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环境污染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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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论文1
摘要:城市是一个综合性的地标,也是国家发展的象征,是国家的经济、文化、行政中心,对国家的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位置。近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城市都忽略了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环境问题,让城市的环境受到破坏,污染问题也阻碍着城市的前进步伐。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问题;防治对策
目前,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的品质要求也不断提升,同时,人们对现况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关注,一个好的生态空间能给人们身心健康,心情愉快,这是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城市环境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和破坏,这种趋势还日月加重,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带来很大的破坏。现况下,很多地方在不断追求经济的快速成长,忽视了环境的保护意识,使得城市生态环境失去平衡,造成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人们的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影响,这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关注重点,对此,怎样处理好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重点话题。
1城市环境污染的问题
1.1空气污染
在城市污染中,空气是最为突出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步,交通工具的增多,家用汽车数量普遍应用,于是,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大大增加,不管国家出台多少政策缓解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它还是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来源。大量的汽车尾气污染引起人们的关注。除此之外,工业废气、煤气燃烧污染、工地扬尘等也是城市污染的主要因素。在我国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雾霾污染严重,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给市民带来生活上的安全隐患[1-2]。
1.2噪音污染
(1)交通工具带来的噪音,机动车是城市的交通噪音的主要来源,即调查40%以上的噪音都来源于交通工具。
(2)工业生产的噪音,在工业生产中,在使用设备时,会给周边带来很大的干扰噪音。声波很大,一般在20Db-125dB之间,也是形成职业耳聋的主要原因。
(3)生活噪音,也就是除交通噪音、建筑工程的噪音、工业噪音,人们的活动也是导致身边环境的噪音来源因素。
1.3水污染
在城市水污染中,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人们集中生活所产生的废水、垃圾、废气所造成的。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化学工业、造纸业等行业所产的废水,还有违规的加工厂,如:酿酒、印染等小作坊,这些是废水排放量在化学水体中污染较为严重的污染来源。给城市带来很大的生活安全隐患。
1.4土壤污染
城市的土壤污染严重影响着景观植物的生长。还着城市化的推进,人口增加,使城市土壤面积不断减少,以前合适种植环保类植物的土壤现在已退化。有些城市因为水污染严重。大量的铅和汞等重金属渗透到土壤中,使城市土壤受到二次污染。还有,建筑物的改造造成大量的垃圾遗留问题,使得种植绿化环保植物要外出去买土壤。
2城市环境污染的预防措施
2.1大气污染的预防措施
首先,应用新能源,对燃料进行预处理,从而减少产生大气污染。引进燃烧设备,提高燃烧效率。再次,健全资源结构配置,应用科学先过技术工艺,净化机动车及工业的污染源。从污染性高的机动车着手,重抓排放源的消减。机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排掉污染、能耗高的企业,减少工业的废气排放量。最后,可以应用植物生化措施,使用城市绿化来预防大气污染,这样能起到氧气与二氧化碳的比例调节作用,从而达到城市大气污染减少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空气质量。
2.2噪音污染的预防措施
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相比,城市噪音污染预防是最难的。所以,要采取综合的多种办法。如:把噪音环境保护加入城市规划中,加强法律宣传,提高预防措施。建设科学城市绿化,应用城市绿地来减少噪音,实施科学绿色的城市,走生态可持续发展路线。
2.3水污染的预防措施
统一处理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配置专业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水的水质达到城市一下排水的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市地下道,同时也城市废水一并处理。不够标准的工业废水,要在内部先进行预处理,然后再排到城市排水管道中。
2.3.1 加强宣传力度
水是生命的源泉,节约用水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推动市民养成节约和循环用水的好习惯。提高水的最大利用。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对城市污染严重影响问题的认识,使人们都能爱水节水。这对水污染治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与此同时,生活用水回用到工业、城市绿化灌溉及道路冲洗等方面,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水的污染,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3.2 强化管理
城市污水制约着城市的`进步和发展。强化城市废水的再利用,再得用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指导水的再利用。加强城市废水的处理措施,健全污水管网,倡议产业结构调整,对工业水污染的严格管控。通过培训,组建出一支专业性强的队伍,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城市污染水的综合科学的治理。
2.3.3 增强监督
加强法律法规认识,对城市水环境污染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作大量的宣传,加于学习,加强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经常进行不定期排查,严格执行有法可依,达到高效的执法监督职能要求。
2.4土壤污染的预防措施
对于土壤污染的预防处理,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应用植被修复的方法,应用植物快速吸收土壤的污染杂质,使进化土壤的目标能于实现。对于土壤污染,一定要做到预防为主。消除土壤污染杂质,管控工业废气、废水、重金属、建筑垃圾等遗留到土壤中[3]。
3结语
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得高,但是城市环境的不断恶化。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月严重。因些,我们一定要做好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有关机关单位加强监督及调控。通过市民与机关单位及工业单位的一同努力,完善城市环境保护条例,营造出一个和谐生态的城市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永安,董静.要切实抓好水体污染综合治理及水资源保护[N].闽西日报,
[2]郑琳.浅析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及低碳环保措施[J].黑龙江信息科技,
[3]郎丹.浅谈城市空气污染问题及其防治对策和措施[J].交通节能与环保,
环境污染的论文2
1生活中的“绿色化学”
绿色化学就是将一切的资源和能源的充分利用,采用无公害、无毒的原料,在无害无毒的条件环境下进行反应,从而减少向环境排放废物污染,使“零排放”得到充分的实现。其实在我们看来看似平常的事物中很多都是与绿色化学有关的,只是由于我们的不在意而给忽略了。
1.1“亚硝酸盐”我们人体内的亚硝酸盐一般都来源于长时间煮沸或是反复煮沸的水;在鱼肉类食物中有时候对其进行加工处理的时候,能够分解出胺类的化合物这是由于鱼肉类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有时候为了食品的外观显得好看,一些不法商贩就会使用发色剂等食品添加剂。
1.2“甲醛”很多时候,在我们的室内家居中都存在着甲醛,多来源于装修布料、粘合剂、以及复合木材中的酮醛树脂,而常用的衣物整理剂中也会含有甲醛,如果穿上含甲醛的服装,会使人们因为衣物和皮肤之间的接触而对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从而引起皮肤炎等。
1.3水果的“催生剂”也许很多人都会注意到现在市场上出现不少的奇形怪状的水果,虽然水果看起来好看漂亮,但是吃起来要么无味,要么酸涩。其实是因为有些商贩为了抢占市场的利润,采用催熟剂、膨大剂等一些化学激素,将尚未成熟的水果进行加工后将其提前上市。
2绿色化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随着绿色化学的广泛应用,在进行绿色化学研究的同时,应该遵循其相关的原则,这样才能使绿色化学在进行环境保护的时候得到最大有效地发挥。总的来说,绿色化学研究的原则主要有:原子经济性,尽可能的使合成直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废物和环境污染的预防;设计使用高效安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助剂以及安全溶剂的使用;使能源经济性得到提高;尽量使可再生原料的得到广泛使用;尽量减少和避免衍生物的生成。
3绿色化学与环境污染
3.1绿色化学的重要性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也在加快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工业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效益时,同样也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土壤、大气和水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化学工业有关有毒气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据不完全统计,全球的二氧化碳气体、各种有害气体污染每年都是呈上升状态,使大气污染变得更加的严重;而也正是由于大量的使用各种塑料产品或原材料导致白色污染越来越厉害;大量的农药与化肥的使用也使得农田呈现贫瘠化。正是由于这些大量的环境污染存在,使人们在治理污染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虽然人们在治理污染的力度逐步在加大,但是,比如气候变暖、臭氧层受到破坏、重金属及农药在环境介质中的.互相传递等等污染是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因此,要想在享受工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实现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快绿色化学的实施,严格遵循绿色化学的相关理念,尽最大努力做好绿色化学的一切工作。
3.2环境污染与绿色化学的相关问题
绿色化学的主张是通过化学转换来获得新的物质,而在其过程中要充分的利用每一个原子,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一开始就采用实现预防污染的科学手段,因此在整个过程和结束都能够实现零污染和“零排放”。现今的环境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而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成分是氮的氧化物,而二氧化碳主要是由生活、生产中的石油、煤炭等燃料进行燃烧而产生的,还有一些事来自于使用硝酸或是生产硝酸的工厂排放出来的废气。当二氧化碳与碳氢化物共同生存与空气中的时候,经过紫外线的照射,会发生一些化学反应,从而产生一种特有的光化学烟雾,这些光化学烟雾多发生在一些大城市中,尤其是阳光强烈的夏秋两个季节。因此,怎样才能将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降低阻止已经成了现今人们越来越关心的问题。绿色化学的主要目标就是不产生不处理废物,不使用有害有毒的物质,采用化学的方法和技术,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消灭对人类身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催化剂、产物等,是人类追求完美、绿色环境的一种至高表现。
3.3绿色化学在环境保护中的研究成果
随着人们对绿色化学研究的重视,绿色化学也在逐步的发展,绿色化学在环境保护中的研究成果也是硕果累累。
(1)能源清洁。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在能源中仍然处于主要的重要地位的还是归属于煤炭。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在处理煤炭污染的同时也在大力推广洗煤技术以及煤炭液化技术。与此同时,作为新的清洁能源的核能、太阳能也已经受到人们普遍的使用,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大量有效地降低了环境污染中的能源污染。
(2)二氧化碳的有效吸收。现在,全球的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而造成温室效应的主要来源还得属二氧化碳,而其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燃烧。在常温下,二氧化碳是一种无味无色的气体,其的密度与空气相比略大于空气,在水中得到溶化并且能够生成碳酸,而燃烧煤炭所释放出来的二氧化碳在短期内是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怎样才能有效的吸收二氧化碳已经是人们面对的严峻问题之一。正因为绿色化学研究的推动,现今已经研究出膜分离技术、碳酸钾加热化学吸附法、乙醇物理吸附法等相关方法对二氧化碳进行有效地吸收。
(3)环境友好的产品开发和化学反应。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环境保护,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逐渐的提高,除了要求能够对现今存在的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控制之外,还一直在努力的研制出新的能源,期望能够创造一个有利于人类健康生存的环境。以前,在化学工艺中,有些原料是有害的,对于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健康都存在着很大的威胁。现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加快发展,人们把酶作为催化剂,以生物作为原材料,从而消除一些原料对人类身体健康和环境污染。
4绿色化学的发展方向
4.1开发利用一切的绿色能源传统的燃料燃烧只有低于40%的化学能能够被转化成为有用能,而其余的能量则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可避免的消耗了。纵观全球来说,水利发电是目前已获得商业应用的可再生能源,其发电量占全球的发电量约有18%,但是这仅仅只是全球的水能资源10%的开发利用。因此,对资源、能源等一切可再生能源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是尤为重要,大幅度的减少和降低环境的污染气体等。
4.2大量可再生材料的重复使用可再生材料的大量重复使用,可以通过对材料的降解和生物质的充分利用以及对人类生活中众多废弃物的资源再利用,通过化学对生物质的特有结构进行充分的发挥衍生出各种各样具有不同功能甚至是具有特殊功能的精细化学品。针对目前我国的国情来说,在化学工业中引领和开展绿色革命是进行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之一。
4.3实现农药化学的绿色化农药化学即是生物学与有机化学进行交叉而形成的研究分支学科,农药在全球化中化学污染处于主导地位,而农药污染也是环境污染全球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于将农药绿色化已经成为了当今时代的要求和必走之路。在现在和未来的社会中,化学农药仍然是植物保护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选择高效的能与环境友好相处的化学农药是其主要的方向。
5绿色化学的可持续性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为人口不断的增加,工业污染物以及生活废弃物的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目前正在面临着日益家中的生态环境危机和资源短缺问题。由此可见,如何解决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一个重要课题。不断的通过走绿色化学的途径,从科学性研究出发,发展绿色化学技术,强化公众对环境的保护观念,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使能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节约,全面提高化学反应整个过程中的资源利用,不断推进低污染、低排放、低耗能的低碳经济发展形式,从而创造一个情节美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6结论
对于环境污染,从根本上来说就得从源头抓起,要实现“零排放”,要采取标本兼治的一切方法,将绿色化学与环境污染相联系,利用化学原理消除污染源头,绿色化学也是化工发展和化学发展的新阶段,对实现经济和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性。
环境污染的论文3
【摘 要】跟着中国现代化进程速度的加速,环境污染疑问越来越杰出。突发严重环境污染事情呈现频发趋势,环境污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及产业构成无穷的丢失和严重的环境破坏,合理的风险防备对策在必定程度上能够大大减小环境污染的风险及也许构成的丢失。环境污染风险评估系统的树立关于操控环境污染具有活跃的含义,跟着科学技能的展开,风险评估系统的树立取得了不错的展开,可是中国的风险评估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比较还存在很大的距离。
【关键词】环境污染;风险评估
环境污染是制约社会经济展开的首要疑问,办理环境, 发明人类共同的地球家乡是每一个人的职责。中国大力饯别环境保护,活跃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作业,并在全国范围以内进行实验,可是目前展开依旧非常滞后,难以达到世界水平。有些污染突发性强、破坏性大,通常构成严重后果,怎么防备风险是环境污染评估的着力点。目前中国总体上区域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防备和应急系统较薄弱,缺少理论深度和区域关于性,应急的内容远多于防备的内容。
1.树立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模型
1.1环境污染风险影响系统规划
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模型是在归纳思考各种影响要素的基础上树立起来的,能够对环境污染的污染程度以及事端发作的也许性进行全面性的归纳性评估。树立一个风险评估模型要经历几个进程,通常来讲能够分为以下几步:污染风险影响因子系统规划、研究区域空间数据收集、因子分级与数据获取、影响因子专题数据制作、影响因子数据组成剖析、风险等级划分与环境污染风险程度分布图输出等几个有些。规划影响因子系统时就要进行合理的取舍,在很多的影响要素中挑选最具代表性或许影响程度最大的影响因子来树立影响因子系统,有取舍的影响因子系统能够杰出要点。风险防备系统系统地给出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情事前的防止战略和应急预备战略,遵循了“防备优先”的准则,体现了“削减现状风险,操控潜在风险”的'思维。
1.2数据收集
在科学技能不断展开的今日,风险评估系统树立的每一步进程都要尽也许的运用现代科技,完成高程度的智能化与专业化,提升风险评估的准确与数据收集的精度,为环境办理作业的展开供给确保。对环境污染区域进行数据收集是一项非常浩大发的工程,这就需求使用现代科技,例如运用 GIS 工具软件的地图数字化功用,将各种影响因子的数据计算进行数字化输入,假如污染面积不是很大,影响因子相对较少,就能够在此基础上添加图像等收集数据的输入,完善评估模型。环境污染的影响因子通常依照影响程度的不一样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则表明影响因子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大。不一样影响因子的分级阈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实践建模进程中,研究人员要依据实践的风险评估区进行详细的修正。
1.3加强风险的进程操控预备
