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幼升小入学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昌平区幼升小入学须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开展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入学规则。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继续推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区域内派位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三)本市非昌平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昌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昌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四)做好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区统战部认定的台胞子女和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五)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申请《在京就读证明》。填报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系统”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务工就业证明、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适龄儿童根据《在京就读证明》类别,分别到民办学校联系就读或参加公办学校派位就读。
(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依法依规保障残疾儿童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七)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凡招生人数超过设计规模的学校,自2019年实施入学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登记,自登记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及学校联合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以及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地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招生过程统一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每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由各相关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区教委对全区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配合区教委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辍学。
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区教委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二)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的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三)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严禁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
(四)严肃入学纪律。区教委和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区教委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取消学校相应招生资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五)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区教委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时间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政策解答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配合区教委做好本辖区内入学政策宣传、学校招生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
(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区政府统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教委作为主责单位,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将入学工作列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保障工程,统一思想、严密组织、规范操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
入学政策问题请咨询:昌平区小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69708814、69708824
地址:昌平区职工学校院内(昌平区南口路15-1号)
昌平区2023年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1、2023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时间:5月5日至5月31日
网址:https://yjrx.bjedu.cn“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教平台”。
2、参加过2022年12月昌平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调查,本次在“义教平台”如何填报?
答:(1)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没有变化,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不需要修改任何信息直接提交。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2)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有变化,确需修改,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修改并提交,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3)如未通过审核,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对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进行电话通知,需要携带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居住信息和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请参见“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第6条。
3、未参加过2022年12月“小学入学需求调查”怎么办?
答:如您未参加过此次调查,需要根据“义教平台”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信息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信息须在完成数据审核后才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如未通过审核,参见“小学入学相关问题解答”第2条中第(3)项。
4、所填信息未通过系统验证怎么办?
答:家长填报的信息将与公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未通过验证的,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并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近期变更过户口信息的需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工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5、本市户籍及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1)5月5日至5月31日家长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6月5日至6月6日登录“义教平台”选择入学方式;
(3)参加多校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7:00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
(4)参加区域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30日9:00至7月1日17:00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
6、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1)5月5日开始网上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完成后,监护人于5月6日-19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由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6月1日前将结果反馈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适龄儿童家长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在京就读证明》;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取得昌平区入学资格;
(5)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的,于6月3日至6月6日到民办学校报名;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的,于6月30日9:00至7月1日17:00再次登录“义教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区域派位。
7、哪些适龄儿童能参加区域派位?
答:所有符合昌平区入学资格但未被单校划片、多校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区域派位。
8、低龄儿童可以入学吗?
答: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2023年入学范围。
9、超龄儿童(2016年9月1日以前出生)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请于5月6日-19日拨打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电话预约后,携带相关材料申请信息采集。昌平区户籍已备案的家长提供《适龄儿童延迟入学备案登记表》;未备案的家长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现场填写《超龄儿童入学承诺书》。
10、本市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区上学?
答:本市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且三年内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长期在昌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儿童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6日-19日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实际租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租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信息采集表,参加区域派位。
11、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答: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12、父母一方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13、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父母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14、军人子女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19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正在办理落户的材料及现役军人证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如果不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按照《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15、港澳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港澳的,持回乡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明于5月6日-19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需按照《昌平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进行审核;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
16、外国籍适龄儿童如何在昌平上学?
答:拟就读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外国学生,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工作相关材料,以及学生本人外国护照,有效中国入境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京居住材料等,于5月6日-19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参加区域派位入学。
17、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是否需要进行申请?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应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如因身体原因确需延迟入学,当年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昌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6月底至7月初携带出生证明、全家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医院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备案。
18、2023年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方式有何变化?
答:自2023年起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升初中时均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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