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转型中其陋习对城市化进程的消极影响论文
摘 要: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前进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阻碍,其中有来自人为的制度的制约,也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在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在工作、社会交往、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惯习不利于农民工市民化,并可能促进农民工保留自身的族群特性,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产生消极的影响。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惯习;障碍因素;族群性再生
Abstract:As a complicated systematical social project,the farmer-worker’s acquiring citizenship is facing a lot of handicaps,some of which are institutional while some come from the workers themselves. In the process of transforming themselves into citizens,the workers’ life style and working habits are not propitious;they even make the workers stick to their farmership,which has negative influences on the urbanization of China.
Key words:farmer-worker’s acquiring citizenship;habit;handicap;resurgences of ethnicity
20世纪80年代伊始,中国农民向城市的流动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迈出了快速发展的步伐,形成了中国社会中醒目的民工潮并一直持续至今。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在城市化大潮中,农民工市民化在所难免。不管是从目前状况还是长远的规划来看,中国城市化都需要关注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这是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农民工市民化并非一个理论上的应然和必然,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虽然进了城,但并没有完全融入城市,而是出现了半城市化状态[1]。为什么农民工市民化不能顺利进行?在此进程中存在什么样的障碍因素?这些正是当前学界努力探讨的问题。
一、农民工市民化概念和障碍研究
针对农民工进城的诸多研究已形成共识,即农民工进城不仅是农村人口的经济活动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也不仅是他们在空间上移居城市,而是具有现代化意义的“文化移民”,是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过程,它涉及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面转变。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化。从理论角度观察,在农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非农化、城市化和市民化应是互为关联、协调发展的三个方面,它们共同推进是农村现代化较为理想的过程。但在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它们却十分不平衡,当非农化已经发展到较高程度时,城市化尤其是市民化却远远滞后。
“城市化”概念侧重于国家、区域、社会结构、物质层面的变化,“市民化”概念则主要指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型。有学者认为,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工市民化主要是指农民、城市农民工等在身份上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如居留权、受教育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等;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是指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现有的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各方面向城市市民的转化,以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变迁过程。完整的农民工市民化应该是广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2]。
农民工市民化的严重滞后已经引起了广大学者的研究和关注。在对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进行讨论时,相当多的学者都注意到了我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构成了农民工群体市民化的制度性障碍。这些现存制度一方面促进了农民工的“非市民”身份认同[3],另一方面导致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缺失状况[4],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制度供给或制度创新以完成农民工群体向市民化的历史转变[5]。