进程操控偏重风险物质释放后但未与风险受体触摸前所采纳的操控办法预备,包含区域的风险防备办法和应急预备。展开石化等严重风险源辨认作业,树立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有关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树立开发区、区县层面的要点源监控系统,做好突发污染事情的风险监控。一起做好区域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拟定区域应急预案,设置防备与预警、应急呼应、信息陈述与发布以及后期处置等环节的详细计划,清晰分级预警、分级应急。依据有关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性或归纳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分的和谐合作及通信联络。
1.4削减受体的露出
削减露出首要是关于受体采纳长时间或暂时的操控办法、下降受体触摸风险因子的时机,包含受体的布局调整、规划调整、露出防护以及暂时应急的分散、撤离预备。把遭受集中风险源要挟也许性大的居住区、校园、医院等搬离风险露出区;尽量削减也许露出的受体数量、规划;对露出程度低或无法搬家的受体,采纳设置防护隔离带等露出防护办法。还要做好应急分散撤离预备,从区域层面拟定人群分散撤离计划,展开宣传教育与分散演练,增强应急分散撤离能力和应急的露出防护能力,确保紧迫状态下敏捷有用脱离突发环境污染露出区并削减露出程度。
1.5分区防备
突发环境污染事情风险具有较强的空间差异特征。基于环境风险系统,经过风险源和风险受体的调查剖析,可评估风险源的风险性、受体的脆弱性和区域发作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性,并据此展开环境风险分区。避免在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能量型灾害易发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送风险物质,以削减诱发突发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避免在商住区、校园、医院等人群密布的区域、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邻近以及上风向、水体上游的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送风险物质。关于已布设的风险源,应设法搬家或封闭,减轻布局性风险。关于不一样分区的风险特征,捉住构成风险的首要要素,将风险防备战略落实到详细分区,清晰各分区风险防备的偏要点,进步突发环境污染风险防备的关于性和有用性,从而显著下降环境风险或风险发作后的晦气影响。
2.加强环境污染风险评估的主张
2.1树立环境污染监测系统
一个环境污染风险监测系统首要包含环境污染风险的辨认、衡量、猜测、预警以及计算剖析等,监测系统要小红分使用现代科技,完成数字化与智能化,使用气象卫星技能、通讯网络技能等,树立重要环境污染要素的监测系统以及数据模仿系统,并能够敏捷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剖析,进步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作业的作业功率。风险源是也许产生环境危害的源头,风险源的存在是环境风险发作的先决条件,在风险物质的出产场合、贮存场合和污染排放口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转;在易发作爆炸、走漏、非正常排放的操控单元和技能环节装置压力、温度、浓度等指数的监测、报警与操控装置,做好监测监控作业,减缓风险源的风险性是下降风险最直接有用的战略,这也是防备优先于应急的首要原因。
2.2完善定损理赔系统
公司在出产进程中对环境构成危害就要承当自个相应的职责,这就需求树立完善的定损理赔系统,清晰公司的职责,将环境污染的职责真实落实到位。在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时,有关部分之间要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沟通,加强与环保部分等的沟通,进行环境污染监测数据的传输与同享,以此完成非常好的风险评估。在公司发作环境污染事端以后,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估和迅速索赔,索赔要严厉依照既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确保揭露与通明,进步环境污染索赔与办理的功率。
3.结语
风险防备系统系统地给出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情事前的防止战略和应急预备战略,强调防备系统的区域关于性,能够为公司和地区决策者供给切合实践的办理指导定见,进步风险办理的有用性,环境污染评估作业的顺利展开,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理解与合作,离不开技能人员的尽力与奋斗,各个部分以及各个组织之间和谐合作,才能确保环境评估作业的顺利展开,才能对中国的环境质量供给必定的确保。 [科]
【参考文献】
[1]李华.中国环境污染职责保险展开的途径挑选与准则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0.
[2]黄小敏.论环境职责保险经营中的技能妨碍和技能挑选[J].浙江金融,2010.
环境污染的论文4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在建筑施工过程也给环境带来了各种各样严重的污染问题,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青山绿水的重要性。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和消除施工中的污染源,为建设我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切实解决建设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使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建筑施工;污染源;防治措施
近些年来,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化学原料、能源消耗的比较大、大型机器设备实用频繁,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多种环境污染问题,例如:噪声问题、气体污染、灰尘污染等,这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变化和改善带来了很大阻碍。施工建筑周期长、废弃物产生多等特点,使我国不得不重视推行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进行绿色生产等政策。
一、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1、噪声污染
根据我国关于环保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在施工边界允许的噪声范围日间是在小于70DB,夜间是在小于55DB。然而,噪音污染却是居民反映最常见的问题。在噪声污染中,建筑工地的噪声大约占5%左右,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如:打桩机、压路机、推土机和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等。由于施工工期等造成的昼夜施工问题,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学习,也成为在施工过程中投诉率最高的问题。
2、废水污染
水污染也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种严重问题,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排入河流会对附近的水源产生较大的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钻孔、注桩产生的废泥浆、骨料冲洗废水等。废泥浆排入下水道会堵塞下水道,随处乱倒也会污染城市的环境,更会造成水资源的污染问题。
3、大气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以扬尘为主,而产生扬尘的主要环节为:挖掘以及建筑垃圾、水泥等建筑细料的的运输、存放、使用和随处抛洒垃圾以及石灰、砂石、土方回填等不文明现象也会造成扬尘。这些扬尘、有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对我们生存的环境也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4、光污染
光污染是一些对人的视觉环境和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物。常见的光污染现象多由镜面建筑反光导致行人和司机眩晕而造成车祸以及夜晚不合理的灯光给人身体造成不适。在城市建设中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建筑表面磨光大理石、涂料、还有玻璃装饰材料的反光等。强烈的反光问题会造成眼睛刺伤、视觉混乱等,甚至还会引发施工现场的火灾问题。光污染还可能引起头痛、疲劳、焦虑等问题,对情绪产生不利的影响,视觉环境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人们的健康和工作效率,改善视觉环境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行动。
二、建筑施工中的污染有效防治措施
1、噪音的防治
一方面,要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来控制噪声的产生,不同的时间段,产生不同的噪声值,以此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改良或更换施工设备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采用先进的消音设备或者改变施工方案等来降低噪音,可以减少震动的时间和次数,同时在施工场地周围建立隔音板等以减少噪音外传。对于施工工人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扩散的机率。另外,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和控制,确保措施实施的有效性,为周边生活的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废水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污水等,需要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处理、沉淀、过滤符合排放标准才能将其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中。同时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应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管和河流。施工单位也可以对搅拌站建立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进行再次利用,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降低成本的同时还能保护水资源,保护周围的环境。
3、防扬尘措施
在城市中心,应禁止施工场地搅拌混凝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一切活动,以减少和降低城市中心的扬尘,且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洒水覆盖,防治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装修所用的原材料最好采用半成品,灰土也应该及时过筛、搅拌以减少扬尘的产生。为了改善我国的环境,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施工单位和政府应该共同努力做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的管理,对于仓库中的砂石、水泥等要铺盖严实,对进出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也要进行严格控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多的实用环保材料,避免引起环境污染。
4、组织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组织管理能力,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小组,建立环保加入到考核标准中,同时与施工人员施工绩效挂钩。企业还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定期让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法律的知识学习,提高工人的素质要求。在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中应使用国家标准,编制符合当代环保要求的施工文件,以此标准进行施工,这样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会不断减少,我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政策也会顺利进行。
5、建筑能源管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用的能源包括:煤、天燃气、汽油、柴油等,这些能源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污染气体,而燃烧后的废渣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使用清洁能源,以此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用先进的技术来使能源消耗量变低。同时还可以减少设备的运行时间,对机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来降低能源的消耗。
三、结语
“绿色可持续发展”是21世纪的主题,政府和施工单位要充分注意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为我国环境带来的危害,认识到环境污染对当今时代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的恶劣影响,基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索赔事故屡见不鲜。同时,政府和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从污染源头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创建一个清洁、美好的家园。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促使着施工单位不得不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策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做到环境保护和质量工程并行,建立一个绿色生态的环境,实现绿色工程。
参考文献:
[1]徐小忠;,李小燕.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J].安全与环境工程,20xx,(05):19-21
[2]林涛.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与防治措施[J].福建建设科技,20xx,(03):21-24
环境污染的论文5
环境质量与经济増长之间的冲突己受到普遍关注,国外学者就经济増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不少研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格罗斯曼和克鲁斯尔(GomanandKueger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他们假设在没有环境政策干预的前提下,一国的污染水平随经济増长呈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此外还有由皮哲斯和艾博斯尔(peZZeyand〇Pch〇〇r提出的N型关系,该理论认为从长期来看,倒U型曲线不能很好地解释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后阶段关系: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环境压力随着收入的提高而降低,但当收入再提高到一定阶段后,环境压力又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増加。
国内学者对经济増长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也做了许多研究。例如,李善同等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产生的影响,认为増长效应是污染増加的主要原因,贸易自由化不会导致我国环境的迅速恶化。党玉婷等则运用格罗斯曼和克鲁斯尔(GosmanandKuge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对外贸易环境进行了研究,提出现阶段进出口贸易从总体上看使得我国生态环境恶化。李智等利用五类环境质量指标的时间序列数据,对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的关系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相矛盾的阶段,人均GDP的増加并未自动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而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则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起着重要作用。
GDI以年均9.8%的速度増长,在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20xx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仍接近60%。出口导向带动经济増长的战略,是基于我国资源较为充裕、劳动力价格水平较低及环境标准较低等现实条件而制定的战略,并由此形成了如能源、纺织、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与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为了加速经济増长,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更倾向于引导企业发展这一类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产业。然而,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离不开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同时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又使得环境污染日益加剧,使中国的环境质量面临巨大压力。从现实看,中国经济的快速増长是以资源和环境的快速损耗为代价的,而对外贸易是推动中国经济増长的最为主要的驱动力之一,在分析中国经济増长中环境污染的路径选择时有必要引入对外贸易这一因素。
基于既有理论和研究现状,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选取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分析我国1990—20xx年间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以期为我国进一步优化贸易商品结构,保持经济快速増长,减少环境压力和资源浪费起到参考作用。
二研究数据与方法
目前,测度环境质量的指标主要有三种:污染物集中度、污染物排放量和资源开采量。鉴于数据的连续性与可得性,本文主要选取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三类指标;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主要选取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和粉尘排放量这三类指标,并将其求和得出结果。样本区间是我国1990—20xx年的年度数据,主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xx》相关各期和中国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数据计算整理得出。出于分析的需要,对数据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处理:
首先,为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将商品进出口总额用当年的平均汇率换算为以人民币为单位(亿元)的进出口总值。其次,为消除价格因素影响,用消费价格指数把商品进出口总额和人均GDP换算为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数值。
第三,为减少数据的不平稳,对各变量进行了取对数变换,其度量单位及表示符号为了反映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环境污染路径演化的相互关系,本文以库兹涅茨理论为基础构建方程,并主要运用基于VAR模型的广义脉冲响应函数法和方差分解法建立相应的经济计量模型进行分析,所使用的软件为EVwS0
三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相互关系实证分析
1描述性分析样本数据
