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荔湾区2021年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公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荔湾区2021年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公示
公示及申诉时间:5月28-6月1日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积分计算结果通过荔湾区政府的网站、荔湾教育信息网、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向原受理街道政务中心申请复查。
申请条件
(一)来穗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
3、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或其配偶或随迁子女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佐证材料之一。
②申请人在广州市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佐证材料。
③在广州市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佐证材料,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佐证材料。
关于合法稳定职业是指:申请人提供在广州市范围内(含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佐证材料之一;或提供在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4、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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