制度障碍是与国家、政府相关联的技术层面上的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当前在对待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上,国家针对农民工进城及城市定居行为经历了从限制、默许到鼓励的政策历程,许多帮助、鼓励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正在制定、建立。
而从广义的农民工市民化角度看,制度的改变并不必然导致农民工市民化,因为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农民工价值观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是与国家、政府相对应的社会文化层面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是农民工的继续社会化,继续社会化与初始社会化不同,那些在初始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化内容将会严重影响继续社会化的方向和进程,而这些正是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中需要认真考虑的非制度性影响因素。
二、惯习与农民工市民化实践
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前经历构筑了他们的群体特性,这是他们市民化转型的前提,可用布迪厄的“惯习”概念来概括。在布迪厄看来,随着个人不断接触某些确定的社会状况,逐渐会形塑起一整套性情倾向,这种性情倾向就是惯习。惯习“是历史的产物……它确保既往经验的有效存在,这些既往经验以感知、思维和行为图式的形式储存于每个人身上,与各种形式规则和明确的规范相比,能更加可靠地保证实践活动的一致性和它们历时而不变的特性”[6]。
布迪厄的惯习是他实践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如果将农民工市民化看作农民工自身的实践过程,其市民化实践将表现为他们原有惯习和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结构不断相互作用的具体活动。在与城市结构和城市居民的互动过程中,他们的种种行事、决定、权衡、冲突,不是他们面对具体情境所做出的临时性反应,而是行动者的生平情境和历史处境的积累性反应。
据布迪厄分析,行动者都是通过由以往经验建构而成的范畴来理会和感知各种外在刺激和制约性经验。也就是说,初始经验必然是优先的,更为重要的,因此惯习的性情倾向系统也就具有相对的封闭性[7]178-179。他在分析北非一些农村本来浑身传统惯习的农民突然置身于资本主义世界时提出了惯习滞后现象。他认为,行动者所处的场域发生了急剧变化,但由于惯习特有的惯性而出现了滞后现象。
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二者之间既存在现代化发展方面的差异,又有社会制度方面的不同,他们在刚进入城市场域时会发生这种惯习滞后现象。农民工的惯习和惯习滞后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实践研究不可忽略的要点。
三、惯习和惯习滞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实践的障碍
不同文化脉络下成长的人,自然会有相关的行为模式和知识结构,中国的农村和城市既有地域文化的'不同,更有传统和现代文化的差异。
农民工是带着农村惯习进入城市的,这种惯习既是一种性情倾向,也是一种知识和能力。即使性情倾向发生了转变,也可能因为缺乏相当的知识和能力而不能使用某些手段来达到目的,因而只得依靠原来熟悉的方式和手段。
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新来者,他们曾经拥有过属于自己的行动构造和意义脉络,有过自己可理解的社会世界。一项关于移民行为的经验研究也证实了这个观点,“从行为得失的比较,我们发现移动者似乎较易取得都市行为,而不易放弃过去的习惯行为”[8]。这可从经济生活、社会交往和生活方式等实践领域进行探讨。
1.工作只为取得收入而非指向职业影响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经济发展能力
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有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心理层面等多个层次。当前农民工的适应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虽然许多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与城市工人一样,但在就业心态上却和城市工人有许多不同。
在众多农民工个案中,农民工因城市工作不稳定而临时性就业的想法很突出,他们基本上没有职业发展计划,甚至不少人有实在不行了就回老家的想法。当被问及今后的工作打算时,他们的回答大多是做点小生意,这种回答反映了他们对未来的一种想像,而不是计划。
农民工人与城市工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追求的不是一份好工作,而是一份好收入。农民出身的工人同世袭的城市工人之间呈现两方面的差异:①对工作本身并无兴趣,工作仅仅是出于对工资的考虑;②蔑视自己的劳动,并不视其为形成其过去及一辈子生活的手段,而是将其当作一种临时获得财富的手段,财富对他而言才是唯一能稳定生活的基础[9]。
农民工缺乏职业发展计划还与他们低下的文化素质有关,知识和技能是惯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农民工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学门技术。这一点要实现也比较困难。由于现代工厂实行严格的技术分工,将工人限定在一两个工作环节上,他们完全丧失了工作中的主动地位,更不可能学到一整套的技术。
由于文化素质低下,农民工所能学习的技术较多集中在几项特定技术上,男的就学装修、建筑、厨师,女的只有学裁缝、按摩或美容。技术过分集中的结果是增加了就业的难度,最终也削弱了农民工学习技术的兴趣。