进入1990年代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都有巨大发展。1990—20xx年,我国GDP从18718亿元増长到300670亿元,进出口总额从5560亿元増长到178671亿元,20xx年数值分别是1990年的16倍和32倍。进入21世纪后,对外贸易发展得更为迅猛,外贸依存度由20xx年的40.1%増加到20xx年的59.4%,其中20xx年达到峰值66.3%,与20xx年相比増长了近27个百分点。但是,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环境污染呈现出加剧的趋势,一些出口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和固体废物排放量不断増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2计量模型
根据库兹涅茨曲线理论,本文首先构建了三类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GDI关系的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増长之间的关系;然后将商品进出口总额纳入模型,在库兹涅茨曲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对外贸易对我国环境质量的影响,以确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中环境污染的路径演化关系。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及其显著性水平表明(表2)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与人均〔DP之间不存在倒U型关系,而呈现出正U型关系,目前情况类似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左半段,将会呈现继续上升的趋势,废水污染会随着经济的増长进一步恶化;而工业废气和固体物排放与人均GDP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说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在某几类污染物排放中成立。但是这两条曲线的拟合优度分别只有039和045拟合效果不理想。从数据上看,工业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与人均GDP之间的关系呈不稳定的波动趋势(图1)而从倒U型分析,随着人均GDP的提高,其排放量并不显著提高,但这并不能充分说明我国工业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己得到了有效控制,且由于污染控制等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它们仍有可能随经济的増长而上升。总体而言,该模型中各类环境污染指标与人均GDP回归曲线的拟合程度不高,说明污染与经济増长并不仅仅符合单极值点的'二次曲线,有可能存在N型或倒N型等其他更复杂的情况。
模型(2)的估计结果表明(表3)总体而言,曲线的拟合效果要好于模型(1)且通过了F检验,其中两类污染物排放(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物)和人均CDP之间存在倒L型关系,显示对外贸易对我国各类环境污染指标的影响作用不同,对外贸易总量的増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压力,而使工业废气排放量増多,这就影响了曲线的斜率和拐点的位置,増加了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顶点的难度,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其原因可能是对外贸易不仅通过増加国内生产总值对环境产生影响,还会通过如环境贸易壁垒和传统污染型产业向我国转移引起的结构效应等因素对环境产生影响,使环境成本转向我国。另外,该模型中,工业废气排放模型的拟合优度较低,说明工业废气的排放量可能还受到模型未考虑的其他变量所影响,其它形状的曲线可能更符合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实际情况。
3单位根检验
基于以上构建的反映对外贸易、经济増长与我国环境污染关系的计量模型,为进一步讨论其间的长期和短期动态关系,本文采用基于VAR模型协整检验、广义脉冲响应函数法和方差分解法建立的相应经济计量模型进行分析。在分别检验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増长和三类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协整关系之前,需要检查各变量的平稳性,否则可能出现伪回归错误。因此,采用ADI方法检验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表明,经过一阶差分后,每个序列都是平稳的(表4)它们都是一阶单整序列4协整检验根据协整的定义,如果变量是同阶非平稳单整序列,那么其线性组合可能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卩协整关系)它反映了所研究的变量间存在的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运用JOasen及大似然估计法,根据ac信息准则和s准则,协整检验的结果之间在迹检验中通过了5%临界值检验,表明其存在协整关系。
(1)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工业废气的排放图2与表6及表7第一列反映了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増长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下,工业废气排放产生的脉冲响应函数图。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一个冲击后,在前二期存在一个正响应,然后逐渐下降,到第4期到达一个最大负响应;随后又变为正响应,第7期后收敛。这表明随着人均GDP的増加,在前期会増加工业废气的排放量,随后废气污染会下降,呈现出波动现象,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増长。当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三期存在负响应,第2期最大,随后变成正响应,到第5期最大,随后收敛变为负。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増加,在前期会减少工业废气的排放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増长。
济增长与工业废水的排放图2与表6及表7第二列说明,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个冲击后,从第2期开始一直存在负响应,第3期是一个最大负响应,直到第8期变为正响应后收敛。这表明随着人均(G〕P的增加,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会随之减少,随时间推移废水污染又会增加,呈现出波动性。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六期存在正响应,第2期最大,到第7期变成负响应,随后又变为正。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增加,在前期会增加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会减少,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缩短。从脉冲响应效果可以看出,在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的冲击下,工业废水排放所呈现出的变化与前面的计量模型分析正好相符。
(3)对外贸易、经济增长与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
第三列反映了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下,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产生的脉冲响应函数的变化。当在本期给人均GDP—个冲击后,在前三期存在负响应,到第3期是一个最大值,随后又变为正响应,第5期后收敛直至第9期为负。这表明随着人均GDP的增加,在前期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随后固体废物污染会增加,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当在本期给对外贸易一个冲击后,在前二期存在正响应,第3期开始为负并持续至第7期,第9期开始又为负,这表明随着对外贸易的增加,在前期会增加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随后则会减少,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影响随时间的推移呈现出波动性,但波动幅度减小,波动时间缩短。
环境污染的论文6
一、文献综述
以单独的省或直辖市为研究对象的研究,结论也有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既有选取的时间范围方面的原因,也有各个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数据方面的原因,比如各个地区数据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距,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统计口径都可能存在差异。所以统计范围过大,可能会造成数据质量的损失,以全国为研究对象明显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以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重庆为研究对象,研究重庆市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以重庆市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因为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代表城市,可以大致评判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关系,研究成果对西部大开发的其他城市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是因为西部的其他城市或省份数据不全,对全面研究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困难,而重庆市的数据相对来说更加全面、更容易获取,所以选择重庆市而不是整个西部地区作为研究对象。
二、数据说明及描述
(一)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重庆市经济与环境污染指标的数据,选用工业废水排放量(water)、工业废气排放总量(air)、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so2)、工业烟(粉)尘排放量(dust)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solid)等五类环境污染指标数据。由于统计年鉴中国知网上没有直接给出重庆市人口的数据,本文使用重庆市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的平均数近似替代重庆市总人口。以上的经济、环境、人口数据均来源于重庆市统计年鉴。
(二)数据描述
通过观察五类污染指标的时间变化趋势,笔者发现:
(1)在重庆市的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然而,重庆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快速增加,一直达到顶峰,之后逐渐减少;
(2)二氧化硫污染物总体上呈现先减后增的“N形”趋势,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在20xx年之前一直呈减少之势,之后一直增加,直到20xx年又呈减少之势;(3)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就总量而言,除个别年份之外基本呈递减的趋势。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更能体现经济增长的效率和环境代价,可体现经济增长的质量,所以本文使用该指标来分析重庆市经发展经济过程中付出的环境成本。单位GDP所产生的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呈递减的.趋势,说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成本在逐步减小。每万元GDP产生的五类污染物逐年下降有,可能是因为GDP的增长速度快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速度造成的。
三、计量模型与实证结果
根据以上的回归模型,可以看出重庆市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会使重庆市工业废气增加约0.91个百分点,工业粉尘的排放量减少约1.6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少约3.91个百分点,固体废弃物排放减少约0.53个百分点,废水的排放量减少约1.74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外来投资的增加使得重庆市的环境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经济的增长使得重庆市的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废水排放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相反,经济的增长使得重庆市工业废废气的排放量较大的增加。另外,本文通过利用五类环境污染指标与GDP关系图的分析可以得出:
(1)重庆市废气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关系,并且在人均GDP达到24000元时,废气排放量达到最大值,超过24000元,废气排放量逐渐减少;
(2)重庆市工业粉尘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大致呈U形的关系,并且在人均GDP为28000元时达到最低的,超过该值,粉尘排放量则逐渐增加;
(3)重庆市人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大致呈N形的关系,并且分别在人均GDP为9000元和15000元时,工业二氧化硫的人均排放量分别达到极小值和极大值;
(4)重庆市人均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废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呈反向变动,即随着人均GDP值的增大,人均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废水排放量逐渐减少。
四、结论
本文运用重庆市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数据,通过建立计量模型,研究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本文得到如下结论:
(1)重庆市在发展经济的进程中,经济增长的质量不断提高,即每万元GDP产生的五类污染物的数量逐渐降低;
(2)重庆市经济增长会使得工业粉尘、工业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的、废水的人均排放量在不同程度上下降,但是会使得工业废气的人均排放量增加;
(3)重庆市五类污染物与经济增长呈不同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废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关系,工业粉尘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U形关系,工业二氧化硫与经济增长呈N形关系,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增长呈反向变化。重庆市在西部大开发中,五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都逐渐减少,经济增长的质量不断提升,说明重庆市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但是,随着经济的增长,会使得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加,所以重庆市应该加大对空气污染的整治力度,降低空气污染。由于五类污染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同,不同污染物与经济增长的拐点不一致,这要求重庆市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要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
环境污染的论文7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 城乡的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 我国是化工生产量较大的国家,化工产业已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目前化学工业的特点是,产品品种繁多,工艺复杂,技术落后,操作水平低,加上生产管理不完善,致使产品产量低,副产物多,"三废"排放量大。环境保护已成为人们日益关心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另一方面,化学在处理环境污染起到很大的作用,如:化学对环境的保护,化学对固体废弃物的净化,化学对大气的净化,化学对水污染的处理,等等。
在这里,首先讲述关于化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现在全球已合成各种化学物质1000万种,每年新登记注册投放市场的约1000种。我国能合成的化学品3.7万种。这些化学品在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生产力、消灭虫害、减少疾病、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生产、运输、使用、废弃过程中不免进入环境而引起污染。
我国是化工生产量较大的国家,化工产业已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目前化学工业的特点是,产品品种繁多,工艺复杂,技术落后,操作水平低,加上生产管理不完善,致使产品产量低,副产物多,"三废"排放量大。工业化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许多新物料,它们在不断改善人类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生活废物,使人类的生活环境迅速恶化。其中大气的化学性污染对环境污染最为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相对较大,这种危害可以分为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和致癌作用三种。 河流、湖泊等水体被污染后,对人体健康也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饮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第二,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能够引起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疾病。第三,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化学对环境主要造成以下几种污染:
一.大气污染:当空气中出现正常没有或极少含有的物质, 并且其数量、浓度和在空气中的停留时间足以影响人体健康和动植物生命, 存在于大气中的污染有以下四种:1.光化学污染是指人为排放的含氮氧化物和燃烧不完全的碳氢化合物, 在光的作用下形成臭氧的连锁反应, 生成一系列刺激性物质, 从而给大气带来了污染。2.烟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发电厂燃烧含硫的煤、有色金属冶炼、硫酸厂的尾气等废气排放, 会形成含有硫酸成份的烟雾, 污染环境。3.粉尘污染由工业生产, 交通运输工具排放出来的废气中的固体微粒所组成, 包括工业加工中的重金属,如铅、福、镍、锰以及石棉等, 它们常引起人们的呼吸道疾病。
二.酸雨污染酸雨: 酸雨是人为活动排放的含硫含氮氧化物造成的, 硫酸和硝酸则是组成酸雨的主要酸性物质, 它对各种经济资源, 如渔业、森林、农业、野生物等都是有害的, 尤其是对森林的损害最大, 它能使树木的叶枝枯黄甚至死亡, 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质、油脂、木质素等有机物, 它们排入水体后, 水中微生物大量繁殖, 使溶解在水中的氧下降, 造成水质破坏, 大量鱼类因缺氧而死亡。
三.化学与水质污染:化学对水质的污染是指向河流、湖海中直接排放有毒的化学物质, 水质污染大体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1.无机物污染是指向河、湖、海中排放大量的酸性或碱性工业废水, 改变了这些水域的原有的: ;值, 对水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其中尤以氰化物的毒性更大, 人们称为“ 氰老虎” , 一旦人或其他动物吸收就会造成组织缺氧而窒息死亡。2. 重金属污染对水质造成污染的重金属离子有汞、铅、铬、钒、铜等离子, 其中以汞的毒性最大, 它的来源主要是各种冶炼厂, 金属矿山加工厂, 电镀厂等企业的废水废渣中。这是重点防治对象。3.有机物污染它主要是指有机耗氧物质对水体的污染。
