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2022-05-08 保密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协议书 篇1

  学生在读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是利用了实验室的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下完成的,其中包含了其他人的劳动以及实验室长期的技术积累,应该属于实验室的财富,为了维护实验室和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学生,规范实验室的管理,现作如下保密协定:

  1.实验室内各组各个模块的源代码和相应文档现在除了各自负责人掌握外和给相应总负责人汇总外,不可以给其他人(包括同组内其他模块人员)。

  2.如果需要,各个模块之间可以提供接口,提供可执行文件。如果需要更多的,请发信给相应总负责人,说明原因。视情况而定。

  3.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不允许带走与实验室相关的代码及文档和数据(已经发表的文章除外)。

  4.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前,有义务与责任,毫无保留的把负责的部分传递给实验室接替的人。

  5.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后一年之内,不得把实验室当前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课题(/项目)的研究思路(/开发途径)透露给第三方。

  实验室有权违约者要对因违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任。

  _________网络实验室(盖章):______________

  成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能够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供给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能够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职责。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能够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坚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研究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所以而承担侵权赔偿职责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能够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供给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景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贴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能够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协议书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保密项目: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印刷信息:

  包括印刷内容、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 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设计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 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 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 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 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 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1.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1.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 项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3. 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4. 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6.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设计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设计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设计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设计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设计方应立即将设计方或设计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设计方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宣传为甲方做过该项目设计,以防止竞争对手通过设计途经了解甲方技术机密。

  12.设计方不再对甲方以外的客户设计同类项目。

  13.设计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设计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四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设计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设计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设计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设计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保密协议书 篇5

  为维护雇员及雇主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雇员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与雇主(以下简称雇主)于____年__月__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雇员雇员承诺为维护雇主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归还

  雇主及雇员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雇员必须立即归还雇主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以及雇主个人及商业记录,和雇主其他的资产。

  3.不得滥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

  雇员在未得雇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业秘密。

  4.不得诱使雇主的雇员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雇员在未得到雇主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雇员、雇主、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员。

  5.延伸

  若雇员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雇员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6.违约补偿

  雇员认识到,雇员对本协议第2,3,4,5,6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雇员承诺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雇员遵守协议。如果雇员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雇员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雇主与此相关的其他支出。

  7.发明的所有权

  A.雇员执行雇主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雇主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设计、图纸、技术规格、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记录发明的载体,其产权归雇主所有;不论上述发明其种类和产生方式如何,雇主依现行法律拥有对上述发明的所有权利。

  B.雇员就此将已完成、发展中及构思中的发明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以及所有国家的所有专利权和所有专利权的使用,包括该发明权利的所有部分,连续及其延伸,无条件转移并无条件同意转移给雇主。这些发明是雇员在其雇用期间由其个人,或与他人一起,在执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完成的。

  在本条款(第8条)中,发明亦包括发现、概念和主意,不论其是否会成为专利,只要其与达嘉产品线的设计和制造有关,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程序、方法、组合、技术以及任何改进。

  C.如果申请、保护或强制任何或所有基于或相关于发明的专利权,确需雇员提交相关文件、提供相关协助时,在雇主要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雇员应予以提供协助。

  8.雇员的认可

  雇员对以下各项表示认可,(a).本协议中每一个承诺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b).任何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c).以禁令方式执行的补偿将不会影响雇员的生计。

  9.可除性

  双方同意限制雇员行为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维护雇主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如果本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承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法理上被认为限际范围太广,如时间、地域、行为或产品及服务等,则此等承诺的限际范围将可自动收窄至与适用的法律规定的限际保持一致,以便于执行,此等改变将不导致该等承诺的失效。

  10.不放弃

  雇主未有及时对雇员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承诺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并不意味着雇主默许雇员的违约行为,也并不意味着雇主放弃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亦不意味着雇主放弃了要求雇员在今后需严格遵守本协议中任何及所有承诺的权利。

  11.不分割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或其他的应用行为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以及任何其他的应用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性将不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12.约束力

  有关本协议裁决的约束对象及受益人为雇主、雇主的继任人、雇主指定的人、雇员、雇员的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3.转移

  本协议条款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而且只能由雇主转移给雇主指定的第三方。

  14.修改

  本协议已得到双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别无其他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与协议相关事项的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本协议应取代先前双方任何有关此类事项的协议。

  15.透露协议的存在

  为保障雇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雇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雇主这样做将不需负任何责任。

  16.解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17.承认

  签署本协议以后,雇员承认他/她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雇员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雇员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本协议中小标题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备任何实际涵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雇员:(签名)雇主:(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XX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关键岗位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目标任务、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促销活动、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员工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制度、薪资体系、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册、流程、规则等内容。

  3)财务信息: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4)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C、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D、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E、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4)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还乙方载体,此种情况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主管、内勤、业务、财务、行政)涉及公司机密的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4、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5、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

  6、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虽未从事竞业但仍禁止在离职后两年内泄露在职时掌握的甲方机密信息。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根据不同岗位支付了岗位津贴50-100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补偿。

  4、关键岗位人员辞职应遵守聘用补充协议有关辞职条款,应至少提前2个月,经理级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辞职后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视情节轻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岗位津贴10倍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或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资源,攻击甲方、诋毁甲方、破坏甲方公司形象,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八、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资料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u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职责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构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构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经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景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经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经过由甲方供给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供给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经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给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贴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资料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职责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职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资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8

  甲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因____________需要获取了甲方相关个人信息,与我方签订此协议。根据相关保密制度、法规和法律,乙方对于因工作关系接触的甲方个人信息需要承担相关义务。

  1、保密信息

  乙方需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甲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义务

  (1)工作中在收集甲方个人信息时,严格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收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2)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甲方个人信息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不将个人信息用于营销,对外提供等作为与他人建立利益关系的先决条件,但如工作关系的性质决定需要必须预先取得甲方做出相关授权或同意。

  (4)不篡改和出售甲方个人信息;

  (5)不违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查询或滥用甲方个人信息。

  (6)如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给甲方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或乙方因此所获利益。

  3、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方法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4、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到期。

  5、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八篇】相关文章: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九篇05-03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8篇05-02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五篇05-01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5篇04-26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六篇04-26

关于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10篇04-24

关于保密协议书模板汇编六篇05-04

关于员工保密协议书汇编九篇04-25

关于保密协议书汇编七篇04-25

有关保密协议书范文汇编9篇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