布迪厄曾指出,阿尔及利亚的准无产者始终无法形成理性化的(资本主义)经济所要求的那种“理性惯习”,因而始终无法转变成稳定的工人阶级。他们无法形成根据时间进行筹划的性情倾向,而没有这种性情倾向,就不可能体察蕴涵各种选择的未来的可能性,不可能做出有意义的决定[7]305-306。当前中国城市社会中的农民工虽能解决城市中的生存,但却因固有的惯习取向丧失了经济发展的途径,在经济层面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市民化。
2.固有的社会交往惯习与网络约束了农民工与市民群体的联系
在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和生存中,他们原有的社会网络起了很大作用。农民工在城市构成的以初级群体为基础的社会网络的功能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支持使进城的农民工能很快适应城市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停留;另一方面,这些网络强化了农民工生存的亚社会生态环境,保护了农民工身上所具有的传统惯习,阻碍他们与市民群体的交往,也阻碍其对城市的认同与归属。
大多数农民工社会交往圈子通常局限于同类之中,形成了“城市中的老乡”这一特殊的社交圈。这样的状态使农民工与市民减少了互动的机会,农民工失去了市民直接的文化引导,更难完成文化移民的任务。
农民工与市民存在不同的社会交往圈,主要原因是农民工与市民在经济社会地位、语言文化上的差异,而且,农村传统文化熏陶下的社会交往取向与城市现代文化中的取向也截然不同。城市由高密度、多元异质的人群组成,这种环境特征拓展了人们的生活空间和交往范围,在人际关系中,大量存在的是那种间接形成的次属关系,而农民工的社会交往惯习追求的是初级关系。这两种取向的不同导致农民工不喜欢与市民打交道,觉得他们“虚伪”、“不实在”。
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支配的。现代性的降临,通过对“缺场”的各种其他要素的孕育,日益把空间从地点分离了出来,从位置上看,远离了任何给定的面对面的互动情势。市民相当多的互动是在间接的互动中完成的,而农民工不习惯这种互动情势,因而疏离了市民的社会交往圈。
另外,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受到了社会歧视。农民工对这种结构性限制的认识,抑制了他希望被主流社会承认的希望,进而使他们为保护自己而维系自己的圈子。
总之,农民工与市民的交往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条件,而这种交往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其中农民工从农村传统社会带来的社会交往惯习与网络成为主要障碍之一。农民工固守在狭隘的交往圈,客观上形成了社会隔离状况,使农民工与城市主流社会、主流文化相疏离,成为“城市中的村民”。
3.居住区域与市民隔离造成农民工生活方式的内卷化
城乡生活方式截然不同。脱离了原有的农村环境,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他们的生活方式肯定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生活方式的变化并非市民取向,而表现出一种内卷化的状态,即在不能向外部转变和扩张的情况下只能转向内部的变动。内卷化状态首先源于农民工居住方式的独特性。
经济条件往往是居住方式的决定因素。由于农民工经济生活的习惯及城市就业体制歧视等原因,他们难以获得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这造成了他们在城市居住中的特有形态。
当前农民工的居住形式主要表现为三种:租房、自搭棚屋或住在雇主提供的房屋里。其中最常见的是在城市中租住房子,地域又通常集中在城市中心的贫民区或是城郊结合部。农民工能够支付的租金有限,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不高,导致他们经常居住在相似租金、相似条件的区域内,在城市中形成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区域,如南方城市中的“城中村”等地区,居住的外来人口远远超过本地人口。农民工居住地域与城市居民的隔离直接导致他们生活与城市居民的隔离,也因此形成了他们独特的生活方式。他们并非直接消费所有与农村相差甚远的东西,也并没有接近当地的日常生活,在生活方式的物质层面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从上面分析可看出,惯习既是一种性情倾向,又是一套知识和能力系统。惯习是农民工从原来的社会化过程中取得的,尽管进入城市后周围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惯习通常滞后于环境变化。惯习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对于惯习的难变,制度上的变迁速度可能快得多,这使惯习成为农民工市民化转型中的障碍,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改变农民的传统惯习。
四、农民工惯习导致的族群性再生问题
在很多农民工聚集的城市区域,已经不是城市而更像农村了。除了不再从事农业活动,其他如生活、交往、文化理念等各方面都更接近农村,在这些区域,农民工部分地进行了族群性再生。
族群性再生是当代国际移民研究中提出的新理论。在考察移民问题方面,帕克提出的“同化模式”曾占据了主导地位。主张“同化模式”的学者大多认为,跨境移民在接受国一般要经历定居、适应和同化三个阶段,移民会最终褪尽自己的“异性”而被主流社会接纳为“自己人”,美国社会就是这样一个“民族熔炉”。但新的理论提出了异议,移民可能在一些方面学会适应,但可能拒绝同化,或是不再有条件同化。这样移民原有的一些族群文化将在定居地再生出来。整个社会模式不再是同化模式,而是出现异质共存的状态[10]。
由农民工惯习支撑的农民族群性再生已经造成了我国城市社会中的异质共存,这对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是极其不利的,尚需在城市化研究中得到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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