四. 化学与土壤污染:土壤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它与环境之间时刻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随着经济活动规模日益发展, 土壤的污染状况也日益严重, 土壤污染来源有这样几种:1.水体污染物用城市或工业废水灌溉农田、草地、树木等植物时, 其中毒性大的代谢物, 在农作物内蓄集起来, 影响人类和家畜的生存2.农业污染物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会使有机氯杀虫剂在土壤中长期残留并在生物体内蓄集, 最终给人类带来危害。 生物污染物由医院、生物制品厂、兽医站等部门排放的含有致病微生物污水, 直接用于灌溉, 会使土壤中病原菌大大增多,直接影响农作物的质量和人体健康3.酸雨污染物酸雨会使土壤酸化, 促进士壤中的钙、镁、磷、钾等无机元素的溶解, 从而降低肥效。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如此严重的问题,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化学对环境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为此,我们在工业、农业、日常生活等方面应该采用无毒、无害并可循环使用的物料,化学反应的绿色化,是从“本”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用化学及其它技术和方法去减少或消除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让化学更好的发挥它有力的作用。我们还应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贮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的遵法守法意识,加强对有害化学品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与许多国家相比, 我国对环境教育的`重视是不够的,今后必须大力加强, 向大、中、小学生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推动全国人民关心、重视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 以便尽快创造出一个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优美、洁净的环境。
同时,化学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强大支柱,化学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化学对固体废弃物的净化:工业固体废弃物是城市自然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其处置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程类型之一, 工业固体垃圾卫生填埋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选定良好垃圾处理场址的前提下,合理而有效地进行垃圾填埋体的结构设计和实施, 能够避免对地质环境的污染,或将不良效应降低到最低限度。工程应采用目前国内外最先进、安全的卫生填埋方式处理普通化学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可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同时在处理场周围,选择除臭、吸尘、驱除苍蝇的花卉树木,大面积种植防护林,形成防护屏障,可以大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机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巨大且成分复杂,其对环境的污染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关注.它含有大量营养成分和有机质,在农业生产上除可以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要外,其丰富的有机质含量还可以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性状,培肥土壤,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农业资源化处理利用是最积极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化学对大气的净化:“消除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 在城市控制使用汽油、煤油的机动车,可以燃烧乙醇;或者使用“零排放”电动车;消除污染进行石油脱硫处理,利用尾气处理装置等,介绍用于汽车尾气处理的催化剂及制备方法。用新的无害汽油,使用酒精天然气代替燃油,用无污染氢燃料作动力等。汽车尾气的净化处理技术:由于汽车运行严重的分散性和流动性,因而也给净化处理技术带来一定的限制。除了开发在机内净化技术外,还要大力开发机外净化处理技术,这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控制技术,主要是提高燃油的燃烧率,安装防污染处理设备和采取开发新型发动机;二是行政管理手段,采取报废更新,淘汰旧车,开发新型汽车(即无污染物排放的机动车) ,从控制燃料使用标准入手。汽车燃油的改用,采用无铅汽油,以代替有铅汽油,可减少汽油尾气毒性物质的排放量。首先应抓汽车油的改用。以无铅汽油代替四乙基铅汽油,这种汽油是用甲荃树丁醚作渗合剂,它不仅不含铅,而且汽车尾气排出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均会减少。因铅是一种蓄积毒物,它通过人的呼吸、饮水、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的毒性作用是侵蚀造血系统、神经系统以及肾脏等。诸如对血管系统、生殖系统、致癌、致畸等毒性作用也可能发生。
三.化学对水污染的处理: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已经引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污水的化学处理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以去除水中的杂质,从而达到改善水质、控制水污染的目的。处理对象主要是污水中无机的或有机的(难于生物降解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常用的化学处理方法有化学混凝、中和法、化学沉淀法和氧化和还原法。造成我国水体环境严重污染且难以短期解决的原因是多方面和高度复杂的,涉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完善、决策与运行管理不当、监管与绩效管理不到位、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缺乏自主发展等方面。要解决现有的水污染问题,必须要用到化学的技术治理水污染问题。并且使用化学技术利用污水回用,越来越多的行业已经开始利用处理后的污水。污水回用受到越来越重视的原因主要包括: 人口增加和用水量的增加对现有水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 人们开始意识到污水回用是一种非常可靠的供水源;成功的污水回用工程越来越多; 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越来越意识到污水回用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蓄水工程(如水坝)的环境和经济成本越来越高; 人们逐渐意识到与过度用水有关的环境影响
通过化学对固体废弃物、污水、大气等绿色化学措施等问题的处理,说明化学是环境保护的强大支柱。虽然化学污染了环境,但是只要我们充分了解化学学科在人类创造新物质,处理问题的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努力学习,为发展化学,为保护环境,净化环境而努力。
环境污染的论文8
我国煤炭资源量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0%以上,每年消耗的一次能源中煤炭占70%以上,而且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种状况都不会有大的变化。我国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储量大约为490亿吨。目前,我国露天矿煤炭产量占总产量的5%左右,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2-14%。据统计,我国露天开采每万吨煤炭约破坏土地0.22公顷,其中挖掘破坏0.12公顷,外排土场占压0.1公顷。露天开采时破坏土地面积为露天矿采场本身面积的2-11倍。下面谈一谈露天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1 露天矿开采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1.1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露天矿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挖损、占压、塌陷,造成土壤的酸化、盐碱化和盐渍化,从而使得土地沙化和土壤贫瘠化。一般来说,裸沙1亩,风力和水力侵蚀将影响邻近3亩土地;沙化土壤有机含量将减少79.2%,全氮量减少77.7%,全磷量减少15.5%,物理性粘粒减少50%,造成原始土壤的严重贫化。
所有挖损、占压、塌陷和其它一切对地表的人为扰动,都会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植被,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不可逆的,在风力和水力侵蚀的作用下使得水土流失情况加剧。
1.2 烟尘与粉尘及有害气体
1.2.1 有组织排放的.烟尘
矿区内各类锅炉、燃煤电厂等排放的烟尘。
1.2.2 矿区作业面产生的烟尘
采场工作面、采场煤帮暴露时间过长、煤层氧化燃烧;煤层中作为剥离物进入排土场的损失煤引起自燃;选煤厂煤矸石的自燃;露天储煤厂和储煤堆的自燃等产生的烟尘。
烟尘中含有SO2、NOX、CO、H2S等有害气体,对生态系统构成影响。遇到雨水和潮湿的空气生成酸性硫化物,其腐蚀性非常强,从钢铁、水泥构件到人体均会受到腐蚀和侵害。
1.2.3 矿区粉尘
矿区尘源主要来自大型剥离设备的采掘、运输及排土作业粉尘;煤的采掘、运输、储煤、粉碎及作业过程粉尘;辅助设备作业粉尘;穿孔爆破粉尘;选煤厂;道路运输粉尘等。粉尘附着在植物叶片,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太阳爆晒温度升高会灼伤植物。
1.2.4 煤层气排放
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通过直接排放、燃烧排放、通风系统排放。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效应气体,能使对流层中的臭氧增加,使平流层中的臭氧减少。
1.3 对水循环系统的影响
1.3.1 对地下水的污染
煤矿开采不但对地下水的正常循环与补给产生影响,而且造成严重污染。例如:煤层中硫含量高,且伴有硫铁矿,氧化成酸过程大大加快而形成酸性水造成pH值超标、硫酸根离子含量偏高、铁离子含量高等;矿坑水在氧化成酸的过程中对含水体围岩不断溶蚀,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偏大;开采条件下酚类有机反应加快造成矿坑水中酚含量增加;汞主要与煤系地层中的黄铁矿与朱砂伴生,在煤矿开采时,朱砂被加速氧化溶解,而使汞离子进入水体;受矿坑水污染的地表水,直接补给浅层地下水,致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3.2 对地表水的影响
首先,随着煤矿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矿坑水排出量增加,由于河水的自净能力很弱,在河水断流时期,河道容纳的几乎全是污水。因此,未经处理的矿井污染水直接排放,造成对地表水、土壤等的环境污染;其次,由于煤层浅埋藏区煤矿开采采空面积不断扩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和地面塌陷范围也随之扩大,造成河川径流量大量渗漏,使地表水与地下水、矿坑水发生了直接的水力联系地表水在汇流区及径流区水量漏失严重,河川径流明显减少。
1.4 噪声与振动
噪声与振动源主要有以下类型:
1)空气动力源。如风机、风扇、跳汰机和风阀等。
2)机械动力源。如铆枪、振动筛、溜槽、各种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以及其它各种机械设备。
3)电磁动力源。如电机、电焊机、电器设备等。
4)人工动力源。如爆破、人力施工等。
2 防范及治理措施
2.1 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煤炭能源的开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又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条件。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持矿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对立的落后观念,实行矿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的方案,并予以实施。
2.2 矿区的生态恢复
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内外排土场层层碾压、修建挡水墙、排水沟、集水池等,在坡面修挖水平沟、鱼鳞坑,坑内植树种草,采取网障固沙、林草绿化相结合的多层次防护体系。针对露天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一边开挖,一边分层回填。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特点制定采场和排土场的土地复垦计划,确定复垦措施,使复垦区逐步转变为现代化的人造生态园。
2.3 大气污染源的治理
(1)针对露天矿区的防尘主要措施是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降尘,采掘机械配套袋式集尘器。
(2)对储煤场实施全封闭,场内设置洒水喷头,四周设置挡风抑尘网。
(3)联络道路硬化、外排道路硬化、道路洒水降尘。
(4)工业场地内设置集中供热锅炉房配置脱硫除尘设施。
2.4 水环境污染源的治理
(1)针对生活污水采取建化粪池、生化处理设施等措施,处理后废水可作为道路的洒水降尘及绿化。
(2)针对矿坑疏干水修建净化车间、调节池、沉泥池和回用水池,处理后的水可作为水源用于场地绿化及生产用水等。
2.5 噪声治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源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安装双层玻璃、配备机器隔声降噪设施、配发耳塞等措施,将噪声危害降到最低。
2.6 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据统计,所有的洗矸、煤泥和部分的采掘出的煤矸石,都具有一定的发热量(300~3 500千卡/千克),可以用于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发电,真正毫无热值的白矸只有15%左右。煤矸石、洗矸、煤泥中的不可燃物质部分,经过循环硫化床低温燃烧后,同时具脱炭和活化作用,其灰渣是很好的建材原料,部分可以直接掺入水泥中,部分可用于制砖,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可观。
露天矿开采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在矿区地质环境勘察的基础上,以露天开采为重点,对环境进行治理,开展露天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露天矿区安全生产,延长露天矿区服务年限,恢复露天矿区生态环境和改善露天矿区大气环境,实现露天矿区废水零排放,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
实现露天煤矿生产与矿区生态环境重建一体化,是煤矿企业自身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蒋仲安. 矿山环境工程. 冶金工业出版社.20xx-9-1.
[2]尹国勋. 矿山环境保护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0xx-5-1.
[3]何国清,杨伦,凌赓娣等 矿山开采沉陷学.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991.
环境污染的论文9
一、市场失灵导致环境污染加剧
环境问题的市场失灵来源于环境资源的价格过低,使得市场机制无法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最终造成环境污染。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外部性和公共品。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使其他人承担了成本却没有给予补偿,就是负的外部性。国际贸易使得外部性发生转移,发达国家通过进口资源出口废弃物,将外部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居民称为其他国家外部性的承担者,一定会对该国的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外部性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惬意在行使决策的时候,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而又不需要对成本进行补偿,因此企业的产量会高于社会的最优产量,同时形成过度的产品,因此负的外部性是造成过度开发的原因之一。
公共品有两个性质,一是非竞争性,二是非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在作为私人供给时,任何人都不能享受自己投入所产生的收益,因此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共品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也不能交易。环境也是一种公共品,不能交换,也不能定价。国家对自身所造成的污染不承担后果,对环境的好处也不需要支付,所以就没有保护环境的动力,只能单纯的靠鼓励机制来刺激环境的保护。
二、关于促进贸易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建议
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当前应该按照国际的标准,制定并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体制,建立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鼓励保护环境的民间组织的活动,积极的调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通过税收约束企业的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减少市场失灵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完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环境的成本是不容忽视的,在衡量一国的经济实力时,应该加入环境的'衡量尺度,环境成本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是越来越大的,如果将环境成本内部化,可以消弱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也有利于企业的国际形象。人们对于绿色环保的意识也日益增强,逐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
3、调整出口结构,发展绿色贸易对于高污染的产品,应该禁止进口,为了不影响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调整出口结构,由原材料的出口转变为通过附加值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包括绿色产品的创新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结构,鼓励开展环保产业的国际贸易,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基石。
4、推广环境标准体系鉴于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差甚远,为了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应该完善环境标准。各企业机构应该试试建立统一的环境标准体系,减少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和分配资源,同时消除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同时要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相辅相成的达到绿色经济的发展。
5、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认真落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考虑进口产品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影响,防止有害污染物进入国家,加强检察检疫力度,严格遵守有关国际环保公约的条款。
三、结论
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对我国来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两者互相制约又互相影响。发展中国家污染密集型产品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贸易发达,是负外部性的体现,从而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忽视环境成本造成的成本外部化也导致环境的污染。协调环境污染与国际贸易的管辖关键在于将环境成本内部化,使得产品的价格能真实的反映社会成本,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该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完善法律法规、调整贸易结构、发展绿色贸易以及提高环境标准等途径,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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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果
