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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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论文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但对企业内部管理层的考核指标仍以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为主,所以能否正确的计算出企业的利润指标对企业管理层而言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如何保证利润指标计算的正确性取决于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成本计量的正确性。准确及时的利润数据为企业管理层、外在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决策指明了方向。
一、企业收入确认及成本计量
现在很多中小型施工企业特别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施工企业对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够重视,收入的确认和成本的计量随意性较大,具体表现如下。
1 、收入的确认只看发票
很多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只要看到开具的正式发票就立即在开票的当月做收入而不论该收入是否应该确认以及该确认多少。相反如果没有开具发票,即使工程完工、工程款已结算也不敢确认收入。对于收到的工程款一直在“预收账款”账户中反映,这样财务报表的数据就失去了真实性,企业内部考核中的利润考核指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 、成本的计量和核算比较简单
目前为数不少的的小型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程序是:当有材料发票或费用发票到的时候就借记“工程施工”,贷记相关科目,没有发票就不予处理。到了月末全部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不管有无相应的收入与之相配比,更有甚者当有发票入账时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核算,根本不考虑成本核算对象的问题。根据这样的核算程序形成的财务报表没有真实性、准确性可言,由此计算出的经济指标也就失去了实际的参考、指导意义。
施工企业的生产周期长、单件价值高的特点决定了它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计量的方法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企业。
施工企业的工程收入一般包括:原合同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和合同奖励收入。对于施工过程中取得的一些残料变价等收入冲减合同成本不计入合同收入总额中。
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收入的确认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小型工程当年开工并当年完成的可以在完工时一次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无需分期确认。第二种情况是:对于跨年度的工程,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在年度终了根据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完工进度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或根据工程科出具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或其他合理的方法。建造合同的结果如果不能可靠的估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按照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的单价较高,施工方的资金压力较大,一般情况下建设方会在开工时就预付部分工程款以缓解施工方的资金压力。这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到了月末、季末或年末根据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并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如果没有开具发票也应确认收入并预提相应的税金,以便做到收入与税金相配比,不应长时间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中。若没有收到工程款,也应在会计期末按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借记“工程施工—工程成本、工程毛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并同时按与建设方结算的结算单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
二、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
以上所谈的是施工企业的收入,下面我们谈谈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
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由直接费和管理费组成。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等几个成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人工费:包括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加班费和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2、材料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如:水泥、黄砂、砖头、钢筋等材料。
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现场直接耗用的水、电、蒸汽等费用,施工现场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补贴,夜间施工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补贴,铁路、公路工程行车干扰费,送电工程干扰通讯保护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等。
5、管理费:包括企业为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种必要费用如:厂办人员工资、应提取的厂办人员的职工福利基金及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厂办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定额测定、预算编制、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现场照明等其他费用。步步高论文发表网是学生经济论文快速写作,管理职称论文发表,管理论文范文参考首选网站。
三、对以上各种直接或间接费用的核算应注意几点
1、施工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成本,凡是当期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当期一次支付或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费用,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对于已经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如果对应的收入已经在当期确认即使未取得成本发票也应估价入账,以便于成本的结转并保证确认的收入和确认的成本相配比。
2、必须划清当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工程项目之间成本的界限。分清各期的成本、费用,才能正确结算出各期的净损益。不同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相混淆,不利于施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不利于激发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合理确定核算对象。施工承包合同与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施工企业一般应按照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的原则,以每一独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单位工程为依据,并结合企业施工组织的特点和企业对工程成本管理的要求,来确定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核算对象确定的是否合理关系到企业的具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其对有关人员的考核。
4、设置合理的会计科目。施工企业与其他工业企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最大差异就是:施工企业有“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和“工程结算”等这两个科目。期末这两个一级科目的差额在报表中以“存货”项目反映,工程结束后“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两个科目对冲,工程实现的利润包含在“工程施工—工程毛利”科目中。其余的会计科目与一般企业相似。
5、及时记录、归集各种费用。当费用发生时应尽可能及时地给与记录和归集,避免遗漏和混淆。对于行政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又不属于“管理费用”核算内容的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归集月末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工程施工—某成本核算对象”贷记“制造费用”。可以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人工、燃料等发生时直接借记“工程施工—某成本核算对象”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其他科目。
6、 期末结转施工成本应考虑配比的原则。配比原则是指将收入与对应的费用、成本进行对比,以结出损益,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期的费用相配比。一个工程项目当期确认多少收入,成本就应按收入确认的比例同比例结转。这样才能增加财务报表数据的可信度。
综上所述,由于施工企业的产品有其固有的多样性和单件性的特点因而其收入的确认和成本的计量也不同于其他非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来加以确认以使财务报表的数据更加真实、可靠,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作出合理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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