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招生指南

2021-01-27 求学指南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梁平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新生

  城区内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片区内小学按照“三对口”办法招收入学。

  (二)初中新生

  城区内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办法招收入学。

  (三)随迁子女

  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入学。

  “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办法

  城区各公办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三对口”入学政策,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由于城区学校学位紧张,桂香小学、西苑小学西池校区只招收“三对口”和“户籍对口”入学对象。其余城区学校解决完“三对口”和“户籍对口”入学对象后,视其剩余学位情况,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房产对口”(“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入学对象。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各种情况新生入学,均须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新生)、小学毕业证明(初中新生)等规定入学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以下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一)6月20日—6月21日,“三对口”、“户籍对口”、“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学生家长须提交规定入学要件、房屋产权有效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学校验审入学要件无误后进行网上登记并收取复印件备查。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凭房管部门证明),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不具备监护条件(凭法院或民政部门证明),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亲友并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此两种情况视为“三对口”。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廉租房家庭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凭拆迁协议、街道证明或廉租房合同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视为“户籍对口”。

  (二)6月22日—6月23日,“房产对口”、“本区户籍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房产对口”学生家长须提交规定入学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提供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或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学校验审入学要件无误后进行网上登记并收取复印件备查。

  本区公租房家庭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凭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配住证明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视为“房产对口”。

  “房产对口”入学对象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三)6月24日—6月25日,持有居住证、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及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1、取得城区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交规定入学要件、《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证明(市外户籍)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持规定入学要件、企业用工劳务合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持规定入学要件、其法定监护人在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如指定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委统筹安排。6月25至6月30日,登记学校对验审登记的经商人员资质进行实地核查,如核查不属实,取消其子女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梁山街道辖区随迁子女指定登记学校小学校点为城西小学,初中校点为西大实中梁山校区;双桂街道辖区随迁子女指定登记学校小学校点为梁山小学碧湖校区,初中校点为梁山初中。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区教委按入学招收顺序统筹解决。

  (四)未按时验审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办法

  凡符合城区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6月20日至6月25日内登记的学生,于8月20日至8月29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口学校登记,开学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经验审核实,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7月15日至18日,由城区各学校按登记类别分批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凡经核实入学登记信息不实、现场验审资料不实者,取消其申请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三、招生片区

  (一)梁山街道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实验小学: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高青尚品及其东北部(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东明村,白沙村,驻梁部队。

  梁山小学大众校区:大众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除高青尚品及其东北部外(人民南路88号及以下),第2居民小组梁山路332号及以上所有双号,石马村第3、第4小组。

  力帆小学北池校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时代村,迎水村。

  力帆小学天竺校区:上八村,大福村,土桥村,沙坝村,东山村(原九道村1-7组,9-10组)。

  西苑小学西池校区: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群益村,西池村,清都村,八角村。该校区只登记“三对口”和“户籍对口”的新生,片区内“房产对口”而户籍不对口的适龄儿童到西苑小学石马校区登记。

  西苑小学石马校区:石马山社区第2居民小组石马路2-224号所有双号,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文峰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村第1、第2小组,罗汉村,东山村(除原九道村1-7组,9-10组)。

  城东小学:原城东乡招生片区。

  西大实中梁山校区:大众社区,南华社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东明村,白沙村,时代村,土桥村,迎水村,上八村,大福村,沙坝村,驻梁部队,原城东乡片区。

  梁山初中: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群益村,西池村,石马村,罗汉村,东山村,清都村,八角村。

  (二)双桂街道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城西小学:大河坝社区(大河路以南除外)、兴隆村、安复村。

  泰和小学:东起西城路,南至桂东路、桂西路,西至钟文路,北至迎宾大道大河路形成的环线内片区;钟文路以西的帝豪国际、时代广场小区。

  桂香小学:东起双桂大道,南至湖滨路、渝万高铁线,西至云复路,北至桂西路形成的环线内片区;东起钟文路,南至桂西路,西至云复路,北至迎宾大道形成的环线内片区(不含帝豪国际、时代广场住宅小区)。该校只登记“三对口”和“户籍对口”的新生,片区内“房产对口”而户籍不对口的适龄儿童到双桂小学登记。

  双桂小学:东起云复路,南至湖滨路,西至知德大道,北至竹海大道形成的环线片区;东起皂角路,南至竹海大道,西至知德大道,北至迎宾大道形成的环线;天誉小区;湖山云著小区。

  紫竹小学:云复路至竹海大道以北范围内;松竹村、盐河村、凉水村。

  梁山小学碧湖校区:东起知德大道,南至湖滨,西至名柚大道,北至迎宾大道形成的区域(不含湖山云著、天誉小区);牛头村、千明村、黄泥村。

  安宁小学:安宁村,响水村。

  西大实中双桂校区:双桂街道内所有社区及村组。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阳光小学:在城区范围内招收小学新生。同时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枫叶国际学校:在城区范围内招收小学、初中新生。同时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梁平一中:在城区范围内招收新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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