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的方法建设论文
【摘要】目的 观察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的疗效。方法 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华法林组和中西医结合组,各30例。华法林组单纯给以华法林治疗;中西医结合组给予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观察两组治疗前后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肌酐(CREA)、尿素(UREA)、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纤维蛋白原(FIB)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的比较;观察两组治疗前后中医证候总积分的比较;观察治疗后两组的不良出血事件及两组治疗后中医整体证候的疗效。结果 两组患者治疗前在ALT、AST、CREA、UREA、RBC、HGB、PLT、FIB等各项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INR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总体出血事件及血栓事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中医证候总积分比较,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中医证候总积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中医整体证候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疗效确切,且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
【关键词】桃仁红花煎;华法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
心房颤动(AF),简称房颤,好发于老年患者,对患者生活质量有严重影响,易伴发脑栓塞、脑梗死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1]。华法林作为治疗AF的经典传统用药,具有预防血栓、抗凝的作用。笔者开展了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的疗效观察,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2014年6月我院内科住院部收治的心房颤动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华法林组和中西医结合组,各30例。华法林组男15例,女15例,平均年龄(65.72±11.44)岁;中西医结合组男14例,女16例,平均年龄(72.62±10.82)岁。比较两组患者的性别及年龄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参考《西医诊断学》[2]心房颤动的诊断制定:在心电图上表现为P波消失,代之以振幅、形态、间距绝对不规则的'f波(频率在350~600次/min)及绝对不规律的心室激动。
1.2.2 中医诊断标准
参考《中药新药治疗心悸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3]修订:入选的患者在符合西医诊断标准的基础上,具有以下症状的患者:
(1)临床表现:主症:自觉心中急剧跳动、惊慌不安、不能自主;兼症:胸闷气短、头晕乏力、神倦懒言等;
(2)脉象:散、涩、解索等脉;
(3)视病情不同,心悸可为阵发,数日1次,或1日数次,或为持续性发作。
1.2.3 中医辨证标准
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4]修订:
血瘀证:心悸不安,胸闷不舒,心痛时作。兼次症:面色晦暗,唇甲青紫。或兼神疲乏力,少气懒言;或兼形寒肢冷;或兼两胁肋痛,善太息。舌脉:舌质紫暗,或舌边有瘀斑、瘀点;脉涩或结代。
1.3 纳入标准
(1)同时符合中西医疾病诊断标准,且能门诊长期规律随诊并复查相关理化指标(≥3个月),在观察的最初3个月内未发生出血事件或血栓事件的患者。
(2)18岁≤年龄≤85岁。
1.4 排除标准
(1)凡不符合纳入标准。
(2)妊娠或哺乳妇女;严重心衰;严重室性心律失常;休克;以急性脑梗塞或脑出血就诊的房颤患者;在观察期最初3个月内死亡的患者。
(3)明显肝肾功能损害;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消化性淸疡;其他出血性疾病;造血系统原发性疾病;或影响其生存的严重疾病,如精神病、肿瘤或艾滋病。
(4)患者正在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5)病历资料记录欠完整。
1.5 评价标准
(1)中医症候疗效评定标准参考2002年《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根据中医症候积分法判定。中医症候总疗效:疗效指数=(观察前积分-观察后积分)/观察前积分。
①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症候积分减少>70%。
②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症候积分减少>30%。
③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症候积分减少<30%。
④加重: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加重,症候积分减少<0。
(2)抗栓治疗的安全性与疗效性评价标准参考《2010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心房纤颤管理指南》修订。