1.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5±14)岁,最大88岁,最小21岁。女性98人(57.6%),男性72人(42.4%)。矿区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未上过学120人(70.6%);少数民族72人(42.4%)。调查对象民族间文化程度经秩和检验,Z值为-5.554,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民族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无差异。性别与文化程度之间经秩和检验,Z值为-4.402,P<0.05,有显着性差异,可认为男女性别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男性受教育程度高于女性见表1。
1.2调查对象对铅锌矿区环境污染的自我感知
调查的矿区居民对尾矿堆积、水质、耕地面积减少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空气质量、农作物质量、植被破坏等不可直观的方面认识不足见表2。由表3可知,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34.7%认为矿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较大影响,55.9%认为开矿对农作物产量造成的影响较小,39.4%认为对农作物的质量影响较小。矿区的河水贯穿村庄,直观可见,因此37.1%认为开矿对村里的河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45.8%认为影响较大。当地的饮用水采自山里的井水与泉水,45.3%认为开矿对饮用水有一些影响,原因是开矿使他们的井变干了,泉水减少了。矿区居民认为开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与开矿点距离自家的距离有关,距离远的居民认为没有影响,占21.1%。噪音对整个矿区影响较大,仅有5.3%认为没有影响。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62.4%的矿区居民自感自己和家人不能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仅有17.1%认为自己村能治理好环境污染,见表4。
1.3调查对象认为矿业开采对健康影响的自我感知
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48.2%认为开矿对家人健康有影响,21.2%认为开矿对下一代的智力产生了影响,见表5。调查对象自我报告了最近十年来的患病种类,患病例数集中在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见表6。将性别做卡方检验获知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性别调查对象的患病种类之间无差异。
1.4对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之间关联情况的认知
调查发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对被调查对象家人是否参与过采矿同患病情况进行卡方检验,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是否参与采矿与患病之间无差异,见表7。自我报告的高患病率与调查对象自我报告的准确度以及认知能力有关,是否与矿区居民长期居住于该矿区,长期处于矿区污染环境有关,有待进一步调查。分析矿区居民自认为的患病原因可知,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但据前期在当地的研究可知,该矿区内的居民生活环境存在一定的Hg、Pb、Cd、As等重金属污染,当地存在着较高环境重金属暴露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见表8。
2结论
2.1矿区居民对矿业开采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认知不足
湘西凤凰铅锌矿有70多年开采历史,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废水、裸露的岩矿、废石及尾矿围绕着农田村落随处排放或堆放。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但是对矿业开采引起的不同环境污染问题的影响程度认知不足。据调查显示,矿区居民对于河水水质、噪声、地质灾害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土壤污染、粮食产量、农作物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感官不能感知的问题认识不足。但姬艳芳等既往对该地区的调查发现,由于原铅锌矿选矿厂和矿井里排除的废水已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矿区附近大部分农田,致使当地种植的稻谷、蔬菜中镉、铅、锌、汞等超过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限制,其中以Cd污染最为突出,其次为Zn、Hg、As和Pb,分别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的9.0、2.7、2.6、1.6和1.1倍。可见,矿区的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不全面具体,对于感官能感受到的污染认识较高,而对于感官不能感知的污染缺乏认识。从而增加了当地矿区居民通过饮食、呼吸等途径的重金属暴露致癌风险与非致癌风险。
2.2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对矿区居民造成一定的健康风险
矿产资源的开发带动了茨岩镇的经济发展,但是矿区,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凤村矿区居民对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铅锌矿产资源开发必然引起以铅锌为主的重金属对矿区环境的释放迁移,随着矿产开采年限的增加,矿山环境重金属污染将越来越严重。本次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当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自我报告的疾病集中于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占累计报告人数的74.4%。虽经统计学检验得知参加采矿与否和患病状况之间无相关性,但大量研究表明重金属对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和多系统的,主要表现在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等终生性的伤害上。矿区居民自我报告的病种症状与典型的重金属中毒症状相符,但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
2.3提高当地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行为
矿区居民缺乏环保意识以及当地环保无序行为导致了当地环境污染的发生,使当地的矿区居民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防止环境恶化,就必须加强对矿区居民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矿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使当地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呈现出群策群力的局面。调查显示,在环境污染治理上,49.4%认为该村自己无法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并且62.4%的村民认为自己及家人无法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显然,当地有关部门在重金属污染问题上健康干预教育力度不够,还未认识到环境因素对健康影响的发生、发展规律,也没有为消除和改善不利的环境因素提出卫生要求和预防措施有关。针对官寨村是少数民族地区,受文化教育程度低的特点,当地有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举办各种重金属污染类的宣讲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矿区居民广泛宣传环境恶化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危害,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居民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健康教育,用矿区居民容易接受的形式向矿区居民灌输健康与环境的依存观念,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和参与环保意识,提高矿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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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进程加快,企业环境污染与工业化相伴而生,各类环境问题集中出现。环境污染呈加剧之势,生态破坏范围不断蔓延,北京也被贴上了“雾霾之都”的标签。如今,环境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正在努力构建环境政策体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环境规制手段影响企业环境行为,最终减少污染,以求社会、经济、环境、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
企业环境行为受到的约束来自于多方面,包括政府规制、公众约束、非政府机构监督、消费者绿色需求等[1]。目前,我国政府主要通过控制型的行政干预和激励性的市场机制对污染企业进行环境规制。然而我国政府的直接行政控制存在管制执行率低下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企业污染恶化 [2]。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不足使得我国的环保法规形同虚设,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3]。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式环境规制如公众参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正在逐渐显露。其中,环境非政府组织,简称环境NGO,已经成为了一支政府之外不容忽视的社会监督力量,被称作“环境监护人”“公众利益代表”,试图对企业进行倡导、影响和监督[4]。事实证明,政府环境规制和环境NGO 的监管共同影响着企业环境行为,在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构成了一个三方博弈问题。政府如何制定合理的管理法规,环境NGO 如何配合监管,企业如何积极顺从环境规制,改善企业环境行为,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三方博弈关系进行均衡分析。
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使得政府干预环境资源的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对环境规制的研究始于庇古提出的用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科斯主张的以市场交易方式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继而,国外学者开始对环境污染与治理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目前我国对于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环境规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政府为主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政府对企业进行直接行政干预或通过市场机制影响企业的决策。张学刚、钟茂初[5] 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治理的互动决策进行深入探讨,结果表明政府因企业污染带来的收益、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加大对企业污染的处罚等有助于环境质量改善。张倩、曲世友[6] 对政府实施排污税环境规制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研究,发现监管强度并不能直接影响企业的排污水平。申亮[7] 运用演化博弈论针对政府激励机制对绿色供应链下制造商生产策略演化行为的积极作用进行研究,认为政府构建的制度环境及激励机制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能够促进企业向绿色市场转化,必须根据企业的反应不断加以调整并构建最优机制。这些研究结果反映出环境规制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并且存在监管失灵的问题,这使得学者们进一步思考环境规制如何影响企业环境行为,影响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因素及关键因素是什么。研究表明,企业环境行为不只受到政府规制的影响。Helen[8] 总结了环境供应链管理的驱动力和阻力主要源自于组织内部、规制、客户、竞争者和社会。Lee[9] 认为企业采取绿色实践的最主要驱动因素是买家影响、政府参与和绿色供应链成熟度。Hall[10] 通过案例研究和访谈发现来自环保组织的压力对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有规制作用。Dungumaro[11] 等通过博弈分析讨论了公众参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基于这些研究,一些学者将两方博弈扩展到三方博弈进行研究。徐咏梅[12] 通过建立环保部门、企业和公众三方博弈模型,发现公众的环保参与既可以缩小企业的排污不达标空间,又可以扩大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空间。徐爱[13] 等构建了家电绿色供应链中的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博弈模型,发现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补偿并对不执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有利于家电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然而利用三方博弈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具有一定复杂性,现有研究多建立公众参与条件下的博弈模型,并没有将公众的经济收益考虑到其行为决策中,这使得现有的三方博弈分析有一定局限性。
以上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环境规制中的政府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影响方面,并未对环境NGO 的监管作用进行深入研究。环境NGO 作为继政府、企业之后的又一参与到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来的主体,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世界资源研究所的工作论文通过五个案例研究,证明了环境NGO 在“绿化”中国供应链过程中所起的现实作用[14]。本文将通过构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的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三方博弈均衡条件及结果,并提出推动环境规制合理发展的有效建议。
2 三方博弈模型的建立与假设
本文认为企业是否顺从环境规制受到来自政府和环境NGO 的监管压力影响,形成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三方博弈。各博弈方均为理性经济人,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均以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企业可能选择顺从环境规制,也可能选择不顺从;政府有对企业进行管理的职责,两种策略选择为:对企业是否顺从环境规制进行检查,或者不检查;同时环境NGO 作为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也有两种策略选择:对企业是否顺从环境规制进行监督,或者不监督。
企业如果顺从环境规制,一方面为达到环保要求产生成本的增加Cb,另一方面因产品更加环保,而提高价格、满足市场绿色需求使得收益增加Rb ;当政府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会对顺从规制的企业给予奖励补贴Sgb,对不顺从的企业处以罚金Pgb,同时政府产生检查成本Cg ;政府如不对企业进行检查,则需要对产生的污染进行处置,付出处置费Fg ;环境NGO 如果对企业进行监督,曝光其不良行为,会产生监督成本Co,同时受到来自政府的资助Sgo和来自公众的资助Sso ;企业由于不顺从环境规制,会因环境NGO 曝光其不良行为而蒙受损失Lb。各参数均为大于0 的常数。
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三方博弈关系。该博弈模型解释了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中的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的相互关系。目前社会多数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政府主要通过补贴与奖励手段鼓励企业顺从环境规制,对不顺从的企业通过惩罚来施加一定的压力,通过各种手段促使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得到改善;而环境NGO 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资助和社会资助,对于污染企业,通过曝光不良环境行为来对其施加压力,辅助政府进行监督。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结论
本文建立了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的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的三方博弈模型。在该模型中,最理想的策略组合为(企业顺从,政府不检查,环境NGO不监督),即x 越大越优,y、z 越小越优。通过纯策略纳什均衡分析以及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影响企业顺从环境规制的主要因素为政府罚金和政府补贴,并且政府罚金对企业的规制效果更好。政府设置越高的罚金可更加有效地提高企业顺从环境规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高罚金和高补贴并存的管理制度会降低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只有在政府罚金大于政府检查成本的情况下,政府才会执行检查,企业才会顺从环境规制,所以政府罚金的设置需以检查成本为依据。
(2)影响政府检查概率的主要因素为企业成本、企业收益和环境NGO 的监督力度。对于政府而言,企业成本的降低和实施的增加直接导致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积极性提高,则政府可降低检查力度;同时环境NGO 监督力度提高促使政府检查力度的降低,证明环境NGO 对政府有辅助监管作用。
(3)影响环境NGO 监督概率的主要因素为企业成本、企业收益和政府的检查力度。同理,对环境NGO 而言,企业成本的降低和收益的增加使环境NGO 的监督力度降低;政府检查力度的提高促使环境NGO 监督力度的降低,也证明了政府和环境NGO 之间存在相辅相成,互为帮助的关系。
3.2 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立足于政府、环境NGO 和企业的角度,分别提出政策建议。
政府实施有效的环境规制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方面,对消费者和公众加强绿色消费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和公众对绿色环保产品的偏好,从而从市场源头提高对绿色环保产品的需求,使企业的收益增加;另一方面,制定合理的惩罚与奖励机制以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罚金的设置需以检查成本为根据,高于检查成本,才可真正做到对企业的检查行之有效;对环境NGO 的管理方面,政府应大力支持环境 NGO 的发展,使其更好发挥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作用以及对政府的辅助作用,形成监管联盟,构建有效的联合治理模式。
