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符[20XX]98)和《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于20XX年4月印发了《琼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和入户普查工作。20XX年需对普查的`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及时查漏补缺,以及污染源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对污染源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污染源核算及总结技术服务。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为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4.95万元,占预算的99%。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该项目已按预期完成数据核查核实,并提交总结报告;普查数据核查核算工作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高准确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按期完成,已通过省普查办验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2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总投资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专项资金1388.38万元。
一、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县研究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强化项目库管理,适时完善项目资料,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督促监理单位代行监管职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协调县财政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保证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规范运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围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前期工作筹备情况、地方筹措资金力度等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一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会,研究储备项目,积极申报入库,实时更新储备库项目。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省、市下达资金计划后,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南江县已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概算和进展情况,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商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合规;专项资金安排严格遵守“项目库外无项目”的原则,无“库外安排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在下达两年后若有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环保类项目。
(四)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我县成立了专班,对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度,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每月赴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推进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入库项目内容实施项目,督促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中省专项资金1388.38万元,支付率42.13%。
中省专项资金在支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财评、采购(含采购过程资料)资料;由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进度资料、发票等资料;中省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范围使用;未出现向个人账户支付专项资金或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个别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2.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下达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163万元,需地方投入23510.25万元,截止绩效自评日,县财政配套农村污水治理资金423万元,配套“厕污共治”示范村资金1024万元,整合交通、粮食等部门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期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继续加大地方投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南江县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在调查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取得立项批复。
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办理立项手续。
2.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的问题,合同签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法规范签定。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我县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将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与绩效挂钩。同时,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逗硬督查考核,保证了项目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分项目统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行项目质量等综合监管职责,监理资料完整、真实。其余为服务和设备购置项目,无需监理。
5.项目运维管护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长效运维管护制度,污水收集管网交由相应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管护,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交由城管局、乡镇环卫所负责运维管护,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均投入正常使用,购买的垃圾转运车、压缩箱等正常使用,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县财政安排了专门的经费,给予配套资金保障。
6.环境效益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每年可大量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减少COD1384t/a、NH3-N115.5t/a。南江县6个沿河大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32505.5t/a,城镇垃圾收集率由40%提高到65%;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防护网,能直接有效的防止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入保护区内;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置宣传牌和水源地保护标志,能加强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城区大气颗粒物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特别是有效减少冬季雾霾污染。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三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光雾山保护区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将使境内已知的1417多种植物、301种野生动物和4万余亩水青冈林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境内生态平衡。对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释放氧气起着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把职能部门综合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监管、项目后续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的项目实施班子,组织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监管精准、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有目的、有计划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投运,尽快发挥效益。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4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25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全面推行云长制工作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实施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软件服务部分包含4项功能:丰都县环境治理监管数据编码规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分析、环境噪声/水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分析、环境在线监测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二是云资源服务部分包含:计算资源、安全、灾备、专线、短信、运维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20XX年项目结转资金50万元,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项目完工成本49万元,资金执行49万元,执行率98%。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多重验收检测,确保质量过硬。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监控系统乡镇覆盖数量3个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监测点正常运转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升级计划及时完成率100%、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95%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5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提升水质污染预警效率-达标、当地居民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90%
7.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发生率≤8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丰都县重点整治流域碧溪河流域(包括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所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完成,确保了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常,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覆盖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4个乡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验收合格,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水平,所有监测点稳定高效运行。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提升至95%。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成本49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信息及时反馈,大大提升预警效率和有效率,同时向当地居民进行系统及相应环保知识普及,覆盖率95%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后,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占环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起到了及时监察作用,维护环境安全。
持续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监测污染源。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受益群众及主管部门对项目较为认可,满意度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维护缺乏相应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延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7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8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xx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9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坚持促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化财政服务+改革,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全力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和“真金白银降成本”两大重点项目,完成率均为100%。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人均文化支出、八项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二、目标任务完成效果及佐证材料质量的自评。
(一)本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
1、完成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2、把真金白银降成本落到实处。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兑现税收优惠政策,xx年,通过推行“降成本行动计划”共降低企业成本35.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财税收入结出新成果,奋力实现“双百亿”。xx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8亿元,可比增长15.25%,增幅位列全市五区第一,超额完成市对我区54.26亿元的收入考核任务;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14%,位列五区第一,财税收入呈现质量并举的态势。全年财税三级库收入263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00亿元,实现财税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双百亿”,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全力完成“两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35。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六成以上,其中人均文化支出达到225元/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xx年,我区八项支出完成48.05亿元,同比增长20.03%,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长17%即46.8亿元的支出任务。民生支出的增长切实解决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佐证材料充分有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政策性总领文件、相关行业专业文件、本局出台政策文件、制度、工作方案、通知、调研培训以及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活动图文简报、工作情况进度表等一系列有力佐证。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增收乏力与减收加大的双重考验下,财政组织收入工作有待强化和细化;财政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升;财政监督和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审慎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主要工作亮点和改革创新成效。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攻坚克难,锐意改革,顺利推进“四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二是政务服务新格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开基建工程投资评审中介服务市场,实施“公开备案选聘制、优质服务承诺制、网上动态监管制、大额工程双审制、多源绩效考核制、违约处罚退出制”6项机制,迈出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的第一步。截止目前累计受理预、结、决算审核198项,涉及金额7.19亿元,推进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取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提升了基建工程投资评审的质效,为三水区“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财政经验”。
三是办文优化新提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和剖析影响办文效率的重点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公文督办制度、清单对接告知制度、办文延期申请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办文系统功能等十大举措,下半年共办理来文951份(不含传阅件),实现平均办文时间由原来的10.7天缩减为5.4天,提速接近50%。
四是大数据建设有了新进展。自主研发“经济智能分析平台”,以“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为蓝本,利用交互式地图、多维化图的方式直观展现区内主要经济数据,具备重点企业税收分析、镇街土地房产交易信息分析等七大分析模块,为我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数据支撑。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1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2
一、部门概况
xx学校创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示范校,教师用“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传承太极文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成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明星学校。学校将建成区内有地位,市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社会有声誉的一所名校。
编内临聘人员构成
我校教职工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编工勤人员、编内临聘人员2人4类。
20xx年我校有在编人员79名(其中副高级14人,中级38人,初级20人,员级1人,管理九级1人,工勤三级级2人,工勤四级级1人。编内临聘工勤2人)
20xx年小学1-6年级学生人数235人,初中1-3年级170人
截止20xx年底,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817.64万元,累计折旧581.15万元,净值236.49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115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1105.80万元,公用经费53.2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支出88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50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407.95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27.5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8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三十八中小学校项目资金预算下达总计0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410.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0.70万元,年初预算1566.95万元,调整预算数1410.76万元,本年结余0.06万元。
20xx年度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了各项工作项目,达到了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目标。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创建特色学校,创建学校课改模式,提高全体教师师德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砺志创业,追求卓越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探索德育科研,树立德育科研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做人、善于学习、不怕挫折、乐观向上,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接近86%,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
(三)探索并践行“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创建高效课堂,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力争有新的市、区级科研课题,教学质量稳中有升,达到西区同等学校最高水平。
(四)加强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维护学校设备设施,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不断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校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五)开齐、开足、开好艺体课程,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开展好体育俱乐部、开展好太极文化的传承、科技创新等活动,加强特长学生的培养,在各种艺体比赛活动中有获奖。
(六)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树立教育科研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xx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4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xx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xx〕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于20xx年11月25日开工,20xx年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14075.61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万元,待摊费用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5500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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