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了》写作感想体会
熬过长长的冬天,春天慢慢靠近了。春天来到南方,不是冰雪消融,而是树枝抹绿,你可以看到柳条上开始萌发出嫩嫩的芽孢了。蛰伏了整个冬天,人们渐渐有了活力,觉得清新舒畅,可我反而会沉浸在一种忧郁、迷茫的情绪里,常常觉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干什么,这是我的个人经历造成的。我想写点文字,想表达我的心情和感受,于是,就有了这篇《的了》。
我只是一个初级写手,我的文字语调总是和我内心的情绪一致,我作不到在忧伤的时候写出快乐的文字,反之也一样。记得写作《紫色的蒲公英》时,我先得把自己浸染在吴静《女儿情》的歌声里,歌声帮助我酝酿情绪。
我很想念我的家人,就从旧衣服上落笔吧。我在写作时,先有一个腹稿,尽管是一篇小文字,我也作不到信马由缰、一挥而就。我要写什么内容?围绕这个内容,组织哪些主要素材?当我产生了写作愿望时,这个过程大约需要5分钟。高手在写作时,总是在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还没准备好后面要写什么,他们完全是即兴式的,是自然而然地流淌,王勃写《滕王阁序》是这样,音乐天才莫扎特的即兴演奏也是这样。这就是差别,高下立分。
我按照腹稿开始落笔写字了,在准备讲述的主要素材之外,我不可预料是否会临场即兴地填进哪些小的、次要素材作为铺垫和过渡,它们是我过往真实生活的痕迹,储存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小小的信息就可能触发它们,让它们浮现出来。就《的了》来说,我主要是写家里的往事,写儿子、妻子的故事。这些往事基本上是真实的,并非杜撰,但在某些细节上,我作了组合和拼接,比如,文中提到在北京西单商场买游戏机和衣服,其实,买衣服是真实的,游戏机则是另一次到上海时买的。
《的了》前半部分是写儿子。我知道,写每件衣服本身的来龙去脉、写它的款式质地价格,是没有意思的,那是商场里的广告。文学最终是写人,得写出附丽在衣服上的人物故事。我借儿子两次淘汰衣服的过程来象征他的成长,描写的主要素材是“我”和儿子关于恋爱问题的对话,而且,把选择衣服和恋爱问题缠绕在一起——这是一个愉快的故事,我的语调比较轻快,为了获得某种效果,有一点稍稍的夸张和俏皮,比如,“女人是老虎”、“我急急地问”等等。
《的了》的后半部分是记述我妻子的往事。我要表达她在我心目中高贵美丽的形象,为了这个意图,我没有直接进行肖像描写,除了“1米64”、“弱不禁风”、“0。618”这几个和身材、穿衣有关联的数字词汇外,主要是讲述她喜爱那种类型衣服,来说明她的审美品位。我对那件绿底麻白色的大衣,作了尽可能仔细地描写,甚至拟人化了,以衣喻人。这种写法沿用到后面的那三件套。写人物,总是要写动作的,我在这篇文字里,写动作不多,只在我接妻子回家的那段里有一些,对那几个动作力求写得连贯流畅准确,不敢自诩传神。
在江南庭院建筑中,常常有借景手法,现在北方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学到这招,明明地处荒芜之地,偏偏说推开窗户就可以看到水景,其实那弯湖水在10公里之外。古诗中也有借景的写法,“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就是一例。我东施效颦,利用人们对奥黛丽-赫本、林徽因的固有“预存图示”效应,故意地作为某种暗示和影射。在这些描述中,我穿插着记述了我们一家三口的生活往事,与对妻子往事的回忆糅合在一起,而没有割裂开来。
后半部分在语调上有所变化,在保持前半部分叙事风格的同时,时时透出一丝苍凉的味道。这是我心境的真实写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心境才让我产生了要写这篇文字的愿望。我觉得这种语调的变化,能增加文字的厚度,有助于全篇文字在情感上形成梯度,似乎比没有变化、一以贯之为好——个人认识,也许是这个理,但我的笔力还不能达到。
关于主要描写对象间的过渡问题。本篇有两个主要的描写对象,从儿子到妻子,我没有采用“先收束再重新开始”的写法,这往往会成为截然分开的两篇文字,这和我的意图相悖。我用了两个桥段作为过渡:先是写儿子喜欢衣服的口袋多,写我喜欢衣服有领子什么的,然后写妻子给我买到一件湖北黄石出产的T-恤衫,于是,她出场了,转换到对她的描写。我觉得在这篇文字中,这种转换有利于行文流畅。打一个比喻,两座大山之间,有几座小山延绵相连,使整个山脉浑然一体。
我认为无论哪种题材的散文,都会有对人物、或对物体、事件的细节描写,如果没有这些生动传神的描写,只是场景交代、情节叙述,那不成其为散文,我曾经对一位朋友说过,那只能算是在小说创作前期的故事梗概。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也许立刻就有朋友列举出反例,令我哑口无言。
谈一篇散文,免不了要说说文章主题立意,真的很遗憾,这只是我个人生活的回忆、个人情感的渲泄,并没有宏大的主题,而且,我的个人际遇也没有社会意义。用当代散文题材的分类方法,来为它找一个“身份证”,大约可以归属于“私文学”之类也未可知,也有可能连这都算不上,那就是“黑户”了。
所拟《的了》标题也没有任何深意,其实是无奈的选择。全篇文字完成之后,我竟然无法拟出一个满意的标题,这时,我看见原稿当中有一句“******的了”,就取最后两个字用了。这是受到我所喜爱的一位朋友文章启发所致,这位忘年交的朋友有一篇《之夏》,我问“何意?”“随便拎出的两个字。”——这才是“玩”文字的高手,潇洒吧?!——后来我把《的了》传送给儿子时,强词夺理地解释几句:既然可以对文章描写进行“陌生化”处理,为什么不能对文章标题也如此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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