环境NGO 加强其在非正式环境管理中的作用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由于资金是环境NGO 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应从社会各界吸收资金及其他方面支持,重视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辅助政府做好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和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另一方面,建立面向企业的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企业积极主动顺从环境规制也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通过各种生产技术的更新与升级以及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来降低治污成本,同时增加收益,这也是推动企业内部绿化,改善环境行为需解决的最根本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绿色营销,环保广告等营销行为来刺激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消费意识,扩大环保产品的消费市场,提高消费者对环保产品溢价的接受度,将消费者的力量吸收到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进程中。
环境污染的论文12
一、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的利益困境
根据目前的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采取单一的无过错规则原则调整。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规则的归责原则更多地是从被告的义务角度而非原告权利角度分析问题的,然而无过错责任又将原告的权利放在了考虑的优先位置。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受害人本位”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但是“受害人本位”的规范模式在现实中存在一些背反的情形,造成一些利益困境。
1.加害人和受害人均在实施环境污染行为
这种情况在水污染问题领域比较常见。我国水污染案件常常导致水产养殖业的损害,催生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如“李国发诉东风灌溉区管理处污染损害赔偿案”、“天津乐亭重大渔业污染侵权案件”等,这些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率先确立了污染侵权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将“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排除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然而,养殖业也是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生产活动。养殖密度超过水体容量、饵料剩余、水产肥料和生物代谢产物的积累都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或者水体污染。近年来,国内水域常发的“水华”、“赤潮”等灾害都有水产养殖业的作用因素。20xx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次全国环境污染源普查公报》称,水产养殖业排放的COD55.83万吨,总磷1.56万吨,总氮8.21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84%、3.69%、1.74%。水产养殖业投放的抗生素也是导致大江大河中抗生素残余的罪魁祸首,全国人用抗生素占总量48%,而52%都是兽用抗生素,投放在养殖水域中的抗生素是江河流域中抗生素残留的主要原因。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使水污染的受损方在诉讼中居于相对优势的地位,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利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两家企业同样造成污染,但是法律优先保护受害方。在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时,哪一家企业对水体造成的危害更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受到了损害,受害方通过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获得赔偿,甚至要求另一污染企业停止侵权行为,而损害赔偿却无益于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的立法目的已经流失。而从另一方面看,“对于环境损害事件,若仅以损害事实发生及因果关系存在,即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则企业经营者的排除污染责任将成为绝对责任,对于企业经营者未免过苛,而有害于工业化之进展”。
2.受害方本身的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发生
由于港口疏浚施工造成的海域污染案件中此种情形较多。近年来,我国经历了港口建设的高峰时期,同期我国的海域使用制度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任由沿海农民通过承包方式自主利用海域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20xx年海域使用管理法所确立的“海域功能区划制度”和“有偿用海制度”。因此,沿海农民在港口及其周围海域所进行的养殖活动,由于“海域功能区划”的确定和港口法的实施,由法律所不禁止变成禁止的活动。同时,港口施工建设经常会造成沿海养殖物损害,受害的农民一般是以“海域污染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在此类案件中,沿海从事养殖的农民的养殖利益是否合法成为审判中常见的争议问题,如青岛海事法院(1999) 青海法威海事初字第84号判决、(20xx)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41号判决、(20xx)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23号判决、(20xx) 海事初字第006号判决;大连海事法院(20xx) 大海锦事初字第16号判决;厦门海事法院(1999) 厦海事初字第019号判决;北海海事法院(20xx) 海事初字第004、005、006号判决、(20xx) 海事初字第012号判决等。正如此类案件的某一判决书指出的:“如对其违法利益予以保护,无疑是鼓励原告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非法使用海域和非法养殖,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将是其他公民和法人纷纷效仿,其结果将是对国家法制和国家海域的破坏。”如果忽视港口管理机关或者经营企业进行港口维护和建设的正当职权以及国家海域使用制度,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做过于宽泛的认定,将不利于国家法律的实施。
二、从比较法角度看环境污染侵权存在多元归责原则
虽然早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就有观点指出,“单一的无过错原则无法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侵权类型,应该建立以无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风险责任、过错责任为辅的结构体系”。但是更具有普遍性的观点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法治发达国家在应对工业化大生产带来的污染侵害问题时采取的普遍且唯一原则。这种认识有片面之嫌,单纯的无过错责任无法适应现实的复杂关系,在前文分析的利益困境中,很容易发现法院并未简单适用无过错责任,而是从其他角度实际上给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成立附加了其他的构成要件。
1.有的国家在环境污染领域适用无过错责任有范围和条件限制
在比较研究中一般将德国环境责任法第1条作为德国对环境污染侵权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的依据。但是该条的内容是:“由于附录一列举之设备对环境造成影响而导致任何人身、健康受损或财产损失,设备所有人应对受害人因之所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很明显,相对于我国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附加了前提条件,即只适用于环境责任法中附件一详细列举的96种“设备”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立法对严格责任的适用没有给法官留下任何灵活把握的空间。此外,德国环境责任法第5条还规定了“忍受限度”内的免责:“如果设备运行符合预期目标及相关规定,且财产仅遭受轻微损失,或者根据当地普遍情况,损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内,对于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应予免除。”就“忍受的合理限度”问题,日本的司法实践作了进一步探索,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可以用“忍受限度论”或者“新忍受限度论”判断的过失完全取代通说中的过失和违法性的二元可归责性结构。
即忍受限度的衡量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受害人方面的损害的性质(健康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及其轻重情况;(2) 加害人行为的社会评价(公共性、有用性);(3) 设置防止消除损害设施的状况; (4) 是否遵守管制法规; (5)客观方面的工厂所在地; (6) 据先住后住关系等周边情况个别地确定忍受限度。相反,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的“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任何前提,成了一条“抽象规则”,适用范围只能取决于司法实践如何解释“污染”。随着人类知识的发展,乃至整个发展观念的转变,人们认识到自身所有的生产行为都会带来环境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污染”的适用界限实际上是人类的所有行为。侵权责任第65条可能会成为一项抽象规则适用于所有的人类活动。
2.有的国家对部分环境污染纠纷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
在德国,环境污染纠纷不仅受环境责任法调整,还受到民法条款调整,其中德国民法上有关“不可量物侵入”的规定也在发挥调整环境污染纠纷的作用,即第906条规定:“在干扰不损害或者较轻微损害土地的使用的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不得禁止煤气、蒸汽、臭气、烟气、煤烟、热气、噪声、震动和其他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的干扰的侵入。如果此类干扰对土地的通常使用或者对土地的收益所造成的妨害超出预期的程度,所有权人可以要求适当的金钱赔偿。”从文义上看,对于相邻关系的环境污染纠纷并没有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而是采用了类似“忍受限度”的标准,即“超过通常使用或者预期损害”的程度。第906条还规定了若干判断标准: (1)依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确定和估价的干涉,不超过在此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或者标准值的,通常为非重大妨害; (2) 对于在依联邦公害防治法第48条发布的并且能够反映技术发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规定中规定的数值,适用相同规定;(3) 重大妨害为因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够通过在经济上可以要求此种使用人采取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之内。其中第(2) 项正是我国司法解释明确排除的对“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的免责。德国民法第906条规定的救济方式上也有特殊之处,对于其中不属于重大妨碍的侵入,相邻关系人有义务忍受,而对于其中重大且用通常方法无法避免的侵入,经过行政许可的营业造成侵入,受害方只能要求金钱补偿。
三、环境污染侵权条款适用需要的调整
在审视现有环境侵权诉讼案例后,很容易发现环境侵权条款在侵占其他侵权条款的传统领域,以至于许多邻里纠纷都被纳入环境侵权领域,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调整环境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防止环境侵权责任条款变成新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同时,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的适用也有必要进行调整。
1.确立认定污染的“合理忍受限度”标准
在新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应当运用“合理忍受限度”标准认定“污染”。环境问题类型复杂而且新类型不断涌现,目前引发诉讼争议较多的噪声、光污染、电磁污染问题就还没有相关法律规范标准。“什么是污染”这个判断在法律上由这样两种方法完成:一是让它成为一个类似过错的,交由法官来决定的概括构成要件;二是在法律上进行具体列举,类似于德国环境责任法第1条。目前只能采取前者方式,也就是在立法上给法官概括的指示,才能让环境侵权责任条款更能适应个案的需要,更能给予当事人必要的保护。通过法条具体列举的方式,试图涵盖所有的污染类型也是不可能的,法律只能回到抽象概括的方法给“污染”一个抽象的定义,或者抽象的标准。实际上两大法系在污染造成损害的界定上都采取了类似“合理忍受限度”的标准。除了前文提到的德国民法、环境责任法上的规定和日本司法实践中的学说观点外,美国1965年的“侵权法重述.
(二)”在判断对环境有污染的“超常危险行为”时,也采取了类似的标准,要求法官在判断中考虑:该活动多大程度上不属于通常的习惯、从事该活动的地点的不适当性、对社会的价值被其危险性超过的程度等。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新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时已经在采用该项原则。在“陆耀东诉永达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上海浦东新区居民受到永达公司经营场所夜间照明的干扰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受害居民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中,首先依据《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认定永达公司照明灯光属于障害光,接着指出“其射入周边居民居室内的外溢光、杂散光,数量足以改变人们夜间休息时通常习惯的暗光环境,且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范围,光污染程度较为明显”。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应当引入类似“合理忍受限度”的认定标准。
在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污染等新型污染中,要根据当地普遍情况,损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内,或者该行为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有重要意义,对于该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免除损害赔偿责任。该规定的意义不只是排除一些明显轻微的环境破坏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些新型的、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人类活动,不必要马上让其承担被诉、被禁止,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而是要给新的营业、生产或者生活方式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运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相邻环境利用关系
在争诉双方同为污染企业利用环境,或者同为居民生活利用环境的情形下,应当运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环境利用关系。如同德国物权法第906条规定,我国物权法上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也明显是要在环境污染领域发挥作用,调整利用环境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动产相邻关系之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光、电辐射等有害物质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物权法第90条规定来处理,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在水污染纠纷中,特别还要适用物权法第8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用物权法相邻关系调整此类纠纷相比较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调整此类纠纷有明显的不同。
物权相邻关系处理的原则要遵循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明显有利于受害方,这种安排是为了矫正现代化工业生产造成的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即一方面是居民的人身、健康权利受到的不可挽回的损害,另一方是实力强大、肆无忌惮破坏环境的大企业。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受限制的环境侵权责任条款的适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些领域。每个人、企业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同时也有合理利用环境的权利,在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的情况下,不能将一部分企业利用环境的权利或者“污染环境的自由”置于另外一些企业之上,或者将某一部分居民享受环境的权利置于另一部门居民之上,而且谁处在法律保护的优先地位完全取决于谁受到的损害先出现,或者谁先起诉。因此,我们在不涉及人的生命、健康的相邻关系环境纠纷中,还是应当发挥物权法上相邻关__系规定的作用,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3.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条款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从本质上看是配置人类利用环境的权利,通过污染妨害排除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它可以直接决定哪些民事主体具有优先利用环境的机会。在多数情况下,通过法律获得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利益和机会,而非环境本身。法律本质上是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影响只是它的间接效果。环境法实施的基本目标首先应当是维持有利于人类生存的环境。因此,在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各类污染行为中,应当首先禁止危害人类生命、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行为,而且对于生命、身体健康遭受损失的受害人,法律应当优先保护,减少受害人的证明成本,适用无过错责任。涉及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对“污染”行为做较为宽泛的定义,一些对环境负面影响尚未充分认知的人类活动也可以纳入其中,保证人类在遭受生命、健康损害时有充分机会获得补偿。某些对环境有高度危险的生产活动可以纳入高度危险责任调整,对环境有高度危险的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并导致财产损害的情况,同样也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
环境污染的论文13
摘要:工业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生产力不断进步,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环境污染,调查显示,目前,工业企业的废弃物排放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工业企业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污染管理对策。
关键词: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策略