①安全性评价标准:对肝肾功能(ALT、AST)、血液系统(RBC、HGB)等理化指标无明显影响;不增加出血事件或者能减少出血事件。
②疗效性评价标准:观察期满3个月后,在观察期内,患者的INR值达到2.0~3.0(华法林参与使用时);不增加血栓事件或能减少血栓事件。
1.6 治疗方法
华法林组初始口服2.5 mg,服药3天后,检测INR,根据检测结果调整华法林用量,检测1次/周,使INR处于2.0~3.0。服药4周后,检测改为1次/月。中西医结合组在服用华法林的基础上,加用桃仁红花煎加减,常规煎煮,2次/d。疗程为3个月。
1.7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F检验,计数资料以“x±s”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治疗前后ALT、AST、CREA、UREA、RBC、HGB、PLT、FIB及INR的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前在ALT、AST、CREA、UREA、RBC、HGB、PLT、FIB等各项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INR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不良出血事件的比较
华法林组出现牙龈出血1例,皮肤瘀斑1例,消化道出血1例及新发脑血栓1例,共4例;中西医结合组出现牙龈出血1例,肉眼血尿1例,消化道出血1例及新发脑出血1例,共4例。经检验,两组总体出血事件及血栓事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中医证候总积分治疗前后的比较 华法林组中医证候总积分治疗前为(14.34±4.72)分,中西医结合组中医证候总积分治疗前为(14.34±4.72)分,经检验观察前中医证候总积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华法林组治疗后中医证候总积分为(11.36±3.12)分,中西医结合组治疗后中医证候总积分为(7.65±3.11)分,经检验观察后中医证候总积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4 两组中医整体证候疗效的比较
华法林组显效0例,有效11例,无效19例,总有效率36.7%;中西医结合组显效8例,有效20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93.3%。经检验,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3 讨 论
AF是临床上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可分为四类:初发房颤,首次发现,不管其有无症状和能否自行复率;阵发性房颤,一般<48 h,持续<7天,大多为自限行;持续性房颤,持续>7天,常不能自行复率,常需电复率;永久性房颤,复率失败或复率后24 h内又复发的房颤。亦可将AF分为两类,一为发作在72 h以内,称急性房颤;二为发作>72 h,称慢性房颤。导致AF的原因很多,如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和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心脏术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预激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亢进及感染等[5]。近来,AF的预防及治疗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研究进展,最新提出的AF防治管理中提出了三大策略:心率控制、节律控制以及血栓预防。华法林是抗栓的经典传统用药[6]。
中医学并无与AF相对应的病名,但AF的临床表现常见于心悸、眩晕、怔忡、晕厥、胸痹等病中。《内经》中有“心中瞻瞻大动”、“心怵惕”等的记载。由于AF患者大多存在心悸不适,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医诊断专业委员会通过讨论将AF命名为“心悸”。其病位在心,主要症状为心悸,脉结或代,常伴有头晕、胸闷等症状。中医学认为本病病机为本虚标实,本虚主要是气虚,标实主要在血瘀。主要证型有心虚胆怯证、心血不足证、阴虚火旺证、心阳不振证、水饮凌心证、瘀阻心脉证及痰火扰心证。随着近年来对心悸病的研究,瘀阻心脉的血瘀证越来越受到关注。而经过古今医家多年的经验积累,具有活血化瘀、理气通络功效的桃仁红花煎对血瘀型心悸病有良好的疗效。桃仁、红花、丹参、赤芍活血化瘀;延胡索、香附、青皮理气通脉止痛;当归、生地养血活血。全方共奏活血化瘀、理气通络之功。若气滞血瘀,加柴胡、枳壳;兼气虚加何首乌、枸杞子;兼阴虚加麦冬、玉竹、女贞子;兼阳虚加附子、肉桂、淫羊藿;络脉痹阻,胸部窒闷,加沉香、檀香;兼痰浊,苔浊腻,加瓜蒌、半夏;胸痛甚,加乳香、蒲黄、三
七等[7]。
本研究结果显示,桃仁红花煎联合华法林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时,对患者总体出血事件、肝肾功能及血液系统指标等均无明显影响,而且其能显著改善患者的中医证候。由此说明中西医结合治疗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血瘀证具有优势,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值得在临床推荐使用。
参考文献
[1] Dobrev D.Electrical remodeling in atrial fibrillation[J].Herz,2006,31(2):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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