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承诺书

2022-08-01 承诺书

  现如今,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承诺书 篇1

  为全面贯彻《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创建“阳光学校”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强化监督,纠风惠民”为主题的创建阳光学校活动,3月4日上午,海城区第十小学全体教职工在升旗仪式上,签订了《创阳光学校 铸十小师魂——海城区第十小学教师规范行为公开承诺书》,郑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承诺,在工作中践行“五做十不做”,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海城区第十小学全体教师郑重承诺:

  “五做”

  一、修身立德、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做师德高尚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终身学习,做教育事业的辛勤园丁;

  三、公平执教、维护学生权益、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做教育公平的践行者;

  四、关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安全、严慈相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做仁爱之师;

  五、尊重家长,勤于交流、多于理解、善于指导、乐于纳谏,做家长之友。

  “十不做”

  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四、不因学生的过错嘲讽训斥学生家长;

  五、不私自征订、推销学生用书、练习册、试卷、资料、报刊等,不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用具等商品;

  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卡及各类消费券等;

  七、不搞有偿家教;

  八、不到各种文化补习班任教;

  九、不组织、动员学生到民办学校补课;

  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悖于国家、省、市招生规定的招生宣传并收取好处费。(郑娟娟)

教师承诺书 篇2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为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在此次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中,本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如下承诺:

  1.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牢记党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加强党的理论知识与政策、方针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在工作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勤于学习,肯于钻研,用先进的理念充实自己,做思想的先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坚定信念,敬业奉献。一心一意为学生谋发展,做师德的楷模。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每天都要学习,否则就要落后。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向实践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持之以恒提高教育质量,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

  4.要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为人师表的风尚。不仅要给学生传授文化知识,更要教会其如何做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对学习、对知识孜孜不倦的追求。

  5.联系群众、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我将认真对待这次的创先争优活动,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诺人:

  时 间:

教师承诺书 篇3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教师,要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明其责,尽其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师“创先争优”承诺书。我郑重承诺:

  一、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工作学习的标兵模范。

  二、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忠于事业,热爱学生,严于律已,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甘为人梯,党员承诺书《党员教师“创先争优”承诺书》。

  三、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爱岗敬业,真抓实干,业绩在纵向、横向比较中都居于前列。

  四、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追求圆满,履行岗位职责绩效显著,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作出积极贡献。

  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全面听从组织分配,大力维护校园稳定,努力促进教育和谐。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尽心尽责,服务学生健康成长;顾全大局,努力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同事与群众评价好。

教师承诺书 篇4

  为贯彻落实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有关精神,切实转变师德师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本人公开承诺如下:

  一、确保履行师德师风十不准:

  1、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方针和政策的言行或参与、邪教等活动。

  2、不准岐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及家长。

  3、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4、不准参加吃请、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5、不准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6、不准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形象不佳、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传闲话、恶意中伤、不良方式表达诉求、拉帮结伙、搞不团结。

  7、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旷课、随意调课、停课、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不与家长沟通、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打电话。

  8、不准有偿家教、有偿办班、补课或从事第二职业。

  9、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或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10、不准不尊重领导、不尊重同事、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自愿接受责任追究:一是“十不准”有两项未做到的;二是本人工作因自身因素发生重大失误的;三是本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追究的;四是因本人工作被网络、媒体关注、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承 诺 人(签字):

  2 0xx年 2月20日

教师承诺书 篇5

  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乱收费、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教育局、向学校、向家长郑重承诺: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3、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4、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6、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7、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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