当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进步,部分工业企业为了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视而不见,这就导致我国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空气质量也随之不断下降。工业企业如果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正视以及重视对环境污染的管理。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的问题不仅加剧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污染,也给我国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国民经济的重大损失。
1工业企业强化环境污染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1.1生态环境的要求
我国一直在大力提倡发展可持续经济,然而当前部分工业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仍旧采用高消耗与高污染的发展模式,这些工业企业过于看重眼前利益,未能够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避免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出现崩溃局面,工业企业必须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防范工作[1]。
1.2满足社会用户的绿色消费需求
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人开始追求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关注、使用绿色环保产品。因此,工业企业要想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就必须树立先进的绿色环保观念,自觉承担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开发设计绿色产品,降低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以便适应人们绿色消费的发展需求。
1.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时代要求
传统工业企业如果不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一味坚持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原则,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忽视对内部各项资源的合理利用,就会导致周遭环境污染不断加剧,进而阻碍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为了推动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环境污染管理,利用先进节能技术不断提高内部资源利用率,从而推动自然与经济的共同协调发展。
2当前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宏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2.1.1环境法制建设环节薄弱
当前,若想提升我国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首先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构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其二,将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但从当前来说,我国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方面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未能有效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原则性条例过多,但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虽然存在很多要求市场工业企业履行的社会职责,然而这些制度却缺乏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因此,即使某些工业企业违反了制度与规定,也不会受到相关环保部门的制裁和追究,环保执法部门对于这些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另外,当前我国还缺乏高素质执法团队,相关执法人员未能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2]。
2.1.2政府和企业都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
当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没有将收费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利益挂钩,收费用途和目的也不明确,导致一些工业企业仍旧不重视自身的环境污染管理工作,更不愿意投入资金推进这项工作。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在生态环保投资工作上存在问题,在一些环保领域,政府既没有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也没有通过政策对投资进行针对性引导,只依靠舆论方式调动民间资本进行环保投资。
2.2微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2.2.1工业企业高层领导对环境污染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一些工业企业高层领导只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内部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树立先进的环境法制观念,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思想误区,普遍认为加强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会加大企业的费用支出,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给企业带来利益回报。此外,还有一些中小规模工业企业盲目追求利益,在污染治理上钻国家政策漏洞,采取偷排和隐瞒真实排污数量的手段,逃避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3]。
2.2.2工业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工业企业在环境污染管理工作方面未能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现有的规章制度尚未与经济责任制联系在一起,这就导致这些制度无法有效落实。国家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建设的管理监督工作,根据相关的环保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与实际经济利益挂钩,进而提升工业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积极性。只有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才能更好地激励工业企业积极投入到环保事业建设中,强化自身的环境污染管理工作。
3加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的相关策略
3.1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污染
我国目前已经实施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由此可见,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努力。在以往的污染治理过程中,大多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若要切实提升环境污染治理的效率,单单依靠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还要强化法律的约束力,将治理污染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完善的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体系,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有法可依。同时,治理环境污染还面临着多方的压力,因而要提高违法的成本,以强化环境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明确政府以及各个机构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治理,确保污染企业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3.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污染减排
当前我国仍旧处于粗放型经济发展阶段,因而,我国若要在治理污染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就必须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入手,加速向集约型经济方式过渡,在不大规模变动生产经营模式的基础之上,革新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机器设备,通过提高科技含量来增加企业的产量,获取经济利益,从而降低资源、能源方面的消耗,减少“三废”的产生,并实现污染物的大量减排。
3.3加大企业对环境污染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并落实到环境污染治理管理层面。企业应该不断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等的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这对于解决企业污染治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工业企业还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企业科技创新的力度,鼓励相关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能源效益,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整体上来看,加大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仅能够获取生态环境层面的效益,还能够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4建设绿色文化品牌企业,创新生产技术
工业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节能环保教育培训,培养员工的绿色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责任感,促使他们正确认识生态环境健康建设的重要性。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工业企业要注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各项资源的利用率[4]。企业在内部要制定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健全环保道德规范,引导全体员工树立先进的环保观念,积极投入到绿色环保建设事业中。与此同时,工业企业要加强对环保节能技术的改造和创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设计开发更多的绿色产品,并提升企业的绿色产品质量,避免各项资源的浪费,促使我国工业朝着环保化、科技化以及标准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倡生态经济和谐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工业企业必须高度认识环境污染管理控制的重要性,不断加大环保力度,大力推广使用新型生产技术,最大程度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工业企业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绿色环保文化教育,促使员工形成正确的环保理念,进而有效打造具有特色的绿色企业文化,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效益,推动整个行业稳定持续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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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论文14
改革开放以来,在狂热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长期的投机与侥幸最终导致了无法忍受却又必须面对的环境危机。在雾霾天气逐渐成为我国广大地区常态天气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被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环境污染犯罪的生成机制决定了其治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疾风骤雨式的治理可以在短期内组织社会资源实现治理目的,但是,由于治理成本高昂以及没有考虑环境污染犯罪的成因,这种治理方式注定难以长久。环境污染犯罪的演变和发展由其基本的犯罪规律所决定,要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必须选择相对合理的策略进行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治理主体: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基于国家至上和国家权力无限的观念,奉行国家本位模式。其最大特点是行政机关在犯罪治理中居于垄断地位,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导力量。犯罪治理的政策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治理策略也会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而政策往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这就导致治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政府本位的治理模式中,依附于政府政策的法律制定、执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不能得到保障,同样的犯罪行为随着政策的变化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由于治理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另外,国家本位治理模式认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理是国家的事情,政府是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环境形势恶化期间,为了维护政府的权威,树立公信力,政府往往会违背犯罪治理的基本规律,采取专项整治或治理等方式,集中投入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对环境污染犯罪进行整治,反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多滥用和浪费。
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涉及诸多因素,其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必须注意观察与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有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重视对环境污染犯罪原因的控制。由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所涉技的因素众多,单靠政府无法应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生的诸多因素。因此,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整个社会力量。不论是作为社会组织管理者的政府,还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体。当然,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并不是否定国家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在强调国家的引导作用、明确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动性。在现代社会,国家并不会主动介入社会生活,传统行政法手段或刑罚手段往往只在发生了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时才对污染行为加以规制,是一种消极的被动控制。但是,环境污染具有破坏范围广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在污染之前就进行主动控制。可以说,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客观上促使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革新,这种革新反映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模式应该是一种以预防为前提的治理模式,转变集中表现在社会公众与政府协同合作。社会公众与政府的协作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多元力量和运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既重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又注重事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犯罪。
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对环境污染进行非政府的控制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政府和社会的协同合作应该成为新时期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方式。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与热情。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激发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在司法实践中,经过参与个案经验的积累,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正逐步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和热情还是难以满足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要求。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一方面可以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网络化时代,媒体不仅可以提供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宣传环境污染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也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良好的途径和平台;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例如,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
第二,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知情权是公众有效地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使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律、特点,从而提高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犯罪信息公开也可以引起公众对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关注,激起强烈的社会舆论,提高公众参与犯罪预防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山。因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完善环境刑事司法制度。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可以提高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我国是公诉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提起刑事诉讼,对犯罪人进行起诉。但是,环境污染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性质显著不同,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的区域广,危害程度极大,且难以回复。因此,可以赋予被害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权。同时,环境刑事诉讼过程要符合司法民主与公开的要求,将社会公众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既确保社会公众分享到司法权,又有助于把公众的良知引入刑事司法,使得刑事司法更加接近公众情感,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热情。
