励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把教育教学中的经验总结成著作、论文并公开发表或参与评奖,鼓励教师参加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的著作、论文、优质课件和参加优质课大赛等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著作类

  凡教育或教学专著在专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按照发行量进行奖励:

  1、一万册以下:500元;

  2、一万册(含一万册)以上五万册以下:3000元;

  3、五万册(含五万册)以上十万册以下:10000元;

  4、十万册及以上:20000元;

  5、出版专著被国家级教育部门评定为教育、教学优秀图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6、出版专著被省级教育部门评定为教育、教学优秀图书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公开发表论文类

  公开发表论文,分期刊、报纸两类,分别按照发表级别进行奖励:

  (一)期刊类

  1、核心期刊:500元/篇;

  2、省级期刊:300元/篇;

  3、市级期刊:100元/篇;

  4、《遵义四中教育科研》:50元/篇;

  (二)报纸类

  1、国家级报纸:300元/篇;

  2、省级报纸:100元/篇;

  3、市级报纸(包括学科类市级及市级以上报纸):50元/篇。

  三、参评论文、优质课件或教案获奖类

  参加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件或教案评选活动,按照获奖级别进行奖励:

  1、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200元/篇;

  2、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00元/篇;

  3、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区、校级一等奖:50元/篇。

  四、优质课大赛类

  参加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大赛,按照获奖级别进行奖励:

  1、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500元/人次;

  2、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300元/人次;

  3、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区、校级一等奖:200元/人次;

  4、市级三等奖或区、校级二等奖:150元/人次;

  5、区、校级三等奖:100元/人次。

  五、说明

  1、论文、著作或优秀课件等必须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2、论文、著作等必须与教育教学有关;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有关奖励办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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