治理体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在性质上并无差异,但危害程度的不同就导致了法律后果和处理机制的迥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处理机制上具有绝对的区别:环境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处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处理。这种治理体制貌似明确,但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各自形成封闭的体系,没有形成顺畅的衔接渠道,直接导致对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追究受阻。
在环境治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治理的权力分配不合理,行政权过大,制约了司法权。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虽然可以独立地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但是,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复杂性,无论是对环境污染行为、危害结果的调查,还是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同于其他的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机关对环境污染缺乏专业知识和收集证据的能力,导致公安机关事实上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材料的来源主要依赖于环保部门的移送。根据《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当立即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决定批准的,向同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手续;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按照这一规定,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案件是否移交司法机关具有重要影响,他可以根据自身的判断来决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给司法机关。从程序看,行政机关对环境污染案件具有较强的筛选功能,完全有可能过滤一些案件,从而导致一些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难以进入到刑事司法程序。事实上,在我国一些社会影响很大的环境污染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很多都是由于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所造成的。
在现有的治理体制中,由于行政执法不严,导致刑事司法承担着很大的压力。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促使社会推动刑事司法强势介入到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降低了成罪标准,扩大了法网。刑事司法的强势介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的半年内,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超过近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247起此类案件,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总量。通过刑事司法倒逼环境行政严格执法的方式,尽管在短期内具有一定效果,但是,过分使用刑罚手段也会过度透支司法信用,从而助长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还是如何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从而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协调性。
协调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专业的环保警察,即在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环境污染犯罪追诉机关。目前,国内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设置环保警察的尝试,例如河北省于20xx年9月18日成立了全国首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环境警察机构的建立既是用刑事手段保障环境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效能,又避免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因为立场、角度的不同而产生冲突。
第二,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一体化的信息平台。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借助电子化办公系统设置联合执法系统,由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在案件线索、行政处罚结果、法律文件、数据规定及案件处理程序上,逐步实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信息联网共享。环境违法信息平台建设既可以强化司法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也可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公开与效率,从而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
第三,加强检察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环境行政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可以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根据信息平台对录入系统的环境污染案件的执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促进环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环境监管的职责;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定期对环境执法机构的案卷进行抽查、评查,以考虑案件办理是否合法、有效,有无存在该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
治理手段:刑罚与其他治理手段的协调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犯罪治理应当是合理使用多种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单纯依靠某一因素或某一手段无法达到犯罪控制的预期目的。在我国,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由于行政手段和刑罚手段具有猛药的作用,短时期内效果比较明显,因此,刑罚手段与行政手段是治理的惯常手段,而其他手段基本不受重视。同时,在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法律制度背景下,行政处罚方法与刑罚方法相互脱节,各自为战,未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形成应有的合力。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谦抑性,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能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予以调整;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时,才由刑法予以处罚。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规定模式是立法定性又定量的模式,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刑罚制裁。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由于污染行为轻重有别,所以处罚也应该有区别。环境行政法对一般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而刑法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
从技术层面上讲,各个法律各司其职,共同起到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行政法观念不发达,特别是行政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导致刑法在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既要担负防止一般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发生的任务,又要预防严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发生。人们本来希望通过这样的立法模式来缩小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范围,但现实的使命又使得刑法不得不广泛地介入到社会生活之中。刑罚只是犯罪治理的手段乙.,只有其他手段不足以解决社会纠纷之时,刑罚才能介入。正如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所说的最好的刑事政策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仅靠刑罚手段不足以抑制犯罪。在任何司法体系中刑罚并不是唯一阻止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方法。刑罚总是作为不得已的最后使用的方法,并且可以结合其他(行政、金融等)法律规定使用。当一个适度的刑罚和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一起使用时,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
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手段应该是多元化的,是合理使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具体表现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给予全方位的阻断。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要使各种治理方法协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环境污染犯罪的刑罚结构。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刑罚手段比较单一,监禁刑与非监禁刑比例失衡。有限的刑罚手段显然难以合理打击犯罪,无法满足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需要。尽管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也规定了一些行政处罚方法,但是,这些行政处罚方法在功能上显然无法与刑罚方法相提并论。除了监禁、罚款等传统的刑事制裁外,应设置既能补偿环境危害,又能去除因破坏环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其他手段,例如责令限期治理、责令补救或恢复环境等。
第二,严格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行政执法的乏力不仅影响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效能,而且使环境污染犯罪过于依赖刑罚手段,反而降低了刑罚预防的效果。严格环境执行执法一方面需要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外部的监督。三,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非刑罚手段的使用侧重对污染行为背后的问题、动机和背景情况进行考虑,而对这些因素的考察依赖社会力量。只有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非刑罚的治理手段才能和刑罚手段相配合有效地制止环境污染犯罪。
环境污染的论文15
一、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保险,即“绿色保险”,指企业以企业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保险标的,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缴纳保费,而当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内容,直接向遭受损害的他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目前,这项制度只是在我国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并未在全国推行。
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模式未能确定、统一
企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正趋于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保险模式的有关规定。围绕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西方国家就保险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实行单一的强制保险模式,有的实行以强制保险为主,任意为辅还有的实行任意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由于我国区域在各方而差距明显以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步晚,很难马上确定哪种模式更适合我国,这就是该制度在试点中的困境和挑战。
(二)保险制度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由于环境污染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需要专业的技术性人才参与。首先,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缺乏关于这方而的专业性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难以做出合理的风险预测和评估,这直接关系到保费费率、是否承保以及保险公司后期赔付问题。其次,一旦企业投保,在发生污染事故导致损害时,也需要专门人员对损害的事故责任、损害范围等方而进行综合全而的评估。然而现有的这方而人才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
(三)当下的索赔时效不利于维护受害方权益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据此规定,有关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纠纷也应当适用该规定。但是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一种是针对渐发性污染事故。由于渐发性污染事故对人身、财产的损害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一旦经过保险承保期间,受害人只能向污染企业主张,而使损害往往难以得到完全赔偿,同时这也使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保险责任,导致企业污染风险未能转嫁,使其投保不积极。
三、解决企业污染保险在试点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原财,任意责任保险为补充
相较于我国现存的一般保险,企业污染环境保险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为保险标的、受益人只有在污染事故发生之后才能特定化。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保险模式,我国的保险模式也必须建立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之上,建立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模式。由于一般性投保以及保险合同双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遵循“契约自由”精神,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因素产生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需要政府介入。综合企业规模及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以及公共利益,对于国家规定的高危污染行业(危险化学、煤钢、重金属等)的企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例如广东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而对于其他的污染不太严重且规模较小的实行自愿原财,即任意保险制度。
(二)培养环境污染保险有关的专业性人才,提高专业技术
在环境污染保险的全过程都需要专业的人才的参与。首先,投保之前需要专业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这是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自愿保险企业)的基础,也是确定保险费率和承包范围的基础。其次,由于这种保险是将企业的'污染风险专业给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承保期间必然要对企业的排污设施和生产流程进行必要监督,这也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最后,投保企业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对于污染事故的原因、损失范围的认定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毕竟这关系到受损害第三人的赔偿问题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多少问题。而目前我国关于这方而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下和未来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快培养这方而的技术型人才。
(三)分类计算保险索赔时效,以平衡各方利益
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一方而有利于督促损害方及时行使权力,保护其受损利益:另一方而,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免除侵害方的责任。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亦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66条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有关规定,针对渐发性污染损害,难以使受损方利益得以保护。因为渐发性污染损害的潜伏期较长,损害后果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发生,这就使得一旦污染事故超过保险公司承保期限,就不再承担责任。对于受损方来说,由于只能向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主张赔偿,就很可能其损害得不到完全赔偿。而对于投保企业来说,由于其支付了较高的保险费,最后企业污染风险却得不到转移,使得它们降低投保的积极性,更有甚者,企业由于最终自担损害结果,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因此,为了平衡三方之间的利益,有必要针对渐发性环境污染保险的诉讼时效作出特殊性规定,可以参照美国的“日落条款”,补充规定承保期限到期或保单失效后10年内,发生承保范围内事项时,受损害方仍可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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